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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der for Pleasure (谋杀与创造接踵而来)

Murder for Pleasure (谋杀与创造接踵而来)

作者: 邓哲 | 来源:发表于2017-02-06 12:35 被阅读1430次
    Murder for Pleasure (谋杀与创造接踵而来)

    文/马赛

    注:这篇文章可以理解为对古典解谜类侦探小说的一个随笔式简述,由我的好友马赛律师完成于2007年1月21日,并授权我发布。

    很久没有看纸张印刷的书,这两天一口气买了好几本,都是在书店很难找到的,所幸网络没有使我失望。

    天童荒太的《永远是孩子》、《孤独的歌声》,横山秀夫《半落》,森博嗣《全部成为F》,还有一本最令我期待的、尚未送抵的台版书:东野圭吾《嫌疑犯X的献身》。

    全部是推理小说。

    推理小说和侦探小说有没有区别?基本上,这种区别仅在于称谓上。作为一个推理小说迷,我很久以来都想写一点评论或者介绍,但执笔之时却觉得满腔话语不知从何说起。趁着深夜未眠,连续写一点心得,如果有喜欢看的朋友那是求之不得,如果没有也无妨。

    (一)戒律和纯粹

    侦探小说在欧美一般称“Mystery Story/Novel”或“Detective Story”,日本一般称“推理小说”。

    从体裁上分析,侦探小说与哥特式小说、犯罪小说以及由它们衍生出来的间谍小说、警察小说、悬疑小说同属神秘文学的范畴。

    在西方,有记载的第一个罪犯是《圣经》中的该隐——该隐弑弟亚伯,同样《圣经》中的先知丹尼可以算有记载的第一个侦探,他的事迹在《彼勒与大蛇》、《苏珊娜的故事》里都有描述。

    当然我们一般都认为,爱伦坡是侦探小说的鼻祖,1841年的《莫格街凶杀案》是西方第一部侦探小说,杜宾是爱伦坡创造的第一个著名侦探。这本书我当初购买的是群众社2004年版,书中包括爱伦坡《金甲虫》、《失窃的信》等代表作品。

    爱伦坡的功绩之一在于他创设了以后侦探小说中的很多标志性特点:

    1、创立业余侦探的怪僻形像。

    2、创立一个绝对敬慕侦探的朋友。

    3、让侦探的朋友记录叙述故事的形式。

    4、密室案件。

    5、故事一开始指控无辜的人,后来通过侦探的推理剖析,设下机关捉拿真凶。

    6、以真实案例作小说背景。

    7、创立系列侦探,让他多次出现。

    8、创立安乐椅神探的形像。

    9、破案关键简单到被忽略的方法。

    10、最没有嫌疑的人就是凶手。

    爱伦坡的故事都是短篇,这也直接影响到后来的福尔摩斯和布朗神父等探案系列,均以短篇风靡。

    1920年代到1940年代被称作西方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阿婆在1920年发表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我们可敬可爱的赫尔克里·波洛(Hercule Poirot)第一次出场,当然还有他忠实的朋友黑斯廷斯。阿婆后来说要是早知她的写作生涯会持续那么久,一开始就不会把波洛的年纪设定得那么老了……呵呵。

    阿婆是黄金时代中,最为普通读者熟悉的侦探小说家,其时还有很多杰出作家涌现,比如:范达因、埃勒里·奎恩。

    范达因在1928年创设了著名的《侦探小说二十准则》:

    1、侦探小说必须给读者与侦探同等的机会去侦探,解决谜团。因此所有的线索要写清楚。

    2、除凶手对侦探布置的谜团之外,作者不可另外以文字描述向读者布置诡计,使读者发生混乱。

    3、侦探小说不可加入恋爱故事,因为这容易使纯粹的斗智游戏,渗透不纯粹的情绪,以致引起侦探的混乱。侦探小说的主旨在于寻出真凶,而不在谈情说爱。

    4、不可设定侦探自己,或搜查当局人员为凶手。

    5、凶手必须从逻辑的侦探过程中查出。不可依靠偶然或巧合,以及无侦探根据的自供。

    6、侦探小说需要设定侦探,由他来收集解谜的线索,从而找出真凶。

    7、侦探小说绝对要有杀人事件,死者死得越干脆越好。杀人以外的犯罪不易引起读者兴趣,以此写出洋洋千言的大长篇也未免小题大作。

    8、侦探小说的谜团必须以严格而自然的方式去解决。不可使用占卜、乩童、读心术、降灵术、水晶透视术等关乎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谜,这样才能使读者具有和侦探同等的智力竞争。

    9、侦探只要一人。过多侦探往往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

    10、凶手在故事中,必须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可将凶手定为与故事毫无瓜葛的局外人或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11、不可设定“仆人”为凶手,如秘书、马夫、园丁、佣人、守门人、厨师等人。凶手在故事中,须具社会地位,最好是以常识判断不会犯案的人物。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凶手只要一个。不过可以设定共犯,只是犯案的全责还是在凶手。

    13、不可以用秘密结社、黑社会犯罪组织等作为侦探小说的主体。这类小说应属冒险小说,而设定犯罪集团作为凶手避难之处,对读者和侦探的斗智机会,也是不公平的。

    14、杀人方法需合理且具科学根据。如发现化学新元素,或是发明珍奇毒药以此作为杀人方法,是不允许的。

    15、案件自发生到搜查,需保持一贯性,以便供读者参与侦探。作者本身要有适当的诚实和运动家精神,如有洞烛机先的聪明读者,即可由其逻辑分析,和侦探同时找出凶手。作者不可以故意隐藏重要的破案线索。

    16、侦探小说不需要用很长的篇幅来描述与故事进展无关的事物。比如文学性的粉饰、完美的写景等。因为读者只想涵泳作品中的智慧游戏,其余皆为繁词冗句。

    17、不可将凶手设为强盗、山贼、海盗等职业犯罪者。如此的设定毫无斗智的魅力可言。

    18、解决案件时,不可到了最后关头,以自杀或事故死亡的情节作结束。这样是虎头蛇尾的作品。

    19、侦探小说中的犯罪动机必须是个人性的。如国际阴谋政变战争,属于间谍小说的范围。

    20、最后列举几项“凡是具有自尊心的侦探小说家”均不会使用的方法(很有意思^ ^):

    a.犯罪现场留有烟蒂,则判定吸同样香烟的人为凶手。

    b.强迫嫌疑犯自白。

    c.留假指纹在犯罪现场。

    d.找替身制造不在场证明。

    e.在犯罪现场的狗没吠,以此判定凶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g.使用皮下注射器,或即刻死亡的毒药。

    f.揭开谜底时,才告知读者凶手是双胞胎之一。

    h.警官到达后才成立的密室。

    i.由讯问的连锁反应实验断定凶手。

    j.到故事快结束时,侦探由暗号找出凶手。

    同年,资深编辑及作家Knox也发表了著名的《侦探小说十戒》。

    Knox的十戒是:

    1、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来进行侦探。

    3、犯罪现场不可有秘密出路,通路等。

    4、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都不得用于犯罪。

    5、故事中不得有中国人。

    6、侦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决案件。

    7、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

    8、侦探不能用未提供给读者的线索来解决案件。

    9、故事的记叙者,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断提供读者。

    10、双胞胎或一人扮演双重角色,要事先向读者交代清楚。

    这些戒律中有很多都是极有价值的,比如作案的动机应该是“个人性”的,这一点我非常同意。我很反感侦探故事中出现和政治、阴谋有关的内容,那就不纯粹;不纯粹就不好。

    当然有一些戒律在今天看来未免觉得莫名,比如“故事中不得有中国人”……可能是中国人当时仍为西方人所不理解,觉得多与魔法妖术有关,遂应与侦探故事绝缘。

    再比如“侦探小说不可加入恋爱故事”,这有一定道理,但在后世的侦探小说出现各种流派后,这一戒律则显得失之偏颇。我所期待的那本《嫌疑犯X的献身》,作为2005年日本三大推理小说排行榜榜首的作品,并一举夺得以矜持著称的“直木奖”,其撼人之处不仅仅在于案件的“trick”,还在于故事中的爱情主线。

    一个人究竟可以为另一个人赌命赌到什么程度,小说中的主角数学教师石神始终默默守护着本不相识的靖子母女,为了维护她们甘愿犯罪,宁可自己沉入无底深渊,也要用自己的方式维护所爱的人。打动读者的不光是石神那缜密的头脑,或者那顷刻之间得出的异想天开诡计,还有石神那深厚内敛、炽热纯粹的爱。

    (二)不可能犯罪和密室

    回到办公室的时候,那本《嫌疑犯X的献身》已经送到了,红黑相间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爱到什么地步?

    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与秩序的理想国,

    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这本书等看了再说。接下来写第二部分——不可能犯罪和密室。

    上次说到黄金时代(Golden Age)。在黄金时代的侦探小说家中,有三大家,被称为“The Big Three”。分别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恩。阿婆不用说了,大家都熟悉;奎恩(Ellery Queen)也应该为不少朋友知晓,实际上这是一对表兄弟合用的笔名,而且他们笔下的侦探也就叫做Ellery Queen。著名的有“国名系列”:《希腊棺材之谜》、《荷兰鞋之谜》、《中国橘子之谜》等,这些是我觉得奎恩最好的作品,另外奎恩的悲剧系列也不错。

    阿婆和奎恩是两大家,还有一大家,非常可惜由于他的作品引进太少也太晚,许多读者并不熟悉,他才是“不可能犯罪和密室”的主角——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这是一位归化英国的美国作家,作品风格也很英国化。在40年的创作生涯中,可以说有90%的作品都是关于“密室”。对于这位奇才,有无数的拥护者,甚至连横沟正史这样的大师,都以与卡尔同名的作品《夜行》向这位密室之王致敬。

    就我所知,卡尔的作品在很多年前曾经选入过一本侦探小说合集,在国内出版。入选的是《亡灵出没在古城》,也是密室题材。然后一直到2004年,译林出版社才从台湾的“谋杀专门店”引进了卡尔的巨著——《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s)。那次译林从谋店引进的一批书中,有两本是最值得购买的,除《三口棺材》外,另一本也是古典密室杰作:卡斯顿·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我很久以前看过译作《黄屋》的版本,顺带说一句,这位勒鲁是谁?提起他另一部作品,大家一定都晓得,就是大名鼎鼎的《剧院魅影》。

    好了,终于可以开始说正题。

    Impossible Crime,不可能犯罪。

    所谓“不可能犯罪”,就是指从逻辑上无法完成的犯罪。经典的不可能犯罪谜团形式主要包括:密室杀人、足迹消失、不可能的消失、预测未来、读心术、特定情况下的不在场证明,以及其他可判断的逻辑上无法达成的犯罪或者行为。好像是岛田庄司说过,如果一名推理小说家从未创作不可能犯罪体裁,那么他就不配被称为推理小说家,这是推理小说家这种职业的自尊(大意)。不可能犯罪是古典解谜的类型,可以说是侦探/推理小说皇冠上的宝石,是最华丽最让人(包括作者和读者)沉迷最挑战心智的那种类型。就连最正统的社会派推理小说大师松本清张也写过不可能犯罪的作品。

    先说说欧美侦探小说中的不可能犯罪。

    从爱伦坡开始,《莫格街凶杀案》写的是密室杀人,当然最后的解答比较……;《失窃的信》写的是凭空消失,最后的解答也比较……。到1891年的时候,一部伟大的不可能犯罪作品诞生了:伊斯瑞尔·冉威尔(Isreal Zangwill)的《弓区大谜案》(The Big Bow Mystery),可惜作为我们国内的读者,包括我,几乎是没有渠道可以看到这部书。这部书的伟大之处在于开创性,作家在书中给出了密室案件的多种解答,可以看作是后来卡尔《三口棺材》中密室讲义的雏形。这里顺便提一下同时期的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也有一个故事是关于密室杀人的:《斑点带子》。这个时期最好的不可能犯罪作家是英国的G.K.切斯特顿,代表作品布朗神父系列(Father Brown),国内已有不止一家出版社出版。布朗神父系列中不可能犯罪层出不穷,气氛诡异哥特,卡尔受到他的影响,然后卡尔又影响了后世的无数作家,虽然以后我会提到他们,但还是忍不住先要报一报这些执着于古典谜团的作者们:高木彬光、岛田庄司、二阶堂黎人、绫辻行人、有栖川有栖、我孙子武丸……

    约翰·狄克森·卡尔,1906年出生,1977年去世,是一位“一生悬命”于不可能犯罪的侦探小说家,卡尔作品的水准决不逊于阿婆和奎恩(阿婆的《古墓之谜》和奎恩的《中国橘子之谜》也都是密室杀人),在不可能犯罪这个领域可以说超越了他同时期的所有作家。

    不可能犯罪是侦探小说的王道,而密室(Locked Room)又是不可能犯罪中的王道,卡尔就是当之无愧的密室之王。

    他最著名的作品包括:《三口棺材》、《犹大之窗》、《瘟疫庄谋杀案》、《燃烧法庭》、《歪曲的枢纽》等等,在《三口棺材》的第17章“细论上锁的房间”中,卡尔借书中主角菲尔博士讲述了一大段关于密室案件类型和技巧的话,被后世的侦探推理小说家和推理迷恭称为“密室讲义”,后来的各种密室基本上都没有超出这个范围。因为篇幅太长,这里只简要的列举一下:

    一、这不是谋杀,只是一连串阴错阳差的巧合,导致一场像谋杀的意外。

    二、这是谋杀,但受害人是被迫杀他自己,或是误打误撞走入死亡陷阱。

    三、这是谋杀,方法是透过房间内已装置好的机关,而且此机关难以察觉。

    四、这是自杀,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

    五、这是谋杀,但迷团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的。比如,受害人已经死了,可是人们还以为他活着,从而为凶手不在场证明提供方便。

    六、这是谋杀,凶手虽是在房间外面下手的,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在房间里犯下的。通称为“长距离犯罪”或“冰柱犯罪”。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项标题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

    在卡尔的追随者中,有一位克雷顿·劳森,在不可能犯罪领域也有很高的造诣。劳森本身是一位魔术师,他笔下的侦探也是魔术师。案件的诡计通常和魔术有关,强调心理欺骗。最好的作品是《Death From a Top Hat》,译成《死亡飞出大礼帽》。

    日本的推理小说虽起源于欧美,但今发达程度犹胜于欧美。因为日本在战后取消了“侦探”二字的汉文,所以改称“推理”,后来“侦探”汉字又恢复,但推理小说的称谓就没有改变。

    日本推理小说中的不可能犯罪数量也相当大。从江户川乱步开始,乱步也是卡尔的fans,还写过不少关于卡尔的评论,不过乱步的作品我不太喜爱,就不多写。

    然后是横沟正史(仍是卡尔的fans),横沟正史是日本推理小说的旗帜,他笔下的金田一耕助基本上是日本最著名的侦探,乱步的明智小五郎不如他,后来的高木彬光、岛田庄司虽然也创作出神津恭介和占星师侦探御手洗洁,不过名望仍比不上金田一耕助。漫画《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和金田一耕助毫无关系,虽然阿一总说金田一耕助是他的爷爷,还常常以此作为信念破案,不过从横沟的故事来看,金田一耕助貌似没有后人。横沟正史的风格像卡尔,气氛诡异,案件迷离,他自选的“十大”是很值得一读的。横沟正史是统率型的作家,他的作品类型很多,关于密室杀人和其他不可能犯罪的有《本阵杀人事件》、《恶魔吹着笛子来》、《夜行》等等。是我最推崇的日本推理小说家之一。

    高木彬光,他的风格与横沟相似,强调气氛和案件的布局。他的神津恭介探案集又非常可惜国内没有引进。我只看过一部著名的《能面杀人事件》,是经典的密室作品。

    再到了80、90年代。出现了岛田庄司和二阶堂黎人。岛田庄司的《占星术杀人魔法》以华丽著称,是倍受推崇的典藏作品;二阶堂黎人的《人狼城》是世界上最长的推理小说,他的风格是当今日本作家中最像卡尔的,当然二阶堂又是卡尔的fans……二阶堂的《人狼城》和《地狱的奇术师》都有台版。

    去年还不是前年,国内引进了《二重身宫》和《密室物语》,其实这两部书虽然有名气,不过内容天马行空,和岛田、二阶堂的作品不是一个档次,国内引进往往缺乏眼光,明明有那么多的经典却置之不理。今年居然大肆引进了美国的“硬汉派”侦探小说,丹布朗的破书也一本接一本,真是无语……

    第二部分就写到这里,其他的留到第三部分《本格和暴风雪山庄》再叙。篇幅比较长,写也写累了。

    写在中间

    连续写了两部分关于侦探推理小说的心得,觉得有些累,趁着砚有余墨,就在写第三部分前涂点什么。

    先随便说说日本推理漫画/动画。

    这是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漫画/动画类型。最出名的当然是《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和《名侦探柯南》,前者的原作由于是推理小说家,所以在一些案件的设计上要强于后者。《金田一少年事件簿》148集我基本上看全了;《名侦探柯南》TV版出到459话,漫画到593话,漫画看的很少,不过TV版我居然……459集大概看了有95%……自己也觉得比较弓虽。

    这两部作品面对的读者观众都是青少年,所以校园、高中生侦探的设定多少还是有些幼稚。《名侦探柯南》的水准明显下降中,在日本的人气也不如前,不过由于看起来比较轻松,BT上down也只有90M大小一集,画面和翻译都非常好,我也就看下去了。

    《名侦探柯南》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毛利小五郎,这个与乱步笔下明智小五郎同名的大叔。

    到了我这个年纪,那些有意装酷耍帅的毛头小子已经丝毫不对胃口,比如工藤新一、怪盗KID等等。

    毛利是个很可爱的人。有一次毛利看电视剧,是他最爱的冲野洋子主演(毛利对这种卡哇依的女孩是基本没有防御力的-_-),电视里的歹徒在洋子饰演的角色背后准备袭击,毛利于是很投入地在电视前大叫“小心啊~洋子小姐~”……

    在剧场版中,《第十四番标的》、《水平线上的阴谋》中毛利都表现出了重情义的一面,甚至可以说神勇。《水平线上的阴谋》凶手瞒过了柯南,但是却瞒不过毛利,最终毛利站在甲板上的一段推理让人荡气回肠,有看樱木灌篮成功的快感。TV版的毛利大多是配角,只有在剧场版中,毛利的形象才充实起来。

    对于小兰,毛利自然流露出浓浓的父爱。《引爆摩天楼》里毛利在大楼外那句力竭声嘶的“兰!”道尽人父心声(毛利的声优是我很喜欢的神谷明,功力深厚)。再看工藤新一,此人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甚至有点高高在上,视自己为小兰的守护神,是个大男子主义者,或者说工藤新一终究是个不成熟的孩子。这一点金田一一要比工藤强,虽然阿一有点色,不过对美雪是一片至诚,性格上也淳朴许多。

    小兰和美雪都是很纯洁的女孩,对工藤和阿一都怀着那种单纯、干净的情感,这令人非常羡慕,值得赞赏。小兰比美雪更坚强,真是个很坚强的女孩,毛利有女如斯,也足以安慰。

    《名侦探柯南》有一系列的番外篇《本厅刑事恋爱物语》,个人觉得制作的相当好。是以高木、佐藤、白鸟、目暮这些警官为主角的故事,案件为背景,着力刻画的是这些人的情感。那集《震动的警视厅1200万人质》非常不错,松田在摩天轮爆炸前的一瞬发短信给佐藤的一幕颇为感人。

    其他还有不少推理漫画/动画。比较好的像《人形草纸木偶左近》,案件本身虽然一般,但气氛渲染的很到位,再加上那位双重人格的木偶师,值得一看。

    金田一少年原班人马打造的《侦探学院Q》漫画好过动画。里面有一桩案件我印象深刻:死者被凶手布置坐在餐桌前,桌上满满的都是凶手做的菜肴……为什么会有这样诡异的布局?谜底合情合理,又出人意料。

    再有像《推理之绊》等等就比较差了,不看也罢。

    另外有一些灵异漫画/动画也有推理成分,像当下的人气作品《死亡笔记》等等。现在连载的《Ghost Hunt》原作者是推理小说家绫辻行人的妻子,那部著名的《十二国记》也是她的作品。

    这些漫画/动画给少年人上了一堂推理小说普及课,不过千万别认为这些漫画/动画就是推理小说的大部分,那些大师级的作品还是要去找书看才行。

    那本《嫌疑犯X的献身》在周五就看完了。

    周五早晨要去法院开庭,因为下雨又适逢早上交通高峰期,以免无必要的迟到,所以提早开车出门。

    到法院时距开庭还有半个多小时。把车停好,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又把那本书拿出来看,只差最后几页。

    谈及侦探小说或者写评论,最忌的是泄漏谜底,所以我也不会在这里把诡计的答案写出来。

    合上书页,坐在驾驶位上嘘了一口气,似乎有点怅怅的感觉,也许是车子关了引擎,所以感到有点冷。

    石神哲哉,这个在大学里被同学称为“达摩”石神的数学天才,进入社会以后并不如意,不擅交际应酬只沉醉于数学的他,只在中学担任了数学教师,心里还是想成为数学家的石神每日过着简单的生活,除了夜晚研究数学命题别无所好。在了无生趣,打算轻生的那天,由于花冈靖子母女的出现使得他重新投入生活。从那时起,石神就默默地关注着靖子母女,暗恋着靖子,每天去靖子工作的便当店买便当是他最接近靖子的一刻。

    由于突发的事件,靖子母女杀死了纠缠她们的无赖前夫,为了让母女俩脱罪,石神电光火石间想出了一条瞒天过海的诡计应对警方……

    看到最后,让我觉得惆怅的不完全是石神的安排终被识破,而是在这条惊天诡计的背后,石神已经事先断绝了自己的后路,为了不让自己再有任何的机会去反悔,这个男人早已断绝了所有的后路,走出了第一步,就一往无前地走下去,哪怕最终是地狱的深渊。

    有首老歌里唱道“一生何求,曾妥协也试过苦斗”,石神根本没有给自己妥协的机会,留给自己的唯有苦斗而已。

    石神对靖子的爱,没有表白,没有牵手,没有拥抱亲吻,但却以死相报。故事最末石神的嘶吼也许是他最心痛最无奈的表白。

    (三)本格和暴风雪山庄

    前阵子买的几本推理小说中,除了《嫌疑犯X的献身》外,《半落》和《孤独的歌声》也都看完了。

    《半落》的作者横山秀夫是社会派的推理小说家,作品以警察体裁的居多,“半落”是日文直译,警察术语,意思是“不完全招供”。台湾的版本译作“半自白”虽然比较容易懂,但反而不好。这本《半落》是2002年秋的作品,当年的畅销书,在日本拍摄了同名电影,据说电影也获得了不少奖项。

    《半落》讲的是现役警官浘聪一郎的妻子因患病而备受折磨,浘聪就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并且向警方投案自首,交待了整个经过,但是从案发到自首之间有两天的空白,浘聪什么都向警方坦白了,但对于这两天,却始终保持缄默,这究竟是为什么?浘聪一郎隐瞒的究竟是什么?书从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记者、监狱看守不同角度叙述了这个故事。

    这本书还算不错,也确实很适合拍成电影,对各个人物心理活动的刻画也相当多。但是,我觉得这毕竟不算一部纯粹的推理小说,最后的答案也颇让我有点失望。社会派的作品也就是这样吧。

    下面就来说说本格。

    日本推理小说的流派很多,分类方法也很多。有一种分类方法把推理小说分成两大类:本格派和社会派。

    本格派是重于古典解谜的作品。凶手设计诡计谜团,侦探则抽丝拨茧,推理出凶手及其作案的方法,读者也在阅读的过程中和作者斗智。这个“Trick(诡计)”的精彩叫绝程度,这个谜团的华丽凄美程度,是作者追求的最主要目标。其他的,诸如作案动机、社会意义、人性刻画等等都不那么重要,当然不是不写,只是不作为重点。本格作品中往往会塑造一个著名的侦探。

    社会派与本格派相反,反对推理小说仅仅是一种智力解谜游戏,而在作品中着力刻画人物性格心理,反映社会矛盾,抨击黑暗现实。社会派作品中的主角常常不固定,有时是基层警察,有时是私人侦探,有时是其他的社会小人物等等。

    我年轻的时候……我是说我更年轻的时候,对社会派是没什么兴趣的。包括社会派泰斗级的松本清张作品在内,都不甚喜欢。

    在本朝过去的官方传媒体系中,诸如松本清张等作家一直是受到较高推崇的,因为他们揭露了所谓资本主义社会的腐败黑暗,宣扬正义,书中主角往往是排除万难才能使得案件水落石出,为受害者伸冤。这就跟本朝官方对古典诗词优劣的判断标准是一样的,爱国诗人的诗就是好诗,针砭时弊的诗就是好诗;而追求锻词炼句的则常被评价为思想境界不高,或生涩难懂云云。

    但是在推理小说迷中,有很大一个群体都执着于本格推理。因为这才是让我们热爱、沉醉于推理小说的原因啊。

    随着我年龄渐长,对社会派的看法也改变了不少,虽然这类作品在阅读快感上不强,有时看了还很有点郁闷,不过对这些作家还是深致敬意。因为在本朝,恐怕这类作品愈加难产。当然本格作品还是我更钟意的,人生在世,已颇多无奈,不平事也听了看了遇到不少,让我们捧上一本书,玩一场智力的角逐,不也是很好么。

    在日本,把推理小说区分为本格与非本格的第一人是推理小说家甲贺三郎。甲贺三郎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工学部,在他的创作中多以物理化学等为诡计基础。

    1925年,甲贺三郎把以搜查犯罪过程为主题的小说定名为“纯正侦探小说”,1926年把这“纯正侦探小说”再定名为“本格”。他在1935年发表“侦探小说必须具备侦探的要素和重视谜团”的言论,与当时重视小说艺术性的文学派大师木木高太郎互相争论。

    江户川乱步和横沟正史都是本格的大师。1946年,横沟正史以《本阵杀人事件》和《蝴蝶杀人事件》两部长篇纯解谜的本格作品杀入推理文坛,极大地影响了当时日本本土推理小说创作的水准和风格。

    1960年代开始,以松本清张为代表的社会派作家崛起,当时确实涌现了不少出色的社会派推理小说家。

    比如森村诚一,森村诚一早年做过宾馆业的工作,他的第一部作品是以酒店为舞台的本格解谜杰作《高层的死角》(还是密室体裁),后来转为社会派,有非常著名的“证明”三部曲(《青春的证明》、《野性的证明》、《人性的证明》),其中《人性的证明》被改编成电影《人证》,插曲《草帽歌》在我国也曾风靡一时。“证明”三部曲我是很久以前看的,情节已经淡忘了,但是书中那种悲伤的记忆还留在脑海里。

    另一位我比较喜欢作家的是西村京太郎,也有人把他划入“旅情推理”的,不过社会派的作品也不少,他笔下的十津川警部被称为日本最忙碌的警察,《天使的伤痕》、《恐怖星期五》、《列车23点25分到札幌》都是我很推荐的作品。

    社会派作品的大热使得本格式微,连横沟正史都一度停笔,后来横沟提出推理小说也不能过度写实,需要“浪漫的复活”,晚年横沟老先生再度出手,奉献了巨作《犬神家族》,又掀起轰动。

    但是就影响来说,在蛮长一段时间,各大推理奖项获得者、包括推理评论协会的人员,均以社会派作家居多。

    到1980年,岛田庄司以《占星术杀人魔法》出道,当年虽然未能夺得乱步赏(惜败给井泽元彦的《猿丸幻视行》),但之后这部梦幻级的作品得到了无数赞誉。故事讲的是画家梅泽平吉被发现死在完全密闭的画室内,在梅泽遗下的日记中,记载了一段关与占星术有关、以家中六名少女各部位组成神体阿索德的奇说。梅泽死后不久长女被杀,随后其他各人也无故失踪,然而尸体却一具接一具的在不同地点被发现,而且每具尸体都缺少了各不相同的部位,并且与日记中的奇说不谋而合……

    这个剧情是不是有点熟悉?对了,因为后来对它的抄袭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金田一少年事件簿》可以说是罪魁祸首,《异人馆村杀人事件》几乎是完全的抄袭,国内的《少年包青天1》又从金田一少年这里再次抄袭,编成了《隐逸村之谜》。这真是极大地破坏了《占星术杀人魔法》,我以前曾说我读这本书时不甚惊喜,也就是因为书中的核心诡计已经被后人剽窃多次了。

    岛田庄司对本格的贡献很大,他的写作风格被称为“岛田流”,他还提携帮助了不少后来的新本格作家,从绫辻行人到歌野晶午都是,自他以后的这些坚持写古典解谜推理小说的作家们被称为“新本格”。

    1994年,岛田庄司提出了“新本格七守则”:

    一、事件的舞台必须是封闭空间,例如孤岛或暴风雪山庄。登场人物无法自由出入,也必须排除拥有先进鉴识技术的警方。亦即,必须保证只有逻辑思考才能破案的必然性。

    二、屋内的各房间都要能够上锁,属于重视隐私的建筑物。

    三、屋宅的主人或客人,全员在小说开头都必须介绍给读者,凶手就在其中。

    四、发生了各种事件,并导向血腥的惨剧。

    五、侦探登场,是后来才出场,或是一开始就在屋内都可以。

    六、惨剧依然继续发生,但凶手的身分依然不明。侦探开始提出推理,读者可以跟着斗智。

    七、侦探在故事最后指出凶手,必须是令读者意外的人物。如果无法做到,就不能称为成功的作品。

    “新本格守则”的第一条就提到了“暴风雪山庄”。

    “暴风雪山庄(Snowbound)”。什么是“暴风雪山庄”?最早是指一群人由于暴风雪的原因被困在某一座山庄别墅,然后发生了谋杀,凶手就在山庄内,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谁是凶手?谁又是下一个被害者?这种模式下制造出扣人的悬念。

    后来“暴风雪山庄”不仅指发生在山庄别墅的案件,在孤岛、航行的船等地域,只要是与外界断绝联系的案件构造,都被称为暴风雪山庄模式。

    这个名词的出处我没有仔细考证过,但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对于“暴风雪山庄”模式的贡献和影响都非常大。

    阿婆的成名作大概算是《罗杰疑案》,但是阿婆最著名的书恐怕还算是1939年的《Ten Little Niggers》。

    书名源于鹅妈妈童谣中的一首:

    Ten little Niggers going out to dine;

    One went and choked his little 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nine.

    Nine little Niggers boys sat up very late;

    One overslept him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eight.

    Eight little Niggers boys traveling to Devon;

    One got left behind and then there were seven.

    Seven little Niggers boys gathering up sticks;

    One chopped himself in half and then there were six.

    Six little Niggers boys playing with a hive;

    A bumblebee stung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five.

    Five little Niggers boys going in for law;

    One got in chancery and then there were four.

    Four little Niggers boys going out to sea;

    A red herring swallowed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three.

    Three little Niggers boys walking to the zoo;

    A big bear hugged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two.

    Two little Niggers playing with a gun;

    One shot the other and then there was one.

    One little Niggers boy left all alone;

    He went and hanged him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后来在美国出版时,因为Nigger有“黑奴”的含义,书名改作《Ten Little Indians》,里面的童谣也相应修改。

    这本书中文译名众多,有译成《十个印第安小人》的——这是我最喜欢的名字,就是阿婆原著的直译;有译成《无人生还》的,这同样来自英文版的直译,英文版有名为《And Then There Were None》,源于童谣最后一句话,这个译名也不错;台湾有译作《童谣谋杀案》的,也算切合内容;国内还有翻译成《孤岛奇案》的——对于这位翻译者,我觉得可以基本认定为猪头级的人物。原著的名字极好,为什么非要翻成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题目?如果是因为发生在孤岛上的案件就翻译成“孤岛奇案”,那将有无数的侦探推理小说都可以这样翻译:横沟正史的《狱门岛》、绫辻行人的《十角馆》,甚至金田一少年的《杀戮的深蓝》、名侦探柯南的《绀碧之棺》……而且同理可得:发生在村落的可译作《山村奇案》,发生在镇子的可译作《小镇奇案》……这还有何趣味性和含义可言?

    说起《十个印第安小人》,我第一次听,对,是听这个故事,是在从鹰潭到上海的火车上,当时我还在上小学,妈妈给我讲述了这个故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我大了点就去找这本书来看,貌似就是翻译成《孤岛奇案》的,奇怪的是我娘当初讲故事时,告诉我这个故事名叫《十个印第安小人》,不知道她看的什么版本。

    人文社又再次出版了这本书,用的书名是《无人生还》。

    那首童谣翻译成了:

    十个小兵人,外出去吃饭;一个被呛死,还剩九个人;

    九个小兵人,熬夜熬得深;一个睡过头,还剩八个人;

    八个小兵人,动身去德文;一个要留下,还剩其个人;

    七个小兵人,用刀砍木棍;一个砍自己,还剩六个人;

    六个小兵人,无聊玩蜂箱;一个被蜇死,还剩五个人;

    五个小兵人,喜欢学法律;一个当法官,还剩四个人;

    四个小兵人,出海去逞能;一个葬鱼腹,还剩三个人;

    三个小兵人,走进动物园;一个遭熊袭,还剩三个人;

    两个小兵人,坐着晒太阳;一个被晒焦,只剩一个人;

    这个小兵人,孤单又影只;投环上了吊,一个也没剩。

    把原来的小黑人或者小印第安人译成“小兵人”,是因为2003年Harper Collins版的《And Then There Were None》中已经改为Ten Little Soldier Boys。其中第一句是Ten little soldier boys went out to dine;余皆类推。那个岛也改成了Soldier Island,所以在翻译中改成了“索吉尔岛”。我还是喜欢原来的名称,“小兵人”……这个词根本就不通嘛。

    《十个印第安小人》严格来说,其实……并不算侦探小说,为什么?咳咳,因为这里面根本就没有侦探……当然这无关紧要,这本书创造了一个以后非常著名的模式——“无人生还”模式,我觉得也就是“暴风雪山庄”的一种。

    1950年,阿婆创作了一个短篇《三只瞎老鼠》(Three Blind Mice),这个短篇来自于1947年专给英国玛丽王太后80大寿所写的同名广播剧剧本,后来被搬上舞台剧,剧名为《捕鼠器》(Mousetrap),上演50余年不衰。《捕鼠器》曾在上海两次演出,可惜我都错过了。故事讲述的是在一家旅馆由于暴风雪的关系,与外界隔绝,而在旅馆内有一名正受通缉的杀人犯……

    对阿婆的致敬之作不胜枚举。西村京太郎的《双曲线的杀人》,描写发生在“观雪庄”的杀人事件,完全是向阿婆的《十个印第安小人》致敬,《双曲线的杀人》里还用到了孪生子诡计,当然西村秉照侦探小说的戒律,事先在引子里就明白无误地告诉了读者。绫辻行人的《十角馆》、《雾越邸》也都是典型的暴风雪山庄模式,《雾越邸》还使用了童谣——当然是日本的童谣,不过绫辻行人的作品我始终觉得比较一般,《雾越邸》中的凶手对于目光如炬的老推理迷(包括本人)来讲,恐怕是早已识破,而且凶手的各种小动作细节我在阅读时就几乎全部注意到了……这实在是……

    说起童谣,多讲几句。

    “鹅妈妈童谣”,这真是侦探推理小说家们中意的一本童谣集。

    范达因的《主教谋杀案》中就用了好几首鹅妈妈童谣,最著名的是那首“谁杀死了知更鸟”;阿婆所著的马普尔小姐系列中《黑麦奇案》也贯穿着一首鹅妈妈童谣:

    唱一首六便士之歌,用一口袋黑麦,

    把二十四只黑画眉烘在馅饼里。

    馅饼一切开,鸟儿就开始唱歌。

    这可不是国王的一道豪华大菜吗?

    国王在帐房里数钞票,

    王后在客厅吃蜂蜜面包,

    女佣在花园里晒衣服,

    一只小鸟飞来,叼走了她的鼻子。

    《黑麦奇案》讲述百万富翁雷克斯·佛特斯库先生被毒死在自己的办公室,他的口袋里奇怪的放有黑麦;之后他年轻的妻子也被发现死在客厅里,死者身边有一块涂了蜂蜜,吃到一半的面包;接下去是他的女仆,死后鼻子上还邪门的夹着一根晒衣夹子。而这一切,似乎都与二十年前的黑画眉金矿有关……

    “鹅妈妈童谣”是本诡异的童谣,其中有很多恐怖的内容,也搞不懂为什么会作为童谣收录,比如一首“My Mother Has Killed Me”:

    My mother has killed me,

    My father is eating me,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sit under the table,

    Picking up my bones,

    And they bury them under the cold marble stones.

    妈妈杀了我,

    爸爸吃了我,

    兄弟姐妹坐在餐桌底下,

    拣起我的骨头,

    埋在冰冷的石墓里。

    前几年流传的“杀人游戏”之所以有趣,其中也有“暴风雪山庄”模式的原因罢。

    岛田庄司的“新本格七守则”当然一经公布就引起很多争论,其实岛田庄司只是提供一个较为典型的本格推理小说模式,让新的写手们自愿参照而已,无须多加抨击。

    1987年,绫辻行人的《十角馆杀人》出版,可以看作是新本格浪潮的开始。随后“馆”系列一发而不可收,连出了七部,为新本格杀出一条血路。绫辻行人的书基本上都按照新本格守则来写,虽然我觉得水准并不是那么高,但毕竟也是诚意之作。随着《十角馆杀人》,1988年歌野晶午和法月纶太郎分别以《长家的杀人》、《密闭教室》出道;1989年,有栖川有栖、我孙子武丸也出版了处女作,1990年,二阶堂黎人拿出了首部作品《吸血之家》……新本格进入繁盛期,一直到现在,其间有很多值得一读的作品:岛田庄司《异邦骑士》、绫辻行人《雾越邸》、泡坂妻夫《荫桔梗》、北村薰《夜蝉》、司冻季《机关木偶笑五次》、二阶堂黎人《地狱的奇术师》《轻井泽魔法》《人狼城》、篠田真由美《琥珀城》、桐野夏生《降在脸上的雨》、宫部美幸《魔术在呢喃》和《模仿犯》等等等等……

    写到这里,“Murder for Pleasure”也差不多完成了。加上“写在中间”的那部分,篇幅居然有12,000余字,创下了本人Blog的记录,也算是总结了一些自己对侦探推理小说的记忆与感觉,稍后再写一点结语,就算给这篇“Murder for Pleasur”画上句号罢。

    总之,谢谢观赏。

    关于“Murder for Pleasure”零星的结语

    阿婆有本书叫做《杀人不难》(Murder is Easy),Murder难不难我们现在不讨论(其实当然是很难的),但是可以确信的是,写侦探推理小说是件难事。

    历史小说、纪实小说、武侠小说、文艺小说、奇幻小说等等都有难写的地方,至于侦探推理小说,要想写得好,我觉得是难上加难。要设计一个巧妙的作案方法,但同时又要给笔下的侦探留一个切入口,无论是作案方法还是这个切入口还都必须合情合理,让读者惊讶之余觉得信服。历史小说和纪实小说需要严谨考证,武侠小说奇幻小说需要想象力,文艺小说需要打动人的文笔,侦探推理小说这些都需要。小说越来越难写,读者却越来越挑剔,这就是为什么优秀的侦探推理小说数量较少的原因。

    我对各类侦探推理小说的包容性自觉较为宽大,只要有一点可取之处,我读后都会感到愉快。侦探推理小说带给读者的阅读感受和武侠小说是不同的,很少有侦探推理小说能像金庸古龙的作品那样吸引人,很多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过程中你都会感到枯燥、繁冗,有的书看了200多页还不知道作者要表达什么,包括一些名家的作品也是如此,像阿婆的风格,书的前面一部分往往要耐着性子才能读完,卡尔作品的主角菲尔博士也是个非常罗嗦的老头。

    前两日看完的天童荒太《孤独的歌声》也是蛮累人的一本书。故事结构不错,但是描写方法过于文学化,侦探推理小说我觉得用一般的叙述方式就可以了,文笔要好但是不用太刻意。

    《孤独的歌声》是用三个人称来写的:一个是“我”,是个在便利店打工的青年男子,也是个热爱音乐的业余乐手;一个是“他”,是个童年有阴影的变态杀人狂;一个是“俺”,是个女刑警——这让我最无语,对于“俺”这种称谓,我咨询了我神奇的姐姐,姐姐告知“俺”在日文中是有“我”的意思,但是一般是男性用,比如……樱木花道同学,女性不用。结果,这本书里的女刑警不仅用“俺”作第一人称叙述故事,在对话中也一口一个“俺”……活生生让我觉得是个山东姑娘……大汗无比,看的我这个难受就别提了,所以国外小说的翻译真的非常重要,否则可以轻易毁了一本书。

    《孤独的歌声》里对那个变态杀人狂描写很到位,没有特别进行恐怖的描写,但是却让人觉得非常压抑。在“我”打工的便利店里,由于发生了强盗抢劫事件,警方为了抓获强盗,仔细研究便利店的监视录像,结果注意到了“他”的身影,然后根据其他线索感觉到“他”可能和当地连续发生的杀害年轻女子的案件有关。录像里“他”只露了一下脸,说了一句话。当时“他”一边看货架,一边问了“我”一句:塑料布还有多么,只有一张了啊……。当后来警方省悟到塑料布的用途时,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上回说了一些侦探推理漫画/动画,对于侦探推理这个体裁,用影视或者动画的表现方式确实比较合适,有一些场景,比如机械密室的布置,通过画面来表达要清晰许多,看书有时需要翻来覆去地研究才能搞明白。这一点,岛田庄司、绫辻行人等人的作品做的比较好,通常都有图示。

    《福尔摩斯探案集》对世界上所有的侦探推理小说家来说都是一个传奇,不过我倒不是因为福尔摩斯才对侦探推理小说感兴趣的,甚至于柯南道尔爵士的原著也并未让我对福尔摩斯产生太大的喜爱,真正让我喜欢上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是Jeremy Brett,他对福尔摩斯的塑造充满魅力,犹胜于原著。可惜Jeremy Brett在一开始扮演福尔摩斯时就已经快50岁了,所以没法饰演福尔摩斯和华生最初的相遇,要知道,福尔摩斯和华生相逢时两人的年龄都只有二十八九岁,和柯南道尔自己的年龄相仿,完全是青年人(和波洛真的不一样……阿婆设定的波洛真的有点老--),如果Jeremy Brett在30多岁就能接下福尔摩斯的角色,那真是太完美了。

    阿婆笔下的波洛也是一位绅士,有点洁癖,时常会说法语,通过影视表现起来就更生动,大卫苏切特的波洛经常会在台词里夹杂着法语,而且非常自然毫无造作,言谈举止优雅。

    相比较上面两位大侦探,日本的金田一耕助的屏幕表现要差许多,反正我是没有看过一部觉得好的金田一耕助电影,日本人的电影我始终觉得比较平庸。

    本来还想说说我国的侦探,包括古代公案小说,只是除了霍桑探案以外,其他大多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侦探推理小说,想想就作罢了。

    《包公案》真的比较无趣,包公断案的主要技能是诸如做梦之类的通灵手段。

    至于狄仁杰,荷兰人高罗佩的《狄仁杰断案传奇》相当优秀,让我们中国人汗颜。近年放的《神探狄仁杰》是原创作品,我觉得还是挺不错的,当然有一点不好:就是所有的案件都与谋反、弑君之类的政治事件密切相关。其中最好的一个故事我认为是《无头将军》:早已绝迹的巨型战马,前隋的蹄铁,隋朝大将宇文成都的鬼魂,用宇文成都的成名兵器凤翅镏金镗杀人,死者都被砍去头颅和一只手臂……哇~这不是典型的本格作品吗~

    我国古代民间传说,鬼怪志异精彩纷呈,历史上更有无数可挖掘的素材,国家那么大,从南到北风俗地理气候风光各种植物动物药材……可用作侦探推理小说的是应有尽有,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侦探推理故事,都可以之为背景,只可惜除了写《霍桑探案》的程小青,至今也没有比较好的侦探推理小说家。

    老实说,我以前也曾有过创作侦探推理小说的念想,素材也准备了一些,还去读了一些关于法医学、刑事毒物研究和犯罪心理学的书籍,只是结果……惭愧惭愧。

    “Murder for Pleasure”写到这里就算完结了,收尾有些草草,不过不是写论文,料也无碍。

    作者注:当初此文中提到的许多书,大陆都还没有出版。之后的八九年间,大陆出版业对于推理小说的热忱逐步增加,很多经典作品都得以与大陆读者见面。而我,也改变了对“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偏见。

    那个时候,我最爱的《古畑任三郎》刚完结一年;柯南TV版只出到459话;卷福更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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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Arden75:喜欢
        邓哲:@Ardenyu :blush:
      • 麦歌芬:社会派作品和冷硬派虽然不是严格意义的推理小说,但是耐看。因为不会被解密欲望所牵引而忘了章节人物与情节的体会。
        Marzerg:@麦歌芬 我是作者,您讲的没错,当初我对社会派与冷硬派作品的看法,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
      • 李吱呦:超喜欢侦探推理小说:heart_eyes:
        邓哲:@李吱呦 :v:
      • jillpop:很喜欢
        邓哲:@jillpop :blush:
      • 池塘之底:花了大功夫的文章啊!看来是真喜欢。
        邓哲:@池塘之底 是啊
      • wehycgzg:长知识了,但篇幅怎么这么长……
        邓哲:@wehycgzg 综述往往如此
      • 译言九鼎:很长见识
        邓哲:@译言九鼎 :blush:
      • 无情boss:不错,还有时间看推理小说
        乐百川:总统阁下居然也看简书
        邓哲:@唐纳德_特朗普 这是十年前写的

      本文标题:Murder for Pleasure (谋杀与创造接踵而来)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bmmyi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