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母亲在医院治疗这几天,看到、听到或自己亲历一些事,引起我颇多思索,于是有了几篇就医随想,以表内心感慨,今天是随想一。
随着救护车“呜哇呜哇”的叫声,一个病人又被送进了医院,并很快被送进了手术室。

病人推出手术室后,被安排在母亲隔壁病房里,其亲属来了有10多位,个个表情凝重面带悲伤,其中,有一个年轻女子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啜泣,她边哭边说:“这如果保不住眼睛,变成一个瞎子可咋办呀!”我想,这位应该就是病人的妻子了。
从他们口中我得知,这个病人今年只有29岁,刚刚遭遇了一场车祸,左眼球受伤裸露在外,全身大面积擦伤。闻听此言,我心中不免一惊,母亲就诊的第三人民医院,其特色专科是烧伤治疗,另外,骨科水平也还行。在我们当地医院中,第一人民医院是水平最高的综合性医院,尤其是眼科治疗水平,虽说是县级医院,但是在我们所处的豫、皖交界颇负盛名,外省很多患者常常慕名而来!
现在,在我们当地,在病人最急需眼科诊治的时候,却得不到最合适的治疗,不是神化第一医院而不相信第三医院的医术,毕竟术业有专攻。因此,我很为这个病人的眼睛捏了一把汗!
再说,第一医院和第三医院仅仅相距两公里的路程。
意外事故或者是紧急情况下发病,病人家属往往因精神高度紧张而头脑发懵,忘记选择医院,而任由120急救车把他们送往任何一家医院。
120急救车接诊后,下一步对于接诊医院的选择,我不了解我国法规或条例对此相关的规定,可能牵涉到具体利益的分配或各医院的经济效益,在具体执行中也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情况。

由此,我还想到,年前一个朋友从梯子上摔下来,当时就昏迷了过去,家人打了120急救,也是送到了第三医院,到医院CT检查是颅内出血,等冷静下来,朋友家属因为当时吓得六神无主,大脑一片空白,暂时失去了思考意识和选择能力,很是后悔怎么没有主动选择第一医院,而是被120直接拉到了第三医院,同时也对救护车上接诊人员没有提醒他们选择医院,而直接把他们送进了第三医院而心有不满。
后来,朋友在第三医院治疗了10天,病情不但没轻,头疼丝毫未减反而愈来愈重,就连他平常吃的降压药吃完了,想在医院开一盒,结果医生告知,没有他要的那么好的那种,有稍微差一些的。就这样,熬了10天,朋友最后还是转了院,转院后一个星期就明显好转出了院。
在120接诊后送到医院前,随车的病人家属往往因精神高度紧张而忽略了选择医院,又或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选择的权利。
这时候,接诊员如果能大概了解一下病人的病情,再介绍一下本地各家医院的特色诊疗科室(或者是在救护车里张贴一张当地权威卫生部门对各家医院的客观介绍),然后提醒病人家属自主选择不是更好吗?如果这样的话,在病人无性命之虞的前提下,病人家属肯定会选择具有相应特色诊治水平的医院就诊。
在120接到病人后,可以说为抢救病人打开了一条生命的快速通道,给病人带来了生的希望,但是如果120把病人送到了不合适的医院,轻则贻误病情,重则可能会把病人送上不归路。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请珍爱每一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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