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
这一章,讲的是孔子对礼的态度。由这一章,我们可以看出,孔子于礼,并不死守旧规,不知变通,反而,他于礼,在细节上是灵活变通的,但对礼之本质,或说根本,却是坚持不移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且看本章。
“麻冕”,用细麻做成,根据当时礼制,要用二千四百缕经线,麻质较粗,必须要织得细密,这就很费工。“纯”,指的是黑丝,礼帽若用丝,因丝质细,很容易织成,所以省俭些。所以,前半句孔子的意思是:用麻布做礼帽,这是合礼的,但现在用黑丝,可是比较俭省,我就从众,同意用丝制礼帽。
“拜下”,古时礼制,臣见君时,先在堂下叩拜,然后升堂,升堂后再磕头,共两次。所谓“今拜乎上”,指的是免去了堂下磕头,只在升堂后磕头,共一次。但孔子说,古礼从堂下就开始磕头,但现在只在升堂后砖一次头,这是很骄泰、傲慢的事。现在大家都这样做,但我不能从众,我还是坚持从堂下开始磕头。
我们知道,自周公制礼作乐后,礼是用来分辨人的贵贱、等级及各种社会关系,以维护统治的。这是制礼的目的,也就是说是礼的根本作用。在这章里,孔子用礼节中的两件事,来说明自己的态度:那就是根本不能丢,小处可随俗。你看,关于礼帽,原来规定是用麻的,但极费工费事,用丝则十分俭省,无论用什么材料织礼帽,于礼无关紧要,用丝则更俭省些,那就可以改变,从众随俗,用丝。但关于臣下对君主的叩拜,堂下拜,升堂拜,这显示了对君主的尊敬,也是礼的本质,可是现在,臣下对君主,只有升堂拜,与从前比,不能充分显示臣下对君主的尊敬,有违礼的本质,所以孔子说,这方面不能随俗,还必须要坚持古礼。因此,与本章,我们可以看出孔子的为人,他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于紧要处丝毫不苟且、马虎,必须坚定立场,保持原则,但他又并不是一个死板、不知变通之人,于细节处,不拘谨、不刻板,灵活变通。这也是做人的一种高境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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