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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江湖·小说诗经1·击鼓丨这一场情义与血肉的角逐,是战场必经的归

诗江湖·小说诗经1·击鼓丨这一场情义与血肉的角逐,是战场必经的归

作者: 墨兮白 | 来源:发表于2018-09-03 19:40 被阅读2次

    我是一个说书人。

    大荒之隅,西北海外,大泽之长山,白式之国,是我第一印象之处,遂自取名,白泽。

    相比女蜗炼石,西姆凝气,我没有任何神技,除了这副不死不变之身,还会记录。

    在没有文字的时代,依靠的完全是经历后的记忆。没错,只要目之所及,耳之所听,触之所感,嗅之所闻,无论具象还是抽象,我皆可一一铭记,丝毫不差,历久弥新。

    也许,天注定,我为八荒说书人。

    说书,说的是别人的故事,度的是自己的光阴。

    不知消亡之期,只能日复一日的,讲说下去。

    很感动,很忧伤,很震撼,很凄凉。是那些故事。

    日月轮转,沧海移变,朝代湮灭更迭,若问我最爱何时,当还是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

    为何呢?

    那个时期,宛如明丽春花般多姿馥郁,又如萧瑟秋夜般沉郁壮烈,听得见歌,看得见爱。

    后来机缘巧合,我遇到一个叫做孔子的人,他告诉我,你说的书,应该叫做“诗三百,思无邪”。

    无邪,对于人的性情伦理而言,真好。

    ——题记

    诗经,三百十一首,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一段诗,藏一人红尘,

    三百首,聚儿女江湖。

    我,白泽,最爱的莫属——

    漫漫江湖路,说与后人听。

    白  泽

    故事1:这一场情义与血肉的角逐,是战场必经的归途

    所有故事,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男人垂目低低的唱,篝火照亮他惆怅的模样。

    他说他想起那些战友时,每一个,都在心里为他们挖好一个墓,战争无处安放的尸骨,他都葬在心里,结束后,带他们回去。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眸里跳跃着星火,晶晶亮亮。

    “如果,我可以活着回去。”

    人类的文明,始于战争,人类的情性、贪欲、道义会在战争中暴露无遗。

    战争推动历史的进步,战争也推迟了历史的发展。战争不必要,却又必不可少。

    是的,很矛盾。

    百姓不懂战争,他们只求一份生活安稳;可百姓又与战争息息相关,因为战争,直接受害,涂炭的就是这些无法反抗命运的人。

    我见过上千万次战争,感触最深的,就是平陈与宋。

    因为我遇到了那个叫做,大信的男人。

    (一)

    公元前597年,深秋。

    万物肃杀,一派萧条。夕阳斜卷苍穹旖旎而下,轻柔的云霞光辉流溢,宛如缎帛。

    走在丛林里,踩着枯黄落叶,清脆声荡漾开去。

    四周很静。

    风凉,凛而不烈。像一把细小尖刀,滑破衣料,撕裂皮肤。

    默数落叶被我双脚摧残断裂至第97次时,我分明听到了更尖锐的声音。

    压抑在喉咙里的嘶声,想释放而不能。

    是马。

    寻声探去,隐隐约约看清一团棕色缓慢移动。

    这是一匹战马,久经沙场。马鞍和马镫,被磨得黑亮光滑。

    忽然想起,多日前,我曾在树林里,也遇到这样一匹马。

    马身已不具美感,皮肉松弛,精神显出疲态,显然是没有上等的饲料和悉心的照顾,随便和一众战马坐卧同息。

    若是将军的坐骑,必是万人呵护,一眼看去,便知骁勇难敌。

    我当时将马绳拴在树上,等待主人,战场上,战马等同生命。

    等来了一个叫做大信的男人。

    他的眉目缺少青壮年的神采,战袍上印染一大片黑红色血渍,脑袋低垂着,坐在篝火旁,伸出一双手,全是伤。

    他说:这是一场没有归期的战役,已酣战了数载光阴,我们跟随孙子仲将军,讨伐平定南方的陈国与宋国。

    我历来猜想不透的是,战争的起因。

    正义之战,侵略之战,卫国之战,贪欲之战,如此往复,如此轮回。每一个国都是受害者,每一个国都是施害者,最后痛的苦的尽是百姓。

    随意搜网了一堆黄叶,点燃,取暖。深秋的密林,夜晚会冷的令人发颤。

    晚风弹奏枯枝,是一首凄婉的歌。感叹秋天离去,凛冬将至。

    我仿佛又听到大信低低的吟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男人的音色,犹如苍鹰般雄浑,却在唱着诗时,满满的皆是落寞。

    缓慢低沉,如泣如诉。

    这听觉上的碰撞,就像是一杯滚热的酒,烫入咽喉,醇香,呛气,咽下去会流泪,吐出来会不舍,就那样忍者辛辣,噙在嘴里,满面通红。

    他因战争,负了一个女人,女人因爱,夜夜等待天明。

    他说:出发前,是她生日的头一天。

    他没等到,她空留遗憾。

    他说时,眼角闪亮,翻起衣袖,迅速擦掉。我低头拢了拢火堆,假装没看到。

    我想告诉他,如果想哭,就不要忍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一个男人的伤心,习惯了独自承受。

    仰望树林里的月斑斑驳驳,像久经伤痛的心,千疮百孔。

    马放东南,是老百姓的愿望。虽然有时会被王侯贵胄征用苦力,建筑城墙堡垒,但至少还能守在家人的身边。日出劳作,日落而归。

    家里必有一碗浓汤,虽只有粗食野菜,也是孩子细心采来,妻子精心调制,母亲耐心守在灶火旁,一家人小心煨热,等他推门而入的欢喜。

    而战争的日子,天亮是死亡的召唤,夜晚是孤独的侵犯,即使流泪,也没有一双温热的手,心疼抹去。

    战争啊,你掠夺了什么?又赐予了什么?

    让曾经含情脉脉许下的誓言,在一场无休止的战役里,被拖沓的烟消云散,又有谁能够真的守时履约?

    大信说:离别数载,有家归不得,对妻儿的许诺,今天也不敢奢望实现了。

    谁叫他是一个征夫。出征那刻起,魂灵皆不附。

    去卫国的中途,我发现一处战场残迹。

    傍晚的劫后余生,苍凉,冷艳。血红色的土地,还遗留着腥风血雨。

    秋风呼啸,仿似哀鸣。胸中顿生压抑,呼吸凝滞,好像有成千上万看不见的游魂逼迫贴近。

    蠹旗裹着泥土,尸体叠着尸体。面目狰狞,身体扭曲。

    脸上无一例外,是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决然狠厉。

    我忽然想起大信眸子里的凄怨:“每一个离去的战友,我都在心里为他们挖好一个墓,战争无处安放的尸骨,葬在心里,结束后,带他们回去。”

    这些战死疆场的男人,尸体被遗弃,灵魂被放逐。

    多年后,他们的死讯被告知家人,安置衣冠冢,指引回家路。这也实属幸运。

    那些死后连音讯都不能被传达的人啊,家人在殷殷等待,不过是叠加的一天天的失望,年复一年,变成不肯相信的绝望。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

    无果的期盼,更悲凉。

    冷风灌入我的衣衫,扬起衣角肆虐翻飞。我又想起,那晚大信眼角那颗冷凉的泪。

    我询问他的家乡,想途径那里,为他的家人捎去口信。

    他怔住,茫然的看着我,好一会儿,突然弯腰鞠躬:谢谢了。

    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愿意我带去“平安”的消息,但至少,他的眼泪告诉我,在一个男人的内心深处,与其说是渴望着生命,不如说是贪恋着红尘冷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世上最苍凉最浪漫的誓言,当是如此吧,只可惜,我无缘相许。

    唯一能做的,是替那个男人,带给他惦念的女人,一点慰藉。

    然而当我终于找到那一处院落时,我发现,我所做的其实多余了。

    那样简单而温情的景象,描摹着一个家庭的烟火日子。

    简单的对话里,藏不住的希冀。

    好暖。

    茅草顶,土墙壁。院子里一颗小小的杨柳树,大概是男人离家时女人所种,数载光阴,恰好高度。

    一个女人守着火灶烧饭,一个八九岁模样的小男孩,笨拙的砍柴。

    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拿着一件衣服,摊开在女人面前:“娘,不知道爹是不是这个尺寸?”

    “做好了?俺娃的手真巧。等你爹回来,给他穿上,一准儿合适。”

    “娘,爹回来,我就能跟他一起打山兔。”

    “嗯。”女人掀开木头锅盖,拿出两个小小的山药,“等你长大,你爹就能回来。去,把这个大的给奶奶送去,这个小的你俩分着吃。”

    “好嘞,娘。”

    我站在院外,无限感慨。

    在家人的心里,始终坚信男人的归来。无论多久,无论多迟,那一天,总会到来。

    他不用担心离别的太久,不能在与亲人相见,也不用担心相隔太遥远,不能履行与子偕老的誓言。

    他会穿着女儿做的新衣,带着妻子做好的饭菜,领着儿子去野地里猎一只兔子。

    等到晚上,一家人秉烛夜聊,说不完的,他们生活中的幸福日子。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国风·邶风·击鼓

    击鼓,是一场隐秘的战争。

    没有刀剑,没有尸骨,没有厮杀。有的只是自我的角逐,是异乡和思念的较量。

    这里有最沉郁的叹息,也有最坚韧的爱情,这里是生死也泯灭不了的归去的意愿。

    击鼓,沉痛表述战士心中国与家的对抗,虽然厌战,还是义无反顾的投入战场。

    战争的号角,斜卷死亡的信号,谁都无法预测地狱的时间,只能踩着生的边缘,小心挨过敌人的铁刃利剑。

    如此一幕,反复上演,没有终点。

    我希望,大信终有归去,即使两鬓斑白,至少,身归故里,心老故土。

    然后带着他心里的坟,用家山和亲人,安放每一个不得归去的灵魂。

    我知道,他会的。

    我看得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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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数行书:读《诗经》的人,大概都不会忽略这一首“击鼓”,在网络的传播下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太过脍炙人口。不过大多数人都把它当作爱情诗,只有读了全诗的人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是多么无奈悲凉。聊以作慰的是,作者笔下的大信尚有白泽传信(好吧虽然他看起来更像是路过),借着说书人的视角也算是慰籍了一把在天之灵……
        ps.白泽作为瑞兽的确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前后五百年的本事,说书人这个身份对它真是再适合不过:)
        墨兮白:@数行书 是的,与其说诗经的情感,倒不如说是我们读者内心的情感,不求契合,但愿神往
        数行书:@墨兮白 《诗经》的故事没有结局,或许只是不忍把结局写尽吧。击鼓的“于嗟”四句长悲短叹,写满诗中人心中的绝望。如果有希望的话,与其说是诗中,倒不如说是读诗解诗的你的心中……
        墨兮白:@数行书 白泽的设定,就是路过人生。他不生不死,无欲无妄。所以他说书,不是想说,而是对无尽头的生命的一种排遣,也是与淹没的故事的一种对视。
        诗经的悲凉在于,很多故事没有结局,但这也是希望所在。
        思无邪应该被更多人拾取,放在思想里,真正人心亦古,无邪也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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