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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逻辑》读书笔记(二)

《简单的逻辑》读书笔记(二)

作者: 书兴 | 来源:发表于2016-11-30 23:16 被阅读341次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逻辑是让人信奉真相的技术

    一、 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反映绝对基础的事实,是人类意识活动的首要基础,也是科学赖以建立的基石。1)不证自明;2)不能被证明:不是由某些前提条件得出来的结论,它的存在不依赖先行的事物。如果科学的基本原理需要证明而不能被直接接受的话,科学将永远停留在原地

    (疑问:那1+1=2是不是数学里的基本原理,那为何还要证明?)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4个

    1)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是其他事物。例如:苹果就是苹果,而不是橙子、香蕉或梨子

    2)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没有中间状态。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这个和量子力学的理论是不一致的,量子力学里的薛定谔猫就处于“可能存在”、“可能不存在”的状态)

    问题:处于变化过程中的事物怎么解释?处于变化的事物仍然处于事物的范畴,变化中是已存在事物的内部变化。

    如果把粒度打细,新陈代谢,我们可以说旧的的部分消失了,新的部分出现了。对于细粒度的“部分”,同样有明确的存在或不存在。

    3) 充足理由律:也被称为因果原理,没有一个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

    4) 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一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即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矛盾律可以被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定语“同一方面”指的是存在方式。同一时刻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方面即是又不是是不矛盾的。例如:身在曹营心在汉。

    深思熟虑,认清客观事物的真相,可以帮助我们摆脱自相矛盾的认识

    二、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

    灰色地带出现的原因:我们没有看清楚事物的真相

    我们要有信心去认清事物的真相,因为: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经知道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不确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们知道确定是真实存在的,认清事物的真相只是时间问题

    三、万物终有其根源

    充足理由论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确有理由。

    知其所以然才能:1)更深刻地理解它们;2)控制事物的发展及其带来的影响

    四、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研究;或者是因为我们耐心不够。对于要做的事情,总想着要用最快、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没有找到,问题不可能得到彻底地解决

    五、区分原因

    四因论

    1) 动力因: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或者改变其存在状态

    2)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

    3) 质料因: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4) 形式因: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抽象的、非实质的存在是没有质料因的。比如数学观念是没有质料因的。

    动力因中,要却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主要原因占据主导地位,最好的工具握在不合格的人手中,也不会出现最好的结果。虽然工具原因从属于主要原因,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它是不可或缺的。

    六、定义术语

    定义术语:定语术语所代表的客观事物

    定义术语的作用:在逻辑论述中,避免语义不清和模棱两可,揭示事物的本质

    定义一个术语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划定它所代表的事物的边界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特殊的不同点叫特性)

    举例:

    1) 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经典定义“理性的动物”。“动物”是最相近的类,人具有动物的属性。“理性”,将人和其它动物区别开来。

    2) 正义是一种社会美德,通过正义,每个社会成员得到其所应得的一切

    3) 害怕是一种情绪,促使我们逃避所感知的危险

    七、直言命题

    如果要说明某个事情是真的,要通过论证让别人信服。

    论证是逻辑活动,是推理过程的具体表现。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

    要严谨,一个形式上的直言命题,实际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比如“猪八戒是西游记里最帅气的角色”,是一个直言命题,但是只是讲话者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客观事实。

    八、普遍命题

    使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1)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

    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当我们讨论一个命题是特称命题还是全称命题时,我们的关注点在逻辑学上称为命题的“量”

    全称命题肯定或否定整个类别的某个特性,而特称命题通常都是模糊的。

    全称命题:所有的猴子都是灵长类动物

    特称命题:一些人不喜欢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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