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人是作为历史的“结果”的存在。这当然是有博大精深的蕴含的。但我还是想:现实地应用于个人,是为更有意义、很有价值。
人是历史的“结果”的存在。首先指示我们思考:作为个人,“我”是怎样的“历史结果”——自己的历史是怎样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注重形成自己的历史吗?没有鲜明历史彰显的个人,不是“存在着的无”?“年度总结”是在总结自己的历史,还是“应付差事”?基于此,该是可思可想的很多了。
人是历史的“结果”的存在。这有很切身的一点:任何个人都是“父母”的“历史结果”。这就凸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个人是怎样从家庭教育这个“历史”中获益呢?遵从父母教诲,还是拒斥父母教育?这得好好反思了。最重要的是,自己作为“历史”,还会有“历史的结果”——自己的下一代,故而,自己的“历史”能够成为自己的下一代的“最好的历史教科书”吗?这更得好好琢磨琢磨。
人是历史的“结果”的存在。最为根本、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我”怎样创造属于自己的历史?创造,是不容易的,但也不难:点滴改变自己,既是创造的起点,也在创造的范畴之中。其缘由即在于连自己都改变不了,确实就谈不上创造了。但只要“点滴改变”地积累,必会“质变”为创造。没有创造,能有历史吗?始终一个“人生样式”,谁会说你有“人生故事”?没有“人生故事”的人生,怎样载入史册?
看几篇《史记》,或许更能深刻地理解马克思的这个论断。去看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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