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想法哲思简友广场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一)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一)

作者: 珊珊书 | 来源:发表于2020-11-26 10:13 被阅读0次

    1、公共秩序保留

    指法院地国按照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结果将违反国内的公共秩序,就排除该国法的适用。

    2、识别

    指依照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做出定性或分类,把它规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该援用哪一个冲突规范的法律认知过程。

    3、单一破产制

    指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后就不需要在另一国宣告破产。他可能影响债务人位于各地的财产,在破产程序中发布的命令和做出的处分在各地均为有效。

    4、普遍优惠待遇

    指发达国家对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制成品、半制成品单方面给予减免进口关税的优惠制度。

    5、诉讼程序豁免

    指在一个国家放弃司法管辖豁免,主动向其他国家法院起诉或应自愿在其他国家法院应诉的情况下,其他国家法院未经该国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对该国或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国际私法名词解释(一)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cjdaik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