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太陽
那一年微风不燥,时间正好。他路过我的全世界,仅仅是一个嘴角上扬,我心中便燃起了一把火,一直到青春落幕,都不曾熄灭。

1.
阳光透过叶缝零零散散的洒在大地之上,我倚在后院的藤木椅上晒太阳。许是因为快要奔三的原因,年龄增长同时也渐渐懂得了许多为人处世。
生活慢慢地谨慎起来,小心翼翼地在这人世间兜兜转转。倦于漂泊却又没有归处。
如今,趁着假日打算在西塘古镇好好地歇一阵子。
“姜莫,向阳要结婚了。”
向阳…我心头一愣,再次听到这个名字竟已时隔三年之久。我在输入框里打字删除不断循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看见左上角显示的“对方正在输入中……”,开始犹豫。
我曾一度认为时间这味良药会让我慢慢的忘掉他,可我越是去学着忘记,心就越疼。
不久,小邵发信息说:“他让我问问你去不去。”
顿时一阵疼痛感席卷全身,我终究还是没忍住,蹲下身子嚎啕大哭起来,像个孩子一般。三年后,总算是明白:曾经爱得一塌糊涂,最后就得愿赌服输。
那本他送我的《百年孤独》“啪”地一声也落在地上,染上了脏兮兮的黄泥巴。
大三那年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便心动了,可这一切他似乎从不知道。于是我开始自欺欺人,凭着年轻有资本的借口,期待着他对我日久生情。
我遇到困难时他总是挺身而出替我背锅挨批,被同学恶作剧关在小黑屋里时第一出现的总是他,他说:“你永远都是我的妹妹,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的。”
我也经常自嘲,原来他至始至终都没对我产生一点好感。有的也仅仅那一点点兄妹之间理所应当的关心。
我自然是不甘心,不甘心这一辈子都只能做他的妹妹。不甘心这辈子叫他喜欢的女孩儿嫂子,还不甘心很多。可在感情面前挣扎的我终究还是无可奈何。
再后来,他就有了女朋友,叫宋晗,是大三十五班的班花。我也不得不承认,我跟她比起来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那天向阳领着宋晗请我吃关东煮,她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很好看。从他们的眼神里,我看得出,他们二人是真心喜欢。
从此,我的齐天大圣成为了另一个女孩儿的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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