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始殇之伤
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今天是端午节,冀漠北和席慕前几天就在策划,说端午节宿舍一起出去玩。当然,这个一起不包括我,因为这个消息我是在今天早上她们一众人打扮的时候才知道的。
夏天的燥热让人像锅里的蚂蚁,无处可藏。宿舍的空调以高调的姿态创造了一个虚幻又短暂的幸福。可那温度低的足以让我感到寒冷。我总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在乎,不在乎别人怎么对我。但我还没有办法做的很好,好到足够让伪装变成现实。
在岁月的长河里,冀漠北和席慕越走越近,她们从陌生人变成舍友,从舍友变成朋友,从朋友变成闺蜜。这两个家庭经济状况相似的人彼此照顾彼此依赖。石小雪和齐柳心这两个天津的人也抱成了团。吴兰和对面宿舍另一个山东的女孩顺理成章的玩在了一起。都说人是群居动物,但沈墨殇却成了一个例外。
在所有人抱团成长的过程里,她始终一个人。仿若透明一般的穿梭在校园里。
她们涂抹一番便出门了,讨论吃什么和路线的声音回荡在楼道里。我在想屈原跳江的时候一定如我一般落寞,心灰意冷的他才会一跃而下。
天花板上有一个黑色的圆点,我死死的盯着它,渴望看穿这墙壁看穿这黑洞。越过所有悠长的黑暗我好像看到了他。
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南洛程。我以为我出现了幻听。这完全一样的名字,让我的心莫名的兴奋着。他站在主席台上,“尊敬的校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在这里……”
那天他代表学校新生致词,身着白色短袖,黑色牛仔裤。棱角分明的他让我不敢确定是不是他。后来上课的时候我总会望向对面教室,搜寻他的影子,很多时候都能看到他插着耳机低头看书的样子。后来我知道,他学的是金融,没有人知道很久很久以前,很久很久以前他和我一样穷,但现在的他,早已脱贫致富,而我,却一如既往的穷着。可是生活条件变好的他一点也没有公子哥的气息,依旧穿着普通的衣服。但却掩盖不了他饱读诗书的文雅气质和帅气的脸。
从什么时候我知道他就是他的呢?是他肩膀上的疤痕。偶然有一次看到他打篮球的照片,不知道是谁偷拍的,在贴吧里被传了很久。他平时都穿衬衣和短袖。那次正好,篮球服半掩着他的肩膀上的伤,那疤痕像一个鱼嘴,不大,但是有一定的深度。看到这个标志我就确定,他就是我小时候认识的那个程程。那一晚我开心的失眠了一晚,难过的失眠了一晚,疼痛的失眠了一晚。躺在宿舍的床上一会哭,一会笑。舍友都以为我疯了。
我开心我终于找到他了,我难过如今的沈墨殇丑的只剩疤痕,无论是脸,还是心。我好想第二天就跑去他面前告诉他,我就是那个当年带着你闯祸的沈墨殇,我就是三里元被人称作小霸王的沈墨殇,可我又害怕告诉他,以前漂亮坚强的沈墨殇,现在丑陋又懦弱。我纠结了很久很久,那些个纠结的日子让我茶饭不思。那些日子里我望着他的背影死活挪不开脚步。
卑微的,卑鄙的,却夹杂着窃喜。
沈墨殇从小到大一直保持着的就是学习成绩。小时候学习好是被沈国强逼的,因为过年的时候会成为大人餐桌上的话题,学习成绩不好的家长会很没有面子,已经在一众兄弟姐妹面前因为穷而抬不起头的他,不能在孩子成绩不好上再吃瘪。所以,小时候成绩不好就预示着挨打。而现在成绩好是为了赚钱。我需要一系列的奖学金来支撑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听上去似乎有点悲哀,但这就是现实。
一年级期末考试后,我是班里第一,拿着双百的卷子和勤奋学习的奖状,一路上被程程羡慕的小眼神崇拜着。这孩子个子矮也就算了,脑子也不好使,一个班60来个人,他愣是考个40几名。一不小心估计数学就难以及格了。
吃着酸话梅掉了两颗牙的程程,一张嘴就漏气:“你回去肯定可以领奖励了,羡慕。”
“平时知道你笨,抄我作业也就算了,但是没想到你笨到这个份上。到时候看苏阿姨怎么揍你。”同样缺牙的我在一旁幸灾乐祸,顺便抢走了他手里的话梅。
“她要是打我,我就跑你家去,你记得给我留门。”他一脸的担忧。
“才不给你留门呢!我到时候帮阿姨堵着你让她揍你,哈哈哈。”
程程给了我一个小白眼,然后歪着头说:“啊,让我死吧!”
回家后我把卷子拿给徐海琴,她说我很棒,让我不要骄傲,要一直保持住。她佯装很严肃的样子,但我分明看到她上扬的嘴角。她说,“今晚妈给你做红烧肉。”吃肉的日子是我最开心的日子。因为在三里元的时候,家里只有逢年过节才会有肉。平时过节也就只有猪肉,过年的时候就会有鱼啊,鸡啊什么的。其他日子里全是面条西红柿,西红柿面条。如果能吃到肉的话就是开心的日子。
“好,到时候我叫着程程一起,他没考好,估计会挨揍。”
“行,你叫谁都行。”
傍晚的时候沈国强回家了,我把卷子拿给他看。他慵懒的躺在沙发上,看了一眼就把卷子给了我。
“爸,我是第一名。”看他反应很淡我特意提醒他。
“考个双百也就勉强过的去,考年级第一再炫耀。”沈国强生硬的说。
“这个也算年级第一吧。”一共就考两门,门门都满分,怎么就不是年级第一了?
“那全年级是只有你一个人拿满分吗?”他开始不耐烦了。
“不,不是。”我有点害怕,他发火的时候我都很害怕,我怕他即兴给我一巴掌。
“不是你骄傲个啥。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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