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20世纪的国外男作家按颜值排名,加缪绝对可以跻身前三名。
加缪他留在文学史上的经典肖像,是1944年摄影大师布列松拍摄的。当时31岁的加缪穿着立领风衣、头发后梳、叼着香烟,英俊的脸上已经有了皱纹,但眼神依旧温暖明亮——看了这张照片,你就会明白为什么他被当作明星级的作家。
关于加缪的颜值,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有一次,加缪看见自己的好友、法国哲学家萨特费尽心思地追求一个年轻姑娘,加缪很奇怪地问萨特,为什么不像自己那样耍耍酷,姑娘自然就过来了。
萨特很诚实地回答他:“你看见我长什么样了吗?”
这个答案听着真让人心酸,但和风度翩翩的加缪比起来,萨特确实只能算个油腻的中年人了。
加缪与萨特比加缪的颜值更受世界瞩目的,是他的才华。
1957年,年仅44岁的加缪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这个奖项历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之一。如果了解加缪的经历,你便会知道这并非易事:加缪的父亲在战争中阵亡,母亲带着他投靠生活在北非阿尔及利亚贫民区的外祖母,他靠亲友的接济上了大学,二战爆发后回到巴黎,亲眼目睹巴黎因希特勒军队入侵而沦陷,于是开始积极参与反法西斯运动。
当时整个世界都陷入了混乱的战争,个体变得渺小无力,连基本的生存都受到威胁,普遍缺乏安全感,更别说有什么精神追求了。但加缪没有因此变得愤世嫉俗,反而更清醒地思考起了人与世界的关系。
也正是在二战期间,加缪创作出代表作品《鼠疫》《西西弗的神话》《局外人》,其中以《局外人》最为著名,他的作品里充满着人文关怀,关注个体的尊严和心灵的归属,抚慰了一代彷徨失措的年轻人,并因此获得了瑞典诺贝尔文学委员会的青睐。
有人这么评价法国作家,“卡夫卡唤起的是怜悯和恐惧,乔伊斯唤起的是钦佩,普鲁斯特和安德烈·纪德唤起的是敬意,但除了加缪以外,我想不起还有其他现代作家能唤起爱。”
加缪生活在一个荒诞的时代,谈起加缪的作品,自然离不开一个词——“荒诞”。《局外人》这本书的开头是文学史上的经典开头之一,同时也荒诞至极。
“今天,妈妈走了。又或者是昨天,我也不清楚。”
寥寥几笔,为这本书奠定了冷漠压抑的基调。明明是母亲去世,主角默尔索的态度却好像置身事外的局外人。他对周围发生的一切都漠不关心,这本身就是荒谬的。
更荒谬的是,母亲去世短短两个礼拜后,默尔索就开枪打死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阿拉伯人;
十一个月后,默尔索因为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掉眼泪,被判死刑。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有两个导致默尔索死亡的关键人物。
第一个就是默尔索的妈妈,她是默尔索被判死刑的最终原因。
这本书的背景设定在法国殖民地阿尔及尔。默尔索在这个城市里工作,但薪水微薄,没时间也没钱照顾母亲,只好把她送到乡下的养老院。夏天的一个周四,养老院通知他,他的母亲去世了,第二天下葬。
默尔索赶紧请假,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去养老院,但他并没有像养老院的人们期望的那样,表现出悲痛的姿态。他没有痛哭,没有崩溃,只是平静地为妈妈守灵,中间喝了一杯牛奶咖啡,甚至还抽了一根烟。
第二天送妈妈下葬的时候,炎热的天气让他头昏脑涨,他像走流程一样完成了所有仪式,回到家一头栽床上睡了12个小时。
这个看起来平淡无奇的过程,在之后成了检察官认定默尔索罪大恶极的有力证据。
那默尔索和母亲的关系究竟怎么样呢?
书中没有太多描述,但是有一个细节:养老院的院长、护士,以及之后的律师提到他母亲时,都会说“你母亲如何如何”,但他自己习惯叫“妈妈”,这种更亲密更自然的称呼。
默尔索自认为“人生在世,不该演戏作假”,所以不夸大自己的感受,对任何事都保持疏离旁观的态度。但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大剧场,每个人都戴着面具,拼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亲人去世痛哭流涕,最好悲痛得食不知味、夜不能寐,这才是一个合格的的演员。
正如加缪自己所说:默尔索的随和温顺、好说话、不计较、安分、实在,在社会看来,就是冷淡、孤僻、不通人情、不懂规矩、作风散漫、懒洋洋、庸庸碌碌、浑浑噩噩。不愿意演戏的默尔索,自然就成了世界的局外人。
默尔索与世界的疏离感在书中随处可见。女朋友玛莉问他愿不愿意结婚,他表示无所谓,如果她想结婚,那就结好了。公司的上司表示想把他调到巴黎,他表示无所谓,尽管巴黎是人人向往的地方。他没有戏剧化的情绪,也没有过分的追求,只是一个安分的普通人。
默尔索和世界的关系,用北岛的诗句来形容恰如其分:“对于世界,我永远是个陌生人,我不懂它的语言,它不懂我的沉默,我们交换的只是一点轻蔑,如同相逢在镜子中。”
第二个导致默尔索死亡的,是他的邻居雷蒙,也是导致默尔索卷进命案的直接人物。
雷蒙声称自己是“仓库管理员”,实际上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是一个皮条客;他死要面子,喜欢宣扬自己的男子气概,实际上外强中干,房间里挂着粉红色、白色相间的天使石膏像。
雷蒙养了一个情妇,是阿拉伯人。两个人发生了纠纷,雷蒙认定情妇出轨,一生气动手打了她,结果被情妇的哥哥教训了一顿。雷蒙咽不下这口气,想了一个办法报复:这个办法就是请默尔索帮忙写一封信羞辱情妇。默尔索照做了。那个周日,雷蒙和情妇再次大打出手,引来了警察。默尔索在雷蒙的请求下,再次到警局作证,把雷蒙保释出来。
默尔索一再帮助雷蒙,只是因为他不习惯拒绝别人的要求。但经过这两件事,雷蒙把他当成了可以肝胆相照的兄弟。第二个周日,雷蒙邀请默尔索一起去他的朋友马颂夫妇的海边小木屋度假,被情妇哥哥找来的阿拉伯人一路尾随。当他们在沙滩上散步时,和那两个尾随的阿拉伯人发生了第一次正面冲突。
在这次冲突中,默尔索只是一个旁观者。雷蒙和马颂赤手空拳,两个阿拉伯人手里有刀,自然占了上风,结果以雷蒙的手臂和嘴巴被刺伤告终。
对于爱面子的雷蒙来说,这个伤口就是失败的耻辱。包扎好伤口后,他找来一把枪,愤怒地回到了沙滩,只有默尔索跟了上去。不幸的是,他们再次遇到了那两个阿拉伯人。为了避免雷蒙冲动开枪,默尔索出于善意把枪要了过来,并且表示由雷蒙和其中一个阿拉伯人单挑,如果他们再动刀子,自己就开枪。
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这场本来与默尔索毫无关系的冲突,突然成了默尔索的主场。他完全掌握了主动权,本来吹着芦笛、得意洋洋的阿拉伯人,被这把枪吓得落荒而逃。雷蒙终于扳回一局,心情大好,开始计划坐几点的公交车回去。但炎热的天气和两场紧张的冲突令默尔索身心疲惫,他无处可去,拿着枪回到了沙滩。
他再次遇到了其中一个阿拉伯人。两个人本来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但一个人拿着枪、一个人拿着刀,显然也不太可能友好地相处。他们面对面、一动不动地提防着对方,最终心情烦躁的默尔索为了摆脱无处不在的阳光,往前走了一步,对方立马亮出了刀,于是默尔索毫不犹豫地开枪了。
默尔索的行为是荒诞的,他杀了人,只因为阳光太刺眼。他最终从一场冲突的旁观者变成了实行者。
这起命案把默尔索送上了法院的审判席。这场终极审判,是整本书最荒诞的地方。
那个被枪杀的阿拉伯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存在感几乎为零,甚至连名字都没有,所有人关心的只是默尔索在母亲去世那一天的表现。辩护律师问他母亲去世是不是令他痛苦,他希望默尔索能证明自己和母亲关系很好,并为此悲痛至极。可惜默尔索诚实地回答:我会宁愿妈妈没死,还活在世上。但他同时也解释,生理上的因素经常会对自己的情绪产生很大影响。妈妈下葬的那一天,他非常疲惫,只想倒头就睡。
预审法官问默尔索爱不爱自己的母亲,相不相信上帝的存在。相比较案情,这个法律的裁判更关心的是伦理和宗教问题。
检察官则在审判时请来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和默尔索的女友玛莉作证:默尔索在葬礼那天异常冷静,他拒绝看妈妈的遗容,没有流下一滴眼泪,甚至忘了妈妈的年纪,他在守灵时抽了烟,喝了牛奶咖啡,还睡着了,葬礼一结束马上就离开了。葬礼的第二天,默尔索和玛莉在海边游泳,并且看了一场喜剧电影,被逗得哈哈大笑。
这些证言都是真的,也是最具杀伤力的,因为挑战了大众的道德底线。检察官最后站在道德高地上得出结论:
“默尔索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母亲”。
他在葬礼上的表现,证明他冷血无情,他和皮条客雷蒙这样的人结交,证明他毫无原则。因此他最后一次带着枪返回沙滩,肯定是蓄意的,是早有预谋的杀人。
这个推理是不是很眼熟?
历史上那些被当作魔鬼烧死的异端,大多都死于道德的审判;如今在互联网上口诛笔伐的键盘侠们,大多都站在道德审判的角度。从道德角度去攻击一个人是最容易的,不需要证据不需要逻辑,只需要了解一些片面的信息,就可以做出简单粗暴的判断:一个违背大众常识的人,必然罪大恶极、十恶不赦。
在这本书中,默尔索的人设是荒诞的,但他面对的世界更为荒诞。当个体的荒诞,遭遇群体的荒诞,该如何自处?默尔索选择独善其身,拒绝随波逐流、演戏作假。最终法院判决:以法兰西国民之名,将默尔索在广场上斩首示众。
默尔索是一个不喜欢演戏作假的人,母亲去世的时候,他因为身体的劳累和疲惫,没有表现得足够悲伤。他出于善意帮助了邻居雷蒙,却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被送上了审判席。在审判席上,检察官得知他在母亲葬礼上的表现后,硬把他说成是一个冷血无情的杀手。最终默尔索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以不爱母亲的罪行被判处死刑。
在书中,他最大的罪行,不是杀人,而是挑战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他保持真实,不愿意逢场作戏,因此成了社会的公敌,受到了社会的审判。这本书时至今日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因为总有人拒绝演戏,选择be real,也总有人口诛笔伐,对他们进行道德审判。
幸运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能够宽容地看待那些看起来特立独行的人,而不是武断地把他们划为异己。英国哲学家罗素曾说: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本源。如果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另一个人的复制版,那这个世界得有多乏味?我们也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生长,活出自己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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