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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采撷“荒诞”来编织“真实”,愿你做幸福的自己

【读书】采撷“荒诞”来编织“真实”,愿你做幸福的自己

作者: WuNing | 来源:发表于2019-07-03 13:12 被阅读260次
    【读书】采撷“荒诞”来编织“真实”,愿你做幸福的自己

    我花了三个小时读完加缪的《局外人》,却足足花费三周的时间思考。思考什么呢?真实与荒诞,存在与本质,如何与冷漠的世界做朋友,如何直面充满偶然及随时流动的内心,如何表达真实的自己,如何获得幸福,是不是很烧脑?我试着写下自己的读书笔记,如下,请文友批评指正。

    1. 关于小说

    全书分为上、下两部,我将其概括为“犯罪”与“审判”两个部分。

    1.1 “犯罪”

    小说第一部分从默尔索参加他母亲的葬礼开始,以杀死与他并无直接瓜葛的阿拉伯人结束。

    在叙事的过程中,作者大量运用白描手法勾勒人物,推进情节,毫不吝啬地描写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小说通过断断续续的生活片段描写,通过主人公默尔索对周围世界,人物等自身“真实”感受编织了一个结果荒谬的事实,他真的实施了“犯罪”。而最终致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人的主观原因是:“猛烈的阳光靠着我的脸颊,太阳和安葬妈妈的那天一样,头也和那天的一样痛……我眼前顿时蒙上了一层水幕,一时间我什么都看不见了……自打还用来的厚重炙热的风,整个天空像是开了一个裂口,倾泻下巨大的火焰。我全身僵硬,我枪的手猛地一紧,枪的扳机扣动了……”。于是铸成大错,犯下真实的罪。

    1.2 “审判”

    小说第二部分,记述了默尔索入狱后接受律师的帮助,情人的探监,检察官的质询以及牧师的抚慰等等,以及法庭审判现场证人们的指证或辩白。至始至终,小说主人公默尔索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对于审问,他回答了所有自己的真实想法,不过,在他看来,法庭内外上演着与他无关的程序。而他则感到自己的感受:他需要烟而不能,需要女人而不能,想去游泳而不能,回放自己记忆中的种种过往。最终,司法机构以令他惊愕的方式,通过一个“臆想”的逻辑链条,将他杀人动机与他在母亲葬礼的表现,及他和情人,周围邻居的关系联系在一起,最终判定他是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进而被判处极刑。

    2. 关于作者
    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1913年11月7日—1960年1月4日),法国作家、哲学家,存在主义文学与“荒诞哲学”的代表人物,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主要作品有《局外人》、《鼠疫》、《西西弗神话》等。

    他是被归类的“存在主义”。

    阿尔贝·加缪

    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当代西方哲学主要流派之一,它的哲学主旨是:将孤立个人的非理性意识活动当作最真实存在。这一派哲学家认为宇宙万物都是无意义的,荒谬的;而人生活在这个无意义的宇宙中,人本身作为客体存在,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础上自我塑造,从而获得意义。

    加缪是被他以外的人们贴了”存在主义“标签的哲学家和小说家,因此他自己多次否认这一点。但是,现在他在一次车祸中离世,再也无从为自己辩驳,依然被归类于”存在主义“。这个世界是真实的,也是荒谬的,从对阿尔贝·加缪是否属于存在主义这件事上也可见一斑。

    加谬有句名言:“我反叛,故我存在”。就是试图用荒谬反抗荒谬,既然世界是荒谬的,不真实的,那么人们可以选择看似离经叛道的方式加以反抗,人的意义将体现在反抗里,也就是说人的存在在于反抗

    3.我的思考

    3.1 无法破局的“局外人”

    “局外人”默尔索不喜欢,或者说讨厌阳光。也许是对他内心的真实惧怕被刺透的隐喻。从他母亲葬礼,第一次帮别人打架,再到开枪杀人。从审判第一天,“阳光异常刺眼”,到审判过程中,他的感觉“早晨炎热的高温在身上发酵”,“我已经在炎热和惊愕的双重荼毒下头昏脑涨”。所以后来,在审判长问他的杀人动机的时候:他急促地脱口而出:“(我承认)那都是太阳惹的祸”

    “局外人”与“局内人”的抗争,体现在他对法庭的困惑及对上帝的仆从的愤怒。司法看证据,但其中一部分证据或者说证据链要看局内人的“想法”。默尔索感觉在整个审判过程,他始终是一个局外人。他讨厌警察,不懂法律,不信上帝,甚至不认为有上帝,他只感受到自己饿了,太阳刺眼睛,他真实地告知别人有关他的感受,特别是不会“哄骗”女人。

    默尔索是典型的被“局内人”用唾沫淹死的人,尽管在他眼里那些人如同行尸走肉,所以局外人无法突破这个局,局内的人也无法理解他的偏执,所以他被宣判为“恶魔”。用一句现下流行的话说:“你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所以不管你真的怎么想,你的行为会给别人另一种“想法”,或者成为别人的“看法”,这个道理很深刻。跳出小说,从局外人默尔索的视角,我们看到了这个道理的反面,是不是更加深刻,有待您的玩味。

    正所谓:真理的反面往往是更深刻的真理。

    不知道为什么,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三体》里的罗辑,他是一个无法被破壁的面壁者。

    3.2 无法自证的道德良心

    杀死一个人是有罪的,但如果那只是一次偶然呢?谁能证明那种偶然。他真的只是觉得“阳光刺眼”,杀死那个阿拉伯人,因此对于这件杀人案,他认为完全就是偶然。不过可惜的是:我们已经无法自证良心。

    亲人离去,我们可以选择悲伤不已,但那就证明我们良心里真的爱亲人吗?我们选择不哭泣,真的代表我们乐意看到他的离去?事实上,无论悲伤与否,亲人不再回来。

    判定一个人有罪或者不道德,其实与他本身并无关联。幸运的是,公道自在人心;不幸的是,罪孽也在人心。

    “我只代表我自己活着,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真实,如果你说你代表法兰西公民,你代表上帝,我觉得你很滑稽,你怎么能代表他们,公民是谁?上帝又是哪位?”

    于是我想, 真实感受自己的感受,是否就是对人生最好的告慰?

    那么,我是属于我自己的,也是属于你们的,但归根结底是属于你们的?

    3.3 无需皈依的幸福感

    小学生都可能知道:“荒诞”的反义词是“真实”,那么什么是“真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却往往充满了“荒诞”

    让-保罗·萨特

    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我真实地感受到自己情绪、意识的存在,并把我最真实的想法和感受与行动结合起来,但荒唐的确是,这种”真实“无一例外地会被他人视作“罪孽深重”,即另一个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所指出的:“他人就是地狱”。那么为什么社会上所有的其他人,要用自己非真实的感受来自欺欺人,然后再惩罚别人呢?穿着厚礼服,装作一本正经,小心翼翼地生活,认为这是一种素养。但当真切体会自己的感受时,世界是否呈现相同的“真实”,结果可能是来自内心的“烈日灼心”,但也可能更多的是来自局外的“风刀霜剑”。

    面对荒诞的现实,存在主义的不同的流派选择不同解决方案: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选择是宗教信仰,真所谓“上帝能帮助你,我所见过的情况和你相同的人,最后都归附了他。”相反,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者则选择以自己的行动来证明生命的意义,因为“上帝已死”。

    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

    所以,默尔索面对的问题是:当他成为局外人时,他已经是该死的异类,但他仅仅试图说出他自己心中的真实。现实很残酷,使我们最后都将变成小心翼翼的人,变成不会说真话的人,变成不相信真话的人,比如:曾经很长时间里,没有人敢怀疑上帝的存在。那时的人们可能是伪幸福的,但更多的是不幸的。这也正是在即将到来的处决前默尔索领悟到的:“我第一次敞开心胸,欣然接受世界温柔的冷漠。我感到我与这份冷漠如此相似,亲如手足。我觉得我过去是幸福的,现在也是幸福的,将来也将如是”。事实上,他已经放弃上诉,他盼望着他行刑时,有足够多的观众,用充满厌恶和愤恨的喊声为他送行。

    你在你心里,也在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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