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董小华 原创
[一]
都说,暗恋,是最惊心动魄的事,暗恋,也是最细水长流的事。
我的青春,仿佛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无尽的暗恋之中过去的。那些美丽而又酸涩的日子,是真真切切刻在了我生活的轨迹中,融化在了我的骨血里面。
由于当年的无比小心的藏着掖着捂着这些心思,我的这段暗恋啊,天知地知我知。然而,随着时间流逝,我的记忆也慢慢褪色了,有时已经不是很能够记清楚那些过往了。到有一天我也全部忘掉时,它们,就真的,随风而散了吧?
我想,我还是,想要记下来,这段隐秘的暗恋。
对了,还有,那个,穿着白色匡威帆布鞋的男孩。
[二]
说来俗套,大概,每一个女孩子的青春时代里,都会有那么一两个这样的男孩子吧?有的吧?那么多的那么多的青春校园初恋小说里的标配男主,大抵都是这样的。
记得我到了高中才第一次看《初恋这件小事》,阿亮学长出现的那一瞬间,看着那干净的侧脸,我忽然热泪盈眶。我的男孩,你们,是多么相似啊,又是多么不同。
是的,我的男孩,横跨了我整个青春时光的男孩,我称呼你为,我的——男孩。我的,多么令人满足与幸福的字眼啊。从我最后见到你那天算起,已经时隔六年了……真是,太久太久了,久到,我整整回忆了一夜,才将我那些年零零碎碎的磕磕碰碰的暗恋经历拼凑完整;久到,我已不是很记得清你的面容了;久到——正没心没肺享受着大学颓废生活的我,忽然间有点儿难过了。
[三]
12年的那个夏天,很炎热的一个夏天,一回想那段日子,首先奔进脑海中的,就是那股子怎么也摆脱不了的热源。那时我十三岁,一个懵懵懂懂的年纪,一个白纸一般的年纪,生活里几乎只有父母与学习的年纪,唯一的向往,就是考上一中的初中部。
果然,只有在读书的年纪,才最舍得花费最多的时间与精力在追求自己的目标上,学习亦是,爱情亦是,容我叫它“爱情”。那一年,我成功的考上了城里最好的初中,成功的进了那个有着我的男孩的班级。
初中的学校是我记忆中最美好的学校,即使后来的高中与大学,也不能与之媲美。毕竟,心境不同了。那时,我们每天下午四点二十放学,之后便是一个小时的阳关体育活动。记忆中的操场特别大,红色塑胶跑道围着的,是绿草纷飞的大片大片的足球场地。场地的边上,快有十米高的罗望子树遮天蔽日。只有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大小的叶片颜色各异——绿色、金色、红色、黄色、褐色……风一吹,洋洋洒洒的落下来,漂亮的不似人间所有。作为一个自诩文艺小清新的我,在这一个小时的时光,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待在这棵大树之下,任凭微风把自己带进一个想象之中,给种天马行空的自由发挥。
九月末端的某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慢慢从教室门口走向那棵罗望子树,到我平时喜欢待着的地方去。而这一天,我看到了不同于往常的一幕,就是这一幕,对于我的整个初中的全部记忆几乎是决定性的。我常常待的地方,这天多了一个人,一个背对着我的男孩,干净挺拔的背影,就那样安静伫立在树下,阳光穿透树荫细细碎碎地洒在他的身上。我就停在一米以外的地方默默看着,一点也不想动了。忽地,一阵风轻轻荡过,搅乱了我额前的碎发,迷住了我的眼,模糊中,金色的红色的绿色的小叶片们飘飘荡荡的拂过少年的肩头,最后,落在了一双干净的白色帆布鞋边上,不时不安的小幅度飘动着。
后来的后来,我的许许多多朋友,都曾好奇的问过我同一个问题,为什么我对匡威的白色帆布鞋那么情有独钟?为何总是执着于那个早已过时许久的款式?我总是笑笑而过。
她们都不会知道,我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不想要分享的秘密。我喜欢的那个男孩啊,在我见到他的第一眼,他就穿了那样一双帆布鞋。在落叶纷纷飘落到他脚边的那一瞬间,就那一刻,他帅得无可救药,所以我爱屋及乌。
[四]
心动只是一瞬间的,暗恋却是一段长途跋涉的旅程。从那天开始,一个从来心里只关心父母与学习的女孩,开始默默关注与那个男孩相关的所有。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孩也做过同样的事情?每天,清晨睁开眼,脑子里立马浮出的,就是那个人。夜晚,进入睡梦前,心里惦记的,还是那个人。每节课,以半分钟的平均间隔,偷偷往那个方向瞥上一眼,然后快速收回视线,还会下心虚地看看旁边的同学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小动作。从来不会主动找他说话,从来不会主动接近他,却把他的每天的行程记得牢牢地——几点到校、哪节课间去厕所、走那条路回家、最喜欢去哪个食堂吃饭……还有他喜欢的不喜欢的——喜欢听谁的歌、最喜欢吃的什么、最爱的篮球明星、最喜欢的课、最喜欢穿的衣服、最不喜欢的老师……坐在电脑前回忆的我,忽然间有点生气,也有点想笑。那么多年了,我连背了无数遍的古文都不记得了,竟然还记得这些、这些……总之,那时的我,整个世界,怕是全部都是我的男孩了吧?
类似这些很蠢很蠢的事情简直多如牛毛。那个时候的每个课间,最喜欢做的事情,不是跑出去和女生们跳皮筋,而是侧着趴在桌子上,将脸埋进双臂间。这样外面看来好似趴着睡觉一般,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样趴着,目光就能透过手臂之下的空隙,看到过道的地面。过道上是来来往往的各色各异的鞋子,我记住了他穿过的每一双鞋子,所以每一次他经过我的身旁,我都会准确无误的知道,过去的那一瞬,心跳都会快上几拍。那个时候的体育课,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篮球场上面的楼梯上,早早的和学霸们抢一个位子——篮球场上面的楼梯。这是一个十分隐蔽的、可以逃避体育老师的目光的、做作业的好地方,这也是一个看到篮球场全景而又不被发现的绝佳位置。每次和学霸们挤作一堆拿着书本装好学生的我,目光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篮球场。无论场子里有多混乱,人有多少,我只要看上一眼,就马上能认出他,然后心中满足无比。
就在这样自给自足的满足与幸福之中,我们一起跨过了初一初二的青葱时光。初三在那个雨季如期而至,而我与我的男孩,还没有说过十句话。可笑不?一个少言寡语一个害羞内向,时间就这样不痛不痒的过着。就算是喜欢到心快要爆炸,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接近与得到,甚至会害怕同学们对他的谈论与关。每次有同学一提起他,就会下意识的回避,心里一面想知道的要死,面上又做出好无聊啊一点也不要感兴趣的样子,每次与他打照面,就想要赶快赶快走过,眼珠死都不会斜视一点,就怕自己的小秘密怎么也藏不住。对他表示自己的喜欢与亲近更是天方夜谭。或许年少的感情,大抵是这样的吧?《情书》里面的少年藤井树的那份被深埋的情感,从来没有对少女藤井树开口过,甚至没有接近过。他只是以一种最隐秘最隐秘的方式小心翼翼的表达,一遍又一遍的在图书室里的书上写下她的名字,借着交换英语试卷的机会拖延时间与她多待一会。十八岁的我看《情书》,对少年藤井树那种默默”不作为”的喜欢方式,感到十分的恨铁不成钢,更对两个藤井树的错过,感到万分遗憾。而今,回忆起我曾今被掩埋的那段暗恋,我那时的喜欢,和少年藤井树的感情何其相似,曾今的遗憾与纠结,暮然间就释然了。
最后一段拼搏中考的日子,我们的课余时间被压榨到最少,一群贪玩的中二少年们,也渐渐进入紧张的备考状态。然而,就算是理智上再三告诫自己,要考试了要考试了,要收心了要收心了。可是,心里想着谁,这种事情,是人都控制不了,也无法去控制。那段紧张的时间,我做了班里的语文课代表,每周五负责收同学的周记。自此,每个周五,就成了我每一个周中最快乐的时光。这天,我会把收到的周记本子带回家,周一再带来学校交给语文老师。在这四十多个周记本子中,米白色的素净的那一本,是他的。占着课代表的特权,每周五放学回家,我都会怀着一种激动的隐秘心情,锁上房门,偷偷翻看看他的周记。看看他这周又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心情是怎么样的?虽说大多数的同学包括他的周记,都只是敷衍了事,可我还是感到至高无上的开心。将他写下的每一个细细品读上一遍又一遍,最后,再抱着他的周记本,进入梦乡。
[五]
后来我们迎来了初中毕业,到了最后,我还是没有鼓起勇气让他写一份同学录。现在回想,那时候,喜欢的,就像张爱玲所形容的那样,那么卑微,那么的,低到尘埃里去,却依旧能在尘埃里开出花来。那种,和他说一句话之前,都要在心里排练十遍;他只要一走近或者目光看向这边,心就会不自觉的收紧的卑微。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初中毕业之后的那个假期。
那个假期,还是依旧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他,我的男孩。在无数次处心积虑地收集了零零碎碎的给种小道消息之后,我终于拼凑出他家的大体位置与他假期的活动情况。于是,我漫长的蹲点活动便开始了。偶然见从一个同学那里得知,他的一个亲戚在老城区开了一家餐厅,这家餐厅的早餐特别的好吃,尤其是葱油拌面,所以早餐的时候人会特别多,人一多就有些忙不过来,恰逢学生放假,他便每天早上来这儿帮忙。这是我那个时候手里掌握的,关于他最固定的行踪,所以,我便决定从这里入手。
记得,那也是一个及其闷热的夏天,热的天空中见光不见云的夏天,身穿白色体恤衫的干净男生的身影每天都会出现在橱窗之前。记得,那是一个个八点的美好的早晨,美好得空气都泛着甜味的早晨,背着大大的黑色书包的女孩每个早晨都会坐在餐厅的一个角落里,默默吃着自己的葱油拌面,默默看着白衣忙碌的身影。记得,那个毕业季的假期,男孩与女孩最后见面的假期,每一个早晨,女孩都会在六点半准时起床,背上大大的书包,穿上精心准备过却依旧不是很满意的衣服,从新城区的家里出发,一步步走到一河之隔的老城区,去见她心上的人。记得,那个假期的每一个夜晚,女孩都是如此的期待明天期待天亮,期待,男孩子不再是只是微微点个头而是能与她搭一两句话。记得,那个假期以后,女孩没有碰了好多年的葱油拌面,实在是吃怕了……
九月份慢慢逼近,我对他的那段不可言说的、无比虔诚与热烈的暗恋,也在高中生活的到来之后告一段落。我们不在一个学校,甚至,不在一个城市。身处一个全封闭式管理的学校的我,不知道,要到哪儿去找,我的男孩。
感觉越来越语无伦次了,可是啊,暗恋这么甜蜜却艰辛的心灵历程,那么多的曲曲折折与弯弯绕绕,只有当事人自己才了解的吧。
[六]
六年过去了,这个身穿白色帆布鞋的男孩,我的男孩,慢慢的被时间尘封在了我的心底。我一路披荆斩棘,上了高中,读了大学,褪去了那些年的青涩与内向,变成了一个有些自信与开朗的疯魔女孩,想起我的男孩的次数,也一点点的变少,一点点的变少。甚至,上次假期回家整理东西的时候,看到曾今宝贝得不得了的那本男孩的周记本,还会有些好笑,笑那个傻傻的姑娘;同时又有些羡慕,羡慕那种义无反顾不求什么的喜欢。这六年,成长了许多,也爽朗了许多,依旧喜欢穿那一款白色的匡威帆布鞋,感觉配什么都好看得不得了。却再也没有这样一个男孩子,能够像我的男孩那样,牵动我的所有的喜怒哀乐,费劲我所有的心思与脑回路,让我用尽所有所有仅有的唯一一份心思,去喜欢他。
前不久,就是写下这些字得前几天,与老同学们一起吃饭。饭后,与身边的闺蜜一起刷老同学的QQ空间。一条一条往下翻时,忽然看到一个女孩的情侣空间的说说,为了纪念她与某个男孩相恋956天,下面是一张配图。图片中,我的男孩就这样措不及防地撞进了我的眼,他正搂着那个全世界最幸运的女孩,笑得一脸灿烂。我当时就那样定定地看着照片中男孩幸福的笑脸,不知看了有多久。这张脸其实变了许多,可是,又感觉什么都有没变,那张脸,依旧长成我动心过的模样。看着看着,眼睛干干的涩涩的,鼻子不知怎么有点酸。
“欸?怎么是他俩啊?哎,我跟你说,这一对可是真爱啊,我听说……‘’一旁的一个同学打断了我的沉默,开始一脸羡慕嫉妒恨地讲的滔滔不绝,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一段能够写出一篇又一篇小说的爱情故事。
大家都起哄而笑,随便调侃几句后,又被别的说说吸引了去。我一个人默默坐在一旁,刚刚那阵酸涩早已恍过去了,只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依旧淡淡停留在心中。忽地,又释然地笑了,真好。
那段兵荒马乱的暗恋[七]
是的,真好。我的半个青春岁月,除去学习奋斗的日子,余下的时光,都毫无保留的给了我的男孩,有那样一个男孩,能够被我所喜欢过,参与过我那平淡的时光,真好。如今,我的男孩,已经拥有了全世界,在我不曾出现过的时空里。而我,就算只是一个曾今的甚至记不住长相的初中同学,也想要郑重的,在这里,记下这一段天知地知,我知的暗恋。即使,我可能一年里,也不会想起那么几次了,我还是,要很认真很认真,拿出高考写作文的认真,记下这一切。我的青春,的确,那么美好的单纯的,一心一意的,喜欢过,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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