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猫的事儿前,我要先说个另外的故事。
重要的事情总这样,不会单刀直入,而要拐弯抹角。说这是情商,这是社会的生存技能,还是性格和文化带来的尬聊都无可厚非。总而言之,沉默不是金子,而是没有季节的虫草,有时候是金,闪闪发光,有时候是一摊死后的灰烬。
十八弯的山路绕一圈,感觉不够还得再绕一圈,才能奔向主题。我不是说拐弯抹角不好,否则,我也不会折腾一下。
故事是说杀人犯的,屡屡得手没被逮捕的连环杀人犯。他不是开膛手杰克那样怀着仇恨的杀人,而是将死亡当成艺术在追求,或者说的更直白一点,以杀人取乐。
《地狱变》里的画师,见到自己的女儿在烈火中挣扎,他就看着,然后下笔画出被地狱烈火焚烧的女人。这是小说里,含有文学色彩,现实里这一点上是百分百的沉默是金,不深交对一个人的了解过于浅,不过想想既然有恋尸癖一词,那至少也得有着不小的群体,才能构成一个专属名词。据说《双城记》的作者狄更斯有恋尸癖,但又读了读他的书,没感觉到那种对尸体类似于偏执的热爱,我想,要不然是对狄更斯本人有误解,要不然就是对恋尸癖的误解,两者必居其一。
好了,继续说回故事。
一天夜里,杀人犯留了个小男孩没杀,绑了起来。召唤出一只恶魔,想看看恶魔的杀人手法。这恶魔呢,其实就是人,长的也是人样,只不过目无表情,又鼓着个大眼睛,如同木偶一样有些渗人,长得很有特点,容易被记住。
没有别的好的称呼,我还是叫他恶魔吧。他走到小男孩身旁,对小男孩笑了,是慈善的笑容,保持微笑地解开绳子,说——
“没大碍吧?好了,你走出这道房门,就可以离开了。”
超暖心是吧,妥妥的晨间剧女主角的性格,要长得再好看一点就更好了。
小男孩擦擦泪水,打开房门,室外暖暖的光芒在他眼前——如释重负,重见光明,他脸上的欢喜与解脱,还没洋溢。
吧唧,死了,他被恶魔杀了。
这恶魔转身义正言辞的向杀人犯解释:“你瞧你,根本不会玩。恐惧这个东西,保质期很短的。你把人抓来了,只有在他充满希望的时候,让他一瞬间体会到死亡的绝望,这才叫会玩。”
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没有别的好的称呼,还是叫他恶魔。
进入正题,关于猫的事情。
我换了一只猫来做头像。猫,我还是喜欢的,不是特别喜欢的喜欢,有同猫说过话,但猫说的话的确不怎么招人喜欢。偶尔,有机会的时候吸吸猫,心满意足的吸,但不会刻意为之。换做时下的语言叫做路人粉。我换上头像没多久,家里亲戚发来消息,说不要用猫做头像,还给我发来了五颜六色的花,让我用花做头像。
我想亲戚大概以为我是没有别的头像,就精选花的图片给我,这个时代,头像不是稀有货,而且,花吧……老一辈的人挺喜欢的,我们这一辈人名字里带有什么梅、丹、兰的,比比皆是。前几天看到去年爆款新生儿的起名,竟然没有一朵花的名字在其中,看来我们这一辈对花的喜爱,是真的少了太多。
当然,不是就这样简单的就结束了,解释还是有那么一句的——“猫是灵性的,不能做头像。”
灵性?什么意思?我对灵性的含义,把控不准。性总归是性质,那灵是指的什么,查了下说文解字,灵性中的灵的解释是敏捷的心理活动,以相同的含义的灵的词语,还有机灵,机灵换句话说是鬼点子多,这和敏捷的心理活动,还是不同的,我没继续深究下去,因为猫哪来的什么心理活动?应该说,就算是猫有心理活动,对我而言,又没什么。我和猫之间,又没有勾心斗角,再机灵,再迟钝,于我也无瓜葛。
我又顺着灵字的解释,继续看下去,我揣测了一下,可能是亲戚想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想说猫是通灵的。
想想凌晨时候,猫在屋顶上上下下的声影,诡异的叫声以及渗人的双眼,这个解释似乎说得过去,可还有一点遗憾就是通灵的灵的范围太广阔了,涉及到不同的文化。这个不像找个头像一样动动手指就能解决,大概得花上些时间查查,我懒,不去查了,按照中国的理解来说,这句话应该翻译成“猫是通灵的,可以看到脏东西,所以不要用猫来做头像。”
但理应还有更深层的理由,原因是这里默认有几层逻辑,没有点名道清,就显得古怪——看得见鬼魂,会沾染上鬼气,沾染上鬼气会传染,传染可以传染给人,传染给人会造成伤害,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这是其中一条逻辑,其他逻辑肯定也还是存在的,所有的逻辑一环也不能断才能构成链,其中少有被证明也还是有人相信。
可以说是迷信也可以说是文化,文化具有普遍性和艺术性反映社会思想,我以为,兵法、手艺一类的文化是被精挑细选而流传下来,以证明身处时代的丰功伟绩。神话之类的则是不胫而走,想拦也拦不住,后者想想莫须有的,除了能带给人安心——但带给人安心这个作用太大了。中国神话与北欧、希腊和印度神话相比,有神开辟天地,有神造人补天,有神弯弓射日——神创造了我们人,对我们人还是很好的,庇护我们,爱护我们,有强大的正念,错是我们的错,香火不够,贡品不足,诚心不到位。天上的神仙也没人对玉皇大帝的位置虎视眈眈。其他文化的最高神,还不仅仅是虎视眈眈,有乱伦到不可思议的,有被子孙痛下杀手的,有长得多手多脚的看着就吓人的,如此一看,中国的玉皇大帝还是很厚道的。我们只要老老实实做人,死后还是有一席之地的——我想说的正是这个,神话给了人希望,把对死亡的恐惧或者现实的不满,活生生转化成了对死后生活的希望。
这下怎么着?本身是绝望,神话带来希望,那如果,再往前迈一步,承认了神话是假的,希望就会在一瞬间幻化成绝望,这种持续不断的绝望,和我一开始说的故事一样,也有新鲜的保质期。不同的是,为了不陷入绝望,再迷信的事情——猫,是通灵——也坚信不疑。
以下说说我和猫的故事,本人以本人的故事——我是说如我一样的普通人,是没有说服力的,可是故事就是故事,三分真,七分假,带着玩耍的心态看也成,不必太认真。偶尔有人说,孙悟空经历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所以我们也要经历磨难,这事情本身就很搞。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偶然得到金手指走上人生巅峰,那我们缺的仅仅只是一个得到金手指的机会?我要说不,会有不可言喻的力量,我也只能说是了。
我与猫一共说过三次话,第一次是在朋友家,惊醒一场噩梦。我经过一个小孩,他面色苍白无其他神色,有着血红的影子。长相确实是小孩的脸,可却给我一种佛像的感觉,而那影子长长的跟着我,我走到哪也不能摆脱,我正慌了神,朋友家的猫一声大叫,我醒了过来。狭窄的窗沿上有猫的身影——
“没事了,被我赶走了,继续睡吧。”
第二次也是在成眠时被吵醒,但第二次是在自己家里,猫也不知由来,对于梦境和现实我迷糊得辨别不清,想不起猫对我说过的话,第一次虽然也有些迷糊,但是第二天与朋友提起过,朋友回答这是常有的事情,不必在意。
第三次,是另一个朋友,也是另外一只猫的事情,但谈话的依旧是第一次夜里提醒我的那只猫。恩,第一次和第三次之间足足隔了三、四年的时间,期间我和那只猫也已熟络,无话不谈倒不至于,它总不开口,我也不爱说,见面的机会时常有的,不是由于合得来关系好联系频繁,而是联系频繁关系看似好,这样一说仿佛关系不好,但由我来说是比普通强,要说好则还没达到。那家伙从不打理这只猫,好像对猫是不太喜欢的,养一只猫只为了打发空闲时间罢了,全权是我或者妹妹来诸如洗澡剪指甲一类。但我对猫也不够喜欢,只是每次到我一坐下,它必跳到我的腿上合上双眼小憩,当它的爪子能穿透我的牛仔裤,我就知道该是要给它剪指甲。打第一次之后再没与我说过话——可据朋友所说,每每夜晚它叫得更加凄凉,更加恐怖,也越来越不想接触它,我这里是少有的它愿意入眠的地方。
我和这另一个朋友绝非本意的伤了一只猫。农家体验采摘水果,在回来的路上,穿过小道,左右都是墙壁但不高一侧上面漆着红色枪头模样的护栏和银色刀片一圈圈的刺丝。垃圾桶下钻出一只猫,踩着垃圾桶就跳到留有玻璃渣的围墙沿上。道路狭小我俩被吓了两跳,我打算想一走了之的,但朋友待在原地,我顺着目光看过去,那猫还没走。就在围墙沿上,立着柴柴的身子,一动不动的瞧着我俩。朋友低下头,在包里拿出干粮,想喂那只猫。那只猫也明白了意思,略带警惕的跳下围墙,瞧瞧我们又瞧瞧食物,最终还是伸出舌头舔了起来,它低着头进食。
朋友是时常做这种事情的,而且只是对猫有这种好感,喜欢的动物我也曾问过不止是猫,但单独是会喂流浪猫。那天没有别的事情,我只是等回到城里再去二叔家,我对给猫喂食的事情是没有兴致的,一旦是我承认了我的行为是同情或者说爱心,那么猫必然是处于一个弱者的地位,对此,我承认人和猫是不同的个体,但我不以为两者有强弱之分。干粮被它吃掉一小部分,它不再继续了,而是走开了。在我狐疑的眼神下,它猫起身子,一点点地吐了一地,回过头幽怨的看了我俩一眼,走了。有人告诉我说这是偶尔会遇到的情况,可能是进食太快,吃的太饱,又或者是毛球症的缘故,总之,别多想我们没有做错事情。
然而还是犯了错,自身向恶结果的恶,那是理所应当,而心向善而带来的恶最为委屈,伤了别人也伤自己,但这种错误不能被否认,如同失望和无望,接受比解释更为自然。不是每一个故事里都有辩护律师来为“黑鬼”坚持正义,现实里的正义也未必是真正的善良。好多人都想化解掉绝望,心想只要度过绝望自己的人生就会截然不同,把自己的处境归结在别人造成的环境上。我不认为,世界上会存在没有失望的人,甚至绝望的也不是少数,大家选择的方式不同,所以不容易表露在外。要问我正确的方式怎么样,我不想多谈,那是另外一个话题,错误的方式里其中有一项是将莫须有的绝望当做敌人,然后吆喝着与自己相同的人,共同对抗这个敌人,有些人意识到了,披着羊皮继续啃食着弱小的生物,有些人是根本没有意识到,于是一生要对抗的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怪物。
我到朋友的家中,那只猫又懒洋洋地趴在我的腿上,它的指甲剪了不会再勾住我,让我很欣慰。我说起了那天的事情,它有些生气。不是委屈,而是生气,第三次向我开口,这次有了些言语上的交流——
“你知道的,我们一直是弱势群体,只有人才是高级动物,世界一直是被人类所主宰。”
我说现在猫的地位,其实很高的,猫咪咖啡店会称猫为店长,养猫吸猫爱猫的人也不在少数,它问我知道多少虐猫的事情,惶惶度日,担心某一天被拐走,被虐待,遇上不好的主人……这些事情实实在在的存在,只是我没见到,它没遇到。
我天真的以为,是它对人类的世界了解的太少。我只能一而再的想实例,例举一个又一个例子尝试说服它,然而每一个实例,多半会有一个反例。如果是无以反驳的,则有两点我无法反驳的逻辑,第一是我是猫,你是人,所以你永远也不会懂。二是为什么会说人会对猫变好,当你说了人对猫变好的时候,就意味着人对猫是不好的,因为只有不好的东西才可能变好,好的东西是不需要变的,你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证明你的内心觉得人是高猫一等的。
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上,有这么一种说法,男孩子从小都是喜欢母亲,把母亲当做是一个女人想占为己有,把父亲当做是自己的竞争对手,可意识到自己杀不死父亲的时候就只能顺从,我也不想去辨别这件事情本身,但是弗洛伊德和人家辩论十分有趣——
“你潜意识里喜欢你的母亲,想占有她。”
“我没有。”
“你说你没有的时候,语气很不开心。这是你心虚的表现,心虚原因是我说中了,所以你还是喜欢你母亲的。”
只想说《知更鸟》里提到的“People generally see what they look for, and hear what they listen for.”便是了。我大概是体会到了当时和弗洛伊德辩论的人的无助。事后我才明白,最大的恶人不是说对你造成伤害,而是让你不再相信你应该相信的。它处在一个有人喂食,有人谈心,有人帮忙剪指甲的环境里,也还觉得不公平。我也想明白了,安逸环境下的它,有一个存在思想中张牙舞爪的怪物一直跟着它,那些怪物只能听说,看不到,所以我一旦否定了那个怪物的存在,就等于否定了它构筑的精神世界,物质生活是都可以否定的,但精神世界,最好不要触碰——我可以安慰自己,危险的思想都在刑法中,偏激未必是坏事。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我也不能确认自己的思想不是自我精神世界的产物。然而我切实的没有那种拿着菜刀砍电线的无脑热血,也怕那只猫一样幽怨又冰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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