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 莎士比亚

作者: 玩笑_2b58 | 来源:发表于2018-07-26 14:53 被阅读57次

    霏霏阴雨,连月不开。

    我和弟弟吵架了。他是姑姑家的儿子,即表弟。有人说,外面的兄弟不比自家的亲,我不同意。自家兄弟固然亲,但是他们长大后很可能因为一些问题快速疏远,甚至反目。十岁时老家拆迁,因争家产而反目的亲兄弟比比皆是,前天还帮忙织网(老家是个渔村),今儿个拆完了,老死不相往来。

    众所周知,朱祁镇朱祁钰俩兄弟性情温和,关系不错。最后呢?因为皇位,同室操戈。他们的爷爷和爷爷的弟弟,为皇位也闹过不愉快。他们父亲继位后,当叔叔的还举旗造了反。

    我和弟弟没有金钱权位的纠纷,感情向来很好。他小我半岁,我们既是兄弟,又是从小到大的玩伴。拆迁后,父亲和姑姑在同一幢大楼里买房,城市鳞次栉比的高楼丝毫没拉远两家的距离。以前,我们因意见不合的争执隔夜就忘,但是这一次的吵架却已经延续很久了。我深为之感到困扰。

    那一年我十六岁,是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想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

    套用王小波的金句来形容我的十六岁再合适不过。那时候,我确实觉得没有东西能锤得了我。今天,我已不这么认为。一锤子下去的灭亡固然迅速,但到了下面的我思想也绝对生猛,即使被锤死一次,但还是不怕锤的。然而生活的可怕在于它像沼泽一样无声无息,像旋涡一样来势汹汹,它把你消亡时,你的灵魂也如烟般消散了。

    王小波的书是卜林推荐给我的。他性格有些奇怪,在闹市里开了间书店。对书,卜林有五种评价:浪费纸,没意思;有点意思;很有点意思;好。卜林爱书如命,我也很喜欢书,我们俩相见恨晚。他的书店开了几十年,活脱脱成了一个书精。关于书,卜林有很多要求,如品相、版本、版次印次等等。受他影响,我对书的要求日渐苛刻,任何不爱护书的行为都成了我的肉中刺,眼中钉。

    弟弟与我不同。他只在乎书的内容,对书本身毫不在意。弟弟的观念里,A4纸复印出来的书和书店卖的书没什么区别。反观我买书精挑细选,看书万般爱护,在他眼里全成了迂。不夸张地说,我看完的书摆书店里能当新书卖,弟弟看完的书扔旧书摊上没人买。最后一个分歧是买和看的问题。我爱看书,更爱买书。弟弟同样喜欢看书,他看完一本买一本,而我则是看完一本买十本。

    我书架上的书超过一千本,其九成以上是认识卜林后买的。对卜林,我心存感激,他的确打开了我新世界的大门。我的父亲对卜林颇有怨言,他坚持认为是卜林导致我成绩迅速下跌。父亲的观点未免过于狭隘,我并不同意,但是我因看课外书而丢了成绩确属事实。我的成绩越跌越离谱,最后跌入市里最烂的高中。

    中考前,我的同学忙着复习,我却忙着读《平凡的世界》。考试前夕,我熬到凌晨两点才把最后一卷读完。路遥是卜林最喜欢的作家,他说他读路遥的作品时,常会哗哗流眼泪。这部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的鸿篇巨著,便是他向我推荐的。卜林告诉我,当我把《平凡的世界》看完的时候,我的心理年龄会成长十岁。

    可以肯定,我读它的时候并没有流泪,至于内心长没长十岁,就无法判断了。买它的时候我比较穷,书是盗版。多年后我又将它卖掉,赚了九块钱。考虑到人民币贬值,卖书时人又不像当年般窘迫,所以,买卖大概是赔的。卖掉盗版的第二年,我买了套正版。正版很漂亮,但它却像一根刺一样扎在心里。伤口久久不能愈合。

    升高中的暑假没有作业。有人疯了一夏,有人放弃假期自主预习。我的高中烂得远近闻名,自主预习?别闹。我找了份暑假工,赚了一笔钱。过去,买书的钱是母亲给的,她给得很散,所以买回来的书多是单本。拿到工资后,我首挑两种成套的书买,译林本《莎士比亚全集》就是其中之一。我的《莎士比亚全集》是店里最后一套,购买时外包装已经烂掉了。无妨,书毫发无损就成。我把它们放进书架的最里面,除过第一册的前言,其他几册我一页都没翻过。

    渡过自由的假期,迎接我的是高中生活。

    起初,我很排斥我的学校。以我的水平,即便考不了最好的,但也不至于上最差的。

    两周后,我一扫阴霾,看法完全改变。可以很坦诚的说,我,深爱着我的高中。因为它太烂了,无论你上课睡觉还是看课外书,只要不影响别人,老师便不闻不问。他们求同存异,严格遵守和平共处一项原则:相安无事,互不打扰。

    从此,我有了大量的阅读时间。

    除了阅读,闲逸的高中还让我经历了之前不曾经历的事。比如爱情,或者,类似爱情。现在回想起来,对于当初无知的我和我们,用爱情这个词未免过于沉重,不过,正是因为无知无畏,才更能体现爱最初最纯真的模样。

    雨果说,真爱到来的时候,男孩显得懦弱,女孩却表现得勇敢。我不信。

    雨果接着解释,因为他们互相接近,所以有了彼此的特质。我依然不信。

    我曾幻想,如果某天我遇到了一个女孩,漂漂亮亮,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大大方方,那么我一定会很喜欢她。二十年里,我对很多女孩子有过好感,青敏却是我心目中满足这条件的唯一一人。如多年前的想法,我疯狂地爱上了她。

    我开始相信雨果的话,这一定是真爱——我一直退缩,无比懦弱。青敏坐我前排,我们成了关系非常要好的朋友。爱情故事百转千回,友情故事则落俗、枯燥无味。有时,我会用整天来怀念教室里的汽水味和青敏的马尾,夜幕降临,清醒了些,觉得那些东西虚虚的没个概念,似是而非。我又觉得这不是真爱了,因为我先前忽视了后半句:女孩表现得勇敢。

    网罗我们之间所有的交集,我找不到任何具体的事来证明她对我的勇敢。如果厚颜无耻再自作多情,会有两处与之稍有关联。

    一次发生在高一的寒假。那年冬天有一部电影名叫《在一起》,电影宣传海报上的标语为:一句在我爱你,不如在一起。

    青敏约我去看《在一起》。她的说法是,组团看《在一起》,一起去吗?

    组团二字让我很受伤,加上当时患有重感冒,我拒绝了她。最后,她没去看电影,这让我更为难过。无论“组团”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重感冒是真的。

    后悔也是真的。

    其二是她和我们的一个共同好友说,她喜欢过我,一堂课。

    一堂课?Excuse me?

    所以,到底是哪堂课。

    我上高一时,弟弟读初三。他的班主任说,初三很残酷,因为大家都在为重点学校可怜的名额而奋斗。老师说的句子没毛病,但是上下句不能连一块儿说。

    为了最后的考试,大家同窗三年。考完试,却又走散。三年时光,轻松、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轻飘飘的试卷。多情学子无情纸。这种相聚离别才是初三真正的残酷。不过也不要过度悲伤,这种离别很多人三年以后还要再经历一次,那一次,人们会散得更彻底。

    至于莘莘学子为重点中学做出的艰苦卓绝的奋斗,是炫酷的,而非残酷的。

    总之,初三很酷。

    为了表达对酷酷的初三的留恋,弟弟在班长(班长是他最好的朋友)过生日时,送了件很有纪念意义的礼物——一套全新但是不带壳的《莎士比亚全集》。

    没错,就是我的那一套。见我发飙,弟弟解释说,礼物是借,不是送。是借班长一套书作为生日礼物。我依旧不爽,我的书是不外借的,这小子趁我不在把我的书拿走不说,居然还借给了别人!

    我说,你早点要回来。弟弟满口答应,但是迟迟没有动静。我等了三个月,他才把书拿回来。一数,少了一本。弟弟解释说,莎翁的戏剧遍地都是,但是诗集不易找到,所以,班长把诗集的那一册留下来了。

    我愈加不悦,叫弟弟早些拿回来。弟弟嘴上答应,但是没有付诸行动。我不好因为本书天天追着弟弟身后要,只能等。这一等,就等到了毕业。忍无可忍的我和弟弟吵了几次,然而夏天过去了,书还是没能拿回来。

      弟弟毕业,我升高二。高二分班,老友被分得七零八落,新的班级里一个没见着。

    这一年,我十六岁。

    高二的我常深陷痛苦中。新班级,我交了新朋友。依旧有大把的时间看书。生活似乎没太大变化,我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心理上巨大的落差。

    是青敏么?

    和青敏的感情依旧不错,可是她在我隔壁再隔壁的班级。很远。更重要的是,她有男朋友了,高一的,小我一届。

    弟弟也念高一,他去了一所很好的高中,学校很严,早七晚十,周末只有半天假。姑姑辞了工作,在学校附近租房和弟弟同住。除过寒暑假,我们一年见不了几次面。我常提起书的事,弟弟老样子,简单答应着。我知道那个班长去了另一个城市念书,加之弟弟课务繁重,要书时,我语气放得很缓,并不过分紧逼。我不清楚弟弟是怎么想的,总之,只要我不说书的事,他就很有默契地缄口不提。

    弟弟上高中后就不看课外书了,他恨不得可以调慢时间的速度。高中三年,除了教辅,我没见他买过任何书。我说,放假的时候可以随便翻几本,换换脑子。弟弟摆手,说不了,费眼。话虽如此,他的眼镜片还是越来越厚。

    卜林身体欠恙,他关了书店,回家静养。想找他吹牛聊书,只能去他家里了。

    我还是老样子,大把时光,无限美好与放肆。学校真的很烂,每年只有十几个艺术生能上本科。我没艺术的天分,也不愿随波逐流上个大专。浑浑噩噩的校园生活终于让我感到厌倦。翻完年,我退学回到家中。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后来有朋友问我是不是冻糊涂了。我冲他们笑,不置可否。在家里,我靠读书度日,和在学校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依旧混沌。大量的书籍使我的生活并不无聊,但是它们无法弥补我心里的空虚。那时候我衣食无忧,不必为生计发愁,闲暇之余,我常思考人生的意义。我大概构想出世界的样子了,它像一个险峻的山坡,坡顶有面镜子,人们越过镜子,走在另一边,走过来时的路。后来,人们走回最初的起点,那是世界的尽头。

    至于人生的意义,我始终没得到答案。就像我不知道此刻的我身处山坡何处。如果可以,我想看一眼山顶绮丽的风景,然后葬生其中。

    退学后的一年半,我活得非常简单,吃饭睡觉看书几乎占据了每天四分之三的时间。为了自己的身体,我会到家后的山上,或跑或走,脑子转个不停,想一些年轻人都会想的乱七八糟的事。我和外界的接触日益渐少,生活开始浑浑噩噩,现实的世界无比乏味,梦境变得真实。

    我经常做梦,梦见六岁那年惊心动魄的暴风雨。

      六岁的夏天,我每天早上都要和哥哥去海里游泳。我水性不好,每次下水,怀里都要抱块塑料泡沫。一天,阴云密布,又兼大风,海边游泳的人寥寥无几。哥哥无意下水,我却兴致勃勃。他拗不过我,就找了件救生衣给我穿,救生衣上还绑了根绳子。我笑话哥哥胆小,他面无表情,把绳子小心地系在岸边的一块礁石上。

    海水没因阴天而变凉,在岸上被风吹得冷嗖嗖的,游进水里竟觉得温暖。我游得很累,或者说,我在海里飘得很累。浪很大,我改变不了位置,移动完全凭它。有时我卯起劲儿,可以游上一段,但稍一松懈,又会被海水推回原位。起初,我觉得从流飘荡很有趣,随着时间的流逝,我逐渐感到无聊。天色越来越差,乌云压得很低,感觉快要下雨。我想回到岸边,但是体力已经透支,别说回到岸上,就连正常的平衡也难以保持。风浪更大了。我一次次被卷入水底,一次次被救生衣托起。我大声地呼唤哥哥,却没有回音。

    忽然天降大雨,倾盆而下。雨水很怪,和包围我的大海相比,它有着透心的凉意。精疲力尽中,我觉得脸上有之前海水不曾带来的潮湿。雨不停地糊在我的脸上,不停地流散,再不停地糊。我似乎看见了很多大河,川流不息。

    我又觉得,浪才是最可怕的。精神上的麻痹终究有时间限制,肉体上的死亡却是永恒。海浪把我推向海底,一次比一次深,我没有疼痛感,但能真切感受到它巨大的力量。在我肉体被毁灭的时候,精神也应该被消亡了。我想。

    我的意识开始模糊,躯体任它摆布。呼吸困难起来,却无力彷徨。周围灰蒙蒙一片,海水是灰色的,天空要更灰一点。山也变成了灰色,沙滩也是,灰乎乎一片。我看见哥哥了,他的手里握着绳子。后面的事我记得不太清楚,对雨的印象倒很深刻——暴雨一连下了三日都没有中断。

    随着退学,我更加频繁地梦到这件事。梦境在我上岸后虚幻,世界渐渐混沌起来。我记不住梦境的结尾,就像我记不住梦境的开头。故事的源头无从追溯,梦里这样,回忆里也是如此。一切仿似是电影的一个镜头,至于怎么去的,开心与否,全无印象。我无法在梦境里录像,也无法回到过去一探究竟。一切都成了谜。

    六岁,暴风雨将我卷到海里,是哥哥用绳子把我拖回岸边。现在,却不见命运之绳将我带离旋涡。至于我的二十一岁,我毫无奢求。

    梦醒后,闹钟准时响起。《在一起》里的台词成为我生活的真实写照。电影很一般,如果当初和青敏一起去看,不知会不会妙趣横生。

    青敏和我联络渐渐少,我们之间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疏远。她始终不理解我为何要退学,遗憾的是,我同样作不出合理的解释。

    最后一次看见青敏是在毕业典礼上。她离我不远不近,我很想和她打声招呼,却不懂招呼完该说什么。在她面前,我始终懦弱。她发现了我,表情有些漠然。我故作镇静,余光暗中观察。我觉得自己很可笑,因为她的目光不久就移到别处了。我们终究没能说上话。

    说起来,我们真正熟络的时期,也只有高一一年而已。高一还有半个月就要结束的时候,我同桌意外地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青敏经常坐到我旁边的空位置上。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那天下午,她坐在我的旁边。我不记得那是一节什么课,也许是语文,也许不是。只记得她笑得很开心,灿烂的笑脸我很久都没有忘记。暑假随着蝉鸣一声声的接近,我心情愉悦,并未意识到它意味着分离。

    当时的我在想什么?记忆已经模糊,只剩下淡淡的心情和教室里细微的汽水味。那是一幅很温馨很幸福的画面,拉上一半的窗帘,背景色是夏日黄昏的昏黄。

    身处小幸福中的人总是很难察觉到自身的愉悦,于是这种欢快的氛围,就很轻易地被挥霍掉。到后来,孤独无助,再回望这份带着朦胧的旧时光,眼角虽说还能泛起笑意,可惜那份幸福本身,已经远去了。

    毕业典礼草草结束,班主任邀请我一起拍毕业照,我婉言拒绝了。

      青敏在那节远去的课上告诉我她不喜欢男生穿短裤,因为看见男生露腿毛会很恶心。她喜欢男生穿白色的衬衫,干净的长裤。我说,只有电视剧里的学生才会整天穿着白衬衫吧,一般人都习惯穿T恤。她浅浅的笑,说白T恤也一样阿。看起来清爽,干净。

      后来,整整三年,我没穿过露脚踝的裤子出门,没买过其他颜色的T恤。起初,这仅仅是为了能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后来,已成习惯。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固执地穿着新买的黑色T恤,离开故乡。在外打工一年后,我又回到故土。还是夏天,好像什么都没变。

    打工的日子并不愉快,为了还算满意的工资,我硬着头皮苦苦坚持。领导喜欢喝酒,下面的人投其所好,经常请他喝酒。我不喝酒,也不想和他们混在一起,所以备受排挤,分配到的工作也全是累活。

      回家后,我进了些书摆摊卖。我每天早上6点起床,拉着装满书的拉车,走到摊铺处大概是七点二十。中午吃块鸡蛋饼。卖饼的大婶是个很好的人,见我年纪不大,每次只收我四块,还在饼里多加两片脆皮。晚上五点半左右收摊,工作时间比打工时还要久。附近开店的老板有时说年纪轻轻能出来摆摊,不容易,有时说摆摊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还是应该找份体面的工作。

    他们没有恶意,我也不好解释什么。即便承受更多人的冷眼,可比起打工,我宁愿摆摊。等攒够经验和钱,我想开一间书店。

    风雨有阻,累积出摊三十多天。这条街的人流量不高不低,城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过分为难。一天,他们来了一批人,挨个摊铺通知,说接下来五个月,别摆了,要创文明城市,事关重大,不得马虎。

    我回到故乡的时候,大街上满是因反对建核废料处理厂而游行的市民,武警镇压了一周才逐渐平息。现在又要搞文明城市,我丢他娘的文明城市!

    为避免被说游手好闲,我报名考驾照。看自己现在的境遇,再回想十六岁的意气风发,很有堕落的感觉。糟糕的是,堕落的模样走到镜子前就能看见,当年怎么个意气风发,却没有证据表明。

    弟弟毕业了。高考刚刚结束,分数还未下来,这段时间他最轻松、清闲。到弟弟家的时候,他和姑姑正在吵架。

    一天前,他们去退学校附近租的房子。弟弟简单整理一番,交代完需要带走的东西后就因有事先行离开。今天,他清点姑姑带回来的物品,发现少了一沓草稿纸,遂与他母亲发脾气。

    我安慰了几句,旧事重提,教他把我的《莎士比亚全集·第八卷》要回来。

    弟弟支支吾吾,语焉不详。那个班长已经回来,他的家离我们的小区不远。弟弟没了借口,只好找理由。他说他把书放班长那里,每当班长看到那本书,就会想起他,想起他们当年的友谊。《莎士比亚全集·第八卷》已经成了他们共同的一个回忆。

    又说,他和班长虽然感情没变,但是太久没联系,彼此已经生疏,偶遇时打招呼都显尴尬,更别说特意索要一本书了。

    我哭笑不得,这套书是我初三毕业时打工买的,我还有感情了呢。可是单凭这点无法说动弟弟,感情的事素来不能指望别人理解。弟弟继续诡辩,说我的书摆在书架上不看,浪费,他把书借给班长看,体现了书的价值。

    我有些不快,书是我买的,我看不看是我的自由,班长要看就直接买,买不起可以申请希望工程,我又不是做慈善的!

    弟弟说什么也不愿去,见我态度坚决,就说赔我一本。

    我无意让他赔书,如果他去找班长要书,班长说书丢了,那此事就此作罢,我会想办法再买一本。再者,弟弟买不到正版,在这高仿书满天飞的世界,闭着眼睛买书买到正版的概率像中彩票一样低。

    弟弟低着头,不说话。外面的雨小了许多,看不见雨落下,也听不见雨声。它们悄无声息,朦胧了天地。弟弟在客厅里踱了几个来回,突然说,“我去街上随便买一本还给你,说是向班长要来的,你反正不看,应该不会知道是盗版的吧?”

    我怫然道,“你因为草稿纸的丢失而与你的母亲争吵,在你心里,草稿纸何其重要!你认为他见证了你解题的思考路,他是你紧张的高三岁月的证明。假设它没丢失,你今天或许会看看,认真也好,马虎也罢,总之你看完就会把它收起来。以后,你会再去看那沓草稿纸么?你会么?不会。那么,他重要在哪里?

      “如果昨天你的语文书不小心掉沟里了,姑姑刚好在收废品的三轮车上看见一本。一模一样。她花一块钱买了,假以时日,你无意间翻开语文书,看见内容相同,名字却是另一个人的语文书,你会作何感想?

      “你应该这样说,‘哦哥,我找过班长,班长说他把书弄丢了。’你准备这样和我说么?”

    不欢而散。

    弟弟的姐姐,我的表姐问我吵架的事。她听完事情经过后,说这是弟弟的不对,她会去劝他帮我把书要回来。我心情烦躁,靠窗前杵着不动。弟弟固执也就算了,父亲的态度让我很难堪。他的意思,一本书而已,兄弟间为此闹不愉快,实在不值。他絮絮叨叨说我很长时间,好像我才是错的人。

    我不知道姐姐的态度,可能她单纯认为是弟弟的不对,也可能内心暗自嘲笑我小器。黄昏时分,弟弟敲门进来,完璧归赵。他放下书就走了,似乎真的是我的不对。

    心里空空的,若有所失。

    我把书放回书架,八本书终于团聚。

      卜林曾和我说过一个故事:

    某出版社出了一套《辞源》,因为价格偏高,销量不佳,所以一直没有再印。几年后,出版社的人发现市面上又有大量《辞源》流通,翻开看看,未见端倪。他买了一本回社里,同事们挨个钻研,也看不出什么毛病,最后,他们请来专家,专家琢磨半天,还是无法认定它是盗版。

    但是,谁都知道,他们手里的《辞源》不可能是正版。

    卜林故作幽默说,这是盗版么?不,这是水平。我不知道如何接,两人尴尬地沉默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又说,出版社把书交给印刷厂,要印一万册书。印刷厂用相同的纸,一次印了两万套,剩下的一万套自己低价销出。两万册流入市场后,哪一万是盗版呢?

    想着卜林的故事,望着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我忽然觉得很累。

    姐姐拿着伞,准备去海边散步,听弟弟说书已经还回来了,就先来我这里看看书。我把一套端出来给她,她打量一会儿,问我是否看过。

    我说没有,莎士比亚的作品我零碎看过几篇,但都不是在这套书里看的。我有我的读书计划,可以说,五年内,我不会读《莎士比亚全集》。哦,我有一套精装本译林世界名著,里面的《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是计划内的。

    姐姐问,那你为什么还要不停地买呢?你买的这些,有很多你都没读过吧。

    我说是的。我中学时买书的钱,多半是从早饭里省下来的。无论多么贫困,买书从未中断。我有个习惯,拿这一排卡尔的推理小说为例,《耳语之人》我看了不下三遍,《犹大之窗》一遍没读。这两本书是同一天买的。坦白讲,我现在拥有的书,可能一辈子都看不完。可是,买书的脚步远远没有停止。为什么还要买呢?

    有的人喜欢零食,有的人喜欢旅行。零食多半没营养,有的坏处比好处还要多。旅行是从自己活腻的地方到别人活腻的地方,呼吸空气?郊外山上的空气比哪儿都好。看风景?上网搜图片看就挺好,范仲淹写岳阳楼记也没跑岳阳去,他对着《洞庭晚秋图》,洋洋洒洒信手拈来。

    我觉得,吃,做,不过是一种消遣。吃零食图嘴快,旅游图放松的愉快,一睹为快等。心满意足之后,大肆渲染,所谓在美食中享受人生,在旅途中寻找生命的意义。买书也是消遣,别人拿钱买零食,我拿钱买书,仅此而已。吃零食开心,我买书,也开心。

    姐姐笑了,又问我为什么要读书,读书的意义何在?

    这可难倒我了,我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姐姐接着说,现在的娱乐方式繁多,光一手机就花样百出。和它们相比,书籍显得古老而陈旧,单调而乏味。现下,很多人读书都带有功利性,没有目的不读书。

    姐姐目前在读研,她说她现在就是带着功利性看书,为的,是成绩,和以后的工作。闲暇时间,她最多能翻翻杂志,一百页以上的书她是没有耐心读的。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姐姐再也不看小说了,她说小说是转死人的东西。

    方言里,转有骗的意思。转死人,可理解为骗死人。但是“死人”有两种意思,一种是骗死掉的人,即小说是骗死掉的人的东西。另一种表示程度厉害,即小说是骗人骗得很厉害的东西。

    我不知道姐姐的话是哪种含义,可能两者兼而有之。但是可以肯定,她知道我不靠读书赚钱谋位。

    既然得不到实在的东西,那我又为何读这些枯燥无味的老古董呢?这个问题好生难答,研究生就是厉害。见我不吱声,姐姐摆手,说,算了,或许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有意义。不早了,我去海边散步了。

      “不,等一下。”我把她叫住,继续道:“我读书,就好像你去海边散步。”

    二零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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