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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相对优点(3):散发艺术的光辉 | 汉字VS字母

汉字的相对优点(3):散发艺术的光辉 | 汉字VS字母

作者: 可颂法语 | 来源:发表于2019-01-10 11:34 被阅读7次

    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聊到,汉字在本质上是一种表意为主,表音为辅的文字符号,其读音和意义可以随意分离,在组成语句时如同积木块一样灵活、稳定。这种特性能够帮助汉字使用者尽可能地排除因时间流变对语言造成的干扰,还原古代文段的本意,阅读对于使用表音字母的西方人如同天书般的古代典籍,从而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灵活穿梭,形成中华民族独特的历史观与历史自豪感。今天就让我们换个话题,来聊聊汉字除了穿越时空的能力之外,还具有的一个独特优点。↓

    1) 古诗的简洁美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一位来自台湾的访问教授正在向美国学生讲解唐诗之美。只见教授首先在黑板上用汉字写下唐代著名诗人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寻隐者不遇》

    并将其逐字直译成英文:

    pine, under, ask, a, boy;
    say, master, pick, herb,away。
    only, on, this, mountain, in;
    clouds, heavy, not, know, where。

    台下的美国大学生看了这段英文直译,觉得一头雾水:“教授,这些英文句子完全不符合语法嘛!且不说语序和动词变位了,每个句子连最基本的主语都没有,这让我们怎么搞得懂究竟是谁在问童子,谁在回答,谁在山里,谁又不知谁在哪里呢?”↓

    已晕

    听了台下学生的吐槽,中国教授把两手一摊,无奈地说道:“好吧,既然你们要符合英文文法,我调整一下便是。不过,这样一来,原诗的意味,可就要大打折扣了。”说罢转身在黑板上写下:

    Beneath the pines look I for the recluse.
    我于松下问童子,
    His page replies: "Gathering herbs my master's away."
    童子言师采药去。
    "You'll find him nowhere, as close are the clouds."
    隐者只在此山中。
    "Though he must be on the hill, I dare say."
    云深童子不知处。

    这下可好,一首经典的五言绝句,就这么硬是被扩充成了七言绝句,原诗简洁、深远的意味也顿时被冲淡了许多,变得味如嚼蜡,不像是古诗,倒像是儿歌(大雾)。

    这位中国教授,就是著名台湾文学家余光中。他在《中西文学之比较》一文中,对古诗在语法层面的简洁之美,这样总结道:

    “中国文字在文法上弹性非常之大,不像西方的文法,好处固然是思考缜密,缺点也就在过分繁琐……中国文法的弹性,在文学作品,尤其在诗中,表现得最为显明……中国的古典诗有一种圆融浑成,无始无终,无涯无际,超乎时空的存在。由于不拘人称且省略主词(主语),任何读者都恍然有置身其间,躬逢其事之感。由于不拘时态,更使事事都逼眼前,历久常新。像不拘晨昏无分光影的中国画一样,中国诗的意境是普遍而又永恒的。”

    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谈到,汉字在本质上是一种表意为主,表音为辅的文字符号,与汉语作为分析语的分类特征相辅相成。这使得汉字就像一个个相对独立的积木块,每块积木的语法功能由这块积木在语句中的位置而不是积木块之间的关系决定,因此在组成句子的时候可以尽量简洁,特别是在作古诗的时候,作者只需要选取能够表达核心含义的字词即可,其他次要语法结构一概可以省略,由此赋予了中国古诗独一无二的简洁之美。

    反观西方语言,由于字母在本质上是一种表音的文字符号,与西方语言作为屈折语的分类特征互为因果,使得西方语言中的单词像一块块柔软的橡皮泥,每个单词的语法功能由单词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单词在句中的位置决定,与汉语相比恰好相反。因而在造句时大多只能“全盘托出”,将所有橡皮泥块捏合在一起组成句子,而无法根据意境需要,省略句中的语法成分。这就使得用西方语言作成的诗,在中国人眼中看来,常常有“啰嗦”之感。↓

    意境大打折扣

    2) 古诗的对仗美:
    这是一首由著名翻译家许渊冲先生所翻译的唐诗,你能凭借下面的英语译文,猜出这是哪一首唐诗吗?:

    On Mission to the Frontier
    Wang Wei
    A single carriage goes to the frontier;
    As envoy I cross northwest mountains high.
    Like tumbleweed I leave out fortress drear;
    As wild geese I come under Tartar sky.
    In boundless desert lonely smoke rises straight;
    Over endless river the sun sinks round.
    I meet a cavalier at the camp gate;
    In Northern Fort the general will be found.

    没错,这就是唐代著名诗人王维的《使至塞上》,一首五言律诗中的经典之作。↓

    《使至塞上》
    作者:王维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吴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特别是第三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诗人用短短十个字便写出了边塞的壮阔雄浑与诗人的落寞孤情,其境界被国学大师王国维赞为:“千古壮观”,可谓是唐代边塞诗中的代表性金句。↓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那么,如果我们把这句诗与许渊冲先生的英语译文放在一起比较,会发现什么?↓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In boundless desert lonely smoke rises straight;
    Over endless river the sun sinks round.

    相信很多人看到英文版本的第一个反应会是:“怎么会多出来这么啰里啰嗦的词?”没错,这便是在上文中提到过的,英语因为是一种“橡皮泥”式的屈折语,所以在语法结构上力求精密、完整的必然。这或许对培养缜密的思维有一定好处,但放在吟诗作词上,就可谓劣势尽显了。一眼看去,英文版本中充斥着在中国人看来并非必要的词汇,例如介词“in”、动词“rises”、定冠词“the”等等,相比之下,中国古诗的简洁之美在这里又一次得到了体现。

    不过,除了繁琐的语法结构,西方语言在写诗时还存在另外一个天生的短板,你能在上面的中英比较中找到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是“对仗”。所谓对仗,指的便是古人在吟诗作文时,上下两个句子中的字,要按照字义的虚实和声调的平仄一一对应,从而形成一种含义和读音上的对称、呼应之美。

    例如这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字义的虚实上,形容词“大”与“长”在形状上相对应,名词“漠”与“河”在地理景观上相对应,形容词“孤”与“落”在一升一落的方向与心境的落寞孤寂上相对应,副词“直”与“圆”在形态上相对应。而在声调平仄上,前句的“仄仄平平仄”也与后句的“平平仄仄平”形成对应,前后对仗堪称完美,如同正弦曲线般工整而对称。↓

    对仗:非线性对称的正弦曲线之美

    然而,类似的对仗在西方语言中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原因有三:

    1. 语法层面:

    西方语言语法繁琐,经常为了遵循语法而添加“不必要”的词汇,或者改变词汇的拼写方式,从而打乱对仗。

    2. 语音层面:
    在古汉语中,一个字对应的发音是一个音节,且声母韵母相同的字还可以通过音调和字形加以区分,大大方便了对仗的实现。而西方语言的词汇在理论上可以由任意数量的音节组成,长短不一,排列复杂。且同音词因为难以用字母拼读区分,更是少之又少,给对仗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3.含义层面:
    在古汉语中,每个汉字对应的含义便是一个完整的词汇。而在西方语言中,一个音节不一定就是一个词汇,难以形成像汉语那样一音、一词、一义的全方位对仗。

    诚如余光中先生所言:

    ...当然中国文学也有西方不及之处。因为文法富于弹性,单音的方块字天造地设地宜于对仗。虽然英文也有讲究对称的所谓Euphuism,天衣无缝的对仗仍是西洋文学所无能为力的。

    3) 汉字的书法美
    公元1851年,一位来自意大利的天主教耶稣会神父应教会的安排,从印度转到中国传教。掌握多门语言,且对传教抱有满腔热忱的他,一接触到汉字这种与众不同的表音文字,就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欣喜,决心通过如饥似渴的学习,尽快掌握这门语言及其背后的中国文化,以便更好地在中国传教。为此,他穿汉服,学习北京官话,读中文典籍,结交中国官员,尽一切所能了解这个陌生的国度,并将所思所感集结成《中国札记》一书。↓

    身穿汉服的利玛窦

    谈到汉字时,利玛窦在书中写到:

    “中国人或许比任何其他民族更加习惯于密切注意书写的字体是否优美,精于此道的书法家受到很高的尊崇。”

    这一句话,道破了汉字书法在世界范围内的独特地位。的确,西方虽然也有书法,但究其源流就会发现,西方书法在大多起源于抄写书籍,特别是宗教典籍时,为提高书籍的精美程度、表现对神明的虔敬,而使用的美工字体。随便翻开一本讲解西方美术史的书籍,我们几乎不会在其中发现书法的身影。日常生活中更是如此。甚至在历史上,由于活字印刷术的大规模普及,出版书籍不再需要手抄,西方书法曾一度退出历史舞台,仅仅作为一种带有较强装饰性的手工技能被保留了下来。↓

    此画面引起极度舒适

    反观中国,书法一直以来都是一门重要的艺术,不同时代的书法(如北宋皇帝宋徽宗所开创的瘦金体)往往能够集中体现出那个时代的风貌与审美,文人画作中也历来强调对诗、书、画、印四种艺术形式的有机结合,↓

    题跋/盖章狂人乾隆皇帝对此表示非常认同

    日常生活中,书法也受到了极高的重视,被社会公认为值得掌握的重要技能之一。我们常常能够见到中国孩子被家长孩子送入书法补习班,或被老师要求临摹字帖。此外,面向成人,甚至老年人的书法课程同样受到追捧。↓

    一看就是爷爷带大的

    就连在日常的商店牌匾、报刊名称,甚至表格填写中,都能够经常见到书法的身影。↓

    “请用正楷字填写”

    那么,为什么只有汉字发展出了这种独特的书法艺术形式呢?答案有四。

    1. 汉字方正的外形
    相比较西方字母高低不一的形状,每个汉字的外部形状都是方块形的,在书写的时候尤要注意整体比例的协调美观,相对于字母而言提出了更高的艺术要求。

    2. 汉字精巧的平面结构
    比起西方字母来说,每个汉字内部的字形结构丰富多样。绝大多数常用汉字的结构可分为左右、上下、左中右等七种,书写起来美观有序,方寸之间尽显精致。

    复杂程度堪称汉字第一

    3. 汉字表意为主的本质
    汉字在本质上是一种表意文字,字形与字义互为表里、有机统一,对于象形或会意字更是如此。相比之下,西方字母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抽象的表音符号,字形与词义很少存在直接的关联,书写时所传递出的信息内容相对于汉字而言十分有限。↓

    不仅象形还能吃

    4. 汉字的书写工具——毛笔
    古代西方的书写工具多为鹅毛笔,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发展为钢笔、圆珠笔等硬笔。由这类书写工具所写出的字体天然地具有笔锋锐利、粗细均一、线条长直等特点。西方人之所以选择硬笔作为书写工具,也是由字母相对简单的构造,及其由圆弧和直线构成的字形所决定的。

    反观汉语,自秦朝蒙恬将军发明毛笔起,就一直使用这种软笔来进行书法创作,直至近现代才在西方的影响下开始部分使用硬笔,但硬笔书法通常不被视作艺术形式,而多作为个人日常手写字体改良之用。

    相对字迹生涩的硬笔,毛笔就好比西方绘画工具中的笔刷,因为用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动物毛发制成笔头,从而在书写时的笔触更为圆润、线条更为多样、浓淡更为多变,为书法艺术留下了很大的发挥空间。↓

    笔走龙蛇

    附本文思维导图:

    种下一棵知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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