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上,万维网的创建者蒂姆-伯纳斯-李用一台NeXT计算机敲出了一行字:“这是给所有人的!”这行字随后通过体育馆内的LCD光管显示出来。蒂姆的这句话形象的阐述了互联网的精神,那就是分享。
蒂姆为什么没有申请专利
最近几年手机厂商之间的专利战争不断,其中尤以三星和苹果最甚,甚至一度掀起了“世纪专利大战”。
在三星和苹果打得难解难分的时候,国产手机厂商也没闲着。2014年11月左右,国产手机小米、OPPO、步步高等手机厂商均收到了中兴、华为的“律师函”,中兴、华为指称小米等厂商侵犯了其WCDMA专利,国产手机厂商的专利战争也宣告打响。
针对移动手机厂商之间的专利之战,蒂姆-伯纳斯-李表示:“所谓专利保护,其实害处大于益处,长远来看,反而限制了工程师和产品的发展……目前我还没有想到可行的想法和建议,因为这个牵涉到历史和区域等多个维度的问题,但是我认为现有的状况是不可行的……”
艾瑞克这里就有了一个很在趣的假设,如果当年蒂姆对万维网申请了专利,这个世界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这里得先说一个有趣的数据,有好事者统计,如果蒂姆当年针对万维网申请了专利,他将成为这个星球最有钱的人,个人资产将达到27.5万亿美元。
这个巨额资产的统计结果是从现有互联网的体量计算而来,然而事实上,如果万维网被申请成为了专利,它还会发展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吗?或者说它能那么快发展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吗?
其实不单单是万维网,还有互联网的基础语言HTML、CSS以及其它各类开源代码,如果互联网的每一步发展,都被创造者申请了专利,并对使用者收取授权费,那么我们今天所熟知的一切还会存在吗?有多少草根创业公司会在一开始,就死在昂贵的专利费用之上?
层层的专利费用势必会推高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成本,那样一个世界,操作系统的价格势必会比现在还贵。由于专利费用的昂高,免费软件怕是也不会出现。如果网友要为每一个软件去付费,那么计算机和互联网最终也只能沦为小众产业。也许在那样一个世界里,马云也永远只能成为一个英语老师,刘强东的京东也不会存在。
“这是给所有人的!”以蒂姆为首的老一代计算机科学家,似乎完全没有考虑过要用互联网去为自己谋利,他们创造了一个世界,然后送给我所有人。
“小偷”助推了互联网的发展
乔布斯为了图形界面和比尔起过冲突,乔帮主认为微软剽窃了苹果的创意,然而事实上苹果也是从施乐那里偷学来的。为了这件事,比尔送给了乔帮主一句毕加索的名言:“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创意。”
其实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传统产业,从某种意上说,都是靠“山寨“推动的。伟大的创意固然非常可贵,它们可以为整个世界带到质的改变。然而“山寨“和“剽窃”却会给整个世界带来量的巨变。如果没有这些由“小偷”组成的“群氓”,如果每一次复制都需要授权,那么整个市场的发展,或许就会非常缓慢。
正是由于“群氓”的快速跟进复制,才在最快的时间里将市场迅速做大,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和接受了最新的科技、商业和产品。如果没有“群氓”们对于美国商业模式的复制,如今我们所能看到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无论是论坛、门户、搜索、电商、SNS、微博以及社交,还是传统产业里的一切,如果所有的一切都被申请了专利,那么商业社会的发展将会是举步维艰的,全球一体化更加是不可想象的。
企业的短期利益和市场的长远发展
常规来说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的发展是一致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的发展实际上是冲突的,最明显的表现是在专利授权上。
首先不得不说,每一项发明创造都凝结了发明人的心血,专利是对发明人利益的保护,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过于强调发明人的专利权,却会阻碍一项新技术的普及以及市场的发展。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万维网的专利申请一样。
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专利权都有一个二十年的保护期,二十年之后这项专利便将成为大众技术,可以任意使用。这个规定放在传统产业适用,但是放到互联网时代似乎就不那么管用了。因为互联网的发展速度远超传统产业,基本上每几个月就会一些变化,新的技术层出不穷,市场瞬息万变,昨天还可能是巨头的企业,转眼间就成了昨日黄花,比如诺基亚和摩托罗拉。
诺基亚和摩托罗拉虽然失去了手机市场,但是凭借庞大的技术专利,正在逐渐变为“专利巨头”,依靠庞大的专利库控制着手机厂商的生死。据最新的数据显示,未来五年内诺基亚的失效专利不过五百多项,在其近三万项专利当中,不过是九牛一毛。手机专利已经成为阻碍市场发展的一道门槛,新兴的企业不得不在成本和侵权之间徘徊。
计算机与互联网之所以能够迅速从军工产业发展成为全民市场,得益于老一代计算机科学家们的无私开放,将应得的财富分享给了全人类。然而我们不能要求诺基亚等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开放自己的专利,这对于残酷的市场竞争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我认为现有的状况是不可行的
蒂姆-伯纳斯-李说:“……目前我还没有想到可行的想法和建议,因为这个牵涉到历史和区域等多个维度的问题,但是我认为现有的状况是不可行的……”
另:幻想类小说《零界死神》开始连载,有兴趣请移步,看新进职员玩转死神界。
网友评论
很多人看到了繁荣就不允许别人指出阳光下的阴影。但黑暗不是你说没有就没有的。
任何一项措施一项政策,都是当时时局的产物,脱离了当时的环境就无法生存。
专利等很多东西都与当时其出现时的情况密切相关,沿用到现在未必就能继续生效。只不过我们也不知道真正适合我们现代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新体系。
在这个意义上,现在被当作武器而用的专利体系其实与专利的本意相违背了。
但,这事蛋疼就蛋疼在,去除专利保护则创新者利益可能无法保证,特别是小公司小企业小团体,而继续专机保护则可能使得大公司将专利当作武器。
这也算是一个两难困境。
何人以前设想过这样一种方案,即专利保护的基本范畴不是以时间为单位,而是一种混合形式,有些东西以时间为单位来保护,比如文学作品,而商业专利以获得专利授权费总额为保护形式,由专利局综合申请人的申请来确定收取的专利费的上限,超过此限制则专利保护到期。
但这样的形式也有问题,就好比我们不可能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就明了其未来可获得的成就一般,没人能真的知道一项专利的收费上限应该是多少才合适。
事实上,不同时代对不同创新产品的需求不同,其可以在不同时代带来的价值也不同,所以恐怕在越来越追求创新讲究创新拼创新的现代,固定一个标准不变的专利保护方案都会有与时代不兼容的各种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