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

作者: 白小藿 | 来源:发表于2020-03-13 22:13 被阅读0次

                                     

    【名词解释】:丁忧,《尔雅·释诂》“丁,当也”;《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

                                              ——题记

                              壹

    执闻醒来时已经是父亲下葬第二天的黄昏。

    冬日的夕阳疲沓地从西边的老式木框玻璃窗照进屋里,正好落在执闻的脸上。他睁眼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身在何处。这幢全木结构的独栋老房子的采光比执闻在省会城市居住的逼仄的房子好了不止十倍。在城里被当做增加房产价格元素的阳光,在这里却是要多少有多少,免费管够的。

    执闻习惯性地拿起手机翻看,下午五点多,除了几条无关紧要的男性情趣用品广告推送外,并没有人给他来短信或电话。还不错,还能收到商家广告,证明大数据很准确地将他归档到了单身大龄男人的行列,也说明他还算具有一定购买力的人群,如果有天连这些内容也收不到了,那他才真是要被社会淡出边缘了呢。他默默坐起身,双手撑在床边环顾房子,这是父亲生前独居的家。

    房子整洁而寂寥,物什朴素而齐全,一切都跟父亲的细腻简朴的个性相符。这么细细看来,整个家里好像只有执闻在大学评上副教授那年买回来的跑步机和按摩椅显得有些格格不入。难怪父亲生前总跟他在电话里抱怨这些东西没地方放,他当时也总是在心中怨父亲多事,可是现在看来还真是有些违和。几天前因为要给前来吊唁的宾客腾出地方,而临时把它们搬到了卧室。执闻从卧室慢慢把两个大件移回到它们原先在客厅的位置。

    跑步机和按摩椅本来可以分开放在房间角落的,它们明明一个是用来运动,一个是坐上去静静享受的,功能完全相反,却被父亲生生并列安置在客厅最醒目的位置,看上去既奇怪又占空间,真不知道他老人家当初为什么会做这样的布置,可能他觉得要把儿子买的东西放在一起“合并同类项”,亦或者摆在一进门就能看到的位置是为了满足独居的老父一点虚荣心吧?只要有客人来拜访,只要对方评价两台机器其中任意一台,他都可以立刻炫耀一下这是儿子评上副教授职称时买回来的孝敬他的。执闻慢慢地挪动着,出了一身的汗才终于把两个大家伙移回原位。父亲性格里有刻板而固执的一面,正如他宁愿守着远离闹市的山中老房子独居也不愿到城市里跟儿子同住一样,他生前也很不喜欢别人乱动东西后不放回原位。即使这东西是一直被他嫌弃的,也要规规矩矩地擦干净、归置好。

    将客厅恢复原貌后,执闻插着腰环顾着房间,又不知该做些什么了。这感觉非常熟悉,就像他此前在单位的处境。不知该干点什么了。真是可笑的境地。本来年轻有为的执闻,自从评完副教授后,好运气就似乎用到了头。接下来的几年,接连发生的事让他的境遇每况愈下,先不说与前妻离婚的家变,在单位也是告别了讲台,从一线教育工作转为教务处督导,看似升职,实际上却是逐渐从一线骨干被排挤到边缘。人生从满怀希望、充满乐趣到死气沉沉地重复工作。其实执闻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无论从知识储备还是个性方面都更适合从事基层教育的工作,因为不管平时多么木讷内向,一旦走上讲台,他便像换了个人一样立即活力四射,妙语连珠,将自己的知识储备与研究化繁就简融会贯通地分享给学生。所以一旦离开了讲台,更需要情商和圆滑世故的管理工作便成了他的灾难。真是“男怕入错行”!人生可谓是一招错招招错,不想再在教务岗位浪费生命却又舍不得体制内的稳定安逸,他就这样一直在这种犹豫不决的痛苦中煎熬着,若不是父亲突然去世,他还真下不了辞职的决心。

                                贰

    执闻一心二用地往电饭锅里倒入大米和水,按下了煮饭键。父亲若是看见,肯定又要唠叨了。像父亲这样的大厨,是看不上用自动电器煮出的米饭的。他平时都是自己用蒸笼“搭饭”,火候、水分直接决定了米饭的软硬程度,有时一锅饭可以做到一半硬一半软,无论如何,这点即使是目前最先进的电饭锅,也只能望尘莫及。这只电饭锅还是执闻结婚那年,前妻作为礼物送给父亲的。虽然从来在执闻面前都对电饭锅不屑一顾,但收下儿媳礼物的时候还是开心地像个孩子。如今时隔七八年了,送礼物的人已经从儿媳变成儿子现任同事、前任妻子,贴在锅底部的商标还是崭新。

    屋内残留着灵堂内焚烧的淡淡的檀香味,这味道好像让整个房子依旧沉浸在灵堂的萧瑟氛围中,执闻收回思绪,打开窗户给房子通风。推开窗子的瞬间,一只花喜鹊从窗沿掠过,停到了院中的山毛榉树上。“原来在那里安了家啊!”看着高耸的山毛榉光秃秃的枝杈上的一蓬黑色鸟巢,执闻心想,“就那么大个窝,一家老小都住在里面,不会吵架吗?”那颗山毛榉如今比两层楼还高,粗壮的树干执闻这样的壮年男子都合抱不拢。但执闻还记得这树还是树苗的时候,被父亲请人用手扶拖拉机拉到院子里,亲手种下,说将来树上能结毛栗果子。当时执闻刚上小学,转眼三十多年了。后来执闻从国外留学归来,想在院中给父亲盖一间带桑拿功能的独立澡堂,图纸规划需要砍掉这棵树,父亲却极力反对,甚至说出了“儿子不如树”这样绝情的话。父子俩冷战了小半年,最后才以执闻放弃砍树告终,到最后带桑拿功能的独立浴室也没盖成。“果然还是你陪伴父亲时间更久一些啊!”执闻在内心感慨着。

    不知道是不是职业的缘故,做过厨师的父亲十分顽固守旧。不仅所有物件都有其固定所在的位置,用前用后必须对号入座地归位,就连淘汰的东西也要经过三番五次的斟酌讨论,确定对所有家庭成员都无用了,才能淘汰。院子里平日看似寻常的一草一木,到了执闻根据自己的想法改造老宅的时候,都成了父亲誓死捍卫的“不动产”。从种在篱笆边沿疯长得比人还高的月季花,到结出的果子奇酸无比的杏树,再到蓬乱到毫无美感的大葱、芦荟、薄荷草以及无花果树...

    以前每次假期回到老宅,要不了三天,过了亲切想念的劲儿后,父子俩都会因为观念不同产生分歧,甚至争执。再加上执闻家族的男性们骨子里带有的耻于表达爱与歉意的个性,父子俩每每争吵都会造成冷战,短则两天,长则半年。(冷战长度根据争吵时彼此说狠话的杀伤力决定)仔细算来,除去在外求学、工作的时间,执闻成年后与父亲相处的时间本就很少;谈得上和睦、其乐融融的时光更是屈指可数了。父子,真是一组奇怪的关系啊。

    夕阳已经沉到屋旁的西山后面去了,映出了漫天紫红色的晚霞。院外的石阶走过几个穿着色彩鲜艳登山装备的中年驴友,有男有女,有说有笑。再匀速走半小时,他们就能在天黑前下山了。执闻家所在的山区属于中岭山脉的穷午山峪地区,驱车一小时内可以到达中安市区。近几年随着私家车普及,有很多住在中安市里的人逐渐爱上了返璞归真的登山行。

    中岭山脉是国内著名的大山脉,不仅因为其是南北方地理上的分界线,更因为这里自古钟灵毓秀,毗邻曾在古时鼎盛的王朝都城中安,引来无数先居庙堂之高,后处江湖之远的文人墨客借景抒情。正如现如今的网红打卡地,中岭山也曾无数次出现在经典古典文学中。由于中岭山脉是东西走向地横在中安市区南端,所以以中安为起点,一小时车程能抵达的山峪有72个之多,统称穷午72峪。如今每到周末,每条峪口都有许多驴友。往返两小时车程,暂别喧嚣的都市,在深山中涤荡浮躁的凡尘,放松心情的同时,还能与古代先贤们异世同空,或感慕其显达,或同情其命舛,说不定由己及人,悟出个什么人生哲理,从而鼓励自己,更加珍惜生命,热爱生活。

    “刚才路过的这些驴友们应该也是这样想的吧?”执闻想着,走出屋子,把父亲挂在屋檐上的腊肉取下一块来。

    不过在执闻小时候,他们来一趟山房可没这么不费吹灰之力。那时他们还没有私家车,城市与乡村的生活差异也没有那么大,往返山中一趟,先得转乘三趟公交大巴到山下村子,再由父亲骑单车带他和母亲穿过田野,最后还得爬一段山路才能抵达。来一趟得耗费一整天的时间,平时跟母亲住在市里上学的他,只有在长假才能到父亲的山房里小住。他只记得平时父亲很少回市里的家,母亲即便在假期,也最多只在山房呆一天就留下他,一个人返回市里。至于本来在星级酒店做大厨、煎牛排的水平达到了出神入化,就连市长大人宴请外宾都必点品尝的父亲,为什么会辞去城里的工作,去到偏远的山里过避世的生活,他不得而知。不过父母应该也就是在那时尝到了感情的疏离而各自习惯了独处,才选择离婚的吧。

    母亲后来与一位新加坡华侨结婚,婚后一直定居在新加坡。执闻结婚时她也没有回来,说是在照顾坐月子的女儿,只通过银行电汇了一万元礼金。那位同母异父的妹妹执闻只从母亲寄来的照片中看到过,跟母亲非常像,但跟执闻却毫无相似之处。不得不承认,执闻无论从相貌还是个性上都大体继承了父亲,而父母亲这一世,的确可以说是没有夫妻相的。小了将近8岁,却比执闻这个大龄晚婚的哥哥要早结婚的妹妹,一定也拥有像母亲那样明快开朗的个性吧。在执闻的印象里,母亲是出门一定要穿连衣裙画眉毛并且喷香水的女性;在家做作业时,他总能听到母亲一边做家务一边哼着的小曲;在与父亲吵架后,她总是带着执闻去星级饭店吃西餐;每个周五晚上,她都会把执闻交给邻居大婶照看,自己去参加城南体育馆二楼举行的舞会。母亲的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皮肤很白,嗓音很甜,腰身和脚腕都很纤细。连8岁起就跟着打光棍的父亲生活的执闻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长大后的他,每每遇到一个符合上述特点的女子都会从心里感到一种疼痛和凄冷。似乎这样的女性会让他想起缺失的母爱,令他畏惧。

    执闻想得出神,不小心将冲洗腊肉的水溅到了脸上。冰凉的山泉水瞬间使他从思绪中出离,关注到自己的晚餐——父亲留下的腊肉。这是他们父子冬季里最喜欢的一种食物。没有什么比一块腊肉更能刺激他们的食欲了。执闻清洗完腊肉后,用被父亲磨得锃亮的菜刀切成薄厚相等的片,然后在沸腾的水里煮。山泉水煮黑山猪腊肉,难得的美味。父亲在的话,一个人就能吃两大碗米饭。

    从前父亲做腊肉,腌制之后是要用火熏小一个月时间的,不过近些年,森林防火管控的更加严格,靠近林区的山民们被告知冬季不可使用明火,于是父亲就自创了不用火烤的方法制作腊肉。用腊月里宰杀的山民放养的黑山猪的五花肉切竖条,在肉上涂抹花椒碎、大料碎、糖、盐、生抽、老抽腌制一天,在晚间用高度白酒混合上述作料再拌一次,然后包进荷叶中,放在没有辅暖的房间里腌制,每天翻一次,一共7天。之后将肉从荷叶中取出,拿掉粘在肉上的花椒大料,用绳钩挂在阴凉通风的高处,等7天就可以吃了。这是父亲在他人生最后的一个腊月里做的腊肉,挂在檐上沥晾了不到两个月,父亲就撒手人寰了。所以他应该还没有来得及品尝。

    生命的始终真的是毫无预兆的。就像执闻的生命诞生自母亲和父亲婚前的一次浪漫的偶合一样,父亲的去世同样没有任何预兆。天气晴朗的雪后清晨,高高兴兴地在院子里铲完雪,往厚厚的雪中埋了包裹着刚煮好的黄豆的稻草捆,满心期待着纳豆软糯的滋味,起身的瞬间,心脏就停止了跳动与世长辞了。此前执闻每年都会带父亲去例行体检,可能由于是厨师的关系,父亲虽然性格内向,但在饮食上面对自己的照顾却是相当得当的。就连医生都说父亲的身体比同龄独居的老年男性要健康得多。除了年轻时久站落下的腰肌劳损外,他的身体基本没有毛病,甚至比亚健康执闻还要健壮。所以才放心地任他一个人在“无忧无虑”的山中“自由自在”地生活啊!可是即便现代交通大大缩短了往返市区的时间,执闻最后一次见父亲也是在父亲生日的重阳节前后,因为上文提到他近一年都在为自己工作的瓶颈期而郁郁寡欢,以这样的心情,与沉默寡言却个性倔强的父亲尽量少见面,倒是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摩擦。可是执闻怎么也想不到,体魄强健、享受快乐独居的父亲,每日一丝不苟地照顾自己健康饮食、作息无比规律的父亲,会来不及见自己最后一面。到现在为止,执闻对自己如何接到噩耗,如何赶回家中,如何被已经赶到现场主事的宗室亲长穿戴上孝服,如何不停站起跪下地给前来吊唁的人们回礼,又如何捧着父亲的骨灰安葬的记忆都是模糊而悬浮的。他哭了吗?不管在人前还是人后,有没有大哭一场表达悲痛与不舍?好像流泪了吧?好像眼泪没有掉下眼眶,只是在眼中打转吧?记不清了。父亲的突然离世,给执闻敲响了一记生命无常的警钟。果然死神是最讲信用又最喜欢搞突袭的。

                                叁

    执闻将煮好的米饭盛出来,配着腊肉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比起闭着眼睛就能够分辨上百种调料的父亲,执闻的味觉相当迟钝,对食物的要求也粗糙到能够果腹即可。这是他和山茶的第一个重大分歧。山茶很像年轻时的母亲,笑声爽朗,歌声动听,双眸含情,皮肤白皙,腰肢和脚腕都很纤细,喜欢精致的生活和烹调工序复杂的美食。她的世界充满浪漫情调,比如很频繁地操办各种纪念日,初见初吻初次一起淋雨初次一起看电影等等....这使得希望将更多精力投入工作的执闻不胜其烦。当然执闻实在也做得不够好,面对纪念日他不是忘记就是记混,还经常在山茶期待浪漫烛光晚餐的日子在单位抱着泡面加班。这样结了婚就以为是“马到桥头船到岸”不用再刻意多花精力去维系本就不习惯的浪漫的心态,应该是大多男性都有的吧,如果山茶能够像男人那样思考,或许她自己也会好受一些。执闻的行为或许算得上是一种忽略或冷落,但转投精力的对象是工作也不行吗?原来女人不只会吃女人的醋啊!

    天已经黑了,执闻打开灯在餐桌前坐下,快速吃完了一碗米饭,又去盛了一碗。刚才那碗饭是他两天来第一次进食,所以越吃越饿,完全是在狼吞虎咽。第二碗,他要开始品尝父亲做的腊肉了。等一下,执闻想了想,放下碗筷,走到父亲的储藏室,他想找一点酒。父亲的储藏室是他储放烹饪所用的味调料与食材的地方,从来都是整齐的让执闻不敢进去,他担心自己不注意碰歪一点什么瓶瓶罐罐,父亲都会不开心。小时候父亲做饭时偶尔让他帮助去储藏室取调料,在正数第几个柜子的第几个抽屉或者第几排第几个,父亲从来没有说错过。执闻想他应该是把没有母亲在身边的时间全都用来跟这些物品打交道了吧,父亲对他的这些“伙伴”的熟悉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乐于床笫之事的痴汉对自家堂客的了解,甚至更甚于他们。要是当时但凡匀出一些精力给母亲应该也不至于到了离婚的境地吧。

    执闻拉开藏酒柜,那是父亲亲自设计找工匠定制的一个嵌进墙里的壁厨,里面陈列着父亲多年私藏的酒。熟理菜品的父亲比谁都更清楚什么菜搭配什么酒,但是执闻很少见他畅饮。他平时只喝自己泡的枸杞酒,而且相当有节制。但凡父亲的自制力差一点,这些他做名厨时一些显贵赠送的陈年名酒也不可能完好尘封这么多年,到死都没有品尝曾经食客奉上的感谢的心意啊。执闻小心地一瓶瓶拿起那些酒端详。选了一瓶1993年的“木桐堡”,这酒价格不菲,要是在市里像样的酒窖,属于奢侈品了,酒瓶底下贴着一片很小的纸签,上面只写了一个川字,执闻想这应该是赠酒人的名字吧。作为父亲唯一的孩子,选择在晚饭时,搭配着腊肉拌饭独自喝掉它,应该也算“崽卖爷田不心疼”吧?执闻想着,兴奋起来。在集中收纳红酒酒器的柜子里找到了天鹅颈醒酒器、高脚杯和开瓶器。开瓶的时候,执闻闻到清爽的杉木气味。倒入醒酒器,浓郁的红酒液体微微晃动,执闻举起醒酒器对着灯光观赏挂杯。突然,灯光晃了一下,发出电流吱吱声,灯泡像蜡烛那样明暗闪烁了一会儿才归于平静。电压不稳,这在山区是常有的事,尽管如此,执闻还是吓了一跳。难道是父亲不满他喝掉了自己珍藏一生的酒在发怒警示他吗?虽然是无神论者,但执闻还是果断地倒了一杯酒,恭敬地供奉到了父亲的遗像前。

    “脾气还是那么古怪啊,即便是自己的儿子,不经同意动了你的东西还是会闹情绪。”执闻嘀咕着。

    回到餐桌前,却发现一只硕大的花狸猫正在对着他碗中的腊肉大快朵颐呢。“咦?!什么时候来的呢?”执闻拿着酒杯惊喜地端详着它吃。这只猫他认识,毛色油亮,花斑对称,是常来父亲家里蹭饭的野猫。具体什么时候开始来得说不清了,怎么也得两三年了吧。说来也是奇怪,做人态度几近严厉苛刻的父亲却对它非常友善。每次它来都能得到很好的款待,有时是一整只鸡架,有时是红薯丸子,它倒也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像客人一样捧父亲的场啊。但他却比很多食客有口福多了,父亲对外“封勺”已经快四十年了,执闻三岁以后后,父亲就封了勺,搬到了山里过着半隐居的生活。外界的食客再想吃到他的手艺也不可能了,倒是便宜了现在这只野山猫啊。猫一边吃,一边抬眼看着执闻,对视之间它并没有逃走,而是把碗中最后一片腊肉吃完才舔舔嘴,坐在桌上开始梳理毛。可能是执闻长得太像父亲,让猫有安全感吧。

    “它知不知道父亲已经去那边了呢?对我这么处理腊肉的做法还满意吗?以后这幢房子由我接手了,请你多多关照。”执闻跟猫相对而坐,对着猫举了一下杯,品了一口酒,醇绵的口感,岁月的味道啊。

                              尾

    第二天天气转阴,起了风。

    初春一转昨日的晴好婉转,变了一幅难相处的嘴脸。

    执闻洗漱后,在储藏室找出了父亲做的石子馍和腌花椒芽,就着饱餐了一顿。酥脆的石子馍是半发面饼在滚烫的石头上烙出来的,健康养胃,花椒芽是取材于父亲在院中自己种的花椒发出的新芽,佐以父亲的独家秘方的腌制工序。以前执闻回家总要背几罐回城里,搭配馒头、挂面是执闻这种懒人的续命神器。父亲的储藏室里还有板栗饼、柿饼、五味子汁、米酒等食品,昨夜光顾着拿酒,都没发现。

    “不愧是厨子,真是不亏嘴啊。即使不劳作,足不出户也够吃一季度了。”执闻心中感叹。

    好像好久没有这么认真坐在家里吃过早餐了。上班时他总是在学校食堂匆匆解决,假期就睡到日上三竿再起床直接吃午餐。说起来这个也是跟前妻山茶的另外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对于生活的理解与态度。前妻热爱生活希望抓住生命的每分每秒享受时光,不爱睡觉,精力旺盛;而执闻确实一个贪睡的人。如果条件允许,他恨不得几天不下床,吃了睡睡醒了再吃,循环往复地补充永不满足的睡眠。其实身体真的需要这么多睡眠吗?也不见得,但是与山茶共处一个屋檐下,醒来就得说话,说话就得花心思取悦她,做不到了就难免产生矛盾,所以还是逃到周公那里比较安全。如果山茶能像男人那样思考问题,站在执闻的角度,这样的做法就好理解多了。尽管如此,执闻还是搞砸了婚姻。在独自吃早餐的第2个年头,忍无可忍的山茶留下了离婚协议,搬出了他们的家。

    “是我不好啊,辜负了时光,更辜负了山茶充满活力的青春。”执闻用手指粘着掉在盘子里的馍渣放进嘴里,“当时的母亲应该也是在父亲的任性逃遁中荒芜了对婚姻的期待,哀莫大于心死地选择离开的吧?”执闻想到这里突然觉得父亲母亲、他和山茶的命运像一个周而复始的轮回,真是迷之相似啊!原本因父母离异而饱尝童年孤独凄凉的他,却也如当年的父亲一样,不偏不倚地将自己的婚姻经营到“无疾而终”的境地,可悲可叹可笑。执闻突然回过头端详父亲的遗像,这张照片还是执闻回国那年带父亲去照的,十多年前了吧,与现在存留在执闻记忆里的父亲的样貌有着说不上来的差别,乍一看还挺陌生的。不过那高高的眉骨,笔直的鼻梁和黝黑的皮肤执闻倒是照单全收地继承下来了。父子的相像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外貌,上升到了性格和命运的范畴了。想来也是必然,性格决定命运嘛!性格与父亲十分相似的执闻的命运又怎能不与父亲的如出一辙呢。

    此时院外传来自行车铃声,执闻醒了醒神,忙起身迎出去。是邮差。难道有封在父亲生前就寄出的信,在他死后才抵达?一封信穿越了生死,不能不说时光真的有令人畏惧的力量。像父亲这样守旧的人,致死都不肯使用手机。家里的电话也是装上了又常年被他拔掉线路。他与少许几位友人保持联系的唯一方式就是书信。其实执闻和父亲这样的性格本来朋友就不会很多,再加上如今不论何时何地想联系谁都能通过网络瞬息直达,谁还有耐心和兴趣一封封写纸质的信件呢,所以和父亲保持联系的朋友就更少了。

    邮差见了执闻,热情地上前一把抱住了他。

    执闻一愣,邮差神秘地笑着说:“忘了我是谁,对吧?!”

    望着眼前陌生的面孔,执闻还真是有些一头雾水。

    “我是达富!咱们俩小时后一起上过你家柿子树摘柿子!记得不?”

    “达富?!居然是达富!那个住在山下的顽童!”透过厚厚的近视镜片,执闻瞪大了双眼。小时候就是这个达富,带着他恶作剧,把石头绑在公鸡脚上沉入山溪, 害得父亲拎着他的衣领回家一顿暴揍!

    当了邮差啊!

    炉子上咕嘟着煮沸的黑茶,执闻和达富对坐着,原来达富是这片地区的邮差,虽然知道父亲已经去世,但还是走了半小时上山,送来父亲的信。达富说这封信着实让他为难,他原本打算先投递上来,再拿下去,然后再附上父亲的讣告按原址把信寄回去。

    “你直接寄回去不就行了吗?何必要在阴天白跑一趟呢?”

    “那样老先生的在天之灵会不高兴吧?毕竟是给他的信啊。作为邮差,我又怎么能因为他现在去了“那边”就偷懒耍滑,不跑这趟呢?!”

    达福高中后入伍参军去了大西北当了十几年兵,复员回家后就干了这片山区的邮差的工作。这么说他也很了解父亲的个性啊。倒是让执闻这个当儿子的有点惭愧了。

    达福的家族本来世代在咸阳原生活,据说他的祖上出过很了不起的人物,是给宫廷做漆器的匠人。难怪那么执拗,骨子里流淌着工匠的血液啊。

    “真是让人感动”执闻以茶代酒敬了达富,“你跟小时候真是大变样了。”

    是啊,谁会一直停留在那个混账的年代不长进呢。

    “有时也想懈怠,但是’屋里那位’说什么都不答应,非要我给人家把信送到家才肯给我做饭。有了她监督,我倒每年都是红旗邮递员。”他满脸幸福说起他“屋里那位”和他的两个“碎娃”,“儿子上小学了,女子小刚学说话,女子最可爱......”

    看来痴汉娶贤妻的说法也并非不无道理,执闻羡慕地想着。

    达富还像小时候那样健谈,对着执闻滔滔不绝,倒也不讨厌,因为达富的身上有一股山人特有的不设防的淳朴,这让执闻感到非常亲切。虽然多年未见,但小时候一起淘气过,到底也算做发小吧。仔细想来执闻还真的没有几个说得上的发小呢。

    达富吃了一块柿饼,告诉执闻他“屋里的那位”酒量不得了。而且还是“颇有出身”的呢!她家族以前也在咸阳原,是从一个叫五陵园的地方迁来的,听名字就知道是皇家墓葬集中的地域了。达富媳妇家祖上在唐代还出过忠义的守墓人,一家子兄弟五人,守着主人的墓葬,硬是与数以百计的土匪搏斗到弹尽粮绝,才了无遗憾地死去。虽然媳妇家族不是什么有名的氏族贵戚,但是也有很值得后人继承的优良品格,达富讲得无比自豪。真是好男人,对自己妻子的家族史如此倒背如流,执闻又一次思想跑毛,对于出身名门的前妻山茶,他的确关注的太少,别提她那写载入史册的家族史了,就连她本人的兴趣爱好,执闻也未必能说全。比起宠妻如命的达富,执闻的确不能算作一个好丈夫。

    两人聊到快到中午,达富才起身告辞:“赶不上午饭,要跪洗衣板哩。”

    想不到这个关中大汉还有“惧内”的美德呢。

    执闻给达富带了父亲做的腌花椒芽和雪霜柿饼,嘱咐他自己会在这住一段日子,请他常上来和自己聊天,下次他们可以喝酒。达富爽快答应了。他骑着单车高声告别的声音回荡在山谷。

    送走达富,执闻坐在电暖炉边,小心地拆开了这封邮票和邮戳都来自外国的信。

    是一个叫坤川的男人写得。执闻不记得父亲有一位叫坤川的朋友。信见下:

    执田吾兄:

        见字如面!

        风华易逝,顾年少时与汝同拜鲁大师门下习厨距今已五十余载。每忆其细,尤似昨      日。然造化相弄,吾困于宗礼,不得与汝相交相守,实乃毕生之憾。纵娶衍中嗣,不觉    其哀。近老病缠体,自觉命不久矣,遂予信与汝言肺腑,死亦方甘。吾此生之知己挚爱    唯汝一人也。此心山海,永立沧桑。望有生之年,得汝宽谅,吾将感知,无憾于九泉。

                                                                                                                                   

    信很短,执闻却像不认识字一样反复读了很多遍。

    这个坤川,他确实从未听过,他信中自称是父亲的师弟也没错,可是这信的内容分明就是一封真情的告白啊。这个世界上有个男人,一生都将父亲视作毕生挚爱,还在死前乞求父亲对他当年碍于世论不得已娶妻生子做法的原谅......

    执闻闭上眼睛只觉天旋地转。

    父亲的遗照静静地在客厅中央的供桌上,前面还放着昨晚执闻给他供的那杯红酒。昨晚酒瓶底部的“川”字是这个坤川的川吗?执闻呆呆坐在炉旁,电炉烤的暖和,他出了一身的汗。这个坤川,让他想起十多年前听说的一个故事。有两个赴美留学的男青年在合租屋里发生了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两人本来说好留在美国永远一起生活下去,可其中一个男子由于是家中独子,认为自己肩负延续宗嗣的重担而与另一个男青年分手,回国就业,继而娶妻。另一位男子则受不了情变打击,于一年后在公寓的浴池割腕自杀。而回国的那名男子,据说是一位名厨之后,回国在一所高校当了讲师,娶了当地三代望族之女为妻,还在结婚后不久,并且评上了副教授职称......

    不知不觉,天已全黑,灯又吱吱作响,屋内电压再度不稳。

    看来坤川有生之年是得不到父亲的原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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