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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踏雪行,无计悔多情

紫衣踏雪行,无计悔多情

作者: 有故事的牛魔王 | 来源:发表于2019-01-21 20:26 被阅读1次

    她似乎生来就是为了让人艳羡,家世、美貌和才华,她一样不缺,命运女神对她如此眷顾,将万千宠爱悉数播于她身。

    绸缎般的黑发,天使般的容颜,一颦一笑都摄人心魄,一举手一投足都勾人情思。她像个娇憨的小女孩儿,连做梦都带着鼓天真劲儿;偏又有着七窍玲珑心,有着最热烈的欲念,带着尘世最深浓的烟火气,在这万丈红尘中摇曳生姿,肆意任性地追逐着爱和向往。

    她比谁都简单,却又比谁都复杂。古龙说,良家妇女偶尔的风情和风情女子偶尔的天真最让人着迷,这样的女子浑身都是故事。是的,她不用演绎故事,她自己就是故事。

    聪明、美貌、财富,女人拥有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是不幸。“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有时正如美貌也是一种原罪,尤其是,当拥有美貌的女人将它当武器使用时,利刃反而会插入主人的胸膛。

    《飞狐外传》里的袁紫衣,恐怕是金庸小说里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之一,娇俏美艳,聪明绝顶,身负绝世武功,为了帮母亲报仇,从佛门清修之地闯入万丈红尘之中,搅得江湖动荡不安,还惹来胡斐一生情债,自己也未得圆满,带着遗憾黯然离开。

    她认识骆时,还只有十八岁,晚夏的夕阳下,她望着骆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师兄就是骆哥哥吧?谢谢你来接我呀!”

    那一刻,天边绚烂的晚霞在她的笑脸前黯然失色,骆感到自己的身子好像晃了一下,也可能是他的错觉,该是他的心漏跳了一拍,他心神恍惚,没有说话,只是用力提起她笨重的箱子,歪着身子往前走。

    “啊,那个,骆哥哥,箱子自己会走,你只要拉着它就行。”她小跑两步追上他,有点儿微喘,小脸红扑扑地,朝他促狭地眨了眨眼,“它有脚。”

    他肤色微黑的面庞隐隐地透出一点点暗红来,他舔了舔干燥的上嘴唇,将箱子放下,脚步放缓。少年还未生出硬的唇髭,那里只有柔的茸毛。

    后来的岁月里,他常常回忆那一天,心头带着微甜的苦涩,她是他捡到的金子。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袁紫衣和胡斐第一次见面时,偷走的不是胡斐的包袱,是他的心。包袱丢了还能找回来,心丢了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那年夏天,他俩去梵净山露营,遇上雷阵雨,俩人躲进一个溶洞里,她看着瓢泼大雨轻声吟诵,“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他看着她发呆,亮亮的绒绒的小水珠在她的长睫毛上闪着光,幽暗的溶洞里,她像个发光体。他脱下衬衣,给她擦头发,她一动不动,乖得像个小娃娃,直到他连打几个喷嚏,她才恍然惊觉,“哎呀,骆哥哥,你只穿个背心,了不得,会感冒的!”

    他这才如梦初醒,手忙脚乱,脸涨得如同猪肝,那点儿小心思根本不敢说出口,好像说出口就是对她的亵渎。在一起两年多,他有许多次要她的机会,却生生都给压了下去,喜欢是占有,爱是克制。

    在爱情里,相遇之时的悸动和动情之初的美妙,最是单纯美好。只不过,走得最急的,总是最美的时光。

    她后来常常感到怅惘,如果世界上真有过一个男人永远爱着一个女人,那他也许就是这样的笨男人。二十年后的一个深夜,去国怀乡多年的她终究没能控制住自己,拿起电话,拨通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哭得稀里哗啦,“骆哥哥,这么多年,我走过这么多地方,遇见这么多男人,却再也没有一个,比你对我更好。”

    世事就是这样无常,一再地寻找之时,已经一再地错失,谁也不会有后退的余地。

    袁紫衣深爱的人就在面前,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的心意,无力改变的只是自己。天山下着鹅毛大雪,她转身离开,清楚地感觉到他的目光,感受到他心里的黯然,然而她没有回头。此生只为偿债而来,远离所爱之人,只为怕他受伤害。

    风雪苍茫,一切的痕迹都已消失不见,仿佛她从没有来过。紫衣踏雪行,无计悔多情。

    人世间的爱情最伤心莫过于,于千万人之中找到那个人,不是不再爱,却必须要离开,而那人还在苦苦挽留。

    那年离别季,她送他离开,目光空茫,声音暗哑,“忘了我,你会找到比我更值得的人。”

    她不再叫他骆哥哥。

    她让他去找比她更值得的人。

    他怒不择言,“你也知道你不值得?他们说的那些人都是真的,是吗?你就这么耐不住寂寞......”他写信来控诉她的花心和不忠,愤懑的笔尖力透纸背,一天一封,从不间断,到后来,满腔愤怒变成了三张白纸,蕴含着无尽的想象。

    她一封都没有回。她跪在水房,将一封封信慢慢烧掉,茫然地看着那无穷尽的想象变成一只只黑蝴蝶。她怕,她的心里有一个深深的黑洞,她怕自己被它吞噬,也怕他被它吞噬。

    她天生的需要恋爱,她的美貌需要被欣赏,她的才华需要被仰慕,她的多情需要被妥帖安放。她天生的需要恋爱,需要绽放生命的喜悦和激情,需要被疼爱被呵护。她离不开恋爱,就像鱼儿离不开水,就像花儿离不开蝴蝶,没有爱情,她会干枯萎谢,生不如死。

    恋爱多么好啊,两个人相逢相吸你进我退,徘徊猜疑试探吸引,它简直就是女人生命中最丰饶的滋养。妥帖的情话儿像小虫子一样直往心眼儿里钻,又麻又酥,痒得人心儿难耐,男人多么好啊,他让你软弱无力快乐得万念俱灰,说什么天长地久,只想共此一刻与你迷醉得语无伦次。

    遇到莫时,她以为自己会为他停留,她确实想过为他停留,有许多时候,当她俯身看向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个黑洞好像已经消失不见。

    那个江南的初夏,栀子花浓烈的香气让人迷醉,她仰着头看他,双眸如盛满了醇酒,等我。他将她紧紧圈进怀里,粗糙的下巴细细地摩挲着她柔软的头发,嗯,等你。

    她在校园里的最后一个生日是个周末,他打飞的从江南赶来,随他一同前来的,还有一只蒂凡尼的钻戒,“嫁给我,一生一世。”她的心快乐非凡,一阵阵地膨胀,像要炸裂了,又像有小汤匙在搅熬煮了许久的糖浆,咕嘟嘟冒着泡,又甜又浓化不开。

    三个月后,她拖着入学时那只又大又笨的箱子飞往江南,那里有金光闪闪的锦绣前程,也有令人艳羡的甜蜜爱情。一切看似尘埃落定,不枉她曾爱过错过留恋过辜负过。

    她将成为莫的新娘吗?是的,如果不是那个炎夏的午后,她在床箱底下翻到那张医院的诊断证明,她肯定自己会为莫洗尽铅华穿上嫁衣。

    地中海贫血症。诊断证明书上如是写道。

    她感到自己的身子晃了一下,也可能是她的错觉,是她的心漏跳了一拍。恍惚中,她把箱子整理好,合上,打开电脑,在搜索引擎里输进六个字,地中海贫血症。

    “高度遗传性质......”

    多年以后,她仍能清楚地记得,那个盛夏的正午,室内光影斑驳,仿佛支离破碎的鬼影,她浑身冰凉,犹如浸在水草丛生的河底。

    她从来不敢真正相信爱情,因为人性是多么的幽深复杂,连她自己都不能完全懂得自己,可是这一次相信了,谁料现实却给了她一个大耳光。心里那个黑洞像只怪兽,张开巨大的嘴巴,想要把她吞噬掉。

    她想起幼时每一次从噩梦中醒来,都是母亲红着眼在床头哭泣,哪怕聪慧美丽的母亲为父亲不惜众叛亲离,放弃挚爱的事业,半生守着这方寸天地,也还是不能拴住父亲的心,父亲从未停止过流连花丛的脚步。

    爱情是什么?

    她不断用男人的爱慕来证明自己,如同证明母亲;她想告诉父亲,母亲和女儿才是这世上最值得你爱的女人。她的父亲,那个出类拔萃却冷硬强势的男人,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容貌出众才华过人,令他骄傲地到处夸耀,却不曾认真地问一问女儿的心最想要什么。

    烈日之下的正午时分,安静炎热得近乎凝固。

    袁紫衣离开胡斐回到天山的时候,天山是彻骨的冷,风雪不断,一切足迹都迁延不见,她想起当年在天池边看日落的光景,原来自己动情的一切,最终都是昙花一现。

    她忽然无比怀念贵阳,不知道骆过得好不好;她忽然好想好想家,想念守在她床头哭泣的母亲,可是她没有回头,她去了更远的远方。把自己交给爱情,等于献祭给魔鬼;而把自己交给远方,等于献祭给神。

    她还是离不开爱情,多少人爱慕她的才华和美貌,迷恋她的娇俏和风情,她瞧不起男人,却又离不开他们。可是,她再也没有相信过爱情。

    一生负气成今日,四海无人对斜阳,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满座本冠似雪。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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