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千始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蹉跎,人生已经走完大半,如果我的生命只有六十年的话。
1
之前,我一直按照别人的想法过。
上学的时候,要做个好学生。那是父母喜欢的。蒙幸运眷顾,我也确实成为别人家的孩子。
参加工作,要做个好员工。那是领导的期望。我努力工作。后来,领导把工作交给我,放心,因为我总能出色地完成。我却没有任何成就感,做得再好,我做的也只是辅助性工作。
成家了,要做个好妻子、孝顺儿媳妇。那是先生、公婆的期望。我也确实那样做。或许我做得不够好,但是我一直在努力。
好女儿、好姐姐、好朋友……我在各样各样的角色间自由切换,无一不是为了让大家满意。忙碌半生,不过是活成了别人喜欢的样子,却唯独忘了自己是不是喜欢。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把自己弄丢了,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做回自己。
2
人的心智是不断成长的。将近不惑。忽有一日,我发现,我不想碌碌无为地过此一生,我的人生还有无限可能。我可以成为更好的自己,我要做我以前从没做过的事。
我开启了自以为是的努力学习、努力考证模式。
一个偶然的契机,我接触到写作,认识了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伊凡。他为懵懂的我,开启了一扇扇通往文学世界的窗。
在这个世上,有些人注定与我们相遇,他来,只是为了教会我们什么。
伊凡要我跟他组团写作。我欣然同意。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在众多的小伙伴中选中我。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也许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当我们给十年后的自己写完一封信时,我们相约一起写十年。我说十年后,等他新书签售时,我要去他的城市看他,找他签名。他则称我是秋作家。
我想我真是疯了。十年之后,他多大,我多大?!可是我多么喜欢这个不墨守陈规、疯狂的自己。
我的灵魂里,永远住着两个人。一个已经一千多岁,她历经世间繁华与沧桑,却还在轮回,饱尝世间各种滋味。另一个永远十八岁,会哭会笑,爱疯爱闹,单纯而又真诚。她们给了我写作的灵感。
我喜欢文字。文字有灵性,文字有感情,文字能表达自我。我在文字的海洋里倘佯。
我以为有文字相伴,只要能写,已经足够。什么名利,不过是过眼云烟。孰不知,那只不过是懦弱的我,为自己不努力找的借口。
3
十年前,我偶而写点什么。一个同学看了说,你可以写一本书。我当成笑话来听。一本书,离我多么遥不可及,像星星和月亮,中间隔着银河。
昨天,许久不看朋友圈的我,忽然发现有一条新信息。点开,竟然来自父亲。他在我朋友圈转载的无戒小岛公众号我写的文章下面评论:语言顺畅,感人至深。那是我写母亲的一篇文章。
【无戒学堂】十年,做最好的自己就在那一瞬间,我潸然落泪。我不知道父亲知不知道那是我写的?他知道是我,会不会告诉母亲?他们会不会一起讨论那篇文章……我却不敢问。
我们的情感如此含蓄,不习惯直接表达。母亲节那天,我回家看母亲,送上衣服与水果、化妆品。我想告诉她,我还给她写了一篇文章。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口。
母亲与父亲一直视我为他们的骄傲,而我只不过是个最最普通的人。
就在昨天,看到父亲的评论,我突然想:不能再浪费时间。写作是我喜欢的事,这条路是我已经选好的,为什么我不拼尽全力,让自己多一种可能?
从小到大,我好像还没试过拼尽全力去做过什么事。我清楚自己有进步空间。看得越多,深知自己读书少,写得不好。对文字,我始终怀着一颗敬畏之心。
我多么希望有一天,父亲与母亲能读到我写的书,我真正成为他们的骄傲。
4
《霸王别姬》里,关老爷子说: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我也想自己成全自己一回。
做一件事情最好的时候,是现在。不用怀疑,永远相信。我要用十年时间,变成那个最好的自己。不负此生,不负自己,不负爱我的人。
以此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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