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第一章

作者: 46cc8b7cd84b | 来源:发表于2018-04-28 22:01 被阅读146次

    情人

    玛格丽特·杜拉斯 著
    王道乾 译
    南有狐 重译


    致布鲁诺·努伊唐


    第一章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对我说:“自你小时候起,我就认识你。人人都说,你年轻时多么美,现在,我特来告诉你,对我来说,现在的你比年轻时更美。那时的你,是年轻女人的容貌,相比之下,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我常常回想这个影象,它如今只存于我的眼里,我从不曾和人谈起。它一直在,无声无息,那么令人惊叹。在我记忆中所有的影像里,只有它让我欢喜,让我愿意承认自己,让我心醉神迷。

    很仓促地,我的一生里一切就已经太迟。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太迟了。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我的面容朝着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我在十八岁就开始变老。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我没问过别人。我似乎听人说过这种事情,时间偶尔会在人一生最青春的岁月、最可赞叹的年华,冷不丁捅你一刀。衰老是残忍的。我眼看着我的面容一点点被它侵蚀,五官的比例不复精致,双眼越来越大,眼神愈显悲戚,柔唇不复饱满,额上刻满深纹。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吓到。相反,我观看着衰老如刀在我的颜面上肆虐,兴致盎然,就像读一本书一样。我知道我想的没错,有一天衰老的速度会缓下来,回到它通常的步调上。我十七岁回法国时认识我的人,两年后再见到十九岁的我,都大为惊讶。这副面容,新的面容,我保持了下来。它就是我的容貌了。当然,仍旧一直在变老,但相比之前,已经算慢了。我的脸蛋被一道道干枯的深纹切割得四分五裂,皮肤也皲裂了。不像某些精致的容颜松垮变形,不是那样,轮廓没变,可材质已经破碎了。我的脸是破碎的脸。

    接着和您说什么好呢?我十五岁半。
    湄公河上,渡轮前行。
    影像仿佛定格,穿过整个河面。

    我才十五岁半。这片土地上没有四季之分,我们这儿只有一个季节,炎热而单调的季节。这里是地球上一处狭长的炎热地带,没有春天,没有万物更新,没有季节更替。

    我那时住在西贡的一间公立寄宿学校。食宿都在那,学校里供食宿。但我上课是在校外,在法国人高中。我妈是教小学的,她希望她的小女儿读完中学。你嘛,你得把中学读完。对她来说,中学毕业已经足够,对她的小女儿来说,还不够。要读完中学,再拿个漂亮的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书。从上小学最初的几年开始,我就总听她这般唠叨。我当时绝对想不到,后来我竟能逃掉考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这一关。能让她一直抱有期待,我倒是挺开心的。我眼中的娘亲,每天都在为她的儿女、为她自己的前途奔走操劳。当终有一天,她再没法子为她的两个儿子谋取远大前程了,就为他们另谋出路,即便是些微不足道的生计也好。不过说起来,儿子们也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他们用宝贵的时光,把自己的前途都堵死了。我还记得我小哥哥的会计课程教材,从函授学校寄来的。年年都有,什么级别都有。反正要补课嘛,我妈这么说。只有三天热度,从来到不了第四天,从来没有。每次搬家,就退掉之前的函授课程,再从头来过。就这样子,我妈坚持了整整十年。什么结果也没有。我的小哥哥最後在西贡做了个小小的会计。

    至于大哥,殖民地是没有紫罗兰大学校[1]的,所以我们得把他送回法国深造。他留在法国好几年,名义上是攻读预科,好考上紫罗兰大学校。其实他根本就没那个打算。我妈应该没被他的花招骗到。但她别无选择:必须把儿子和另外两个孩子分开嘛。所以,那几年间,他已经不算是我们家的一份子了。也是大哥不在的几年里,我妈购置了那块租让地。那真是可怕的经历。不过,对于我们这些留下来的孩子来说,总比像《猎手之夜》里那样[2],在夜里被杀人狂追杀要好一点。

    人们常说我显老是因为儿时的烈日,我不相信他们。还有人说,儿时的穷困让我思虑早熟,显得老成。不不,不是这样。他们说的是那种饥荒造成的“小老头”,我们不是。我们可没捱过饿。我们是白人的孩子,我们有羞耻心。我们也变卖过家具等动产,但我们没捱过饿,我们有仆役伺候。我们也吃过乌七八糟的东西,没错,水鸟呀,小鳄鱼啊什么的,都吃过,可至少是经过仆役的手端上餐桌的。有时候我们还会拒吃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偶尔挑挑食,我们还享受得起。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事,叫这副面容来临。事情应该是晚上发生的。我怕我自己,我怕上帝。白天还好一点,死亡显得没那么可怕。但这念头缠着我,并不消失。我想杀人,我大哥,我想杀了他,哪怕仅仅一次,一次就好,我想要把他压倒,亲眼看着他死。不仅是为了当着我妈的面毁掉她的至爱,她的爱子,惩罚她对他过分的宠溺,更是为了拯救我亲爱的小哥哥。这孩子,大哥把自己的人生强加在他的人生之上,一个人就仿佛代表了专断的律令。必须把他从这遮蔽天日的阴影里救出来,不再让他被那禽兽般的律令支配,不再让他生命里的每时每刻都担惊受怕,活在恐惧之中,让恐惧侵入膏肓,最终夺去他的生命。

    关于我家里这些人,我之前也写过不少。但当时他们还在世,我妈和我两个哥哥。我写的时候围绕着他们来写,但绕开了这些事,并没有直接写到这些事本身。

    我一生的故事呢?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我的一生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有很大一片的区域,别人以为是被哪个人秘密占据了,不,不是那样的,什么人也没有。我青春中的一小截历史,以前我或多或少已经写出来过,总之,我想说的是,从以前写的作品里可以瞥见端倪,我说的就是那段,渡河的那段时期。这里要讲的是另一些事,但说白了也是同一件事。以前我讲的,是明面上的事情,是已经放在台面上的事。现在我要讲的,是同一段时间里发生的,见不得人的事,深埋在记忆底处的。我本可以把一些事实,一些情感、一些经历改头换面,但我没有。接下来要写的是我的记忆里极为羞耻的一部分。对当时来说,写作仍然是道德教化的一部分。现在嘛,很多时候,写作似乎已经什么都不是了。有时候我反应过来:一旦抛开一切来说,不论什么区隔了,若不是为了虚荣心,为了宣泄,写作什么也不是。一旦抛开一切来说,把所有东西都放在一块来看,写作其实是个无比卑劣的东西,就是自我营销,除此什么也不是。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也不把话说破。现在我知道,什么话题都是开放的,再没有什么藩篱,写作早已无处自容,再也没法用来隐藏什么,企图什么,流露什么,它根本上的不合宜处,不会再有人去尊重,去避讳了。不过,在此我也不作多想。

    现在,我看得清楚了,在我很年轻的时候,十八岁、十五岁的时候,我的面容就已经有先兆了,就有我中年饮酒过度造就的那副面容的先兆了。上帝没做的事,酒精代之完成了,惩罚我,杀死我。酒精是上帝的刽子手。我这副酗酒的脸早在酗酒前就在那了,酒精只是坐实了这一点。我内里本来就预留了它的位置,还有其他的,我都知道,但很奇怪的是,它们来得那样的早。欲念,同样的,也是有的,我的欲壑。我十五岁时就长了一张情欲饥渴的脸,而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情欲。情欲饥渴的特质在我脸上表现得是那样的明显。我妈一定是看得出的。我的哥哥们也看得出来。就这样,带着这副令人难忘、过早就黑了眼圈的憔悴面容,我开始了那次“体验”。

    十五岁半。渡轮驶向对岸。我从旅行回来,回到西贡。对了,我是乘长途汽车的。那天早上,我在沙沥上了长途汽车。我妈在那边主持一间女子学校,学校放假快结束了,我也忘了是哪个假期。我去那儿,我妈那小小的公寓,去看望他们。那天我要回西贡,回寄宿学校。给当地人坐的长途汽车从沙沥的市集广场出发。像往常一样,我妈送我到车站,把我托付给司机。她总把我拜托给西贡的汽车司机,似乎这样我就不会遭遇车祸、火警、强奸、土匪抢劫,或因渡轮失事死掉一样。像往常一样,司机把我安置在前座,在他身旁那个专门留给白人的座位上。

    就是在这次行程里,那个影象应该就是在这次行程里突然显现的,或者说被整个抹去。它本应存在,应该被好好地拍成一张照片,就像另一些场合下一样,留存下来。但很可惜,并没有。对象太微不足道,没有机会。谁会想到这么做呢?谁也不会预先判断出,这件事在我的人生里多么重要,这次轮渡。然而,即便在轮渡进行之时,我们仍然浑然不知,直到它发生。只有上帝知道。所以,这画面不会存在,因为一切早已注定,别无可能。它被忽略了,被遗忘了。它无缘得以彰显,被完全抹去。正因如此,正因此憾,我亏欠这影像,我需要给它一个无二的位置,用一部作品单独将其摆放。

    渡轮驶向对岸,从沙沥驶向永隆。渡轮在湄公河的支流上,在那交趾郡南部,满是泥浆、稻米和飞鸟的广袤平原上。

    我从汽车上下来,走到船边,凭栏放眼,望向河水。我妈後来好几次对我说,我这辈子再也看不到这样美、这样雄伟、这样野性的河流了。湄公河与它的各条支流,就从这儿汹涌而过,流入大洋,一片片水的王国,就这么注入海洋深处,消失不见。原野平坦无垠,它们却奔流不息,仿佛大地也倾斜了似的。

    汽车开上渡轮後,我总是走下车来,即便在夜晚,也要下来。因为我总害怕,怕钢缆断开,把我们都冲进大海,在可怕的湍流之中,看着我生命最后一刻到来。水流是那样湍急,仿佛可以把一切冲走,无论一片石子、一座教堂、一座城市。河水之中,有风暴在肆虐,有狂风在呼啸。

    我身上穿了一件真丝的连衫裙,一件旧衣裳,磨损得快透明了。它原本是我妈穿的。有一天她不穿了,因为太透了,就把它给了我。这件连衫裙是无袖的,开领也很低,有那种真丝穿久了显出的茶褐色。这件连衫裙我还记得,我觉得挺适合我。我在腰上扎了一条皮带,显出我的腰身来。大概是我哪一个哥哥的皮带。那几年我穿什么样的鞋子,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几件常穿的衣服。多数时间我赤着脚,穿一双帆布凉鞋。我说的是我在西贡上初中之前。上初中以后,我肯定是穿皮鞋的。那天我一定是穿着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鞋子了,所以就是它了。我妈趁大减价折上折时买给我的。我就穿着镶金条带的高跟鞋上高中了。没错,我穿着一双缀着玻璃假宝石的晚会高跟皮鞋,走进高中课堂。可我愿意,我喜欢。我觉得我也就配穿这种货色,即便现在我也想这么穿。它可是我人生中最早的高跟鞋,它很漂亮的,跟它相比,我之前穿着跑跳玩耍的那些平底白帆布鞋不值一谈。

    让我成为引人注目的奇葩的,还不是因为我一个小姑娘穿了这么一双鞋,而在于,这个小姑娘头上戴了一顶平檐男帽,软呢绒,玫瑰木色的,围着黑色的宽带饰。

    这顶帽子,才是影像中,决定性的暧昧因素。

    这顶帽子怎么会来到我的手里,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看不会是谁送给我的。我相信是我妈给我买的,而且是我要她买给我的。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也是折上折的减价货。买这样一顶帽子,怎么解释呢?在那个时期,在这块殖民地上,无论妇人、少女,都不会戴这种男式呢帽。本地女人也不会戴。一定是这样,为了好玩,没错,我拿它戴上试着玩,就是这样。对着摊贩的镜子照了一照,我发现,在男式呢帽的衬托下,那幼儿般令人生厌的纤弱娇躯,就变成了另一种东西。不再是与生俱来的、命中注定的、摆脱不了的累赘。相反地,它变成了前者的反衬,一种个性的选择。突然之间,它总算被需要了。我看着自己,仿佛看到了另一个女子,一个在外面会被人看的女子,任人观赏,迎接各种目光,成为每个镇子里、每条道路上风言蜚语的主角,任人觊觎。我戴了这顶帽子以后,就再离不开它了。我有这么一顶帽子,一顶恰能让我圆满的帽子,我可不会放它走。那双鞋,情况应该也差不多,不过,和帽子相比,鞋倒是其次。这鞋和帽子本来是不相称的,就像帽子同孱弱的幼体不相称一样。正因如此,我反倒觉得好。所以这鞋,这帽子,我穿戴着到处去,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场合,甚至进城里去,和我再也分不开了。

    我找到了我儿子二十岁时拍的一张照片。他在加利福尼亚,跟他的女朋友埃丽卡和伊丽莎白·伦纳德合拍的。他人很瘦,瘦得像乌干达白人似的。我发现他的脸上有一种傲慢的笑容,又有点像自嘲的样子。他故意作出一副流浪青年弯腰曲背的形象。他喜欢这样,这种穷样子,一脸穷相,年纪轻轻却瘦骨嶙峋的怪样。这张照片里的他,最接近当年渡轮上那个少女,那张不曾被拍下的照片里的少女的模样。

    另一张照片里,是买这顶平檐黑色宽饰带玫瑰色呢帽的女人,没错,就是我妈。那时的她,不像后来的照片里的那么难认。那是在河内小湖[3]边上,一处房子的前院里。她和我们,她的孩子,合拍的照片。那时我四岁。照片当中是我妈。我还记得她当时多么不耐烦,没点笑容,只等着照片拍完。看她疲态尽显,衣衫不整,神色恍惚,就知道当时天气炎热,她精疲力尽,毫无兴致。看照片里我们的样子,穿的像倒霉蛋似的,我才回想起我妈当时时常会陷入的那种状态。即便在拍照当时,即使我们年纪还小,我们也能看出一些征兆来,真的,有时,突如其来地,她就无力给我们梳洗,没法把我们穿戴整齐,甚至为我们做饭也能忘记。突然的,巨大的绝望,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每天,她都要经历。有时再也走不出来,有时到了晚上,会随黑暗慢慢平息。我就是这么走运,摊上这么个绝望的娘亲。绝望得那么彻底,有时连生活里的幸福,再强烈的幸福,也无法完全驱散她心头的愁云。直到今天我还是不明白,具体是哪件事情,让她成天陷入绝望,这样动不动把我们抛下。照片里的那一次,大概是因为她在那之前不久做的一件蠢事,也就是买下那栋房子——就是照片里的那栋——那栋我们根本不需要的房子。那时爸爸已经病得很重,几个月后就去世了。又或者是因为她刚刚得知自己也得了同一种病,即将害死她丈夫的病?两者都发生在那个时间点上。我不知道,我想她也不知道,那些不断让她感受到,让她失去勇气,活不下去的迹象,实质上到底是什么。是我爸爸将死的事实已经无法遮掩?是白昼将逝?是她开始质疑自己的婚姻?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儿女?又或者根本开始质疑她所有的一切?

    天天都是如此。这一点我可以肯定。来得应该很突然。每天,到了某个时点,绝望就来袭。接着就寸步难行,或者困意上涌,有时什么也没有,有时是新买的房子,搬家的事情,也可能就是自己的情绪,情绪本身,变成了重负。有时候,也许就是遇到一个出众的女人;面对各种要求,各种难题;也许就是小湖边的这栋房子,没来由的,丈夫病得要死了;也许就是我那顶平檐呢帽,小女儿怎么也不肯扔掉;也许是我那双金丝高跟鞋,同理…… 要么什么也不做,要么睡觉,死去。

    有些电影里,印第安女人会戴这种平檐呢帽,两条辫子垂在胸前。我那时还没看过。那天我也梳着两条辫子。我没有像惯常那样,把辫子盘起来。但我的辫子不是那种。我也是把两条长辫子垂在前身,就像我还没有看过的电影里的印第安女人一样,不过,我梳的是小孩子的发辫。自从有了那顶帽子,为了把它戴上,我就不把头发盘到头上了。有一段时间,我总是拼命梳头,把头发往后拢,我想让头发平平的,尽量不让人看见。每天晚上我都梳头,按我母亲教我的那样,每天晚上睡前都把辫子重新编一编。我的头发沉沉的,松松软软,叫人难受,红铜似的一大把,一直垂到腰间。人家常说,我的头发是我最美的部分,在我听来,就是说我不美。我这引人注意的长发,我二十三岁在巴黎叫人给剪掉了,那是在我离开我母亲五年之後。我说:剪掉。就一刀剪掉了。全部发辫一刀两断,随後大致修了修,剪刀碰在颈後皮肤上,冰凉冰凉的。头发落满一地。师傅问我还要不要,剪下的头发可以扎好让我带走。我说不要。此後,再也没人说我有一头美丽的头发了,我的意思是,也有,但不会到以前那种程度了。他们更多会说:她的眼睛很漂亮,笑起来也挺不错的。

    回到渡轮上,您看看那个我,两条辫子仍在身前。才十五岁半。那时我已经敷粉了。粉底液是用的是托卡隆,我想把眼睛下面双颊上的那些雀斑掩盖起来。然后敷粉,肉色的,乌比冈。这粉是我母亲的,她买来上总督府参加晚会时搽的。那天,我还涂了暗红色的口红,当时流行的,叫樱桃红。我不知道是怎么搞到的,也许是海伦·拉戈奈尔从她母亲那里给我偷来的,我记不得了。我没有香水,我母亲那里只有古龙香水和棕榄香皂。

    渡轮上,长途汽车旁边,停着一辆黑色长轿车,司机穿着白棉布制服。是的,就是我别的书里写过的那种“灵车”。是一辆莫里斯·莱昂·博来。法国驻加尔各答大使馆的那部朗西雅牌黑轿车还没开进我的作品里。

    在司机和车主之间,有玻璃滑窗前後隔开。车厢里面还有折叠式坐椅。还有,车厢有房间那么大。

    在那辆豪华轿车里,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我。他不是白人。他的衣着是欧洲式的,西贡银行家穿的那种浅色柞绸西装。他在看我。我已经习惯别人看我了。在殖民地,白种女人总被人盯着看,十二岁的白人小女孩也是。近三年来,白种男人在马路上也总是看我,我妈的男性朋友总是很客气地邀我到他们家里去喝下午茶,他们的妻子都到体育俱乐部打网球去了。

    我不是不可能弄错,错以为我和那些美人,那些引人注目的女人一样美,因为,真的,我也挺引人注目的。但我清楚,那不是美不美的问题,而是别的问题。没错,别的问题,比如说个性的问题。我想表现什么,就会表现出来。如果别人想我打扮漂亮,我就会打扮得漂亮。漂亮,或者可爱,比如说宜家宜室的那种可爱,不会再进一步了。别人希望我有什么样子,我就要变成那个样子。而且我相信,相信自己能够迷人。当我这么相信了,当看我的人,希望我按他们的喜好打扮的人被我迷住了,我也能感觉得到。所以,即便我还在为我杀死大哥的想法所困扰,我还是可以心安理得地打扮得可爱迷人。说到死,共犯只有一个,就是我妈。我用“迷人”一词,就像他们用来说我,说孩子们一样。

    我早已注意到了。我可不是什么都不懂。我知道,女人美不美,问题不在衣装,不在美容,不在用何种香脂水粉,或者珍稀昂贵的珠宝首饰。我知道问题不在这里。问题究竟何在,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知道一般女人以为问题在哪里,其实不是。我观察过西贡街上的女人,偏僻地方来的女人。有些女人,非常美丽,非常白净,她们极其注意保养她们的美貌,特别是住在边远乡下的那些女人,她们什么也不做,只求好好保养,为了欧洲,为了情人,为了意大利的假日,每三年放六个月的长假,到那个时候她们就可以大谈这边的生活,谈论殖民地与众不同的环境,谈论这边的侍者,佣人的服务,多么完美无缺,这边的花草树木,以及舞会,边远地区的官员们住着白色的别墅,大得让人在里面迷路。她们在等待。她们只为了打扮而打扮,毫无意义。她们彼此相望。她们在别墅的阴影下彼此怅怅相望,一天到晚。她们以为自己生活在小说的世界里。她们已经有了长长的壁橱,挂满衣衫罗裙,不知怎么穿才好。各种衣物分类罗列,仿佛罗列长久的等待时光。有些人疯了。有些被不说话的小女仆上位,被抛弃了。弃妇。他们就是这么叫的,你能听到她们当面被这么辱骂,能听到抽耳光的声响。有些人自尽了。

    女人自己为难自己,自作自误,我始终觉得这是一大错误。

    欲念是没法主动去引发的,它存在于引发欲念的人本身,要么就不存在。要么第一眼就有了,要么永远不存在。欲念要么是性爱关系的直观觉悟,要么什么都不是。对此,同样地,我也早在“体验”之前就知道了。

    只有海伦·拉戈奈尔不会犯上面的错误。她还滞留在儿童时期。

    很久以来,我都没有自己合身的连衫裙。我的连衫裙和布袋没什么区别,它们是我妈的旧连衫裙改的,本来也和布袋没什么区别。我妈让杜娘给我做的不在此列。杜娘是我妈形影不离的女管家,即便我妈回到法国,即便我大哥在沙沥,在我妈工作处的公寓里企图强奸她,即便停了工钱,她也是不肯离开的。杜娘是修女们养大的,她会刺绣,会缝褶子。她会针线活,手工的针线活,老皇历一般的东西了,她也会,用的针有头发丝那么细。她会剌绣,我母亲就叫她在床单上绣花。她会打褶,我母亲就让我穿她做的打褶连衫裙,有绉边的连衫裙,我穿起来就像穿上布袋一样,太老土了,像小孩穿的衣服。前身两排褶子,娃娃领口,要么把裙子拼幅缝成喇叭形,要么镶上斜边的飘带,做得像“成衣”那样。我穿这种布袋似的连衫裙,总要系条腰带,变掉它的形状,这样就无所谓时不时髦了。

    才十五岁半。体形纤弱幼小,胸部还没发育,搽着浅红胭脂,涂着口红。加上这身装束,简直让人看了发笑。事实上没人笑过。我看,就是这样一副模样,该有的都有了。好戏还没开演,但该有的都有了。我都看在眼里,眼里该有的都有了。我想写作。我已经对我妈说过了,我想做的就是这个,写作。第一次说时,她根本没反应。然後她问:写什么?我说写书,写小说。她冷冷地说:拿到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以後,你愿意写就去写,我再不管了。她是反对的,她认为写作没有价值,算不上工作,靠写作过活就是个笑话。後来她是这么对我说的:一个幼稚的想法。

    满河泥泞的波光里,戴呢帽的小姑娘,在渡轮的甲板上,独自一人凭栏伫立。玫瑰色的男帽,玫瑰色晕染了整幅画面,成了天地间唯一的色彩。大河上日光成雾,烈日炎炎,日光仿佛淹没了河岸线,水天相接,茫茫一片。河水闷闷前流,悄无声息,如同血液流淌在身体里。水面没有一丝风。渡轮的发动机是此景中唯一的声响。发动机老旧不堪,摇摇欲坠,听得出连杆松动的噪音。偶尔刮来几丝风,捎来远处的声息。还有犬吠声,村村户户,四面八方,透过光雾传来。小姑娘自小就识得开渡轮的人。开渡轮的人对她微笑,向她打听她母亲、校长女士的近况。他说他经常看见她在晚上搭船渡河,说她常常到柬埔寨的租让地去。母亲很好,小姑娘答道。渡轮四周,河水齐着船沿。河水奔流,穿过稻田里的静水,它们互不相犯。河水从洞里萨湖[4],从柬埔寨的丛林里流过,卷走它遇到的一切。一切都随波逐流,茅棚、森林、扑灭的火灾,死鸟、死狗,淹死的老虎、水牛,淹死的人,鱼饵、成堆的水浮莲,都往太平洋而去。河水深处,风暴汹涌,裹挟一切,没什么能半途沉积,皆随看不见的浪涛飘零。

    注释

    1. 紫罗兰大学校(Ecole Violet),全名法国电力和机械学校,现名拉罗歇尔工程师大学校,是法国著名工程师大学校之一。因原校址位于巴黎紫罗兰街(Rue Violet),故也被称为紫罗兰大学校。
    2. 《猎手之夜》是一本1953年出版的惊悚小说,1955年被改编为同名电影。剧情是一个抢劫犯入狱前把赃款留在家里,被狱友得知,狱友出狱后找上抢劫犯遗孀,杀害她之後又追杀其年幼的一儿一女。
    3. 小湖,还剑湖的别称,位于河内旧城区中心。
    4. 洞里萨湖,又名金边湖,位于柬埔寨境内北部,呈长形位于柬埔寨的心脏地带,是东南亚最大的淡水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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