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小姐今年25岁,与她的初次相遇是在两年前,从克鲁姆洛夫返回布拉格的长途大巴上。
初冬午后,天光熹微。砰的一声车门敞开,直端端对上了一家乡间冰淇淋店。一小阵孩子的追逐嬉闹声过后,紧接着,她大步一迈跨了上来,沿着走廊行至车尾,朝这边扫一眼,张口就问:姑娘,我看你也是中国人吧,那我能不能坐你旁边?
我拱拱手任她坐下,她也浅声道谢。在接下来的路途中,我们谁都没有主动提起半句话。
那天苏小姐头顶红色贝雷帽,脚踏镶了两排铆钉的黑色长筒雨靴,指甲涂成酒红色,贴了钻的假睫毛上下翻飞。第一眼看上去,像是电影里走出来的人物,更像是剑走偏锋的轻朋克少年。
2.
简单来说,从相识的那天开始,我对她的印象就是——不停地恋爱,不停地失恋,再恋爱,再失恋。
她跟我说,因为了解自己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疼,认真负责且全身心投入的人,也只好任凭风起云涌,淡观大浪淘尽,等到感情耗得淡漠的那一天,才可以安然嫁人。
3.
与同龄人相比,苏小姐的恋爱史算得上相当丰富。因为性格丰满热烈,所以她有幸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有诗人、有律师、有提琴手、有中学老师,还有公司白领……当然,这些都仅仅是我了解到的一小部分。
“诗人不好,说好听点儿是倜傥,说实际点儿是风流!律师不好,表面正经内心猥琐!提琴手不好,貌似高雅却大多不能解决温饱!老师不好,刻板不懂变通!白领不好,累得像具活尸体,嘴上念叨着我爱你,其实根本无暇顾及感情……”
之前的几年里,苏小姐只跟与自己年龄悬殊的男人恋爱,理由饱满而简单——和大龄男人在一起,就算最终爱恨交织鸡飞蛋打,也能落得一身成熟的伤疤。
据我三番五次的旁敲侧击以及酒后逼供得知,在她的各式男朋友中,最大的那个大她二十来岁,是位离异且秃顶了的交响乐团提琴手;最小的那个也相差八岁,是个以刻板较真著称,且三十多年没谈过一次恋爱的生物学博士。
“初涉情场,女人总会找些熟透了的男人练手,一方面满足自己天真的征服欲,一方面强调雌性荷尔蒙散发出的年轻魅力。几番折腾,真等到想要稳定下来的时候,必然是全力靠上一个普普通通稳如大山的伴侣。”
这是在一次大型party过后,苏小姐的感慨。
那次的大型party整体来说比较失败,该怎样形容我们的沮丧感呢,大概是该来的人没来,该走的人不走。苏小姐看没什么聊头,受邀跳了几曲扭扭舞后便拉我躲在卫生间左侧的一处烂沙发里头,一面咬着吸管一面机敏地四处乱瞟寻找猎物,就连镶了水钻的假睫毛也上下翻飞着,呼呼啦啦忙得不亦乐乎。
“那男的腰有点儿粗,左边金色头发的又太瘦。”她一边说一边用力嘬着吸管,“哎,你看你看,那个红色紧身裤的卖相还不错!咦,是不是Gay啊?”
我俩躲在无人察觉的黑暗中大肆指点着,挑剔着,赏玩着,其实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盖因尴尬与不合心意叠加成的望而却步。
几杯朗姆酒下肚,苏小姐整个人都泪眼迷离起来。她脱下绑架了野性的西装小外套,拆散一头原本装饰精致的长发,干脆撕去破损一角的假睫毛,高跟鞋也被凌乱地踢到了沙发另一头。
这样的模样,不管是看上去还是闻上去,都风骚得恰到好处。
4.
苏小姐的启蒙读物是《简爱》和《洛丽塔》,口中常常念叨小精灵一样的女孩子总是那么迷人,为此她穿百褶裙,将头发漂成浅浅的金色,洒甜橙味儿的香水,抽女士香烟,带着细细长长的象牙白过滤嘴,还用洋娃娃似的假睫毛和正红色的唇膏。
当然,她的每一段恋爱也大致模仿了冲突百出的戏剧情节,不仅以破罐子破摔告终,而且在明眼人看来,自始至终都是以鱼死网破为目标的“虐恋”。
因此我经常在猜想,或许是那两本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苏小姐的恋爱观和择偶观,那是一种润物细无声般的思维侵略,以至于她自己丝毫没有察觉。
苏小姐喜欢嚼口香糖,粉嫩嫩的水蜜桃口味。在地铁里、公交车上,微风弥漫的河边、黑压压的人群间等各种场合都嚼,最常见的一种行为便是一面用力而坚定地咀嚼,一面死死盯住手扶梯下层满眼柔情蜜意互捧脸庞的男女,一直嚼到大功告成的时刻——男人的注意力被苏小姐吸引去,一面朝我们抛媚眼,一面放慢手头动作,漫不经心地敷衍起八爪鱼似的伴侣。这时候,苏小姐便会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微微扬起下巴,带着一副奚落的神态几步穿到人群前面去。
我算是一个如影随形的小跟班儿,习惯懒洋洋地躲在她的保护色里。相貌普通,穿深色的衣服,步履从容,眼神无辜,想象力与胸部一样平庸。
5.
要知道,苏小姐鲜艳明了的感情观绝不是与生俱来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曾经我也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傻子,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恨不得拿杀猪刀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剖给他看。结果呢,他觉得恶心,觉得有压力,二话没说,头也不回去地追求那个完好无损、妆容精致、举手投足间风情无限的女人去了,最重要的是,那女人总对他爱搭不理!”
这些惨痛往事我一开始的时候就知道。
那是我和苏小姐认识的第一个月,也是她和前男友恋情破裂的第一个月。我们坐在傍晚的麦当劳里,要了两份儿金光灿灿的儿童套餐。苏小姐像告诫孩子一般拉着我的胳膊梨花带雨一顿痛哭,说到最后,无限哽咽,又淅淅沥沥地将自己那份套餐推到我面前:“我吃不下,一想起来心里就堵得慌。我喝红茶就好了,这份你也吃了吧!”
我一边大口啃薯条一边抽取面巾纸给她擦眼泪,套餐吃了两大份,安慰的话倒没说上几句。
那顿晚饭期间,苏小姐从头至尾去卫生间补了三次妆,喝了一杯红茶、一杯可可和一杯西柚味的气泡水。纸巾用了几大包,身边的客人换了一桌又一桌。我坐在对面像个小傻子那样望着她,尝试感同身受,却也欲哭无泪。
当然,除了吃掉两份食物之外,我也默默地从她的眼泪中读出了两个无关痛痒的大道理:第一,人要有自制力,包括对流露爱意的掌控能力。再爱一个人也要留出可以透风的空间,不然自我满足的同时会给对方造成无形的压力。第二,幸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一样。你会有很多精美且能应付各种场合的鞋子,但真正常穿的是看上去磨得最破的那一双。
听说那次失败恋情的香消玉殒拖拖拉拉足有一年半之久。一个抛头颅洒热血,死去活来不愿放手,另一个瞒天过海等着与新人尘埃落定再一走了之。越是握不住就越是不甘心,越是要千方百计地想办法留住。结果,他还是走了。
他将收拾好的几大箱行李一件件搬到楼下停车场,她费尽眼泪与气力一件件地搬回楼道;他身心俱疲无能为力徒留叹息,她抱着他的腿被拖出了好几米,口中嚷嚷着:“你别走,我再也不闹了!你想爱谁爱谁,只要别离开我就好!”他一把将她推开,临走放言道:“你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再这么歇斯底里下去,下一个男人也会离开你!”
那套老式公寓是苏小姐和过去式先生以爱情为名义联手租下的,公寓大门对着一家法式咖啡甜品店,向右一拐便是一座小型儿童游乐园。
从前,他们两人尽挑着月黑风高的夜晚并排坐着讲情话荡秋千,有时候还临着甜品店打烊,进去抢购最后一块舒芙蕾。然后情不自已,荡秋千一荡就是大半个晚上。
分手那天,苏小姐拖着旧爱来不及带走的沉重躯壳以及死一般凄凉的心情足足晃荡至天边泛起小片鱼肚白,才打算回家,但没多久,雨点就稀稀落落地砸了下来……
他的一去不复返终究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可苏小姐沉浸在爱与痛的回忆里久久不愿意醒来。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昼夜不分一遍遍地问,最终不仅痛失掉了一个男人,还输了一地满目疮痍的自尊。
6.
有两种人,一种是感情失意之后能够抛下包袱很快走出来并整装踏上新征途的人;另一种是执意将自己深埋在过去阴影中享受痛感、自我虐待且不愿重新来过的人。
可苏小姐是第三种——表面上整装待发,内心深处不愿复活。
以至于后来她主动出手过好几个男人,很努力地把握,用心维护彼此的关系,但心门却像是锈住了似的无法敞开。
他们尽可能地相处融洽,不为小事争执,不为大事懊恼,恋人之间该有的都有,没有的便绞尽脑汁营造,可最后统统无疾而终。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走不下去了。至于这个程度,从时间上来讲是45天左右,从心理上来讲,是在我认真深入考虑两人共同的未来的时候。其实我不太敢想,好像经过自己用心计划的东西都会落空,就好像魔法,或者说是诅咒!”
记得当她哽咽着说完这一席话后,我特别投入感情地握住她的手低声安慰:“不要担心,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不如干脆死撑到底!我相信,总有一天你能够克服重重过往,总有那么一个人格魅力超强的男人愿意带你闯过乌烟瘴气向前走!实在不行,直接找一心理医生嫁了得了!”
苏小姐很识相地咯咯一笑,随即将整个脑袋枕在了我的肩膀上,乱蓬蓬的、毛茸茸的,像一只小猫,在爱情中撞得头破血流!
“要知道,爱得太深却得不到相应的回应,积怨也会加深。全部的爱投入到一个人身上不仅会让对方背座大山而且不利于长久发展。我觉得像我这类精力旺盛的人应该同时拥有三个男人。你想想——一个沉稳的用来结婚,一个浪漫的用来恋爱,一个臭味相投的用作蓝颜。不仅对情感进行精确的分门别类还能分散爱的注意力!你看,就这么规划,下一次无论如何也要试试看!”
对于苏小姐的天马行空,我还是略表赞赏的。当然,并非鼎力赞同这种矫枉过正的破碎感情观,我只是单单觉得,她既然打算这么折腾,就说明她还愿意在自我治愈的黑胡同里寻找出路,而没有就此萎靡堕落,虽然她这匪夷所思的手段颠覆了我的传统。
可我心里异常明白,别看苏小姐嘴上这般信誓旦旦,到头来也就是唇齿间青烟一溜。如此不负责任的事情若真让她潜心去做,想必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出来的。
后来她的确试了几次手,但遗憾的是屡次不成。计划刚刚排列完整,还没来得及按理出牌,男方便一举识破,就连一句拜拜都懒得说,掉过头转身就走。
7.
既然东方怎么点都点不亮,苏小姐干脆一把甩掉爱情这个破烂摊子,暂时将注意力全部投入到了她的海外代购事业上。
经过父亲大人的鼎力相助,经过凄风冷雨的千锤百炼,什么荷兰奶粉、德国香肠、法国包包、意大利时装等统统从她手上经过然后运到国内。就这样,她的学业不但没耽搁,钱也是哗啦啦地赚着。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约会地点也从之前廉价的炸薯条快餐店直奔服务费比餐费贵的法式咖啡厅,闲聊的话题也比之前明朗大气了很多。
至于命中曾经不可或缺的男人们,也好像主动退位到了钞票与盛世狂欢的后面。苏小姐过得越来越夸张,自娱自乐的玩儿法也越来越多,还时不时提点我说:“你是一编故事的,活得不刺激怎么行呢,不丰盛怎么行呢?什么七情六欲,什么醉生梦死,什么要今天不要明天……你看看,这些浓妆艳抹又极端的词汇就是用来打点你这样的人的!跟着姐嗨起来,精神放松才会有灵感!”
……
8.
两个人之间相处久了,总会有悲有喜有乐有痛,也会多少伴随着共同成长以及相互支撑。随着彼此梦想与追求的逐日壮大,我们虽然时常联系,但会面的次数却也逐渐递减。
这件事过去了挺久,那些不开心的过往基本上已经被埋上了厚厚的几层尘土。
直到今天下午,苏小姐给我打电话,语气兴奋到像是要原地爆炸似的。
她说:“姑娘,我又恋爱了!都快两个月了!”
“咱俩上周还在两只蘑菇一起喝咖啡呢吧,当时怎么没听你说啊?你这又是唱哪出?”看她天天耍大刀,我紧绷的小神经确实一时间接受不了。
“因为突破了45天大关了啊!本来想捂热了再说的,这不,刚过一天,我就实在忍不住了才分享给你听!他是我中学同学,高中那会儿还死皮赖脸追求我来着。我们也是才联系上没多久,他准备去奥地利学音乐,叙了叙旧直接出手了!安全感满满的!知根知底,直觉上应该是个不错的开始!”
“哪个小伙儿这么幸运,怎么就一眼被你盯上了呢?”我逮着机会揶揄她。
没想到苏小姐非但没生气,反而兴致勃勃开腔就来:“性格好,人简单,坦诚,信任度高,不费劲,没什么甜言蜜语但看得到未来……”就好像提早准备好了似的,这些美好的形容词从她口中连滚带爬地弹了出来。
“那你现在还准备实现‘同时有三个男人’的愿望吗?”我故作一派正经地将这句话丢过去。
“当然想要了!”
“啊?”
“但我真心希望,这三个角色都由他一个人扮演!”话锋一转,苏小姐粲然微笑,献上了一个更加郑重其事的答案。
9.
一个周五傍晚,我们相约在了民族大道尽头的英式午茶馆。那是一双靠窗的座位,价格高昂,风景雅致,稍稍抬头,伏尔塔瓦河的轮廓便悄悄漫入双眼。制服齐整的侍应弯腰致敬,紧接着将装点精致的英式茶点餐盘一一呈上。
苏小姐端起绘有蔷薇花的骨瓷茶杯小抿一口,随即歪着脑袋冲我微微笑:“看见了吗?是爱的代价还是痛的代价?错综复杂得我也说不太清。总之,还算幸运,全当是火凤凰涅槃,换来了今天的小成就。”说着便探过手来,将我面前的茶杯重新斟满。
天光渐散,冷河两岸华灯初上。四周餐具碰撞出的声响如同进击的潮水一般骤然来袭,小步舞曲的轻快旋律在大厅中央悠悠响起。苏小姐不声不响地扭头望向窗外,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察到她竟然泪眼迷离。
时间风雨兼程地向前跑,记忆七零八落般越留越少。
我搅着杯中的红茶,不自觉地又回想起那个相顾无言痛哭流涕的傍晚,回想起那间快餐店简陋而刺眼的白色冷光,回想起那两大份掺了爱情悲苦的儿童套餐,以及邻座那面脂粉片片剥落而下的破碎脸庞……
10.
我们一边受伤,一边行走,一边扇自己耳光,一边就地自省。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哲学家,有时候觉得自己更像满脑子胡言乱语的神经病,而更多时候,觉得这世界疯狂无情却不乏美丽。
苏小姐的情事算是暂时安定下来了,我乐意感同身受,甘心拍手叫好。
那天晚上我喝高了,站在查理桥的第八座圣人像下方,一手握着热红酒一手用力拍着她的肩膀,气壮山河般原地转着圈儿地大嚷大叫。我说:“姑娘啊,时光催老容颜催不老这两颗怦怦乱跳的雄心啊!让我们大步走上道儿,无所畏惧,披荆斩棘,所向披靡!”
苏小姐一把搂过我的肩,伸出胳膊对着满目夜色一番肆意挥霍:“来啊布拉格,那就请你实现我一个美梦!”
其实我没告诉她,就在不久之前的一天,我也刚好遇到了一个这样的男人,远在天边,近在心里,虽然遥不可及,但仿佛紧闭上眼睛就能看见。
我努力读懂大道理,控制好小情绪,不动声色地给他最深沉的爱;而他,不用我多说,天涯海角,如若有心,总能回应。
是谁说爱情百转千回绕指成伤?
唯愿心安,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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