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见君子

作者: 朝华夕下 | 来源:发表于2020-04-29 11:54 被阅读0次

    【一】

    被温酩捡去那年,阿拾不过才十五岁,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那是一个冬雪未融的春日,天气晴暖,一阵阵微风吹进骨子里还带着些轻微的凉意。

    不知多少次被掌柜的赶出来,原因倒也简单,就是嫌他断了一条腿,干活不利索。

    他习以为常,心情没有半点起伏,只是在这偌大天地间,举目无亲,身上又毫无分文,茫然间,不禁心生难过。

    变故便是在那时发生的。

    大街上的人群忽然变得躁动起来,他还没来得及听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辆马车霍然冲来,虽未重伤,却也实实在在擦破了他的皮。

    红棕色的马儿被安抚下来后,一名青衣少年从马车里走了下来。

    少年是尊贵的,只是眉宇间始终笼罩着一丝郁色,且又抿着唇,看人的时候眼神冷冷的,故而不敢令人轻易与之对视。

    这样高高在上的人,显然也不会自降身份与一个乞儿交谈。

    少年身边的奴仆小跑过来询问他的伤势,他咬咬牙,只轻声道了一句不碍事。

    纵然他落魄至此,却也知道,有些人是自己招惹不得的。

    奴仆跑回去回禀,不知少年说了什么,只见奴仆又小跑过来道:“你身上都流了血,想必伤的不轻,我家少爷非强横蛮缠之人,这点医药费还是出得起的,你只管安心跟我们走便是。”

    之后,他便糊里糊涂跟着去了温家,安安静静养了小半年的伤。差不多痊愈时,那少年好似终于想起他来了,差人将他领到自己的房间。

    【二】

    少年一如既往的冷淡,在摇曳灯火的照映下,五官多了一层朦胧,稍显柔和。

    细看之下,他猛然发觉,少年长着一张白净秀致的面容,偏偏一双眼睛清冷又克制得不像话,眉梢无端染上的一抹阴郁,在抬眼望过来时,竟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感。

    他心神一震,定定垂下了头。

    接着他听见少年如谷间山雪的声音响起:“伤可好了?”

    少年慈悲,将他的腿疾也一并治了,现下虽未除根,日常行走却轻便许多,思及,心中感激更甚:“好多了,多谢少爷。”

    少年音色淡淡:“温家不养白吃者,日后你待如何?”

    他一怔,第一想法却是报恩,伏身叩地,诚然道:“奴前阵子失了忆,伶仃一人,了无牵挂,若少爷不嫌,奴愿伺候左右,以报恩情。”

    少年不出声,他只耐心等待,此番肺腑之言,心存希冀,却也做好了被扫地出门的准备。

    良久,少年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答:“不记得了。”

    “既是拾来的,便叫阿拾,往后你就是我的书童了。”

    “阿拾拜谢少爷。”

    温酩是温家唯一的嫡亲子嗣,性情古怪,不喜喧哗,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书和发呆。

    阿拾作为他的第十三个书童,闲来听府中丫鬟嚼舌根,据说前面十二个书童都因惹怒少爷而被打断腿丢出去了。

    阿拾倒不惧怕,想着报恩,做事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待人接物仿佛天生一点就透,很快便在温家立住了脚跟,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成长起来。

    只有在面对温酩时,才难得显现出一名少年该有的拘谨来,可他却不知这丝拘谨从何而来。

    【三】

    温酩面相肖母,尤其近年来越发精致,有时阿拾在旁伺候,也难免忍不住心悸,只觉得他惊为天人,清冷寡淡的气质叫人不敢亵渎。

    一日夜间,温酩睡不着觉,让阿拾给他读书听。阿拾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识的字,所有无师自通的事情,都被他归咎于失忆之前的造化。

    温酩侧身躺在榻上,一手撑着额头,墨玉般的长发散散铺落在周身,那双眼睛清清淡淡地望过来,阿拾维持着面上的镇定,声音不轻不重地念着书上的字。

    温酩看书繁杂,什么书都能看进去,什么领域的都有涉及。

    这本苗疆蛊事,其中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名为情所困的女子被情郎抛弃,女子不甘,心生怨恨,亲手炼制了情蛊种入情郎体内,情郎被蛊虫所控,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常伴女子身侧,此生不得离弃。

    待故事讲完,温酩问道:“你觉得这名女子是否可恨?”

    阿拾思索片刻,道:“求而不得,可怜居多。”

    “哪里可怜?”

    “纵然相伴再久又如何,不过一具行尸走肉,终究比不得握在手里真切。”

    “若你是那情郎,可恨?”

    “许是恨的,然而一切不可回首,哀莫大于心死罢。”

    温酩眼眸莫测,叫人看不出是喜是怒,半晌,他道:“出去。”

    阿拾合上书本,垂目退出内室,轻手关拢两扇门,天上的月亮很圆,风也清凉,只是不知道少爷为何生气。

    那夜,阿拾在温酩门前守了一整夜,及至破晓,房中的那盏灯也没有熄灭。

    【四】

    年纪渐长,阿拾聪明伶俐,做事通透,很快便被提拔为温家管家,得温老爷赏识,时常跟随他出府应酬,结交了不少权贵。

    某次,商谈至深夜,归家途中,温老爷被生意上的敌手花钱买命,阿拾忠心护主,舍身替温老爷挡了那一支破空而来的羽箭。

    陷入昏迷时,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温酩的那张脸,如若温老爷有个不测,这人又该怎么办呢?

    所以,只是不想他难过罢了。

    不知昏迷了多久,当阿拾再次醒来时,已经被冠上了温姓。原来温老爷感念他的救命之恩,将他认作了自己的义子。

    阿拾心中并没有泛起多少涟漪,只是在温酩来探望他时,不由得咧开了嘴角。

    温酩仍是一身青衣,容颜出众,身长玉立,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也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遥不可及。

    他亲手给他倒了一杯茶,递过去,温酩接下,拿在掌心里并不急着喝,目光落到他的胸膛,问:“伤可好了?”

    淡淡的语气,同三年前第一次交谈时一模一样。

    阿拾眉眼弯弯道:“好多了,想来过几天便可出门活动了。”

    “你救了父亲一命,父亲把你认作义子,我无异议。”

    “少爷……”

    温酩打断他:“无需再叫我少爷,唤名字即可。”

    阿拾从善如流道:“阿酩。”

    “嗯。”温酩轻声应了声,垂目品茶。

    阿拾笑着看他,目光明朗,在对方察觉之前又不动声色地移开,神色如常道:“三年前,你收留了我,我一直记得。可以说,如果没有你,我不可能活下来。”

    温酩稍作停顿,开口问:“你的腿是怎么断的?”

    阿拾微微苦笑,扶额道:“我也不知,只记得我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大约以前跟人结了仇……一想就头疼。”

    温酩眸色深深,将杯中茶一饮而尽,放软声音:“阿拾,别再想了。”

    阿拾心中一动,低眉应道:“好。”

    从前温酩也会唤他阿拾,由他亲自赐的名字,被他亲口唤出来,阿拾近乎贪婪地聆听着,只是这一次,好像与之前的每次都一样,却又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五】

    自从被温老爷认作义子后,带着心中不为人知的秘密,阿拾专注且义无反顾地投身商场,凭着年轻和近年来的领悟,再加上一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血性,很快,他便在新一代的年轻人中崭露头角,名声四起。

    他有头脑,也不缺手段,懂得拉拢人心,也懂得驾驭人心,不过短短几年,就成为了温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成长得太快,甚至连外人都觉得,这温家怕是要易主了。

    外头流言蜚语传的热火朝天之际,温老爷找到了他。

    不过短短几年光景,岁月对他并不慷慨,在他的脸上和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这一刻,阿拾漠然地意识到,这个男人老去了。

    男人对他和蔼一笑,说:“阿拾,我的时日不多了。”

    阿拾知道,并不惊讶,只一瞬便明白了他话中的含义:“您有什么遗愿吗?知遇之恩,我会尽我所能帮您完成。”

    温老爷脸上的笑容淡下去:“你可知我当初认你为义子的原因?”

    感念救命之恩,不过是一句搪塞外人的幌子罢了,阿拾心知肚明,他说出了一个名字:“温酩。”

    这时候,温老爷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了,只剩下满身不可挽回的悲痛:“酩儿是我唯一的孩儿,他从前被山匪掳去,回来后整个人都变了……他当年还那么小,亲眼目睹他母亲在他面前死去,是我无能,什么都做不了,他应当恨我。”

    “我亏欠他良多,这些年一直在想方设法弥补,思来想去,只有这么一个家业能够给他。可是我的酩儿那么单纯,我怎么能让这些肮脏的东西碰到他呢?刚好那时候,你出现了。”

    阿拾挑眉:“我该庆幸吗?刚好我出现了。”说完后他又笑了,自问自答般:“是该庆幸。”

    “我只有这么一个遗愿,我把酩儿交给你,你替我护他周全,此生忠于温家,至死方休,如若做不到,我就……”温老爷忽然语塞,眼前的男子早已不是他所能掌控的了,如若他做不到,他又能怎么办呢?

    阿拾倒没有刻意为难他,只问:“阿酩知道您的决定吗?”

    “他只需好好活着,我便心满意足了。”

    阿拾勾唇一笑,明眸熠熠生辉,风雅无边:“如您所愿,我将忠于温家,至死方休。”

    在他的眼中,这偌大温家只代表了一人,而他将忠于那个人,不结亲,不生子,一生所念,至死方休。

    【六】

    秋去冬来,万物凋零,温老爷在一个冬日死去了。

    前来吊唁的人很多,阿拾继任一家之主,为温老爷操办了一场体面的葬礼。

    夜里,奴仆匆匆禀报:“大少爷,不好了!酩少爷割了手腕,被一个眼尖的下人瞧见,现在把所有人都轰出来了,您赶紧去看看吧!”

    天地微茫,阿拾浑身血液倒流,一阵刺骨寒冷。

    一刻也不敢耽误,急忙赶到,只见满地狼藉,屋中的青衣男子背对着他,垂下的指尖滴着血,背影单薄而憔悴。

    阿拾的心也跟着疼起来,他抬脚踏进去,一步一步走到他身后,每一步重若千钧,几乎快要令他无力负荷,他脱力了一般抱住他。

    温酩身形一僵,面色苍白,哑声道:“放开。”

    阿拾沉默片刻,依言放开了他,执起他的手,握在掌心,像冰一样彻骨。

    叹了口气,阿拾牵着他的手跨出门槛。路过候在外面的奴仆时,向他们使去一个眼色,奴仆心领意会。

    温酩被阿拾牵到自己的房间,不多时,奴仆便送来了干净的绷带和伤药。

    阿拾擦去他掌心的血污,那苍白手腕上一道血痕艳灼,刺痛了他的眼。如果奴仆没有提前发现,如果自己没有及时赶到,那么等到第二天清晨,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再也见不到他的少年了?

    阿拾不敢深想,仔细给他上药,缠上绷带,一系列动作轻柔得近乎珍重,他专注的眼神,仿佛是在面对一个比自己还要重要的人,深情厚意,只一眼,便叫人沦陷一生一世。

    温酩眼角的殷红还未褪去,满面阴郁裹挟着极致的昳丽硬生生撞进阿拾的眼眸,两者糅合在一起的惊艳之感令阿拾心头一跳,险些失了神智。

    微阖眼睫,身为兄长,更身为一家之主,没有人会比他更关心他,同样,他也明白这份关心掺杂了多少私心,可是最终,他只是道:“阿酩,你还有我。”

    温酩不知是自嘲还是讥讽一笑,眼底冷光,直逼人心:“不要用那种目光看着我,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

    “我从来没有可怜你,尽管你对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存在。我曾经说过,没有你,我活不下去。这是真的。阿酩,你的存在就是我想要活下去的动力,恕我大言不惭,请为了我,好好活下去。”

    他淡淡地望着他,眼神里没有怜悯,也没有悲喜,从他的眼里,温酩看到了自己。终于,后知后觉问:“你留在温家,是为了我?”

    阿拾耳尖微红,看向他的目光坦荡而温柔:“只要你需要,我永远都在。”

    温酩抬手覆上心口,那里原本是一片贫瘠的荒野,寸草不生,后来,出现了一个人,伸出一只手,就那么带他绝处逢生。

    两两相望,温酩忽的笑了,眼睛里好像盛满了星河辽阔,云开月明,洒落一片浩荡粼光。

    “记住你今日的话,君子一言,便再也没有反悔的余地了。”

    阿拾也对他笑,凛冬散尽,星河长明,他会一直在。

    “既见君子,永世不悔。”

    两人饮酒至深夜,温酩醉了,阿拾从没有像现在这么清醒过。

    他曾那般不堪,连活着都成了唯一的奢望,是这名少年,将他从沼泽地里拉了出来,他的出现,本身就是光芒。

    他努力了那么多年,最初的念想,也不过是长长久久守在他身边而已,然而时过境迁,当年落魄无依的少年改头换面,已然成为了一方富甲,想要的,却是欲望连篇,将其占为己有。

    多么丑陋啊,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将心中的神明拉下神坛,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他在遇见他的第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目光了。追崇光明已经成为了他生存的本能,而那个人的存在,于他不单单是救赎,更多的是起死回生。

    他想要活下去,没有温酩,他会死。

    这一夜,阿拾决定抛去世俗的枷锁,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他全都不要,他只要把这个人紧紧握在手心,让自己溺死在里头。

    这万千风月啊,终不敌他投来的一个眼神,只一眼,便义无反顾遁入黑暗之中,将睥睨的盛情给了他,将岁岁的枯荣给了他,将这一生亲手捧到他面前,看着他接下,心存感激,然后万劫不复。

    【七】

    阳春三月,春寒料峭。

    这一日,阿拾提前回了家,只因今日是温酩的生辰,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他没有让奴仆通报,径直走进了后院。

    春风拂面,柳暗花遮中,青衣男子站在一片天光下,目送一男一女渐行渐远。

    隐约瞧见,少女身着紫衣,行走间,带动一阵清脆悦耳的银铃声音,恍似某个山谷的回响,空灵而幽远。

    隐隐的不安感,是从她身旁的黑衣男人身上传来的,男人肢体僵硬,只留给了他一个没有生机的背影。

    不知为何,他忽然唤:“阿酩?”多年未曾喜怒形于色的他,声音里带了点自己都未察觉的惶恐。

    温酩转过身,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眼角眉梢尽是风情:“你回来了。”

    阿拾顿然心安,穿花拂柳,短短的一段距离,待走到他面前时,仿佛已经对那一瞬间的惶恐失去了印象,明眸润朗,温和道:“今日是你的生辰,想早点见到你,一刻也不愿推迟。”说罢,将身上披风解下,披在了他的肩上。

    两人一同往回走,温酩颇为无奈:“我没有你想的那般娇弱。”

    “我知道,但院子里有风,能为你挡一阵风也是好的。”

    “那你呢?”

    “今日的风很是凉爽,我想吹吹风。阿酩,我给你备了一份礼物,想来你应该会喜欢。”

    “你这次出海,为的就是收集这份礼物吗?”

    “你猜?”

    “我猜到了。”

    “我的阿酩真聪明,将来倘若有空,多跟我出去走走吧,我带你去海上,去瀛洲,去我去过的每一个地方,那些风景,我想陪你一起看遍。”

    “见你所见,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尾记】

    温家后院,一男一女踏出门槛,走向一条偏僻小道,清脆银铃扣人心弦。

    紫衣少女模样娇美,皓腕环铃,眼波流转间散发出一股古灵精怪的狡黠,音色轻盈如蝶:“真开心呀,阿酩也找到了心爱之人呢。”

    她身旁的男人自然无法回应她。

    “阿七,不要吃醋哦,我是发自内心地为他感到开心,他帮我逃出匪窝,这是我欠他的。”

    “不过,当年他找到我,我也没想到他索求的居然是令人失去记忆的蛊术呢,我还好心劝了他,把心爱之人炼制成魁,日日夜夜牢牢锁在身边多好,那样就再也不用担心失去了……哼,他偏偏不听!”

    “啊,阿七呀,还记得当年在匪山上,只有你和你弟弟会给我们偷偷送来食物吗?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喜欢你,此生非你不可,我知道你也是这么想的,对不对?”

    “嘿嘿,真开心。”

    “呐,阿七,放心吧,阿酩虽然把你弟弟的腿打断了,可这是唯一取得信任的法子,阿酩把温家家业都给了你弟弟,他会好好照顾他的,你就别担心啦!”

    “接下来,阿七,我们回苗疆吧,我想我阿娘了,把你带回去,阿娘一定会十分开心。不过我告诉你哦,如果我阿爹打我,你得护着我,当然啦,我阿爹肯定不舍得下狠手的。”

    “我就要嫁给你啦,我快要成为你的新娘子啦,你开不开心呢?”

    “反正,阿七啊,我真的很开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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