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工作在基础教育发展与质量提升中的地位与作用不言而喻,但在具体落实中,教研工作始终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颁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同年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都对充分发挥教研工作的专业支撑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若能将教研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范畴,进一步细化务实落实,教研工作的专业支撑作用才能很好地彰显与发挥。
一要配齐人员。目前,国家规定中小学必须开设的课程达十几门,地方政府要想方设法配齐所有学科教研人员,且尽可能专职,个别学科如实在有困难,也要有兼职教研员,以保证学科教学与教研工作正常开展,有序推进。如果基本的教研人员都不能配齐,何谈教研工作专业支撑?
二要经费投入。教研工作属于科研工作的一部分,有自身特点与运行机制。开展教学项目化研究、教研课题申报及学科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均需人力、物力与财力支持。没有一定的经费保障与投入,教研工作很难正常开展,不可能产生实质性的研究成果。因此,地方政府应给予教研工作相对充裕的经费投入与资源保障,支持本区域教研工作深入开展,从而助力基础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三要专业发展。如果说配齐教研人员是地方政府支持教研工作的基本前提,那么夯实专业发展、强化队伍建设则是提高教研水平、助推质量提升的根本保证。教研人员不能满足于“有”,更要着眼于“强”。地方政府应为教研人员提供自我“充电”与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还可分期分批组织教研人员到教研工作做得好的地区跟岗学习,增强实践本领,持续提升教研工作专业水准。
四要严格考核。鉴于教研工作的特殊性与专业性,地方政府在选聘教研人员时应适当抬高门槛,及时制定本区域教研人员考核细则,定期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留用的主要依据。对长期没有形成本学科的教研主张或无突出教研成果、不履行教研职责、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应及时调整。对此,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当遵照执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