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牵右手

作者: 萧闻馆 | 来源:发表于2017-04-24 13:10 被阅读276次

    分手以后,我和前任依旧是很好的朋友,他是我大学生活中唯一的依赖,我也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里不可缺少的存在。

    他在酒吧唱歌喜欢有我陪着,我在台下喝酒欢呼,日子过得很快也很慢,我喜欢的歌他从未放弃过学习。

    为了快乐一点,我们在有阳光的日子出去走走,他的右手握着我的左手,手心暖的不像话。

    为了赚一点旅行的费用,我熬夜写小说,写好的故事第一个发给他看,他说:馆馆,你写了太多别人的故事,为什么没有我们的?

    ……

    于是我就写了这个故事,前奏太长,结局也只是幻想,希望小白看了不会生气,毕竟这是他最讨厌的样子。

    老人家说做的梦都是反着的,所以,就让我做这个梦的时候结局尽量坏一点……

                                1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找工作也没有回家,自己背着单反到处闲逛,就像扛着枪杆四处扫荡的土匪,吃了上顿没下顿,不过自己选择的路,也没有理由哭着闹着要退出。

    好在,我是比较享受这个行走的过程。除了这个路,我确实想象不到自己应该干什么,算了,不想了,就这样先走下去吧,若哪一天走累了,就随便找个地方盖个房子住下去好好生活。

    一天晚上,我一个人在西安的路边吃大排档,桌上摆了一堆啤酒,一瓶一瓶的往下灌,大排档的老板看到惊呆了,劝我少喝点,一个女生在外面喝多了不安全。

    我笑着大声回答:没关系啦,喝不死人。

    说着又开了一瓶,仰起头顺着喉咙往下灌,突然有人在背后用力的拍了我一下,大叫了一声:萧闻馆!

    我一嘴的酒全吐出来,大骂一声:我操,有病啊。

    然后不停的咳嗽,妈的,呛死老子了。

    “操,这么多年不见,你还这样。”

    我抬头看,老天,杨小白。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千里姻缘一线牵。

    “你怎么认出是我?”我惊喜的问,把手里的啤酒放在桌子上期待他的回答。

    “一个人坐在路边吃大排档,涂着鲜艳的口红喝着酒,大大咧咧的讲话,除了你,我真想不到别人。讲真,馆馆,这么些年了,大学的朋友成家的成家立业的立业,大都变了模样。只有你还他妈跟几年前一样,除了饱经风霜的眼神,其它的真是一点都没变。”

    “哈哈,为什么一定要变呢?像我这样不也挺好,虽然一个人走会辛苦,可是干啥不辛苦呢?躺在床上奶孩子还需要贡献奶源不是?再说了,像我这样坚挺有弹性的大胸,奶孩子实在是浪费。”我抖起没有穿胸罩的胸,一副天大地大我胸最大的模样。

    他噗的一声笑了:“你不穿胸罩的习惯也没变,任性妄为。”

    “别说这些没用的,上大学那时候,你可说我任性妄为的样子很招人喜欢。那时候你还天天说你爱我爱我爱我。哎,杨小白,你还爱我吗?”

    “完球吧你,那时候的事,谁会记那么清楚。人都是在变的,没有人会永远站在原地。”

    没有吗?好像是的,地球每天都在运动不是吗?

    我大声笑,尽量夸张表情来掩饰刚才犯下的尴尬:“来,干,我记得你也很能喝酒。”

    “那是以前,有一次喝太大进了医院,抢救了三天才抢救过来,后来就戒酒了。”

    我尴尬的把举给他的啤酒倒进自己的嘴里:“那你唱首歌吧,好几年都没听了,怪想念的。”

    “馆馆,以前的事你记得那么清楚,可是你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已经就不唱歌了”

    你说的对,没有人是不变的,我还记得以前的杨小白是一个很温雅的男生,喜欢唱歌,有点自闭,个子高高的没有现在那么胖,鞋子也从来只穿耐克的。

    那时候我也很孤独,整个世界只有自己,从未接触过舍友以外的任何人。

    干什么都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走在路上百无聊赖数自己有多少种脚步声,把相机架在脚架上自拍……

    直到遇到杨小白,感觉自己突然得到了救赎,从这种孤僻的生活中解除,其实我本来也不应该是这样的。

    杨小白,遇到你,是一件很酷的事。

    十九岁,我们第一次见面,喝的烂醉抱着彼此大哭,我这样对你说。

    2

    遇见杨小白的那一天,像往常一样,我一个人走去附近商场的小吃街买桂花粉丝。

    抄桂花粉丝的是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经常在一起换班,你累了我抄我累了你抄。

    那一天我觉得异常孤单,又正好看到阿姨喂正在抄粉丝的叔叔吃芒果,还给他擦汗。瞬间觉得别人都好幸福,我却经常一个人,我也想要找个人和我一起生活,哪怕是他炒粉丝,我在旁边看,然后剥芒果给他吃,看他额头有汗就拿毛巾给他擦一擦。

    想着想着我的泪就从眼角滑落,本来我就是一个很敏感的人,看到什么稍微戳到了敏感点,就会想哭。

    “小姑娘,你的粉丝好了,小姑娘?”阿姨叫了好一阵我才反应过来,然后接过阿姨手中的粉丝落荒而逃。

    我坐在一个破旧的小亭子里大口的吃,放了小米辣的粉丝呛到流眼泪,再想到自己过得那么惨,就干脆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拿着筷子大把的夹粉丝往嘴里送。

    我哭的正惨的时候,听到旁边有一个男生用很低的声音说:天呐,好丑!我本来也想哭,看到你就被丑笑了。

    他的声音很小很小,说话就像憋在嗓子里出不来,我偏偏听见了,而且觉得他说话的方式很难受:想说就大声说,憋在嗓子里听着难受。

    他没理我,连一个说话都说不好的人都不理我,还有谁愿意理我,我越想越难受,哭的声泪俱下,眼泪和鼻涕滴在桂花粉丝上,我拿起筷子想继续吃。

    “我看着都恶心,别吃了”他抢过我的盒饭很顺手的丢进了垃圾桶,我抱着他的胳膊咬,边咬边哭:“你他妈谁呀,爱管闲事,老子就爱吃流鼻涕的饭,你管不着,呜呜呜呜”

    我抱着他的胳膊哭,哭到最后连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哭什么,可能是粉丝惦记叔叔阿姨带来的感动也可能是自己平日的委屈终于得到释放。

    “哭够了,会喝酒吗?我买单,敢不敢”

    “切,还没有人喝酒能喝得过我,走”

    他说话的声音还是不大,默默地拉着我的手腕去了一家叫和弦的小酒吧,进去的时候好多人向他打招呼称呼他小白哥,他不说话,只是微笑点头。

    后来我知道,他叫杨小白,是和弦酒吧的驻唱歌手,也是八米乐队的主唱,有点自闭,除了唱歌以外说出的话,一个星期不会超过十个字。

    他点了七打啤酒好几瓶香槟,我们两个面对面坐着,不笑也不说话,偶尔对视干杯,啤酒一瓶一瓶的往下灌,很快四打啤酒就被我们喝完了。

    开香槟的时候周围已经聚了很多起哄的人,我看着脸红彤彤的杨小白得意的笑,他好像猜中了我的心思说:别以为我醉了,我只是上脸而已,接着喝。

    伴着一阵起哄的声音,我开了六瓶香槟,我最喜欢听开香槟的声音,清脆悦耳,就像一个懂生活的歌手在唱歌。

    有人拿来了两只香槟杯,我把冰镇的香槟酒倒进去,诱人的棕红色液体在杯子里冒出好看的气泡,我把第一杯推给他,他一口喝进去。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放在嘴边慢慢品,太他妈爽了。

    “小姑娘,你要是能把我们小白喝倒,以后来和弦就他妈是我们的朋友,喝酒免费。”一个脸上长满头发的男生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趾高气扬的说。

    “谁他妈小,骂谁呢?老子胸大着呢!”我抖起我没穿内衣的大胸,周围的人盯着我抖动的大胸吹口哨,妈的,真没见过世面。

    “我萧闻馆喝酒喝了十九年,还从来没遇见过对手,来吧!”

    “有种!酒吧好久没热闹过了。小…呃…大姑娘,玩个游戏敢不敢?”满脸头发的男子嘿嘿的笑,拍了拍手,三个服务员推着装满酒的小推车并排现在我面前。

    从服务员后面走出来一个清瘦矮小的调酒师,吧台上的乐队打出紧张的鼓点。

    “哈哈哈哈,有点意思”我开心的笑,发自内心的高兴,这种在家乡玩的游戏,从来到大学后就沉寂了,现在终于,可以从我自己的方圆几里走出来,何乐而不为?

    满脸胡子的男子拍拍我的肩膀有趣的笑着:“还可以更有趣!游戏规则:三车酒对半分,每喝十瓶原地转三圈转完接着喝,你们比赛喝酒的同时,我们的帅气的调酒师大米会调一杯特制的“极度”鸡尾酒。”

    胡子男把嘴巴贴在我耳朵上悄悄地说:“偷偷告诉你,这杯鸡尾酒的度数可不是一般人能撑住的哟。”

    “极度鸡尾酒一旦入杯,必须立刻入口,否则就相当于一杯毒药,所以你们必须要在鸡尾酒调好之前双双喝完酒车分给各自的酒,然后共同喝完这杯特制的极度鸡尾酒,游戏结束。”

    “为什么要共同喝掉这杯鸡尾酒,不是比赛吗?谁最终喝掉鸡尾酒谁就是胜利者?”我疑惑,这个以前玩的不是太一样。

    “这就是这杯酒的独特之处,他有两个名字,一个叫“双飞”,另一个叫“双亡”。就是说你们准备开始接受挑战的那一刻,双方就已经成为生死鸳鸯,如果你们能够在正确的时间喝完这杯极度鸡尾酒,就是双飞鸳鸯;如果没有在正确的时间喝掉这杯酒,当然也不会死,只不过肯定要在医院待上十天半个月,叫亡命鸳鸯。”胡子男得意的说。

    “意思就是我但凡参加了这个游戏,不管双飞还是双亡,和脸红这货都是男女朋友!”我偷偷的在心里乐,还能有这么好的事!那么帅的人竟然也能被我捡到,嘿嘿真好。

    “敢不敢?一句话!”杨小白站起来举起他身边的第一瓶酒准备与我干杯。

    我骄傲的拿起离我最近的一瓶酒,去碰了他的酒瓶,声音清脆响亮“你敢我就敢。”

    周围一层层的人欢呼着为我们加油,乐队的鼓点开始激烈,调酒师大米摆好调酒用的工具,突然一声尖叫所有的声音归于平静,静的可怕。

    “杨小白!!你这样喝会死人的。”一个又高又瘦头发长到脚跟的女生踩着高跟鞋走向杨小白,拉着杨小白的手楚楚可怜的说。

    所有人的目光唰的一下转移到她身上。

    “滚开,婊子。”杨小白愤怒的甩开女孩的手,压在嗓子里的声音虽然小,我却听的很清楚,杨小白说她婊子!

    女生被甩开后没有离开,一脸高傲的踩着恨天高的高跟鞋走向我,趾高气扬的指着我的鼻子说“你以为你是谁?就凭一杯破酒就想做小白的女朋友,照照镜子,你他妈也配?”

    “哈哈哈,这个笑话真好笑呢。我不配?难道婊子配吗”操它大爷,最讨厌人家指着我的鼻子讲话“大家都是没教养的骚货,何必乱给自己立贞节牌坊!”。

    “你……”

    哈哈,看她那脸红脖子粗的模样,也敢出来混?

    “吁……滚回去吧,臭婊子”围观的人很给力的齐声吆喝,婊子灰头土脸的带着尴尬连滚带爬的出了酒吧。

    欢呼声,鼓点声,开好的酒,大米的调酒工具,一切准备就绪……

    “啪”两个酒瓶同时落地,发出响亮的声音……开始

    所有人都在欢呼,我看着大米摇着调酒杯潇洒的耍着花样,努力的喝酒。

    喝到最后,除了咽酒水的声音什么都听不到,除了眼前一晃一晃好像在动的酒瓶什么也看不到,然后开始头晕耳鸣。

    我的酒量虽然天生就好,也经不住喝那么多那么猛……

    但那一刻我像疯了似的拿起酒瓶就往嘴里倒,一瓶又一瓶,真正的原因可能不是为了做杨小白的女朋友,我只是怕进医院,医院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住满魔鬼的地狱。

    不知道喝了多少,眼睛已经迷糊的看不清楚了,只是感觉有人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喝了那杯极度鸡尾酒,可能因为味觉已经被那么多的酒给破坏了,并没有觉得这杯双飞什么的有什么特别之处。

    后来迷迷糊糊的被人搀扶着躺在了一个软软的大概是床的地方,我刚躺上去,就有人一下子砸到我身上,还不知廉耻的问:“什么东西那么软啊,让我躺一会。”

    “那是我的胸,当然软啊!嘿嘿,你是杨小白!”

    “你怎么不穿胸罩呢?”

    “我从来不穿胸罩”

    喝了酒的人,总是很容易发泄自己的情感,离开家乡上大学之后,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孤独,连个聊天喝酒的人都没有,突然今天遇到了他,我才找到了自己以前的模样……

    就像朋友们说的:萧闻馆你太过张扬放肆,风一吹,就狂的像颗草……

    这,才是真正的我,宁愿在喧嚣中死去,也不愿在孤独中独善其身。

    不知道是开心还是难过,莫名其妙的抱着他哭,他也抱着我哭,声泪俱下。

    “杨小白,认识你,是一件很酷的事。”

    “萧闻馆,认识你,是一件很酷的事。”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我想白雪公主的王子大概也就他这个样子了。

                           3

    我就像沉睡了很久的睡美人,杨小白就是那个和我有缘的王子,轻轻吻了一下,就把我从沉睡中解救出来,不胜感激,以身相许。

    我的世界因为有了他,突然阳光明媚起来,好像什么都不一样了,也好像一切还都是老样子。

    比如我找回了从前自己生活的状态,张扬跋扈。他还是我最初认识的样子,干净消瘦,喜欢唱歌,喜欢穿耐克的鞋子,不爱说话,偶尔出声也是压在嗓子里的那种。

    我们常常腻在一起,除了上课就是去酒吧,他在台上唱歌,我在台下欢呼、喝酒、打麻将、聊天、玩狼人杀……

    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

    他们常说:萧闻馆,你活得太不像样,风一吹,就乱的像棵草。

          萧闻馆,你就尽管喝酒吧,喝死,没人贱到给你收尸。

          萧闻馆,你够了,别再买口红了,你告诉我这一堆廉价口红的颜色有什么差别吗。

          萧闻馆,你安静起来不说话的样子其实很好,你一开口简直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哈哈哈哈哈哈

    活得想一棵草不好吗?至少风来的时候还可以肆无忌惮的摇头晃脑。

    唉!又用这个方法劝我戒酒,劝吧劝吧,反正我又不会听。

    来来来,我告诉你哦,这支口红是斩男色、这个正红、这个复古红、这个砖红、这个姨妈色、这个秀智色、这个豆沙色、这个梅子色、这个珊瑚粉,这一排是珠光,这一排是丝绒雾面。

    这些名人名言都出自酒吧里认识的那些人之口。

    比如之前提到的那个满脸胡子的男人,他叫二习,是和弦酒吧的老板,年芳四八,说话大大咧咧,行为粗鲁,做生意不图金钱只图开心,酒量却惊人的好……

    和弦的调酒师大米,老家台北,因为喜欢云南就在昆明买了房子住下。说话风趣,为人随和,调的一手好酒,也练就一身炫酷的街舞本领……

    八米乐队的鼓手南宫贤,活脱脱一个富二代,又帅又有钱,追求他的女生如果一人踩一下,绝逼能把酒吧门槛踩破。

    不过我最佩服他的还是:菊花丛中过,艾滋不沾身,性生活糜烂到每天顶着黑眼圈上课……

    八米乐队的吉他手大春,温和儒雅,干净洒脱,有一个谈了十年的女朋友,两人异地,做什么都喜欢视频,每次大春在台上弹吉他唱歌,都会把QQ语音打开,放在身边给女朋友听……

    ……

                                   4

    还有好多有趣的人来不及一一提起,最爱的,还是我的杨小白,他很安静,也很少说话,每次大家聚在一起,他都只挨着我坐在角落里听大家笑看大家喝酒,偶尔劝我少喝,也没有效果,因为我从不听劝。

    他知道我口红喜欢用的颜色,也知道我从来不舍得花钱去买一支名牌的口红,于是逢年过节我都能从他那里得到一支名牌的口红。

    毕业之后我的口红收纳箱里没有一支廉价口红,有的用到最后也不舍的扔,我念旧,一直保留到现在。

    他知道我怕吃烫的饭,每次一起吃饭都会帮我准备一个精致的小碗用来凉饭。

    我喜欢喝酒,喝完酒都会很渴,他会拿一个很大的水杯,装满白开水。

    那个硬给自己立贞节牌坊的婊子,是小白的前任,自己劈腿了还一直纠缠我家小白。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冲到她和男朋友开的钟点房,咔咔咔拍了几张照放到学校官网,官网被聊爆没多久,她因作风问题,被勒令退学。

    为了快乐一点,我们常常在有阳光的日子出去走走,他右手拉着我的左手,手心暖的不像话。

    昆明是春城,一年四季都有青青的草地,他喜欢躺在草地上闭上眼睛均匀的呼吸。

    有一次我问他:小白,你不怕有虫子爬进你的耳朵吗?我可不敢。

    他很温暖的笑,我还记得那天阳光柔和,正好洒在他棱角分明的侧脸:馆馆,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杞人忧天?

    “不知道”

    “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有关杞人。”

    我躺在他的胸前,听他讲一个有关杞人的故事,感受他的呼吸,日子很慢也很快……

    我的记忆不是很好,记不得我们相处的很多细节,但我记得那个时候,我们特别相爱。

                              5

    小白在酒吧唱歌,二习很大方,每月给他开的工资,对大学生来说算是高薪了。

    我经常熬夜写小说,写好的投给杂志社,每一笔稿费也还算丰厚。

    所以我们花不完的钱都用做逃课旅行的费用。

    我们一起去了很多地方,最常去的就是大理。

    洱海的日出和日落,是我和小白最喜欢等待的一件事,然后什么都不说,坐在码头接吻,感觉全世界都安静了,除了我俩,都他妈是死人。

    有一次晚上买了几瓶香槟,我们盘腿坐在客栈卧室的地上吃凉菜。他喜欢打开香槟木塞的感觉,我喜欢听开香槟那一瞬间清脆悦耳的声音……

    喝完酒躺在床上,他趴在我身边,灼热的鼻息呼到我的耳边:

    “哟,咱家馆馆啥时候穿起胸罩来了?这可不像你!”

    突然间的嘲笑让我不知所措,这可是我精挑细选的性感小胸罩!

    “确实不像我,这玩意穿着太他妈难受,那……我脱掉好了!”我向天发誓,这是我十九年来第一次脸红脖子粗的说话,简直就是一个脑残儿童。

    “我来帮你脱……”杨小白灼热的鼻息凑到我的肩膀上,一双比我还纤细的手伸进我的后背,热的滚烫。

    “馆馆,你以前做过这种事吗?”

    “嗯,在西安的时候和一个渣男”

    “没关系,我不在意。”

    ………

    在意也没用,老娘本来就不是一个清纯小萝莉。

    每去一个地方,他总是背着他的吉他,我也背着我的单反,他唱的歌我都爱听,我喜欢的风景里都有他……

    6

    我们在一起的原因说起来荒唐的像个玩笑。

    在一起的日子却很简单,不过是我爱你的时候你刚好爱我。

    然后一起生活做饭,一起上床做爱,和很多情侣一样拥有庸俗的剧情。

    所以分手的理由就很随意:毕业了,都散了吧,你回你的老家结婚,我继续浪迹我的江湖。

    或许开始、中间和结局并没有什么联系,不过就像杨小白说的:没有人会永远站在原地。

    地球会不停的转不是吗?

                                     7

    “毕业那年我就结婚了,老婆是我姑姑介绍的,现在已经有一个三岁的小女儿了,还有一个未出世的儿子。”他拿起一根烟点着,我也要了一根借他的火点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白色的烟圈,抖掉烟头熄灭的烟灰。

    谁说我没有变,至少以前我是讨厌吸烟的,他也是。

    “我结婚的时候邀请你来,你为什么不来”

    “去西藏的路上车翻了,住了几个月的院,不想给你添晦气”

    ……

    “你为什么不唱歌了?”我接着说,试图打破尴尬的气氛。

    “唱歌养不了家,还不如脚踏实地的上班实在!”

    “恭喜你”恭喜你终于变成了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恭喜你,从你身上找不到任何杨小白20岁左右的样子,恭喜你,你终于戒酒了,也终于不再唱歌。

    “小白,你怎么在这,我和闺女找你很久都没找到,这位是?”一个挺着大肚子,长相还算清秀的女人手里拉着一个小女孩朝我们走来,举止大方得体。

    “慧云,这是我大学同学萧闻馆。馆馆,这是我妻子”

    ……

    寒暄客套后,他们一家三口手牵着手慢慢地离开我的视线,真是幸福的一家,祝福吧。

    也祝福我吧,可是也没什么好祝福的,就这样吧。

    反正明天就离开西安了,去哪里我也不知道。

    晚安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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