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鸡是随处可见的生物。
人们饲养它们的最大目的是为了改善生活。逢年过节的家里来了客人,杀一只鸡,炖上一锅香喷喷的鸡肉,即使不做任何炒菜摆在桌儿上,也是很体面的。
我每次回家,父亲都会杀一只鸡。后来,鸡肉成了我的最爱。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爱吃鸡肉,还是因为父爱。但无论如何,二者我都深爱。
年三十下午到家吃过饭,夜色便深了。父亲嘴里便在嘀咕着要杀鸡。
习以为常的事情,原本我并非太在意。
吃完饭,父亲拿着手电绕着新修的水泥路去了邻居家。不一会儿,我就听见了鸡叫声,借着手电微弱的橘黄色的光,我看见父亲手里有一只壮硕的白毛公鸡,足足四五斤重。
父亲一刀锁其喉,鸡血直流。往鸡身上泼了一盆滚烫的开水,它垂死挣扎,用力振翅,想要高飞,想要远走,想要自由。
直到闭眼的最后一刻,它仍没有抹灭求生的欲望。原来想要活下去,是一种本能,无论高级动物还是低级动物。
父亲熟练地拔下大公鸡身上的毛,肥硕的公鸡在冬风中裸露着身子,原来“鸡皮疙瘩“的来由居然是这样的形象而逼真。若非亲眼目睹,绝不能认识得如此深刻。
处理完毕,父亲将干净的鸡拿到火苗上烤一烤,依附在鸡身的残存余毛也一一清理素净,于是将鸡挂在了烟熏得到的地方。
我问父亲怎么不吃呢?他说那是给我带走的。顿时心里暖暖的。
不就是杀了一只鸡让我带走,我有什么好激动的?
很多事别人早就做过了,而自己没有,无论在别人眼里是不是一件特别无关痛痒的事情。
你经常和自己的父母打牌,你经常带着自己的父母旅游,你经常收到各种礼物,你经常跟亲戚间走动,你经常拿很高的薪水,你经常……
只是你不知道你的经常是我眼里、心里的最珍贵,哪怕父亲给我杀一只鸡带走这样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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