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初三吧,说实话已经记不太清了。人都是这样吧,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付出多的那一方都容易被看轻。只是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还记不记得当初的我们。
寄宿在姨妈家读书,厂里宿舍,二楼,两间房子,一间当卧室,一间做厨房,靠里隔了一小间给我住。打小的毛病,早上起不来,闹钟都叫不醒的那种,所以经常迟到。有时候实在没办法,还拉着姨妈一起跟老师说谎。
理是个瘦高的男生,平时不大爱说话。印象比较深的是他极易脸红,说话有时还吞吞吐吐,像个女生,可能是因为瘦脖子显得特别长。除了座位坐的近外,没什么特别的交情。冬天吧,早上上自习,黑咕隆咚的,路都看不清。有天早上,起床后在门外洗漱,发现楼下大门口有个身影,整理好下楼才发现是理。心里觉得疑惑,也没说什么,然后我在前他在后,保持一段距离,我们一起向学校走去。就这样,他开始了绕路陪我一起去学校,应该是怕我迟到,有时在我睡迷糊起不来时敲我门。跟他说过不要再来找我了,不顺路不方便,可是他依然坚持。
现在想想他还真是固执的可爱,是不是对我有些喜欢,这样的行为还真有些浪漫,只可惜当时对感情一窍不通,而且一点也不领情。有一个休息日,他跑来找我借书,被姨妈家邻居看到,嬉笑两句,我觉得非常尴尬,甚至有些恨意,而他脸又红了,红到了脖子根。自那天起,我坚决不再让他来找我了,估计他知道我已有恼意,再加上年少无知把邻居的说笑当了真,怕对我有影响,所以也就听了我的话。那个冬天,依然是冷飕飕黑咕隆咚的早上,我一个人走在上学的路上,没有害怕,却还是少了一分踏实的感觉。
再后来,因为我不参加中考所以离开了学校。临走之前,他送了我一个小玩意儿,一把木质的小提琴,上了红漆,光滑精致。是不是自己做的我也忘了,因为当时并不珍惜,虽然没有别的男孩子送给我过东西。原来不是所有的第一次都充满欣喜,值得留念。否则的话,我应该开心收下,道谢,好好保管,不像现在只是能想起有这么个东西而已,到底丢在哪里毫无印象。
就这样一个容易脸红的小男生,不顺路也要跟我一起上学校,顺便叫爱迟到的我起床,送东西给我之前,到底经过了怎么样的心路历程,进行了多久的心里建设,我无法猜测。我想,也许我的离开对他说是伤心的吧,可是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如此迟钝,如此狠心,就简简单单接过东西,没有感谢也没有告别。
第一次回忆这一段往事,是因为想要完成《在我生命中留下重墨的你们》这个系列。所以,想起你,理,在这表达我迟到的歉意,隔空说一声:谢谢,对不起,再见!我想,今天开始,记忆中的你,和我们一前一后的年少的单薄身影,还有那把也许被你把玩很久被汗水浸过的工艺品小提琴,都将逐渐清晰,从而加深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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