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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的街头,烟雨中相遇——那些民谣歌手去过的城市

在成都的街头,烟雨中相遇——那些民谣歌手去过的城市

作者: 心宇啊 | 来源:发表于2017-05-05 12:55 被阅读0次
    在成都的街头,烟雨中相遇——那些民谣歌手去过的城市
    01

    声音缓缓,带着故事。

    轻轻的吉他在这个阴雨的小城里,奏出的总是如垂柳轻吻湖面一般的文艺。

    晨钟暮鼓,小镇清幽。

    刺啦一声,是土豆下锅的声音,乒乒乓乓,笃笃笃笃,菜切好了,哗啦啦啦,倒进了高汤,嘭,盖上了盖子,噼里啪啦,火烧着木柴,然后大段的留白。

    这是白水的风格,这是成都民谣歌手独有的韵味。

    一首歌仿佛就是一种生活,清茶淡饭,粗布素衣。

    02

    **“小船摇,孩儿闹,诗人们把歌唱”
    **
    海子在《以梦为马》里写 “南方以南,以梦为马。太阳以西,折骨为刀”。这是梦想到达的地方。

    现在白水在《南方以南》里唱 “几番雨水,几多梦。几多哀华,几多细语”。天空流雁飞过,梦想所在,就是生活所在。

    所以说少不入蜀,并不是说蜀地人美物丰,而是这个地方独特的生活方式让人沉醉,二两闲茶,川戏。三两淡酒,老友。

    但尽管说是这样,这个连包子里面都要放花椒的城市,在剥开这层温和柔软的外壳之后,内心就只剩下辣了。

    成都的人总是外向开朗的,给人一种浓浓的感染力。地铁上总有几个人在小心的说着家常,到站了,各自离去,互不相识。

    03

    以前提到成都第一印象总是小吃和美景,现在提到成都第一个想到的是赵雷的《成都》。这个充满文艺和南方美女的城市总是有太多的故事。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一个露天的酒馆外面,那时候一行人,各自不是很熟悉,我独自背着包,用手机拍着酒馆墙壁上的画,然后几声微弱的吉他,突然闯进喧闹的街道,随后一个磁性的男音像是讲故事一样的唱出了这首歌.

    那时这首歌还不火,那时我才刚到成都一年,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家,想着家里妈妈做的菜,想着高中的朋友们,想着每天起床下楼都会惊动小猫,然后在它喵喵的温柔中踏着月色上学。

    微微小雨没有让我们退却,反而从第一个人开始跟着哼之后,我们仿佛有默契一样,也哼了起来,虽然不知道调,也不知道词,但好像唱出来我们就像是在自己家乡一样。

    一首结束后我们离开了这个酒馆继续向前,但一路上就像是打开了某个开关一样,一起唱着一首民谣接一首民谣,从闹市到安静的街道,从天府广场到太古里,那时仿佛第一次融入到这个城市,亲切的感动。

    04

    现在又一次到了这个酒馆门口,只不过从原来的一行人变成了两个人,我牵着我的她。那时彼此不相识,成都烟雨让我们相遇,一年时间不长,但足以改变很多。

    歌手变了,酒馆的装潢也变了,不变的是歌曲的味道和外面的墙壁上的画。
    **
    有人说,要想了解一个城市就得找到这个城市里的姑娘相爱。
    **

    不要说“我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成都姑娘总是和这个城市一样,热爱生活,享受过程而不是结果。

    你说我负责工作养家,她会笑着说那我负责貌美如花,然后在你聚会的时候帮你挡酒;你说我要出国留学,她会说那我去找别人了,然后每次在你回来的时候提前等你下飞机,家里准备好了饭和菜,锅里还煲着老鸭汤。

    “或许你和我一样,在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一切和自己想象的不同,可待的时间久了,也有了类似故乡的感情。”

    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成都》红极一时的原因吧。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成都”,不管离家再远,这里总能找到家的感觉。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有一天你会走过大江南北,看过无数的美女,赏过无数的美景,但总有那么一个人,或者那么一件事,让你觉得这个地方就是第二个家,在这里也能有家的感动。风飘千里,雁落而栖。

    05

    有一次我的姑娘问我,你喜欢成都吗。我说喜欢。

    然后她又问,你会留在成都吗。我说不会。

    这是一个充满文艺和故事的地方,适合欣赏,适合当作人生旅途中的驿站,美景和美食是风尘仆仆中的一贴安眠药,睡个好觉。

    但我还是不会想留下,因为世界太大,人生太美好,心爱的人儿还要貌美如花,我还要负责养家。年纪太轻,不适合这里的悠闲和繁华。

    **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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