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知道曹寇这个名字的时候应该是在一篇介绍70后作家的文章里。他的名字和路内阿乙等等一些70后作家放在一起,都是很陌生的名字。那是我读高中的时候,那段时间我疯狂热爱阅读文学作品。我在网上搜索了这些作家的文章,最喜欢的还是曹寇的小说。
西祠胡同上有一个叫《猛》的版块,曹寇是版主,里面发的全是他的小说。现在这个版块依然可以看得到。小说的标题都是这样的:《训练小猪天上飞》、《阳痿到底需不需要治疗》、《青龙会大佬要多凶有多凶》、《喜欢死了》、《割稻子的人总是弯腰驼背》。
看到这些标题我就觉得这是一个不一样的作家,那个时候我没见过其他的作家用过这样的标题。很特别。点开文章,看了他的小说。我的感受是我操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曹寇以写小人物细碎生活见长,大多指向那些无聊人的无聊事。这类人身份卑微,生活平庸,未来渺茫,情感空虚。曹寇擅长描述他们短暂的青春、卑微的生活以及忧伤
但是他却可以用他的独特生猛的语言把这样庸俗无聊琐碎的生活写得特别的有趣,而且意韵深远。就像他的这个版块的名字一样:《猛》。
他的小说的语言是非常口语化,简洁直接,粗野,带着流氓的气息,而不是一个文人的样子。就像他本人的样子(看照片)。但是在粗野的外表下他在字里行间又时常闪现出优雅的诗意的东西。很多人对这样的语言会感到不适,因为他的语言在他们的阅读经验之外,有一种让读者感觉到被冒犯的感觉。但是喜欢他的读者会对这种文字和阅读体验打呼过瘾。
在《割稻子的人总是弯腰驼背里》,他写了一个男人“我”吃饭的时候把碗搞碎了。碗搞碎了家里就没有碗了。
所以他从老婆那里拿走了家里仅有的十块钱去买碗,在买碗的路上他路过了稻田,把在稻田里的年轻寡妇小旦从背后推倒搞了。
搞完以后“我”继续去买碗,但是店关门了。
“我”只好回家了。回到家里,小旦找上了门,问是不是“我”干的。我否认。然后小旦拿出了十块钱说是从那个人身上摸的。“我”在身上摸了摸,自己那十块钱确实不见了。
那是“我”仅有的十块钱,我又想要这十块钱,又不想承认那件事是我干的。最后这十块钱还是没有。小旦相信那件事不是“我”做的就走了。
接着“我”却在自己的鞋子里找到了自己的那十块钱。那到底是谁强奸了小旦呢?“我”开始想不明白了。
于是,“我”就不想了。“我”开始磨起了镰刀,因为稻子要熟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无聊而且荒诞,但是曹寇却把它写得特别的有趣。最后的结局把整个故事抛进了虚无里,整个故事看上去一点意义都没有。但是仔细回味一下,又好像有一种特别的意味。
这篇小说里还有一个是我特别喜欢的细节:有一个老鼠从我们之间吱溜一声跑了过去,在墙脚的洞口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这日子真是没办法过了,连老鼠都打喷嚏了,我被这个老鼠搞得很伤感。
太有意思。
如果要在他的小说里收获什么有意义的东西,抱歉,没有。他的文章里到处可见的是生活的虚无,荒诞和无意义。他对于生活大概是悲观的。
就像他自己在接受采访时说的:我的日常生活就是吃吃喝喝,完全不值一提。日常生活绝对是庸俗的,我觉得活着就是庸俗的一切根源。记得很多年前看到吴又说过一句话,“活着就是不对”。
有些人说他的小说不能多读,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因为他的小说里弥漫着悲观虚无的情绪。看过了,会让人怀疑人生吧。但是日常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粗鄙,无聊,庸常,荒诞。为什么要把它可以拔高呢?
对于写作,曹寇是这样说的:首先要追求美,获得美感,获得愉悦感。我们说拈花微笑,为什么这个词很有意思,它就是巨大的愉悦。不是我们吃了好吃的那种简单的世俗的愉悦,是一种自我释放的喜悦,我追求这个。而读者评价好坏并不是最重要的。
所以,他是一个不合作的作家。他基本不会在乎读者喜欢什么样的东西。重要的自己想说什么。单纯的只是想说点什么,声音不大地说点什么。
好的,我说完了。希望有人会因为我的这点简单介绍喜欢上这个并不是那么著名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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