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春天又来了,春天小路的花已经开到我家门口了,你送我的那盆绿萝长得很好,比你走的时候还好。
王大婶家的小孙女已经会说话了,说得很流利,还能背诗,还记得吗?就是那个你第一次来看见的穿小花袄的小婴儿,那时候还是冬天呢。
今天,隔壁的春天旅店住进了一位新客人,是个奇怪的年轻男孩,戴了一顶鸭舌帽,帽沿压得很低,偶尔露出一点鼻子,鼻梁上有道难看的疤。他也不爱和人说话,我从来没见他主动说过话,只有旅店老板娘偶尔与他打招呼,他好像很喜欢李小花家的那只黑猫,就是你说外国人觉得看见会不吉利的那只黑猫。现在连我也觉得看见它很不吉利,有天晚上它跑到了阳台上来,亮晶晶的眼睛发着绿光,吓得我差点从床上滚下去,第二天我就摔了一跤。
他还会和王凤凤家照看花圃的大黄狗聊天,偶尔他牵着那条狗,从小镇的这头,沿着春天小路走到那头,然后站在远处的油菜花田里,一人一狗等到黄昏日落。那场景着实有些怪异,但我似乎感觉到了些许悲伤,对了,就像你讲起与你分手的女友时那样的悲伤。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这是我寄给你的第一百零一封信,你收到了吗?”
2
.“还是没有收到你的回信,我有点失落,但是没关系,我还是会继续写的,就像我们约定的那样,时常给你写信。住在春天旅店的那个人还没有走,不过旅店里又来了一位新客人,这次来的是个年轻姑娘,看样子比我大不了多少。
坦白说,姑娘长得不算漂亮,皮肤黑黑的,长得矮矮的还有点胖,声音也不好听,鼻子有点塌,眼睛倒是挺大,只有眼睛算得上好看。不过我很喜欢她,她和那个男孩不同,喜欢和人说话,喜欢笑,爽朗又大方,还夸我的绿萝长得好,真是个好姑娘。
姑娘来的第一天就爱和那个男孩说话,很显然,他们认识,更显然的是,姑娘喜欢他。你肯定会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又没有谈过恋爱。我怎么会知道呢,直觉吧,因为那姑娘看他的眼神我再熟悉不过,那是我常常在镜子里能看见的。不过姑娘的一腔热血可能要付诸流水了,因为男孩对她更像是对待朋友,不是很亲密的,淡如水的朋友,看似近在眼前,其实相隔天涯。
姑娘来的第四天,夜里我听见哭声,断断续续的,像是闷在被子里抽泣,又像躲在街角痛哭,总之就像晚上做了个美梦,突然醒了发现这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还活着那么难过。第二天我就再没有见过那个姑娘,不久之后,男孩也走了。
春天旅馆的客人倒是多了起来,兴许是春天到了,春天小镇上的花开的太美吸引了周围的一些年轻人。来的人大多是情侣,年轻姑娘或者小伙子,只有一个人,是个中年男人,很和善的一个人,常常熟稔的和周围的人问好。
我坐在小院子里浇花的时候常常看见他拿着相机到处拍来拍去,只是他好像不太会用,那感觉怎么说呢,像小孩偷拿了妈妈的口红,却不知道怎么打开盖子,与你拍照的样子完全不一样。这是我寄给你的第一百零二封信,有收到吗?”
3.
“旅店里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客人的东西丢了,有人丢了钱包,有人丢了手机,有人丢了很贵的相机。
现在旅店的客人都聚在李阿姨房间里要报案,李阿姨急坏了,让母亲去帮忙,母亲又连忙叫了父亲,父亲骑着自行车去隔壁镇找警察,春天小镇上没有警察。
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遇见春天小镇发生偷窃事件,母亲说她也是第一次。春天小镇的人在这里不知道住了多久,总之镇上的人没有谁是不认识的,从镇子的这头到那头,从赵伯伯家到李小花家。
李阿姨开了二十多年旅馆,这也是第一次出事,镇上的人知道了纷纷过来帮忙,安慰丢东西的客人,帮忙询问事发过程,大家都自发的排除了镇上的原住民,那么只有可能是旅店里的人做的。当一群人正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坐在家门口观望,母亲叮嘱我呆在家里外面人太多。
正当我百无聊赖的玩手指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畏畏缩缩的从旅馆里出来了,背上背了一个背包,头上还戴了顶大帽子,这不就是那个旅店里那个中年男人吗。我大声叫喊,那男人跑了起来,听见我叫声的人反应过来,连忙追了过去,阿福跑的最快,阿福就是王凤凤家那只大黄狗。
阿福咬住了那人的裤管,男人也发狠了捡了一块石头就往阿福砸去,王凤凤吓得哭了出来,边哭边喊了一声阿福。眼看着就要砸到阿福了,孙叔叔风风火火的骑着他的小电驴冲了过去,还不忘英雄式的喊一声,住手。可惜,孙叔叔还是迟了,石头砸在了阿福头上,血一下就流了出来,阿福咬下了一截裤子,摇摇晃晃地倒在孙叔叔脚边。
警察刚好赶到,捉住了小偷,王凤凤抱着阿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王叔叔看不下去了,抱起阿福带它去看兽医。兽医就是李奶奶的儿子,专给人看牛看猪,这可能是他第一次给狗看病。警察说多亏了阿福,不然小偷可能就跑了,这小偷是个惯偷,外乡人,这几个月在附近的镇子里犯了不少案。
今天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天,傍晚的时候我去看了阿福,阿福头上缠着白布,蜷在狗窝里,阿福的狗窝现在很豪华,王凤凤说阿福是大英雄,要给他住豪宅。我听后摸摸她的脑袋,赞同的点点头。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零叁封信了,还是没有收到吗?”
4.
“母亲今天又给我炖了骨头汤,这次我没有倒掉,我乖乖的喝了,母亲总说喝骨头汤对骨头好,可我知道,喝再多的骨头汤,我的腿也好不了,因为她已经没有骨头了。
我有和你说过,我的腿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吗?那就和你说说吧,几年前,我才十七岁,高三,还有几天就是高考,还有几天也是我十八岁的生日。那天下了晚自习,我骑着单车回家,小心翼翼的沿着马路的边缘,这样就能避开那些危险的车。但是那天我可能格外的倒霉,一辆小轿车摇摇晃晃地朝我开了过来,我避无可避,车灯晃得我眼睛睁不开,后来我只感受到了痛,我的腿被车轮碾过,我甚至听见了骨头碎掉的声音,太疼了,疼得我晕了过去。
最后醒来的时候母亲正给我掖被角,房间明晃晃的白,让我感到窒息,父亲后来也进来了,他和母亲对视了一眼,母亲别过头,偷偷抹着眼泪,父亲坐下来笑着问我还疼不疼,我摇摇头说不疼了。父亲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父亲哭,四十多岁的男人,坐在女儿的病床旁眼眶湿润,鼻子泛红,眼泪打了个转始终没有流下来。父亲握着我的手说,囡囡,你以后可能只有一条腿了,不过没关系,爸爸就是你的另一条腿。
父亲说这话的 时候断断续续,几度哽咽的说不出话,我安慰他,没关系,不是还有一条腿嘛,而且我还活着,们没有死掉已经很幸运了。 那个醉酒驾车的司机没有死,因为车子撞上护栏之前先撞上了我,我的腿救了他一命。
我想这样也不算太坏,至少我的一条腿失去的并不是毫无意义,那家人赔了很多钱给我父母,他们没有收,只收取了治疗费。那个司机好像还有个儿子,母亲说我睡着的时候他来看过我,还往花瓶里插了几支绿萝,是不是很巧,你也送了我一盆绿萝。
起初我以为失去一条腿也可以好好活着,可是没有真正体会过,谁又会知道失去一条腿的生活有多不幸。我没能参加高考,后来也没有去复读,父亲和母亲也不勉强我,他们只希望我的后半生在他们的陪伴下能快乐一点的度过。后来我学会了插花,就帮着他们一起经营花店,花店开在县城里,花都是从春天小镇运过去的。渐渐的我习惯了坐在轮椅里,轮椅其实很方便的,我都不用再走路,我也能出门,就是不能出门远行。
我觉得就这样,永远呆在春天小镇其实也很好,直到有一天,你来了。还不给我回信吗?我可能没有动力再写下去了。”
5.
春天旅馆又来了一位客人,这位客人已经来过很多次了,基本上每隔两年都会来一次,只是这一次他似乎不打算走了,因为他看上了旅馆隔壁的那个坐轮椅的姑娘。
第二年春天,客人向姑娘求婚了,求婚的时候他没有用戒指,也没有买玫瑰,他只是拿出了一百零五封信,只有最后一封的寄信地址不是春天小路,那是他写给姑娘的回信。他带姑娘去了国外,安了一条灵活的假腿,据说为了这条假肢,他卖了城里的房子,辞了工作,只留下一台照相机。
姑娘和他结婚了,整个春天小镇的人都很高兴,他们摆了几天的宴席,都是各家自己做的食物。
又是一年的春天,春天旅馆旁边新开了一家照相馆,也是小镇上唯一一家相馆,春天相馆。
照相馆里,老板正在给自己拍第一张全家福,老板娘抱着刚满月的孩子,老板调好了时间,他们看了一眼对方,然后看向镜头,不用喊茄子,拍下来的必定是幸福的模样。这一年,不知道春天旅馆又会住进怎样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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