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haomeiwen.com/i5894132/ae4460509a85933f.jpg)
第一百一十四章 若为雄才
风卷着沙子,一阵又阵打在宇文照的王帐上面,细密地响成一片。
北鄢人的帐篷扎得特别低,只从顶上露出一团一团暖红色的光。
落魄到极点的北鄢王根本睡不着,伸手解开帐门,帐帘像船帆一样涨起,风呼啦拉直灌进来。窄窄一道缝,就把人吹得没法睁眼,靴子尖上堆满了沙子。
春天本来是个多风的季节。
北鄢人信奉的长生天,在家国衰败到如此境地的时候,终于开始帮着他们了。
一阵铺天盖地的大风,叫他们在赤金湖脱开了北军的搏杀,也帮他们阻断了那无休止的追击。
从那天到现在,断续起过三次大风,每次都吹得分不清白昼黑夜,一百步内面目难明。
连宇文照身边这些在沙漠中生存过的勇士们,都有点吃不消了,纷纷钻到帐篷里躲避,更不要说那些又笨又弱,连路都不认识的南蛮子!
可就是这些又笨又弱的南蛮子,把他们一点一点,逼到了现在这个境地。
经过这些天的折腾,宇文照明白了一个至理,那就是,他已经不年轻了。
他喜欢南朝的东西,更喜欢汉家温软柔弱的女人。建州的王宫里,掳来的中原匠人为他修建了很多亭台楼阁,精巧华丽丝毫不亚于汉家的宫殿。此时春光回暖,花树上该开满了花朵吧?还有花间那些千娇百媚的女子,比无限春光还要靓丽动人。
实在不敢想,这一切都已成了泡影。
他最近总是想起当年在幽州看过的一出汉家杂剧,有个白面书生掩面挥袖,无限哀婉唱道:“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当时他还嘲笑那些南蛮子如此软弱矫情,没有丁点血性,怪不得会潦倒到此。
谁知有一天这种厄运也临到自己头上,这才领会那一字一句里面的血泪。
宇文照使劲握了握拳,把随风哗哗乱飘的帐门重新扣好。
他不服!
他是混同江畔神鹰的子孙,怎会一直消沉下去?
他们如今已经跑到了大漠的边缘,等这场风停歇之时,他就会带着这些剩余的北鄢勇士,一路向西、向北……极北处有个比大海还要宽广的湖泊,湖水深不可测,那里有连绵的群山,茂密的森林,无尽的野兽出没其间。
他少年时曾随着祖父,在那里狩猎打渔。这些人一旦跟他到了那里,才真正是龙入大海,虎归深山。
只要能立下脚,不出五年,他就可以率众卷土重来。
想到这里,宇文照一直沉郁的心情终于好了一点,侧耳听着外面,期待着天亮,期待着大风彻底停歇的那一刻。
可惜,他等到的,却是另一种魔鬼样的声音。
呼啸声分外像蜂鸣,纷乱而又锐利,直到有哀嚎声随之响起,宇文照才知道,那根本不是风沙。
他一把撕开帐门,整个人都僵住了。
一队灰头土脸的人马,就像刚从沙里捞出来一样,正在风中跃动。更要命的是,这群人简直就是狰狞的魔鬼,挥动着兵刃,朝毫无防范的帐篷疾冲过来。
风声已经小多了,取而代之的是利箭的破空声,兵器的撞击声,还有垂死的惨呼。
滚烫的血溅在宇文照脸上,那些闪亮的刀枪,在他身周扯开一道道猩红的血幕,那些一直追随他的北鄢勇士们,像是不加防备的羔羊,倒下了一片又一片。
他们在临死前才明白,卫国北军已是一支百炼成钢的铁军,不管是大漠流沙,还是刀山火海,都挡不住他们的脚步。
只可惜这样的顿悟,来得太迟。
“不!不!”宇文照嘶声大吼道,目眦尽裂。
兵器碰撞的声音铿锵激越,刺人心魄,顿时埋没了他的喊声。腥风血雨排山倒海地压上来,无休无止。
这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杀戮。
战斗在晨曦乍现时开始,绿杨井珍贵的湖水也被血染得通红,幸存的勇士还在挥舞着马刀,进行最后的拼杀。
等天色大亮,风停沙住,空旷的戈壁上,覆盖着数不清的尸体。
大地在朝阳下,像一张无尽展开的长卷,瑰丽无俦,而黄沙依旧平缓而柔软,绵延至天际,一点都看不出刚才竟然有过那样激烈的血战。
岳朗踏着血色淋漓的砂砾,缓缓走到装饰着鹰羽的王帐前,北鄢的黑鹰王旗与别的旗子混在一起,委顿在地,已经半被黄沙埋了。
宇文照,征伐无数的一代国主,用他的佩刀,在王帐前自刎而死。他的眼睛大睁着,直瞪着那眷顾过他无数次的长生天,脖子上豁开的血红伤口,在大漠的晓色中,默默无声,欲言又止。
---
铁珩已经很久都不曾做过梦了,或许他做过很多梦,只是醒来丝毫记不得梦中的情景。
但今夜的一切,就像真得经历过一样。
他梦到连绵起伏的群山,是极为浅淡的灰色,笼罩四野的天空,则是更深的灰色。他仰面躺在地上,柔软蓬松的雪花,缓缓落在他的脸颊,留下点点清凉的水迹。
长风从天穹掠过,幽深的天心有一轮圆月,流晖宛转,无限光明。
铁珩从这样的梦境中苏醒,眼前是书房熟悉的陈设。自从芊芊离开以后,他越来越喜欢睡在书房,卧室几乎形同虚设。
透过屋顶的琉璃窗,外面的天空还黑着。今天是三月二十六,哪里来的一轮圆月呢?
他披衣下床,心有灵犀般地推开了长窗。
空中恰巧传来翅膀扇动的声音,一个黑影凌空飞来,盘旋地落在他的窗前:“飞翎!是你!”
装信的铜管,触手就和往日不同,稍稍沉了一点,微一摇晃,还有沙沙的微响。铁珩把铜管往书案上一倒,一管细细的沙粒,在灯下闪着细碎的光。
是戈壁大漠中的沙。
岳朗的信,笔画连绵不绝,直欲破纸飞出,只几个字却写出了满纸烟云缥缈的气势:我的脚下,踏过了黑鹰王旗。
铁珩极缓慢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像很久他都没机会好好呼吸过一样,待这口气呼出来时,已是满脸笑容。
虽然是深更半夜,他却如在清风朗日,春阳明媚。心头萦绕着一股暖气,盘旋不休,一定得做点什么,发泄出来才可以。
如果他现在弹琴纵酒,再乘着酒气高声唱上一曲《破阵子》,会不会把阖府大小人等都吓一跳?
或者他可以上到相府最高的房顶,用尽全身力气,大喊一声:“小儿辈大破贼!”
想当年谢东山得知淝水之战大胜,还可以继续安心下棋,意色举止,不异于常。自己白白弹了那么多年琴,也做了几年平章事,居然见到一封信就高兴成这样,一点养气的功夫都没剩下。
铁珩笑着摇摇头,不,不,他并不急着叫醒李立清和陈影,告诉他们胜利的结果,他想独自享受一会这跨越千山万水,专门给他送来的消息。
忽然他眼睛一亮,这个好消息,有一个绝妙的伙伴可以与之分享。
狼烟见到了铁珩,高兴得直打响鼻。
铁珩把一个鸡蛋磕在手心,细细地喂给它吃。
这匹脾气暴躁的千里良驹,现在已经十几岁了,在相府独住一间马厩,由最好的马夫,给它最好的照顾。
铁珩却总觉得它没有以前那么精神了。
他在精料中拌好豆子喂给狼烟吃,絮絮地说:“小狼啊,你知道吗?北鄢终于被我们的小朗平定了,幽鄢八郡也夺回了两个。从此以后,中原腹地,北面再也无忧了。”他抚摸着马的头顶,“关外天地广阔,有很多优质草场,过不了几年,大卫就会有很多很多良种战马,我们也会有一支横扫草原大漠的骑兵。收复山河近在咫尺,你高不高兴?”
狼烟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仰头轻嘶一声,拿嘴在他手上蹭着,大大的眼睛乌黑温柔。看看他,又仰头看着远方,好像有很多话想说。
铁珩把脸贴在狼烟的脖子上,一下一下为它理着鬃毛,轻声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也很想他。”
天色刚明,报慈寺街的丞相府大门洞开,一向文雅沉静的铁大人骑着马,从府中冲了出来,奔驰在还没有什么人迹的街衢上。
汴梁城满含花香的春风,充盈着他的衣袖。
马蹄声踏碎了城市的清晨,宁静的街道两边樱花盛开,如云似锦。
---
在遥远的关山之间,黎明已经到来。
这里黎明时分的山色,是最美的。东山山坳中,太阳只探出了半个头,天际彤云翻卷,将霞光洒满山麓。
大地的各种景观之中,人们总是不自觉更偏爱山岳。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一座峭拔而起的高山,足以让芸芸众生仰望膜拜。
更何况,这山是狼居胥。
岳朗一行人素服简行,默默走在山道上。
只有吴为忍不住一腔激动之情,嘴里说个不停:“《山经》里说,这里每条山脉延绵不绝,一直深入沙漠瀚海之北,今日一见,果然气势磅礴,不同凡响。”
“哎,秀才,你说这个狼……狼什么山?有什么特别的,怎么你絮絮叨叨,从起来就不带停的?”岳五小声问道。
“狼居胥啊!”吴为瞪大了眼,“自古兵家,一辈子最大的愿望,最高的荣耀,就是可以封狼居胥!”
“封啥?”
他见周围几个人都是一副半明白半糊涂的样子,兴致勃勃地给他们讲起来当年汉匈的漠北之战,霍去病是怎样率骑兵突入匈奴腹地两千余里,斩首七万余:“……到得狼居胥山下,左贤王皆遁,他就登临山顶,祭天于狼居胥山,祭地于姑衍,把这里纳入了汉家的疆土。”
“那可好,”黄咚咚高兴地说,“咱今天也追人追到了这儿呢!”
聂水不屑地翻了个白眼:“啥又荣誉又愿望的?我看也没怎样哈!要不是宇文照这老鳖一死,剩下的北鄢崽子吓破了胆,我们才不会一口气追到这来。”
“就是,不就一普通石头山嘛。”岳五和林霜纷纷附和。
“你们千万别小看这地方,有那不自量力的,想着封狼居胥,留名青史,比如宋帝刘义隆,没想到北伐一败涂地,反被北魏一路打到建康,差点亡国灭种呢。”吴为微笑道,他说起这些来如数家珍,“中原自古的百战名将,能打到这的,一只手都数得过来,每一个都是武功赫赫的人物。霍骠姚算得一个,另外就是贞观年间,李靖征讨突厥,从山下经过,侯君集征讨吐谷浑,也曾在山下驻扎……”
“霍骠姚又是谁?跟你刚才说的霍去病是不是亲戚?”几个人七嘴八舌地问起来。
“哥啊,”江离紧走了两步,到了岳朗身边,轻声问道,“你今天带着咱来,不是也要封天祭地吧?”
“嘘,别胡说。”岳朗止住了他,“封禅天地,那是皇帝才能做的事儿,咱做起来,难道是活得太美,一心想找死不成?”
江离眨巴眨巴眼:“可秀才说,霍去病就干过,他是骠骑将军,你也是骠骑将军,凭啥他封得你就封不得?”
岳朗忍不住笑:“他是皇帝的外甥,咱比得了吗?”
“哎,我说你们,都少说两句。”齐景脸还是黑黑的,一直板着,“咱今天就是登山看看,没有别的。尤其是小马儿,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江离背身吐了吐舌头,反手如电般从背上卸下雕弓,举手就射,只听“嗖”的一声,天上一只单飞的颈雁应声而落。
黄咚咚乐呵呵地跑过去,把雁给他捡了回来。众人一看,箭是直接从眼睛射进去的,连眼眶都没沾。
“上山也得拿点猎物吧?”江离拿绳子系了雁腿,背到身后。
吴哲十分好奇地问:“小马儿,他们为什么要叫你小马儿?”
“什么小马儿?”江离脑袋一歪,“小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是江离!”
“江离,‘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吴哲迎着山间料峭的春风吟咏道,“这名字好,是《离骚》里香草的名字。”
“香草?”江离大摇其头,“什么玩意?小爷都一个多月没洗热水澡了,怎么香得起来?”
众铁骑一起笑了起来。
一队人低声说笑着,爬上了狼居胥山最高的一脉。
现实总是那么叫人失望,他们并没有在山上找到宫殿庙宇,钟鼎祭器,石人石马,可以叫人发悠悠思古之情。
只有几级被岁月磨蚀殆尽的台阶,昭示着这里曾经有人来过。
铁骑们大多兴致索然,自相结伴去找好玩的去了。
只有吴为还不死心,拉着岳朗和齐景,趟着半人高蒿草,拔开石壁缝隙生长的松柏,细细地找着。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岳朗在一片斧凿削磨过的石壁上,隐隐发现了字迹。吴为几步抢上来凑近了看,忍不住喊:“摩崖勒石!”
确实是勒石,可那些字经了无数风霜雨雪,大多剥落不清,只有最前面“大漢”二字,依稀可以辨别。
只此二字,却仿佛有什么穿越千年而来,带着古战场刀光剑影、尸山血海的气息,把石壁前的三人一起攫住,动也不能动。
那是一个怎样伟大而复杂的时代,英雄辈出,驰骋疆场,热血男儿,建功立业。
纵使沧海几度换了桑田,依然鲜活如画。
对着石壁,岳朗只觉心中涌起的皆是大情感,诸如天下兴亡、朝代更替、民生浮沉,厚重的历史一幕幕流过心头,一时间竟然湿了眼眶。
日暮之时,铁骑们已经在山间猎到了很多野兽,篝火边弥漫着烤肉的香味。
岳朗没有跟他们坐在一起,而是独自一人,靠在勒石那模糊的字迹之下。
山下是葱郁的林木,数不清的树冠好像绿色的潮水,随着微风缓缓起伏。
“征途未尽马蹄尽,惟见黄沙白云起。”岳朗喃喃自语道,说着说着就笑了,“我现在真是感激小的时候,我哥逼着我背了好多诗,要不然,今天见了这番景色,只会说‘他奶奶个腿儿的,风景真是好看!’”
他举起酒袋,深深饮了一口那辛辣的酒浆,低声说道:“你知道吗?第一次听到你的故事,我才九岁。《卫将军骠骑列传》一共五千九百二十七字,我十岁之前就可以倒背如流。”
“那个时候,根本没钱买书,我到人家书肆里去看,背上一段回家默出来,书肆的老板还嫌我摸脏了他的书。”
“实在做梦都没想到,我也有这么一天,可以在这里,看到你留下的勒石。”他再次抬起手,摸着残存的“大漢”二字,“可是你看,过去这么多年,石头上刻的东西都要磨没了。不知再过一千年,还有没有人记得你的名字,记得你都做过什么?”
远远的火光攒动,铁骑们低声喧哗着,大概吴为又做了什么应景的辞赋,酒酣耳热,正在给大家念诵。
岳朗恍惚觉得很久前经历过这样的场景,看着火光融入周围的苍茫暮色,柔和而又耀眼,好像眼中含了不知名的泪水。
他一次又一次举起酒袋,低声历数着从小就景仰的这个人,他的每一段功绩,熟记而流,说一段就喝一口酒。偶尔也会说一下自己这几年都做了什么,在哪里打了什么仗,夺了什么城,说一段再喝一口酒……
不多久就酒意醺然。
“二十三岁,如果不是韶龄而逝,不知你之后又会做出什么惊天地的壮举。”他叹息道,声音从容悠长,“其实,你虽然早逝,却并不可惜。因为你一辈子要做的事都做完了,做好了!没有掺杂在后面那些争斗里,干干净净,了无遗憾。”
他抿了一口酒,像对着挚友般倾诉道:“我也有几件事要做,北边、西边,还有……”一阵酒气上冲,叫他的目光有些模糊,“我现在做完了一件,还有两件没做。你觉得我有生之年,还有希望完成吗?”
石壁无言,连点风声都没有。
岳朗笑了,拍了拍石壁,笑声朗朗的:“我忘了,你活得不长,估计没什么机会为情所困,问你也没用。”
日影已经完全消失,只留下远处隐隐可见的晚霞,天地山河被夜色镀上一层蓝意,更衬得星空璀璨,清冽异常。从岳朗醉意朦胧的眼中看去,那些星星好近,一阵风过,下一刻就会零落如雨。
即使能攻城掠地,得百战之盛名,也许走到了路的尽头,仍是一颗心不得回复,付与流水。
人生七苦,求而不得。
汴梁该是春深了吧?那座锦绣般的都城,如今应杏花微雨,烟锁重楼。
他想要一个人百分百的真心,到底该是不该?
岳朗真的醉了,他踉跄着站起身来,解下玄铁枪,一按机簧,在山壁前的地上写道:“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https://img.haomeiwen.com/i5894132/f7287c3bac9d9e38.jpg)
Ps:本章回目名取自《诗品·悲慨》,大道日丧,若为雄才,壮士拂剑,浩然弥哀。意思是世道日益沦丧,谁是当世的雄才?壮士拔剑自叹,抒发满腔的悲哀。
谢东山就是谢安,《世说新语》说:谢公与人围棋,俄而谢玄淮上信至,看书竟,默然无言,徐向局。客问淮上利害,答曰:“小儿辈大破贼。”意色举止,不异于常。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是《离骚》里的句子,小岳弟弟小的时候被罚,背诵过《离骚》的全文。
TBC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