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微管仲”,指没有管仲。“被发左衽”,被,同“披”;衽,衣襟。“被发左衽”,左肩披着衣服,右肩露在外面,这是文化野蛮落后的象征,也是当时的夷狄之俗。“谅”,遵守信用,这里指拘泥小的信义、小的节操。“自经”,上吊自杀。“渎”,小沟渠。
子贡拿个人的人格标准来看管仲,认为他有点不仁不义。齐恒公杀了公子纠,管仲本来追随公子纠的,照理也应该殉死,他却不能以死尽忠,后来反而投靠了齐桓公,还居然贪富贵做了宰相,这就更不对了。
孔子说,政治道德、人生道德,有时是很难评论中肯的。管仲投靠齐桓公以后,帮助齐恒公在诸侯中称霸,把当时那么乱的社会辅正过来,对历史的贡献,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贡献太大了。到现在管仲已经死了,我们这些人还受着他的好处。今天社会能够安定,各个诸侯的国家能够安定,都是他们的功德所赐,假使没有管仲,那我们现在可能还是野蛮民族呢!
这种情形,又怎么是普通男女,认为他怎么不为公子纠而死的观念可比呢?公子纠对管仲不好,不听管仲的意见,如听管仲的意见,就不会有齐桓公,而是公子纠起来了。公子纠不以管仲为国士,管仲亦不必为公子纠而殉死。这就不能拿普通人的情形去责备管仲了。普通人一碰到失败就知道自杀效忠,毫无价值,好像倒在污水沟里,一点意义也没有。所以他不轻易为公子纠而死,以致后来有这么大的贡献。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
在春秋战国时代,依照当时的制度,平民是很难上来做官的,但不是绝对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公叔文子将其部下僎提拔起来,并从一位平民提升保荐到与自己同等的地位,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所以孔子说,公叔文子真够得上称“文”的。中国古代谥法称“文”是很难的,根据《谥法解》记载,可以称文的人必须具备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经天纬地;二是道德博闻;三是勤学好问;四是慈惠爱民;五是愍民惠礼;六是赐民爵位等。如明代的王文成,清代的曾文正,就是这个“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