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尔蒙
我们彼此欠了一句“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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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天,你去哪啊,班都找不着了?!”升入高年级的第一天,我竟亢奋的走过了新教室。坐在老位置上,端端和我打招呼:“早上好啊小同学,假期有没有想我呀。听老陈说咱班要转来个新同学,不知道是不是个小美女。”“小美女也不会看上你这只死猴子!”“瞧你,我都有你了还惦记别人干啥?”我俩打趣着足足坐了四年的同桌。
杨宁凯,那个新转来的小同学被安排在了端端的位置上。我转过头冲着端端做了个鬼脸,为自己终于逃离老学究而窃喜。窗外的阳光洒在我们的脸上,看着新同学的剪影,我仿佛闻到了多巴胺的味道。
“杨宁凯,中午吃完饭我和端端带你去图书馆吧。”“我下月有比赛,要练习呢。”“奥数比赛么?你也喜欢数学?”“哦不,是四驱车比赛。”四驱车,我有着对新鲜事物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带上我陪你一起练吧,我都没玩过四驱车呢。”我央求着。“这个...好吧”他欣然接受了。从此,图书馆里多了个形单影只的端端,而操场上杨宁凯的身边却多出个我。
杨宁凯在我心中像个大侠,因为每次老陈发火时他都跳出来大吼:“都TM安静点儿,听老师讲课!”他不讨好谁,也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他又像个小白,整天问我:“天天啊,这个题咋做?这是啥意思?天天啊,你咋知道那么多东西呢?”他从不不懂装懂,也从不卖弄学识。他还像个小神经,严肃起来皱起那粗粗的小眉毛,瞪大眼珠子,死死的跟自己较劲。一点小事又能把自己笑到前仰后合。他就是这样的真性情,我喜欢他。
他每天都早早来学校,因为他知道我有早读的习惯,我会读诗给他听。他每天都坚持练字,他说长大后会把我的诗抄成个小册子。他说他的理想是警察,因为他知道我喜欢张大勇。他每次体育课都绕到我后面跑,只为了我体力透支时能推上我一把。他喜欢在我位斗里放瓶喜乐,因为他想把最爱的东西分享给我。他喜欢在课间和我打闹,因为这样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小心碰到我的手。尽管他没说,但我知道他喜欢我。
阳光明媚的日子空气里总夹杂着甜甜的味道。每个毕业季似乎都是相似的,偶尔几场小雨清刷着过往的痕迹。在校外的红色高墙边,宁凯告诉我小学毕业后他就要被送到新加坡留学了。那时我才意识到,他与众不同的气质可能就是来自那高干子弟的特殊家庭。他就像蝴蝶飞过我的世界,未曾落足便已飞逝。
几天后我大病一场,甚至都没有参加毕业典礼。后来是端端把录取通知书送到我家,他说:“张天天小同学,你是逃不过我的手掌了,咱俩都被分配到了五十七中!”
我的童年,在多巴胺和荷尔蒙逐渐分泌的过程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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