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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像不爱说话。
总是佝偻着背,一袭中山装,沉默时板着的脸和他千年不变的寸头一样板正,我常因他灰白的眼睛而把他当成外国人。他是那时少有的不拎锄头的读书人,在家里说一不二,在镇里德高望重,做的账从不出错,永远那么体面。
旧时代的人总有一段颇具神话色彩的过往,他也不例外。
狭天子以令诸侯,他体会到了。他是地主的儿子,却早早没了父亲,没了依靠。他的父亲被自己的堂兄弟一枪毙命,只为了那十几亩田地。后来,深山里的土匪要捉了他的母亲当婆娘,她听到了风声,早早就躲进了山里,可看热闹的人总是不嫌事大,“捉了她儿呀!她不出来就要了她儿!擒她走还是擒她儿走,她自己选!”,就这样,他也没了妈。
书生进城赶考的日子,总是要带点玄幻色彩的。小小少年郎,何等魄力,何等聪颖,“这支笔我就放在这桌上,明年学堂开学我定亲自来拿!”。他如约拿到了笔,体面的人从不犯错。
生活不是童话,日子总是要往下过。
为了养家,他只能提起行囊,放下笔,出去做工。可同样的工作,薪水却因为他少的可怜的年纪而大打折扣。这不是条路,这养不活一家人。白天送货,溜进办公室躲在暗角看别人交谈做账,做完了工,便去翻找废弃的账单,晚上自己摸索自己瞧。他也不是神人,最终还是被发现了,一起做工的大人等着挑他的刺,抓他的错,恨不得把他们平日里受的气,对世道的不满全撒在他身上。于是他们说他图谋不轨,偷账单,绑了他送领导。天遇贵人,他没有被辞工,并且还带着本厚厚的会计书回来了。
两年后,他成了镇里最年轻的会计,那一年,他不过十七。
后来,他成了家,有了四个孩子,镇里唯一一家供销社也是他经营打理,他让他的家人都过上了体面日子。
但好像我认识的他和别人口中的他是两个人。
他没罚过我冬天穿单衣去河里挑水把缸填满,他只为我在壁橱后悄悄藏了一大麻袋兰花根儿。
他没拿过手臂粗的竹棍请我吃“笋子炒肉”,他只会在我跌倒的地板上踩了又踩,气呼呼的说:“臭地板!臭地板!不乖!跶长跶长!(摔倒了就要长高之意)”。
他从没将讨嫌的我赶出家过,只是捧着我的手搓了又搓,亲了又亲,一遍又一遍地唤我乳名。
他从未做过任何一件有失体面的事,却为我换了一张又一张尿布,裁了一片又一片汗巾,洗了一次又一次沾了我屎尿的床褥。
他从未表露他的情感,只是永远会在我回去的必经之路上拎着老式手电,等着我。
他从没乘车去看过他在外求学的子女,却在高速未通时坐了六七个小时的国道只为看我一眼。
我想起他时,脑海里只有他眼角挂不住的笑意和他柔和的声音。可他也是真小气,那么久了,一次也不肯来我梦里。
他走的时候,不认识任何一个人,坐在轮椅上,口齿不清。就那么一个体面了大半辈子的人,最后却大小便失禁,就那么一个聪颖的人,最后却要与阿尔兹海默症周旋到底。
他具体什么时候走的,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走的,我不知道,他走的时候痛不痛苦,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外公灰白色的眼睛是因为白内障很严重,可他是如何每次隔那么远就认出我的呢?我甚至不知道外公腿脚早已不便,那他又是如何坐上那辆颠簸的大巴来到我面前的呢?
我想,如果外公在弥留之际神志又恢复清明了的话,他也会赞同大人不把他离开的消息告诉我这个决定的。我知道外公的,外公是体面了大半辈子的人,外公不想在最后的时刻里,让他的孙崽崽记住他不体面的样子。外公留给我的,是他一生体面又慈祥的记忆,我的脑海里,外公从未离去,全是他存在的痕迹。
余光中和他的母亲,隔了一方小小的坟墓,如今我和我的外公,也隔了这一方小小的坟墓。诗人写诗以表怀念,而我并不文雅也无文采,更不及外公三分聪颖,只能每年清明、春节时,回到家乡,用力磕三个响头,我希望外公听见,他的“大拇指”想他了,来看他了。放最热烈的炮竹,点更多的红烛,烧更多的纸钱,浇最辣的酒,点最好的烟,热热闹闹的,亮亮堂堂的,外公永远是要体体面面的。
外公走了,又好像没走,我每次想起故乡时,他永远站在那里等我,就像我一想起外公,我就回到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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