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我去小菜园儿干活儿,可能干的急了点儿。回家以后吃完了饭,躺在沙发上不愿意动弹了,打开电视看看,正好看到了我们烟台市电视台的“问政烟台”栏目播出“问政”民政系统。
民政系统是一个肥缺的系统,他们主管大笔优抚资金、扶贫资金、低保资金等,而且还有一些扶贫项目(如免费治疗白内障等)归他们主管着——应该是一个实权单位。
问政之前,主持人先让烟台市民政局负责人,谈谈对于系统内部廉政情况的认识。这位负责人说话的语气倒不是那么慷慨激昂,但底气还是十足的,一口一个“经过我们自查……”。
不曾想他刚谈完,主持人说先看一个短片,看看实际情况——我们下面的一个县一个村儿里,有四个“五保户”,他们这四户人竟不知道自己被办了“五保户”。
而且这四个人从2013年开始,他们名下就有民政提供的专户存折。每年民政系统向存折里,至少要拨付3000元以上的款项。到了16年前后,上级查的紧了。这个存折才到了他们自己的手中。
在这之前每年到了腊月底,村委会主任和会计能够给他们四五百块钱,其他的款项不得而知。“五保护”一个基本要求条件,是没有子女。
但这四户人中,有有子女的;而且其中一个人是养羊专业户,收入很高,人家高风亮节,说自己不应该属于“五保户”;另外在他们的存折上面,有“殡葬费”的项目,可人家几个都活蹦乱跳的,有一个老头儿说,提到这个,他自己都得气的去死。
清末四大“谴责小说”中也没有如此离奇的情节。这些事情发生在我们如此“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怎么能够叫人相信呢?可事情真实的发生了
让我难以置信的是,那个烟台市民政局的负责人,一直说自己要严厉的追究。从他的嘴里面,没有说出来,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社会水平的提高,“贪污罪”量刑标准也“水涨船高”。可能这个负责人觉得,下面的人,即使有贪污的行为,也达不到量刑的标准。
自己系统内追责就“名正言顺”了,直到一个嘉宾提出来要追究刑事责任了。主持人也跟着说到这个问题,那个负责人也没有明确表示什么。
看到这一类节目,我似乎觉得,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很多离奇古怪的事情。但是在一些人的眼里面,这些离奇古怪的事情,可能是他们见多了见怪不怪的。
那个烟台市民政系统的负责人,脾气可真是好,说话的语气,一直是那样很平缓的。没有严厉的指出,如果犯罪了会怎么样。
可能他和湖北那个市的市委书记一样吧,派出所民警多贪多占捐赠物资,一句话“那点小钱还看得上眼”。
在这些大领导眼中“一只大公鸡”是“小钱”——一只大公鸡在二百元左右,对于领导干部是“小钱”,可对于一个普通人是“大钱”了!再说,可能他们吃过,却从来没有买过吃的,连小钱也不用花的!
“问政”节目初衷,是需要改正下面工作的作风。但是,有些不是改变作风的问题了。出现的问题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可以追究到刑事责任了。
在我上大学期间,我所在的乡镇的民政所,出过问题。他们每个月克扣优抚对象五元钱,后来被察觉到了。
人家当时还振振有词,我们这个乡镇离着县城远,去县城办事情,车票钱报销不了那么多。最后这个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只是以后不克扣——那个时候,我从这件事情上面知道“官官相护”,知道“拔出萝卜带出泥!”
在我工作以后,我们这个县的民政系统也出过系统性的问题,有几个人也被判了刑。可我的心里想,只要与那个花花绿绿的钞票打交道,只要监管还不是那么太严格,只要还有漏洞可以钻——谁不捞一把谁才是“大傻瓜”呢?
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现在正在发生着;以后也绝不会销声匿迹。在台上的人,可能也会振振有词的说,我们经过了严厉的自查自纠,绝不会出问题。
但是问题,只要是轻轻的走一圈儿,几个大箩筐也装不下。到这个时候,上面的领导还是那么不瘟不火,平心静气的。可能他觉得这只是一些“小钱钱”儿罢了。
当然,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那些贫困人的救命钱!”我们电视机前的观众可能在下一期“问政”栏目播出时,会看到本期的问题被严厉追责了!
可有一样儿,也只有电视节目播出的那几个倒霉蛋儿,被追究了责任,一潭死水起了一点点小“涟漪”——其他的还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只是多了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
更何况大清朝到了20世纪初,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统治者还宣扬着,大清江山固若金汤。
天灾人祸接连不断,饿殍遍野,当官的上报的奏折里面还说,治下的百姓安居乐业,一派皇恩浩荡的景象。
那些当官的当然知道“欺君之罪”是要“满门抄斩”的。今天,“满门抄斩”成为历史名词,被逮起来的毕竟是少数,更何况还有一句话“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为了子孙后代,一往无前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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