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了,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我去逛超市,不得不备点雪糕,自己孩子不让多吃,孩子同学来串门总要招待一下吧,而且两三块钱的好像都拿不出手来了;但再贵再“好”的,也提不起我尝一口的兴趣,再也找不回小时候那老冰棍儿的味道——
小时候,村里是没有这稀罕物的,只能到六里地远的镇上赶集时买。
当时小屁孩少年不知愁滋味,对家庭的困窘、农民父母的疾苦一无所知,对物价没有概念,只知道一根冰棍有3分的,5分的,最贵的一毛钱,冰棍棒是扁的,名字是不是叫“大雪糕”?
那真应该叫冰棍儿,不是一般的硬,也不是一般的凉。
曾经沈阳的大姑来探亲,见我嘴馋,想让我吃个够,没想到我一气吃过15根3分冰棍,冻到发抖,镇里亲戚用棉被才把我捂热。
那年回家过年,有个发小说起我骗吃骗喝的趣事,事过多年,仍让我们开怀大笑:赶集路上,我们仨人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六华里的路说到就到。我小时威信高,是“孩子王”,为表孝敬,他俩主动商量,打字论输赢,输者请我吃五分钱冰棍,我谁呀,咱大度,宰相肚里能撑船,勉强表示同意。喯敲鼓(老家话,就是石头剪子布),赢者出题输者猜,公平。‘’打一字,差一点当兵”。“乒乓!”“打一字,不是打两字。”“乒”!“错,乓!”俩蛮皮互不服气,让我评理。我没辙,清官难断家务事是也,只好判俩人都输。俩人也没辙,于是我吃上了平生第一根一毛钱的冰棍。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你想回到生命中的哪个时段?我的选择是——小时五六岁吃老冰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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