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
尊信小心地避开了左边的大牙,把豆浆直接咽下。虽然如此,他仍然觉得有一滴半滴掉进了大牙中央的深渊。他用舌头轻轻舔着,啜吸着。务求把它弄干净,但千万不可用力。当心呀,当心。。。
马依力和宋笙眯着眼,屏息看着尊信清洁口腔。尊信所受的精神折磨,大家都有机会,所以如同身受。这不是应该拿来开玩笑的事情。老马甚至不自觉也咂起大牙来。
宋笙刚才把早上在山顶小径的遭遇告诉了老马,现在倒心急想听尊信的故事。但暂时听到的,只是两位老人家的口腔共鸣,咂咂有声,十分呕心。
尊信大牙的填料,两星期前无故掉了。他忽然觉得舌头上有粒什么东西。用手指嵌出一看,是一小块啡啡黄黄,微不足道的填料。想不到如此不起眼的一点点老化金属,竟然会留下一个完全不合比例的巨大深渊。尊信当时用舌头勘察了一下牙洞,对老马笑说道:“哇!好大,像个火山口。”
话说未完,他的舌头又不随意地再去探索。接着每隔几分钟,便绕着火山口舔,犹如着了魔,身不由己。更奇怪的是,无论尊信吃什么,如何小心,都会有食物残渣掉进火山口,极不舒服。他越着急,越用舌头挑,残渣便堵得越深。
尊信估计牙渊的底部,大概只有一层草纸般薄的珐琅质,勉强包护着神经线:一条直通大脑,负责剧痛的神经线。它像地雷,绝不能碰。一不小心挖重了,啜猛了,会当场让成惨剧。而他是惨剧的唯一主角。
尊信虽然不算英雄一世,但也算身经百战。十多岁便离开突然崩溃了的幸福家庭,到战场杀戮。之后又与上帝激烈斗争了一番,把他老人家彻底改革。在大集团浮沉多年,亦避过了无数同事的竞争魔掌。金融海啸没有把他淹没。一场又一场的瘟疫也奈他不何。连面对人类绝种,他也镇定自若,保持希望。想不到一个如此坚强刻苦的好汉,会败在这么一小颗烂牙上。唉!
__________________
尊信在堪萨斯一个小镇的外围长大,家境虽然不算富裕,但幸福温罄,一家三口发着简体版的“美国梦”。
爸爸是保安公司的主管,手下有三辆装甲车和六个保镖。穿了制服的保镖叔叔们, 在小尊信眼中好像六胞胎。唇上都蓄了一笔厚厚的胡须,皮带上都挂了个大码啤酒肚。大概为了职业形象,他们走起路来一拐一拐,活像夹着加大码痔疮上阵决斗的西部牛仔:外表威猛,内有苦衷。
三辆装甲车也同出一辄。灰色的铁甲身上起满冷冰冰的尖角。家里大厅和爸爸办公室所陈列的全家福,都以装甲车做背景。唯一例外是尊信首次跟爸爸去狩猎时的全男班纪念照。刚满13岁的尊信,手里拿着爸爸送的生日礼物:一枝12口径的二手猎枪。尊信看来有些紧张。手中的枪曾经在一个他不认识的人控制下杀过生,比他经验老到。
妈妈在兽医诊所当助手,整理记录,听听电话,收收钱。镇上的男女老幼,包括猫猫狗狗,都互相认识。每逢礼拜天大家在教堂聚会,探望上帝。拜完造物主,一齐到教堂对面的小公园烧烤。男的喝着用发布胶包着保冷的罐装啤酒,挺着大肚皮讲波经,或转述电视的意见,评论世界政局。
女的喜欢交换较实际的闲话,互相打量体重。虽然绝大部分人都体重严重超标,却都喜欢取笑别人做“肥婆”。小镇里有分量的是非不多。老张的二叔生癌,老李的女儿闹婚变之类的事故,也会替这一小撮幸福平淡的人带来短暂兴奋。再缺话题时,他们会议论电视连续剧的情节,把剧中人的烦恼引进现实,借造激情。
孩子们在草地追逐,打游戏机,抛榄球。开始谈恋爱的走远几步,找块丛林鬼混。那个年代,十来岁的年轻人不嫌父母,肯与家人共渡周末,其实十分罕见。小镇风情虽然略单调,但内里的温罄幸福,连年青的尊信也了解。他当年的人生愿望,是什么也不变。只要一切维持现状,便心满意足。
尊信父母的共同点之一是与书本无缘。但尊信的学习成绩竟然不错。爸爸说这是人类进化的证明。妈妈立即纠正:“进什么化,给雷牧师听到要掌你的嘴呢!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 小尊信纵使有上帝安排进化,却并未有因此而让野心萌芽。他一心希望中学毕业后加盟爸爸的保安公司做摩登保镖,或学驾小型飞机,夏天兜游客观光,没有游客时替农民洒药。这两个低调志愿,本来不算过分。无奈事与愿违,降低目标不能保证成功。
幸福的家庭,竟然崩溃于一旦。晴天打霹雳,背后其实也得聚积能量,大家看不见而已。原来爸爸与公司的电话生兰茜有一手。而这一手分外之情,已经断断续续地搞了五年,并非“一时冲动”可以解释得过。由于爸爸始终拒绝与妈妈分手,事情才越弄越僵,导致茜把秘密公诸于世。导致整镇哇然,观众一致惊叹意想不到。
尊信当时已是年轻伙子,对爸爸的糊涂,多少有几分 “男人之间的谅解”。但爸爸搭上这体重十分一吨的兰茜,还搞足五年,的确匪夷所思!这方面也令他觉得在朋友面前稍为丢脸。他唯一的解释是:“爸爸并非一时冲动,而是长期心软。”
妈妈与兰茜同属教堂诗歌班,本来也算朋友,现在誓不两立。从来不讲粗话的妈妈,破口大骂爸爸时,竟然一口气把她叫作:“他妈的淫荡邋遢贱肉横生烂臭屄”,吓得尊信目瞪口呆。爸爸不停地低头阴声道歉,保证以后不再。妈妈本想痛打爸爸一顿便算数,但脸上找不到宽恕的途径。她每次跟朋友谈到这个问题,更不自觉把事情讲得更死,把下台阶都拆掉。
“算了吧。既然他已经认错,就让他搬回来,重新再来吧。” 她的死党兰姨劝道。
“没那么容易!他出卖了我,出卖了我对他的爱。没那么容易算数!”
“他也不过是一时迷糊。退一步海阔天空,大家好过。”
“怎么现在变成我的责任啦!我就是原谅不了他。这是原则问题。”
“哎呀,又是原则问题?什么原则呀?”
“什么原则?公平的原则!爱的原则!婚约的原则!一个基督徒的原则!”
尊信第一次想离开这家,到外面的世界闯闯。
翌年,也就是2044年的九月,有恐怖组织发动了四十一个连环爆炸,用来纪念四十一年前美国侵略伊拉克。为何去年不搞,要等到四十一周年才大搞?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四十一项袭击中,只有两项比较有破坏性,其它的都不过较抢眼的自杀行为而已。几十年了,仍然放不下旧帐,冤冤相报,何时才有了断呢?从前说古老民族的记忆长,不好惹。现在大家都开始古老了,身上的牙齿痕越来越多,要报复的原因也越积越深,刺激着历史遗留下来的伤痕,永不让它复原。
更重要的是,原油比四十年前更宝贵;于是打仗的原则也随着加重了。
尊信刚满十八岁,便报名参加了“海军陆战队”。手续办好后才告知妈妈:“反正得有人保家卫国对不对?我去当战士,你应该高兴哦!” 妈妈只顾哭,看起来比一年前老了很多。
爸爸一个人在镇中心租了个小单位。尊信打电话告诉他自己要从军的消息。爸爸的声音有些沙哑,不住嘱咐儿子小心。最后他加了句:“我对你不住。。。” 令尊信也几乎哭了。但他快要做战士了,英雄流血不流泪,所以最后也没有哭出来,只安慰了爸爸一句:“妈过了气便没事了,你放心吧。”
他第二天便去受训。心情有几分害怕,几分伤心,几分迷惘,也很兴奋。
__________________
原来陆战队的“英雄”不过是普通小伙子改造成的。除了皮肉筋骨要重组,其它一大堆小卒不应有的人性,如自尊,思想,理念等等,通通也得去掉。负责把他重组的中士,绰号 “火车杀人王”。在部队中被称“杀人王”的,一般都有些变态,杀的都是自己人。“火车”是指他的哨牙。杀人王的哨牙极为突出,中午会投影下巴,下雨可当遮篷,侧看似具蒸汽火车头,因而得名。配上一对细小尖锐的绿眼珠,有股“开往地狱尾班车”的杀气。
为了显张军纪和训练绝对服从,军官们常用蔑称呼喝小卒,替他们铲除自尊。尊信起初觉得长官们用 “婆娘” “姐姐” “胆小鬼” “屁股精” 之类的绰号刺激下属,并非培养爱国战士的好方法,但习惯之后也不以为然。唯独是杀人王间中会用温柔的语气叫他 “尊信小姐”,令他毛骨悚然,甚至晚上不敢安睡。
尊信英雄梦中的战士,充满男儿气概,有种不屈精神和勇气,就算战死沙场也兀立不倒。当兵后,发觉连一头狗应有的起码尊严,也被 “火车杀人王” 剥夺了。到了中东,更连敌人到底是谁也搞不清楚。慢慢,他连笑容也消失了。喝多两杯后他仍然会大笑,甚至狂笑,但是没有了微笑。
他失去了所有的感情,只剩下仇恨。他恨火车头,恨不得拿铁槌把他的哨牙每隔几天一颗,慢慢敲掉。他恨透中东的每一样东西,每一个人,每一刻钟。路边的炸弹;在敌对方保家卫国的游击恐怖分子;市集的男女;在废墟沙砾玩耍,目光充满疑惑和怨恨的小孩子;甚至饭桌上的薄饼,都令他讨厌,仇恨。他也恨自己的同袍,和自己心内的无穷怨愤。
在中东磨了三年。回国后首先探望已经离婚的父母。谈话中他突然提到想退役读神学。要脱离陆战队谈何容易,比奴隶赎身更难。但尊信最终也如愿以偿,去了佛罗里达大学专心研究上帝。
这一切,都好像是上帝的意旨。
__________________
上帝把尊信引了去读神学,却没有在校园接待他。
大学的新环境很快便把他的无名恨平伏下来,但寂寞和失落感却反而加深了。跟部队的同袍相比,同学们都在替灵魂寻归宿,替人生找意义。他们找得很认真,很肉紧,却欠缺了一分真实。士兵们身在沙场,虽然经常面对人性最丑恶的一面,但基本上没有离开它的真貌。而大部分在书本找上帝的人,对人性都有不满,一心追求完美。可惜心灵上的完美无非假设,更不是苦读圣经而可得之物。本性被唾弃了,完美又像海市蜃楼,可望不可及。不少人最后变成“半天吊”的迷途修士。
上帝既然完美无瑕,为何他亲自设计,一手用泥巴捏出来的人类会跟“完美”如此天差地别呢?心里有这个疑问,又算不算对天父不敬,缺乏信念呢?尊信思考越多内心越矛盾,里外更难一致。发觉神学止于信念,不宜思考。
他的情绪日渐低落。
从前他每遇低潮,便会祈祷,求上帝赐与力量。现在他生活在神的圈子,却失去了祷告的热情,连祈求的目标和对象也开始模糊。
某星期天上午,他由教堂踱步返家,一路闷闷不乐。刚才那牧师,说的又是信念和爱心的问题,口沫横飞。尊信不但听不进,反而对神的问号越勾越大,怀疑自己是否中了魔鬼的咒语。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决定把心中的凌乱书写出来,加以整顿。最终写了一篇论文。题目是:“假如耶稣在世,会否成为基督徒”。
耶稣不是人神混血儿吗?他第一次尝试把观点集中在耶稣人性的一面。圣经里的耶稣充满革命味道,是个反叛思想家。但假如他被钉十字架死去又活来之后,留恋凡尘,决定不返天庭的话,起码也当个教皇吧。耶稣会愿意被打扮成那副怪模样吗?他会搞生烧女巫吗?他会审判异端,逼害伽利略,发动十字军屠杀吗?到了二十一世纪,上帝两千多岁的独子,会化装画眉,上电视传道,歌颂我主,要求捐献吗?
不会!不会!绝对不会!耶稣绝对不会搞那套血腥和胡闹!
既然耶稣本人也不会信奉以他的名义成立的宗教,那么他尊信还研究个什么屁呢?
他于是改修商科。他对做生意毫无认识,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兴趣。一场来到大学,好丑也得拿张文凭交代。想不到商科课程保守实用,憧憬丰富,正好填补他内心的空虚。转科仅仅一个月,他结识了苏珊,两人一见钟情。尊信在最失落绝望的时候,曙光突然出现,处处开花,令他人气急升。更料不到的是,如有神助的幸运改变,竟然无需上帝插手。
__________________
2053年毕业后,尊信加盟了一家石油公司,几年后被调升北京。他与苏珊当时正同居,便索性结婚,名正言顺地把她纳入公司的“员工驻外福利机制”。快乐的日子正在延续。尊信这时已找到本性:他原来是个天生工作狂。到了北京,在一个全新环境下,突然间又有佣人又有司机,他更加全情投入工作。
尊信经常要到中国各地出差,每月更要来回中美壹两次。苏珊变了寂寞的外籍高级行政人员太太。为了打发时间,她学了几个月中文,勉强认了十来个汉字。她也跟其他驻华太太一起学烹饪,品红酒。但可能她从小喝可乐太多,鲁莽的舌头始终找不到分辨各门佳酿的含蓄窍门。她学瑜伽,结果把腰扭坏了,要用枴杖走了三个月路。尊信有次回休斯顿述职,兰茜自己到贵州“探险”,一不小心掉进了明沟,险些儿送命。最后她尝试离开他,结果一举成功。
分手后,大家都轻松得多,仍然是朋友。苏珊回老家后,不出一年便找到新对象。没有了苏珊分心,尊信更埋头工作。2068年,他被调派香港,升任亚太区的战略经理。他一到香港便爱上了这个地方,却没想到会在此终老。
祝各位三八节快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