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阅读量,为什么还执着学写文章?

作者: 支策 | 来源:发表于2017-03-05 12:44 被阅读49次

    相比那些“92后的老女人”来说,我无疑是兵马俑级别的85后大叔,从事“网游GS”。

    这个听起来逼格满满的名字,其实一点也不高大上。GS,Game Sales,就是“游戏销售”,主要工作是为一些高端玩家提供更细致的服务,顺便推销游戏道具,从而达到玩家玩得更爽、官方(游戏公司)赚更多钱的双赢局面。

    史上玩家最想看底裤的角色

    大概出于行业内急功近利者的节操碎地,或网游大众的仇富心理,不少玩家强行赋予GS定位——网络游戏的“托”,存在一定偏见和误会。

    我个人,习惯把GS解释为“客户关系管理”。如同传统销售,服务也好,闲聊也好,把客户变成朋友,自然更容易实现互惠互利。

    不可避免,我们经常遇到人情问题。比方说,玩家误操作删除某道具,依照既定游戏规则不予恢复,而玩家则希望开绿灯找回。假如说该诉求不影响游戏平衡,又不违反公司硬性规定,为稳固客户关系,一般我还是会尽量去帮他们申请争取。同时,也会无一例外地提醒:“兄弟,这事儿属于特例处理,你千万不能对外透露!”

    他们也会信誓旦旦地保证:“放心吧,我绝对不会告诉别人!你已经帮了我,绝逼不能外传让你为难。”

    事实上,对于我那句提醒和他们的保证,我自己都不信!我真不指望他能保密,甚至80%确定他会宣扬出去。因为,尤其在虚拟网络世界,占了便宜还不让往外说?那比杀了我还难受!不炫耀谁知道我人脉通天?不炫耀谁知道我真的很屌?不炫耀谁肯唯我马首是瞻?不错,咱要的就是这份占便宜的优越感!

    所以说,所有的秘密最终都会被泄露,秘密存在的价值也就是让人去泄露;如果知情人都对秘密守口如瓶,那这个秘密也就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

    世上没有不能说的秘密

    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某要犯干了一起大案,本来做得天衣无缝,能一直逍遥法外。可是,当所有媒体聚焦此案,人们茶余饭后也津津乐道此案时,作案这哥们儿特别难受,他觉得自己被这起大案抢了风头,他必须把自己捅出去,向世人宣告他比案件本身更值得关注。结果很明显,他被捉拿归案。证实自己,就不得不为之付出沉重代价。

    可见,讲故事、透秘密“证实自己”,是人类无法回避的天性。故事,是生活的实况;秘密,是对未知的向往;人人都需要把故事和秘密与他人分享。如果我们没有了故事、秘密,那就意味丧失了个性身份,我们也就不存在了!

    嗯,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

    数年前,参加萧秋水老师《时间管理》分享课程,曾提到一个问题:你为何而活,你愿意为何而死?对于如此严肃的问题,平日里从来没深入思考过。

    大家的答案五花八门:有说为妻儿父母等亲情,有说为财富地位等追求,有说为个人成就或梦想……其中有个答案让我印象深刻(当时相距过远,原话没听太清),大概意思是:为探索生命中的未知而活,愿为发现和践行真理而死!

    是啊,人生在世不就为这些吗?发现自己不知道的,亲近自己感兴趣的,追求自己没得到的……如果,好奇都已知道,兴趣都已掌握,欲望都已到手,完全没有任何追求,那也就死而无憾了!

    龙应台:孩子你慢慢来

    所以,不希望自己随年龄丧失个性,想利用业余碎片时间,记录自己的故事或秘密。有生活琐事,有人生感悟,有职场经验,有兴趣积累,与志同道合者分享。哪怕还没太多的固定听众和阅读量。

    或许,有不少人跟我情况一样。那不妨把你的故事或秘密也与我分享,让我们在原本孤独的过程中,结识更多朋友,融合更多阅历,探索更多未知,获得更加丰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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