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到现在,我离开故乡长沙已经二十年。
二十年中的前十九年,它对于我只是一个城市。我在这个城市出生长大读书,然后离开。这里有过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住着我的父亲、母亲和姐姐,还有其他的亲人。每年我会在年假和节日回去。回去绝不是旅行,它更像是一种惯性,是这许多年,默认为必要又不那么期待的回家仪式。
二十年,二十个三百六十五天,二十个三百六十五天的二十四个小时,二十个三百六十五天的二十四个小时的六十分钟。一千零五十一万二千分钟,一个巨大的数字。如果将每一分钟发生的事情、历经的情绪,覆盖上去,这个超巨的时间标尺将会被压弯至扭曲。标尺兜住的是我与母亲分属不同城市的记忆。未来的分分秒秒,时间仍旧在标尺上依序地刻下去,不同的是,会空白出一块。空白与母亲有关,我再也见不到她了。
沉甸甸的二十年,忽就极速地压缩坍塌,变成了回忆宇宙里一颗永恒的孤独的白矮星,极重又极小。我像一位时间旅行者那样,跨过这颗星,扒开混沌的迷雾,试图找到那些千丝万缕的浓稠记忆。
此时,长沙已经不再只是一座与我关切的城市,或者说它仍旧是关切的,但面目变得暧昧,而镀上了神秘而浓厚的色彩。
这大概就是朱天文讲的,没有亲人死去的土地,是不能叫做故乡的。
有一年开车回长沙,高速公路的指示牌上写,某某塘。那地址我并不认得,但仍旧脱口而出,到长沙了。这大概就是化入骨髓的记忆。长沙地界有无数以“塘”字命名的地点,如,东塘、左家塘、圭塘、杨西塘。还有很多以“岭”做名,伍家岭、袁家岭,以“冲”“坡”做名的,涂家冲、吴家冲,曹家坡。寻常的地名揭示了地域的特点,上坡下岭,跋山涉水。到如今,我仍嫌弃这些俗到尘埃里的名字。听闻爱人常德的老家有,修梅镇、停弦渡、太浮镇、刻木山,仿佛旧时有一位鹤发银丝的智者,手撚着长须,思虑良久后,挥毫将之珍重地写下。而那些坡呀岭的名字,是急行军般匆匆而就,最是敷衍。
妈妈说朝鲜战争上,长沙兵最勇敢最不怕死。小时听之,目为奇谈。长沙人,不过是吵架高声些,做事麻利些,饭菜火辣些。怎么看都与“勇敢”二字攀不上关系。我从小笨拙,书翻不开,手撕;结解不开,牙咬。为了把一根铁丝咬弯,生生嚼碎了一小块牙齿,也不敢告诉,生怕被嘲笑。这个从小被母亲以为只会使蛮劲的黄毛丫头,经历好多事,走过好多坎,披着星辰和尘土也跌撞到了如今。要感谢的是乡土人格的骨血里的“霸蛮”。它是一种并不瞻前顾后的孤勇,最是稚气不油滑。这约莫就是“长沙兵”勇敢的前提了。
我童年的家在临街的一幢六层砖楼里,叫四栋。是母亲单位的宿舍楼。那种楼房现在不多见了。每一层楼整排半截子高的镂空栏杆,就那么裸着,一下雨,漂进来半走廊的水,一会子鞋就叽呱乱叫。两头连着楼梯,一头也还有公共厕所。那时候的人们从不怕小孩跌出栏杆,也不怕他们掉进茅坑。虽然,扒着栏杆从四楼向下看,还是会腿软——我很小便断定自己有恐高症。一层六户人家,从不关门,吃饭、吵架、打孩子一目了然。从西走到东,仿佛观看了一部地久天长的肥皂剧,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深埋在无垠的琐碎之中。我家在四楼三户。每每放学回家,等过马路的片刻,眼睛一格一格地移,从下数到四,从左数到三。后来熟练到,一抬头就定位精准,习惯性地摸一下挂在颈项的钥匙。
我喜欢把书放在栏杆台子上,借着天光多读一会。妈妈总说傍晚读书不好,会得鸡毛眼。——傍晚瞎,次日复明。嘴上说不信,心里却隐隐怕。到底读得少些了。夏日里,隔壁的叔叔端出一只硕大的脚盆放在向阳的走廊上。橡胶盆子乌漆麻黑,盆壁上交错着陈旧的划痕。满满一盆鳝鱼,黑灰色的小蛇样,在水里穿梭纠缠,滋出细密的泡沫。太阳花子透过栏杆落在泡沫上,荡成一点一点细碎的光。叔叔拿出一只四方小木凳,斜搭一块长木板,板子顶头竖一支带勾的长铁钉,那是木头窗框上的铁撑子。
他来杀鳝鱼了。
他跟阿姨曾经是湖南省地质勘探队的队员,退役后定居长沙。八〇年代讲普通话的人并不多,我一度对他们非常好奇,又羞涩,就默默地看。默默地看他杀鳝鱼。他伸手往水里一探,拳头里必攥住一条滑溜的小物。鳝鱼挣扎,头尾噼噼啪啪扭打在手背上。接着,他左手撬铁钉,右手按鱼头,钉子一扎,稳了。然后刀尖猛刺进鳝鱼的脏腑,滋啦一声直直地划开,剔出骨髓和内脏,再横切三五刀,连头带肉扔进碗里,前后不过十秒。鲜活的生命,在他的手里解体,化作了一整碗血糊血海的肉片。我从不觉得血腥,蹲在一旁痴看很久,他也不理会。没有对话,也不解释。一个看一个做,像两条永无交集的平行线向无限远逼近。只到腿脚发麻,只到夜幕降临,只到水中空无一物。现在回想这个画面,像默片时代闪着雪花点的黑白电影。观众一帧一帧耐心地看,期待后面的情节。其实什么也没有。只有女孩自己知道她在等待那个观众听不到的声音。那个被冰冷的刀片完结的生命之声,是刺破鲜活之躯贡献出的,冷漠兵器与热血野性的对抗,在完整的一声“滋啦”中彻底结束。最痛的刺激。
我再也不吃鳝鱼。
二马路
二马路,第一个字读去声。长沙方言多平音,在平缓直白的语调中偶尔冒出一个去音,像平地一声雷那样炸一下耳朵。
最初,是我的外公外婆和三个孩子,也就是我母亲、三姨和舅舅住在这条路上。后来,三个子女成家的成家,读书的读书,再后来外公外婆相继去世,房子就空了下来,奶奶和小姑一家又搬了进来。
二马路的房子我从小就去。几乎每一个星期天,母亲都会带我和姐姐在溁湾镇坐3路公共汽车,到北站下车。然后就沿着那条街走下去。小时候人小、腿子短,两旁又只是一些不起眼的老房子,连树都没有。抬头看到无遮无拦的一豁天,简直感觉走到了海枯石烂。就耍赖地席地而坐,这时候母亲并不说什么,只是站在一旁等着。渐渐也觉得无趣,过一会子讪讪地站起身,拍拍屁股,拉上她的衣角又继续走。
外婆家的楼房跟我家的相似,也是一线贯通的筒子楼,有厨房没厕所。离谱的是,建楼房的人们,并不将公共厕所甩在角落,而是堂而皇之安置在中央楼梯的拐角处。这就意味着,不论上楼还是下楼,都要接受氨气的洗礼。经年累月厕所里聚集的氨气浓烈至极,猛烈到憋气也不管用,仍会被熏出眼泪,只能捂着口鼻逃离。但我们从不反对上外婆家。因为这里的母亲跟家里的母亲不太一样,虽然她仍旧一刻不闲,麻利地剁菜、擦地、煮饭,但即便是骂人,也透露着隐秘的愉快和松弛。这里的母亲更加明亮。
母亲有时候高兴了,会给我们几个银角子。我和姐姐冲下楼,拐到一楼的老婆婆家,夏天买颗糖,冬天买支炮,也能欢喜好半天。
长大之后,有一回我跟姐姐去二马路看望奶奶。我刚刚读大学,姐姐刚参加工作。我们俩第一次独自去看望她。从街边的小铺买了一箱维他奶,大红大紫的包装,喜庆得违和。我们吃力地提着这箱奶沿着街边慢慢走。两旁“趴伏”着乱糟糟,土兮兮的屋子——比以前更乱更无趣了。很多土黄色的老砖墙上,画着黑粗的“拆”字。那些大字墨汁淋淋,显得潦草而急促,像一队土匪冲进了熟睡的村落,匆匆地宣告他们的占有。
平常得触目惊心。
快九十岁的奶奶就生活在这些字后面,其实有些不太认识我们了,但还是很高兴地用吸管细细地喝豆奶。回家的路上,我们慨叹,二马路变了,窄了也短了。它再也不像过去那样艰巨,那样难以逾越,原来曾经的地老天荒,也终将一地鸡毛。
历时几十年,我的长辈们在这条路上两间不足30平米的小屋子,搬进搬出,走走停停。我的外公外婆还有奶奶都在这里终老,我的母亲、三姨、舅舅从这里长大,离开。如果老房子有耳朵,默默地聆听犄角旮旯里缓缓的乡音,肯定听进去许多不为我知的家族往事。那历经过好几代人的砖墙上,点点划划的笔迹,水渍,霉印,勾勒了他们的生活图卷。有团聚,有争吵,有哭泣,有欢笑,有喷香,有烟火,所有五味杂陈的瞬间被“拆”字一笔勾销,随着老房子被拆毁、坍塌,同世界上所有业已消失的一切,成为萦绕梦境的魂。
奶奶去世后,我再也没去过那里。我不知道它现在变成什么模样了。不过我想,它肯定与新一代城市的任何道路没什么不同,干净、整齐和乏味。
二里半
我小时候住在高叶塘。
高叶塘地处湘江西边。湘江自古就是名江,李白写,“古有皇英之二女,乃在洞庭之南,潇湘之浦”,毛主席写,“独立寒秋,湘江北上,橘子洲头”,“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湘江之西,大可以浦西,西渡,......有无数的好名字,可是到长沙人自己这里,简直“元嘉草草”,名“河西”。这是题外话。
直到临搬走,才获知“高叶塘”这个地名。大概是不舍,细细玩味好久。朴素的地名,因为中间有了个叶字,便染上了色彩,变得一点点特别。
那时候的塘里,也真有很多树叶。家对面是一座黄土山。说是山,其实就是土堆。隔空望去,黄土上东一下子西一下子,零零落落插筷子那样插好多歪秃秃的树,以为山不过就是如此。后来,随爸爸出差上北京,站在长城上瞭望山野,满眼的翠,一团一团滚滚而来,青山欲燃,原来是这样呀。
土山被推平之前,我和姐姐常上去。我们在那里找到过蛇莓果、桑叶和长腿绿螳螂。必是姐姐小心翼翼地趴跪在地,双手猛地一拢,螳螂就被合在了掌心。我总躲在树后面,缩成皱皮的柿子模样,又舍不得错过,就偷眯着眼皮。好想问,那虫子腿会不会轻轻地撩,嘴会不会细细地咬,翅会不会密密地扇,她从不告诉,只是裂开了嘴,跑得飞起,钻进了厨房。出来时手里多了个瓶子,螳螂趴在玻璃壁上,张牙舞爪妄想逃出生天。
姐姐爱玩虫。夏天里,她在哼哼(读三声和四声,意金龟子)的腿上绑一根白棉线,像牵宠物那样招摇。哼哼分月亮和太阳,月亮绿太阳紫,紫的精贵。她还抓天牛、悬梁子(蝉),只有蚕我是不怕的,但蚕要桑叶伺候,得爬树。姐姐叫我像大侠霍元甲那样,练好功夫,才能被捉虫队录取。我早上站马步,中午徒手劈树干。练得黑汗水流,还是爬不上去。只得追着队伍的尾巴东奔西忙,讨得一点差事。这种时候妈妈总说,没人跟你抢冷板凳的。
母亲长得美。我羡慕她秀气挺直的鼻子,不像我的,又宽又高,是平原上兀自拔起的乞力马扎罗。她的脚掌也美,是瘦长的埃及脚,而我踩着两个馒头。她的头发乌黑浓密,我是黄毛丫头。从小,人们会客气地说,像爸爸也好,有福。我总是很气,又不是男人,为什么要像爸爸?
张爱玲在《童言无忌》里写的,“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她立志八岁要烫卷发,十岁要穿高跟鞋,向母亲看齐。
我跟她相反。小学时,很流行过一种叫健美裤的弹力黑长裤。那个流行的程度,现今的顶流也会望洋兴叹。跟普通布裤子不同,它腰宽腿细,一路细下去,到裤脚处,缩成两条极窄的袢带。袢在脚板窝里,往上一拉,两条腿立刻绷成等边三角形,裤缝锐利得似刀片,把所有的肌肉线条削得笔直。框在硬朗的直线里,膝盖打起弯来也畏缩了几分。我厌烦母亲推荐的所有服装,她不懂我。她乐此不疲。
她给我和姐姐戴上遮阳帽,套上连衣裙,给我们的嘴唇抹猪油厚的红唇膏。她是兴致勃勃的那个,而我捧着书,呆木的模样,她说,假忙子忙咯?
她要带我们去二里半了。穿戴整齐地站在向阳的门口,金色的光线游走在她的身上,勾勒出一幅金光漫漫的剪影。我知道我在二里半必定玩得开心,她会带我们爬树,会用飘网追蝴蝶,会用石头打水漂。会一齐躺在太阳里,眯缝着眼睛,大声地背李白。我从不追问高叶塘,但我追问二里半,她说,爬坡爬到二里过半,再歇就走不下去。人们就用这三个字给上山的人打打气。后来学课文,知道有一句,再而衰三而竭。不知道是不是她戏谑地杜撰。
但是,下一回,我仍旧磨磨蹭蹭不挪窝。包括以后的无数回,面对任何可能欢快的时刻,我都习惯性地停驻,仿佛竖起耳朵等着那句话,“假忙子忙咯?”
来北京她住在我家,那时候腿脚已经不便,陪她在小区的草地散步。她突然停步,然后猫身往下一探,双手猛地合拢。就得意地把合掌向我扬一扬,我低头往指缝里瞅,不过是一只小蚱蜢。迭声埋怨她,一只虫子不值得,走不稳,会摔跤。拉扯之间,蚱蜢蹦得老远,隐没在草丛里不见了。她远远地望了许久许久。
很多年,我和母亲像金庸笔下不同门派的武林中人,一言不合便剑拔弩张。现在,那剑空了下来,在多出来的时间里,我像黄牛反刍那样,细细地咀嚼、琢磨,戚戚然也领会了她的招式。母亲的血流在了我的血管里,不经意地跳脱出去,用她的嘴,她的手,用她的眼睛,重温一遍我的世界。长城下的翠如重影那样穿越时光溶入到眼前。鼻头酸涩起来,原来是这样呀。那一刻,我懂了她,她在我身上重生。
有一句滥调,失去了才真正懂得爱。喝过一口浓黑的药汁,才渴望冰糖的甜。儿子把蜜桔吃成桔皮山堆,也不会说一句,真甜呀。因为每一只都很甜。他不会懂得一家人守着方桌,在开出许多只白西瓜后,看到溅射出鲜红的汁液,有多么惊喜;他同样不会懂,拿着掰开后又苦又涩的烤红薯,摸黑走上一里路,找小贩要回的两毛钱,有多么珍贵。也是呀,小孩子总不会期望苦的。
现在我有一点懂了,故土牵连的其实不是土,而是人。随着我的年纪越长,脸上的沟壑越多,它就离我越远——即使我们仍生活在那块地域上。我同千寻和无脸男一起,坐上有去无回的海上列车,将故乡望成追忆。
就像高叶塘、二里半和二马路,我把故乡的一点一滴打磨成颗颗宝珠。点数着,把玩着,唯恐遗失,我将它们缀成了一张珠网。忉利天宫的佛陀所言,因陀罗珠网上,每一颗宝珠皆为世间“万法”,宝珠相连,交相辉映。不论好坏,遑论爱恨,你看到我,我看到你,血肉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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