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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是小说的开头,需要达成几项目标:
·吸引读者。
·建立读者和主角之间的联结。
·介绍故事中的世界。告诉读者这个世界的地点设定、时代和相关背景。
·奠定小说基本的调性。这是气势万钧的史诗小说,还是滑稽古怪的闹剧?动作场景连篇还是注重角色变化?步调飞快还是闲散?
·说服读者继续读到中段。为什么读者要关心你的故事,继续读下去?
·介绍对手出场。哪些人物想阻挡主角?
只要达成这些目标,你的情节就有了稳固的基础,读者会觉得碰上了很会讲故事的作者。如何,感觉不错吧?
吸引读者
小说开头的首要目标,就是吸引读者。就这么简单。
切记,你的第一位读者一定是经纪人或编辑。这群人很难攻克,因为他们每天要看的稿件太多,巴不得能挑出问题,把你的作品丢到一边。
所以别让他们挑到问题。
接着你的作品要面对书店里闲晃的客人,他们可能会(因为营销和设计部门的努力工作)翻开第一页,看看里面写了什么。
这就是你面临的挑战。因为读者除了读你的书,还有其他九十亿件事可做。而且第一印象很难摆脱。一旦留下坏印象,你就得拼命两倍,外加花两倍的时间,才能回到原点,有时对方甚至不给你重来的机会。
所以不管是做人还是写小说,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绝对值得。以下介绍几个好方法,让你从头就抓住读者的心。
开场白
我建议你偶尔读读迪恩·孔茨的小说开场白。往往他的开场白都是浓缩成一句的小段落,其中提到一个有名字的角色,还有马上要扰乱正常生活的事件:
凯萨琳·赛勒确信,车子随时可能在平滑结冰的路上打滑,完全失控。
——《与恶魔共舞》(Dance with the Devil),以迪娜·杜艾尔(Deanna Dwyer)之名出版
潘尼·道森从睡梦中惊醒,她听到黑暗的卧房中传来有东西鬼祟移动的声音。
——《黑暗之后》(Darkfall)
周二是加州常见的好天气,满满的阳光和希望,只可惜哈利·里昂得在中午去杀个人。
——《恐龙的眼泪》(Dragon Tears)
在缟玛瑙墙环绕的占领塔房间里,瑙立人(Naoili)胡兰将他的外脑与控管生理机能的脑分离开来。
——《野兽之子》(Beastchild)
这些开场白的成功因素是什么?第一,其中包含了角色的名称,明确的称谓劈头就创造出小说是现实的错觉。用代名词开场也有类似的效果:她听到卧房里有东西在动。
不过我喜欢孔茨的写法,因为名字能带来额外逼真的效果,让读者更轻易“自愿暂时停止怀疑”。
第二,开场白中有事情发生,或有事即将发生。而且不是随便一件事,而是不祥或危险的事,会打乱正常生活。
利用开场白带给读者动感,预示有事发生或即将发生,让读者一开始就感到情节的移动。
如果你用长篇描述段落开头(过去人们比较能接受这种开场白),你就无法创造动感,反而会害情节停滞。
别误会了,你还是可以用描述开场——只要加入带有动感的文字就好。 而只有角色能够有所动作,所以请尽快介绍角色出场。以下的例子来自美国作家安·拉莫特(Anne Lamott)的作品《蓝鞋》(Blue Shoe):
窗外的世界宛如一片火海,开心果树的叶子散发着火红、橘色的光芒。麦迪端详着晨光,躺在床上她先生应该睡的那一侧。
拉莫特以描述开场,但第三句她就加入了角色,接着又补上一句显示事有蹊跷——她先生不在应该在的地方。
读者感到有事发生,知道麦迪身处麻烦的困境,必须想办法处理。
这就是动感。动感不一定要用动作呈现(虽然也可以),只要传达有事发生的感觉就好。
如果你没有趁早打乱主角的生活,你可能就要违反希区柯克的名言了:好故事就像人生,只是删掉了无聊的部分。
所以快打乱一江春水吧。
开头发生的事未必很重大,像房子炸掉。有时反而可能是看似无害的事,譬如夜半打来的电话,或一小则意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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