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shine》是一部传奇性色彩的人物传记,戴维·赫尔夫戈特作为主角在影片里的主角光环是现实中赋予的。但如果只是把这部片子定位为天才的基调,那未免太过把自己隔离在整个符号界之中了,也就是你的角度一定不会高于你认为的本身。有的朋友也许对于戴维的父母营造的这样一个童年生活会投射出很多的不愉快的回忆,以及对整个社会性的批评。这其中也反映了共性中的集体焦虑与自尊脆弱的典型,但同时也不得不去思考在同样的残酷环境下,有多少生命耗损、枯竭在这样的对抗当中,又有多少生命蜷缩着,犹如婴儿般的等待新的客体,但最终只能短暂的唤起那致命的补偿。
戴维的天赋对于父亲来说是犹如一个可以重新回到赌马场的机会,他既是教练的身份又是赌徒的身份。那么父亲的角色呢,好像并没有看到,背负仇恨与绝望的男人,同时也是一个瓷娃娃,拖着残缺不全的身体,使上了劲拼命把孩子的未来一点点掰下来填补在自己碎裂之处。一次次的比赛后的训练注定了博弈风险的大幅度增加,这也是最终导致戴维不得不以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作为成名作,戴维长期的压力和动力都来源于父亲形象的内化,天赋帮助他完成了这首钢琴曲,但这股力量就像瞬间抽空了他身体中不属于他的部分,使戴维变得疯癫(庆幸的是此后10年的精神病院生活并没有毁掉他的能力)。
然而这次比赛并不能说是其巅峰体验,因为并不是他自己内心真正想弹的曲目,也并非他这个阶段适合去弹的,但却可以说是一个节点,走向自己内心和真实状态的节点。精神支撑倒了,但技能却让他得到太多眷顾。可以说他的整个人生的母亲形象,会有很多人来补位,从最初的凯瑟琳到最终的妻子,无不都在扮演这样一种角色。戴维就是这样处于一个安全领域的孩子,每次在酒吧弹琴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游戏而已,把自己的内心情感通过钢琴与外界链接着,所以这样的弹出来乐曲怎能不打动别人,表演完后与陌生人的握手和相拥,这样的时刻也许才是他的巅峰体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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