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伦的那首《When We Two Parted》有很多个译本,但读起来最为心动的是查良铮先生译的《想从前我们俩分手》。
“从前”,“我们”,“分手”,单单是这个标题读起来就已经很让人浮想联翩了。
很早的时候就读过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年纪,苦思冥想也是理解不了那个女人炽热了一生的感情到底是因为什么的。一遍遍的飞蛾扑火,从一无所有到拥有一切再到一无所有,直至死亡也不肯罢休,实在不能明白支撑她一路走来的动力又是什么。
三十岁那年的徐静蕾无疑是最文艺的,于是她将这样一部暗恋至极的小说改头换面用了自己的文艺表达方式拍了出来,以至于文艺至极,又寡淡至极,非一个人单独看不可,多一个人一起看便再也看不见江小姐悲欢离合的一生究竟是如何开始便又如何结束的。
向来看惯了带着匪里匪气的姜文演电影,突然有一部片子一下子文艺了起来,心里貌似是有点不太适应的,以至于尽管他文绉绉的带着金丝框眼镜,表现的极尽的儒雅,风流尽显倜傥却是没有的,搁在这几年,大约要是渣男的代表了,一点也不招人喜欢的。不过好在他亦是不需要讨人喜欢的的——他自有人喜欢。那些女人们,为他心甘情愿意乱情迷的女人们。
我又在想十三岁的孩子能做些什么呢?搁在现在怕是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什么也做不了了。但是又要有老一辈的人会说了,搁以前啊十三的姑娘都能嫁人了。于是笑一声,十三岁的姑娘嫁为人妇,这性启蒙不能说不早。但是不消说封建时代,从现在往前倒推个八十年、七十年,十三岁也是足够一个人人格性格的形成了。
三四十年代的北平,亲眼见到过的人越来越少了,但也不是想象不到的:无非就是狭窄交错的青灰色弄堂里安放着青灰色的四合院,以及那奔跑的孩子手里的一串鲜红的糖葫芦作为调色。天气清清冷冷的,树木光光秃秃的,穿西装的,穿旗袍的,穿马大褂的,穿军装的,富贵的,贫穷的,倒也算得上是济济一堂了。
于是那个十三岁的穿旧棉布格子旗袍的姑娘便在这样青灰色的极其寡淡的青春里,与陌生的穿西装的作家撞了个满怀,也与以后的人生撞了个头破血流。
他带着眼镜的面庞微笑着,淡淡地,礼貌地,于是那低头的,娇羞的,在风中狂奔的,小鹿乱撞的心的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十三年寡淡的枯燥的生活里,突然就闯进来了一抹不一样的颜色,那是另一种人生,除夕夜里一手攥着糖葫芦一手攥着酱油在弄堂里在鞭炮声里奔跑的小姑娘,仿佛突然就长大了,有了自己人生的方向和追求。
只是那一抹情窦初开的情愫还来不及更彻底的膨胀蔓延,别离便已经启程了。
最是喜欢拜伦那一句:“若我会遇到你,事隔经年,我将如何与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大多的久别重逢大致便是如此,激动抱以眼泪,无言抱以沉默。只是还有另一种,我们不大常见,那就是抱以陌生,最熟悉的陌生,最无尽的陌生,最一眼望不到头的陌生。
时隔六年,昔日里的邻家小姑娘长成了青春洋溢优秀开朗的大姑娘,人潮流离中再次相见,不是眼泪,不是沉默,而是陌生,一个男人对喜欢他的姑娘的陌生。
他没能认出她来,她却因为交集越陷越深,不顾一切。他爱她的青春爱她的面容,却不爱她的灵魂。随随便便地开始,也合该是随随便便地结束。分别的时候他敷衍地一句我会去找你,她天真地以为那便是信誓旦旦,却想不起来情场浪子的心从来都是不安分的。
陌生的相见,再陌生的分离,她念念不忘把一段匪夷所思的一夜情当成是白璧无瑕的白玫瑰,他却早已将其抛之脑外自由自在。
而又时隔八年,昔日里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变成了妖艳美丽的交际花,纸醉金迷中再次相见,彼此握着手微笑着寒暄,诛的不是过往的岁月,而是会痛的心。
他云淡风轻地问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她的笑容渐渐凝固在嘴角,一夜春宵那一叠钱将她的自尊卑微到脚下。院子里,老管家白发苍苍了,他向多年前一样向她问好。早啊,小姐。
还能说些什么。其实什么也不必说了。爱是一个人的事,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我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只是爱了一生,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让你知道。
想从前我们分手的时候,你总说会来找我,最后却一次都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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