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聚餐,一位朋友提议,在场每人讲一个自己关心的主题,由大家展开讨论。于是子女教育、投资理财和工作烦恼都被提了出来。到我时,我问了一个我想了很久的问题。
假设某人在他的父母老去之后,按时足额给赡养费,保证父母衣食无忧,需要照顾时会请保姆,生病时会请护工,但是自己却几乎不与父母联系,不见父母。那么,这个人应不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呢?
大家的反应不一,大部分人认为应该谴责,因为孝顺父母不仅是物质上的,还包括对父母的陪伴;有人认为需要了解原因,他为什么会这样做;还有人说这是别人家的事,外人不应去指指点点的。
我接着说了一件事。
有个当儿子的,虽然已经工作,但长期患病,因此收入仅可以糊口。四十来岁的父母对此很不满意,强烈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因为自己生活困难。困难一是居住的商品房环境嘈杂,睡不好觉,要求换成风景好的别墅。困难二是开的车档次低,油耗大,要求换成高档车。儿子赚的钱被他们拿走,每天被骂废物。
面对这样的父母,他只能逃离,孤独的一个人租住在异乡。
朋友们听完都乐了,世界上居然有这样奇葩的父母?
我说,回到我刚才的问题,你们认为那个人应该受到谴责吗?
这次,答案统一了许多。别人家里的事情作为外人能有多了解呢?凡事有果必有因,只看父母与子女相处的表面现象就去指手画脚,太武断了。
其实,我说的这个事例一点也不极端,有许多父母要过分得多。不过,我思考的并不是孩子要不要对奇葩型父母尽义务的问题。
所谓义务,是不论他人如何待你,你都应尽的责任。具体到父母子女的关系,子女对父母到底应该尽些什么义务呢?
我们先来看道德上的要求。
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做人的根本、连父母都不孝顺的人猪狗不如……这样的话不陌生吧?孝顺是中国人对当子女的道德要求。不孝之人,在古时可能丢命,现在也能被唾沫星子淹死。
百度词条上这样写着:孝顺指赡养父母尽心尽力,遵从父母的意志。
赡养,指供给父母生活所需,包括物质和生活上的帮助,感情上的照顾、关心。
为了进一步明悉什么是孝顺,我在朋友圈调查了大家的意见。百分之百的人认为“遵从父母的意志”必须有前提,不是盲目遵从,要有自己的独立意志。所以在本文里,孝顺的含义是指:尽心尽力地赡养父母,在不盲目的前提下遵从父母的意志。
只是做到什么程度才能称为尽心尽力,倾其所有还是量力而行?谁有话语权来判断是否盲从,父母还是子女?未成年时如何孝又如何顺?这些问题是很多父母与孩子的矛盾所在,亦是许多悲剧的根源,但展开说篇幅太大,为了不影响本文主题,就不进一步阐述了。
中国孝道文化的基本元素是孝与感恩,二者不可分割。它认为孩子应该孝顺父母是出于一个基本的对等原则,父母给孩子生命,抚养、照顾了你,付出了金钱、感情、时间等等,这些是天大的恩情,孩子有义务报答、反哺回去,从物质到精神。
我对此并不认同。
我们不去说那些父母遗弃、虐待孩子的极端事例,尽管对于被虐待的孩子,孝顺的道德义务同样存在。至于被遗弃的孩子,就略过吧。
一般而言,大多数父母是深爱他们的孩子的。所谓痴心父母古来多,为什么?我想这是物竞天择的结果。那些父母不爱子女的物种只有灭绝的份(繁衍量巨大的低级种群除外),因为婴幼儿得不到照顾难以生存,自然就消亡了。所以父母爱子女这种感情与生俱来,也不是当父母的能选择的,这是物种延续的驱动。
父母既然把一条生命带到世界上来,就有义务爱他,抚养、教育,让他成年后在这个世界上具有基本的生存能力。孩子的生命权、健康权依赖父母来保障,不可剥夺。所以,父母即使不爱孩子,也必须做出爱的行为,让孩子得以生存。
父母明明只是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怎么就可以理直气壮要求孩子回报呢?
这就好比你爱上一个人,无论你付出多少、爱得多深,她也没有爱回你、报答你的义务。
事实上,父母给什么,物质的、精神的,孩子都没有选择和挑剔的权利,好坏多寡,都是强加给他的。要求孩子孝顺的对等原则站不住脚。孩子要做的是爱自己的孩子,抚养教育好自己的下一代。虽然我看到的现实是,孩子们对父母的爱和忠诚甚于父母对孩子。
需要说明的是,父母的义务只尽到孩子成年。当孩子已经有独立生存能力时,再接受父母的支持,应该要报答、偿还。
那么,为什么我们传统的道德观会对孝顺如此强调?
抛开儒家文化这个庞大复杂的课题,我想,大概是因为中国社会一直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养老制度吧!社会不养,只能靠儿子养。养儿防老,但儿子要是不肯养可怎么办呢?那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于是,孝道文化就从小给孩子们洗脑,洗出了无数作为养老工具的孝子。宗法家族、道德再加上律法,把孩子们困得死死的,但凡有点不孝的念头,自己都会认为自己是罪人。
既然是养老工具,那么孩子的一切都要好好控制,兴趣爱好、读书交友、婚恋嫁娶以及职业规划……都以父母意志为准,不能有害养老大业。女儿是别人家的,大可不必投入那么多资源,但也要好好榨取价值。孝道文化在不同家庭所衍生出的异象不一而足,以孝顺和报恩的名义。
孝顺一词的定义无法周延,解释的随意性太大,因此不能作为一项义务。
我们再来看现行法律对子女义务是怎么要求的。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除非父母在子女小的时候遗弃了子女,否则成年子女对年满60周岁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如果父母虽未满60周岁,但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也按此处理。
如前所述,赡养包括物质和精神层面。60岁以上的父母,就算没有经济困难,子女也有看望、关心老人的赡养义务。(所以我一开始问的那个问题,严格来说,那个儿子不仅应受主流道德谴责,他还违法了。不过,法律对他不会有什么真正的惩罚,因为这个规定难以强制执行。将道德要求引入法律条文,这算一个失败的范例)
为什么法律会这样规定?
和前面的理由一样,我们还没有完善的养老体系,社会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下,靠家庭养老是首选。赡养义务要求子女在物质上不能让老人流离失所,吃不饱穿不暖,精神上不能太孤寂,否则,社会岂不是不稳定?
与孝顺相比,赡养义务要简单明晰得多,要求的是对老人基本的生活质量保障,没有“尽心尽力”的模糊描述,更没有精神层面的“顺从”要求。
前些天有个新闻:大批老人拎包聚鸟巢等领钱,充耳不闻广播称水很深。老人们被免费领取5万元的谣言蛊惑,从全国各地奔赴鸟巢聚集了一天,公安、媒体怎么劝都不听。很多子女们只好跟着进京,怕老人出事。
由这个新闻,你看到精神赡养义务的作用了吗?
父母抚育自己的孩子天经地义,不用当成天大的恩情来要求孩子孝顺、听话。孩子知恩、感恩,那很好,但那是孩子的事,父母挟恩图报,这恩又能有多伟大?
孩子依法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是履行社会责任。
其实,父母在孩子年幼时好好爱他,用心抚育、陪伴孩子成长,又有几个孩子长大后会不爱自己的父母,不愿意孝顺、照顾他们呢?爱是自然流动的,何必加入功利之心,扭曲了父母子女的天性。
孝顺父母不是子女的义务在反驳我之前,请先诚实地评价一下自己,是否一直孝顺着你的父母?孝,是指尽心尽力地赡养,你尽力而为了吗?顺,是指遵从父母的意志,父母不认同的事,你顺了吗?此外,我再说一遍,义务是所有子女要尽到的责任,无论父母当年对你是好是歹,不存在少数例外。好吧,杀和弃不在其中,有人说,淫也不在其中,这是不承认现实。欢迎理性讨论,但侮辱性言论将删除。
和同学讨论亲子关系时说到我的观点,她笑着说你这是大逆不道啊!所以我在表述时去掉了过于锋锐的部分,毕竟我的目的是引发思考,而无意争论。三尺长舌,断章取义,翻云覆雨,实在没什么意义。行动大多只能中庸,且让思想自由高飞吧!
网友评论
孝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其内容具有任意性。
事实上,有多少人做到了孝顺父母?顺是要遵从父母的意愿。父母不喜欢子女选择的专业、恋人、工作等等,要求换志愿、分手、当公务员……子女会换、会分吗?有些会有些不会,有时会有时不会。父母说孩子不孝顺,孩子说是不盲从,以谁的为准?
再说孝,尽心尽力赡养父母。对经济困难的子女,妻子和父母同时病了,钱只够治一方的,治了妻子,是为不孝?因为没为父母尽心尽力。
标准不明晰,如何保证子女尽义务?
所以,我认为孝顺是一件各凭能力和本心的事。
谢谢你这么理性的态度。
思想大可自由高飞,行动或可中庸。
过去讲孝,一个原因就是社会(政府)不承担养老的责任;后来做社保等措施,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义务,应该是乘义之务,也就是合乎道义而做的事,强调其道德伦理上的强制性,也就是说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就被打击。这与爱的自然属性不相矛盾,孝也应该是一种爱,如果这种爱被强制了,也便被选择了,而孝的正向来源也是一种爱,父母因爱而有子女,子女向上爱便是孝,用义务来表达这种爱,我想代表的更多的是这种爱的无可选择性,也即其自然性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