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偷窥癖,我喜欢在厕所里偷看女人的屁股。我不仅喜欢偷看女人屁股,我还因此掉进粪池里淹死了。故事就在这种滑稽的基调下展开了。
《兄弟》与《许三观卖血记》不同,余华的笔法到《兄弟》这里可以说是真正的老笔杆子了。这本书余华使用大量的颠覆性和宣泄性的狂欢化语言来进行叙事,读起来泥沙俱下,酣畅淋漓。
通过《兄弟》这本书,我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余华,和其他作家的作品不同,余华的用笔非常大胆和犀利。他使用优雅的与粗劣、悲伤的与狂喜的语言相链接,使这些性质相反的语言在相互抵消的过程中呈现出新的话语形态,进而生成新的意义空间。
如果说太宰治可以把人物写到极度讨厌,那么余华就可以将流氓写的非常流氓。和王朔笔下的小流氓不同,余华写流氓没有什么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没有什么酒吧、街头、一夜情。余华写的是那种旧时代的老流氓,他们可能不讲究什么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他们就是简简单单的“不要脸”,喜欢偷窥女人屁股,仅此而已。
而能把“不要脸”诠释到极致的,非书中李光头莫属了。他小的时候和父亲一样是个偷看女人屁股、讲黄色故事的小流氓。长大了是一个投机倒把、四处钻营,凭着几个钱乱搞男女关系的大流氓。如果你以为他这一辈就这样,那就大错特错了。余华不紧不慢的继续写着,一只小蛾子飞到了他头顶那盏台灯的灯泡上,蛾子的影子投在余华面前发黄的稿纸上,呈现出一个大大的黑块。黑块遮住了文字,就像裤衩遮住了女人的屁股。
被遮住屁股的女人叫林红。这是一个李光头愿意为了她而结扎的女人。而把这个女人娶到手的正是李光头的兄弟,宋钢。就这样,故事在各种成功失败,失败成功的反转中有条不紊的进展着。有意思的是,我在读书的过程中,经常看看书还剩下多厚,以判断接下来还会有几个反转。但无论还有多少个反转,余华都交代的极其明白,让你的思路异常清晰,看起来一点儿不乱。
读《兄弟》--满屁股都是脑子的一本好书至于故事情节发展,还是那句话——荒诞又合理。最近我小学语文老师上课时经常说的话反复晃荡在我脑袋里——“作者通过人物来反映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艰苦生活的抱怨和控诉。”小时候不理解,只把这当成是考试简答题的套路式写法。但现在发现并不是这样,我想说这真是一句听起来很响,闻起来很臭的屁。其实有些作品,比如余华的这本书如果你带着某些“深入阅读”的想法去读,我认为就是撸肉串子喝拉菲。这样你既吃不出来肉串子那肥而不腻,外酥里嫩的鲜美,又喝不出拉菲那醇厚甘冽的奢华感。
例如十四岁的李光头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抓获后,民警想打听那几个女人屁股的细节行为,这里面的确可以映射出文革时代禁欲的负面效应,但如果你不考虑这些,单纯的脑补一下那个画面,不是很有趣么?所以这本书我认为最适合的操作方式就是“浅阅读”。不带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想看出社会时代背景、讽刺这挖苦那的、只单纯的当成一本故事书来看,你会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
故事情节就不展开介绍了,在这里主要分享一下余华的写作手法和阅读打开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欢迎读过或者没读过此书的朋友们和我分享属于你自己的思考和体会,让我们以书会友成为朋友。如果大家对余华感兴趣,后面将介绍他的经典作品《活着》。感谢支持,感谢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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