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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作 | 从翻译中学习名家名作

关于写作 | 从翻译中学习名家名作

作者: 佐撰 | 来源:发表于2020-05-28 03:10 被阅读0次

最近尝试翻译了两篇英文短篇小说。一篇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 (Roald Dahl)的《去往屠宰场的羔羊》,一篇是美国作家Sherwood Anderson的《鸡蛋》

大家可能不熟悉罗尔德·达尔这个名字,但应该都知道他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和《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他既是著名童书作家,短篇小说也非常有名,《去往屠宰场的羔羊》是其短篇代表作,曾被改编成电视剧登上希区柯克剧场。

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是美国二十世纪初的知名作家,著有多部短篇小说集,作品关注美国普通平民世界。1921年他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鸡蛋的胜利》出版,其中收录了这篇创作于1920年的短篇小说《鸡蛋》。

决定尝试翻译小说,是为了训练自己的精读能力,体味名家对短篇的谋篇布局,同时在翻译过程中提高自己中文的遣词造句水平。

选择这两篇,也有原因。

我尝试创作短篇也有一段时间了,大抵却总是摆脱不掉以情节取胜的套路。也就是说,总不过是讲个故事,一旦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就再难吸引读者读第二遍了。

《羔羊》是一篇以情节取胜的短篇,典型的在结尾处才揭盖子的“完美犯罪”类型的悬疑探案故事(因此才登上希区柯克剧场)。而《鸡蛋》则正相反,每次“我”家开始新生活,作者都提前“剧透”新生活的结局,也就是说,作者根本没想用“出人意料”的情节去吸引读者读下去。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妨碍读者一读再读。

其中的差异非要钻进名篇里面,前前后后反复翻上几十遍才能体会一二。

《羔羊》创作的最大特点是留白。这种故事最容易流于一旦知道结局就让人失去重读欲望。但《羔羊》却通过大量的留白,使读者不经想要一再探寻究竟。

“对你来说,恐怕是个意外,”他说,“但我思前想后考虑了很久,我认为唯一能做的就是告诉你。我希望你不要太怪我。”
他告诉了她。没花多长时间,四、五分钟而已,而她从头至尾静坐不动,用茫然震惊的目光看着他一点一点远离,他的每个字都使他离她更远一步。

他告诉她的那件事,是让她起杀心的关键,但自始至终,作者没有告诉读者那到底是件什么事。至于故事最后的结局,到底警察是否知道了犯罪真相,则更是一大悬念。作者通过独特的表达手法,让每个读者都能得出各自合理的结论,但却又可能互相矛盾。这就等于说,在同一篇故事的基础上,每个人都能演绎出自己想象的故事,甚至同一个人,每次读都可以演绎出新的故事。

《鸡蛋》创作的特点是主题鲜明。无论是中西方文化,鸡蛋都有“希望”的隐喻。鸡生蛋,蛋生鸡,鸡多了换羊,羊多了换牛,最后牛马成群,脱贫致富,走向人生巅峰。这个故事在古今中外的农业民族都有大同小异的版本流传。同时,古今中外关于这个故事也都有另一种讲述:主人公越想越兴奋,一伸腿踢翻了装鸡蛋的篮子,从此断送了黄梁美梦。通过对“鸡生蛋蛋生鸡”的致富神话的解构,作者用黑色幽默讲述了一个沉郁的美国底层民众的美国梦碎故事,从而,对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提出质疑。

母鸡下蛋,再孵出小鸡,终于完成一个悲惨的循环。难以置信的复杂。大多数的哲学家绝对是在养鸡场长大的。人对小鸡怀有如此厚望,最终却都惨遭幻灭。小小鸡刚刚开启生命的旅程时,看上去如此聪明而机敏,然而它们其实蠢得让人绝望。它们简直太像人了,足以搅乱你对人生的判断。如果鸡瘟没有使它们毙命,它们就会等着你对未来的希望熊熊燃起,然后走到马车轮底下去——被压成一个扁片儿回到造物主之手。

看着小说中“我”的父母不断地创业不断地失败,读者不禁会跟“我”一样,怀疑人生的意义,这种怀疑超越了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是每个在底层甚至中层挣扎着的人的共同心声。

好的作品可以看到作者在词汇使用上的精心,这一点,非要精读才能体会到。比如,在《羔羊》一文中,开头部分,作者精心营造了妻子在家等候心爱的丈夫下班的温馨氛围,与丈夫回家后的冲突造成强烈反差。但就在这温馨的气氛中,作者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插入了两个"opposite(对面)",埋下夫妻“对立”的伏笔。这样的遣词,在泛读中很容易被忽视。

而在翻译过程中,则深深地感受到我自己文学表达能力的薄弱。用大白话讲故事是容易的,但把一个故事写成文学作品却全不是一回事。第一个坎儿,就是遣词造句。

举个例子,《鸡蛋》一文中形容母亲的眼睛,用了"troubled grey eyes",如何翻译"troubled"这个词,和几位笔友讨论了半天。从上下文分析,能体会到这位沉默寡言但雄心勃勃的母亲,急切地希望改变自己社会地位,但那还是女人没办法出人头地的时代,她只能望夫成名,望子成龙。所以从“困惑的”、“焦虑的”、”阴郁的“、“操心的“、“心事重重的”、”满腹心事的“……,最后定稿为”焦灼的灰眼睛“,不但保留了这个词字面上的“焦虑”的含义,也突出了“母亲”急迫的野心。

同样是《鸡蛋》里的例子,“我”出生后,作者写道“Something happened to the two people“。字面的意思是”这两个人身上发生了某些事“。原文是很常见的英语表达,但直译过来却满满的翻译腔,正常中国人无论是口语还是书面都不会这么表达。那么,到底怎么表达才是合乎国人习惯的呢?“两个人的世界被点亮了”、”命运之轮带他们拐向了“、”他们俩就全变了“,这些是笔友们的建议,最终综合大家的想法,我决定译成”这两个人中了邪“,既是为了贴合国人的语言习惯,又为了符合整篇小说营造的负面的氛围。

下面链接是我的译文,欢迎批评指正。

《去往屠宰场的羔羊(Lamb to the Slaughter)》中译
《鸡蛋 (The Egg)》中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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