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不用想你了

作者: 源小慕 | 来源:发表于2016-06-29 21:18 被阅读151次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那个手握狼毫,写得一手潇洒、漂亮的毛笔字的姑娘。

    大二那年,作为校文学社的新任会长,大权在握的我也不得不履行作为负责人的义务——招聘新人。

    带领着手下一行人,我们在学校教学楼到宿舍的林荫小道旁也搭起了招新公告。当时主要想扩大一下文学社的规模,只要来的人能够记得李白,杜甫,再知道点儿那些骚人墨客的风流韵事,就已然达到我们的新人要求了。

    连续三天的招新,已经定下的大概十个人,满足了今年的招聘目标,后面如果再有人来咨询,肯定就要提高要求,才能显得我们有格调。

    大才子张昊顺手拿出了自己的文房四宝,抽出一张宣纸,说道:“后面再想进我们文学社的,都得写毛笔字,谁能写得漂亮,谁就进来。”

    张昊自小就练字,一手行书写得十分有味道,集众家之所长,又能出于众家之形,很有他的个人风格。用他的话说就是“我把那些人的字都碾碎了,再拼接出了最符合我写的字。”也由此,他对那种拿着名家字帖一味模仿的,都很没有好感。以他对字的挑剔,我们都觉得不用看了,反正也招了十个人,够用了。

    如果没有你的出现,我们那一年的招新应当是十全十美的。可是偏偏,你来了,多了一美。

    “您好,请问文学社现在还招新吗?”扎着马尾,头发又黑又亮,眼睛亮晶晶的,里面满是水,巴掌大的脸,小小的嘴,更显得眼睛好亮。个子不高,刚好到我下巴。

    “招啊,怎么不招,不过要进我们文学社也是有要求的,必须要会写毛笔字,咯,东西已经摆好了,如果你会,直接写就可以了。”张昊笑得脸都起褶子了。

    现在会写毛笔字的本来就不多,又有张昊在旁边盯着,虽然……虽然我觉得你长得很可爱,声音很好听,很招人喜欢,但我肯定是不能公私不分的。

    只见你提笔就写了李冶的《八至》,还一边说:“虽然这人和鱼玄机是同道中人,但才华却是真真正正的好。”

    看到你写的字,张昊那平时半眯着的眼睛瞬间就张开了,瞧了字半响,又瞧了你半响,你就成了我们文学社的人了。

    后来知道,你叫陈曦,晨曦的曦,我也告诉你,我叫夕冀,这个夕是我的姓,不是夕阳的意思。如果你不曾把我的名字拆开来看,在我的名字里,它确实不该是夕阳的意思。

    不久后,大家都知道我们文学社来了个小学妹,懂诗懂词还会书法,机灵可爱得紧。

    可能我的大学生活过得真是太无聊,我的目光总是不知不觉被你吸引。

    知道你喜欢吃什么,知道你喜欢玩儿什么,知道你的每一个表情是什么意思,知道你什么时候又不小心感冒了。

    尤其是,那一次学校的书法大赛,你和张昊一起参赛,他拿了特等奖,你拿了一等奖时候的样子。那个时候,你的脸就像是刚刚泛红的苹果,满脸都是对张昊拿一等奖的不屑,又满脸都是自己得奖的幸福。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习惯在背后看着你,是不是一个人适应了一个角度之后,就不能再换个角度去看别人了。

    再后来,我看见张昊偷偷亲你,你很错愕,却没有生气,我想,我是时候放下你了。

    大四的时候,我卸任了文学社的社长一职,你比我们小一届。那会儿,我们正忙着找实习找工作,我得知你和张昊因为毕业去向的问题矛盾不断,我也曾无意看到你在人后的眼泪。可是,我连去拥抱你的勇气和权利都没有,我知道是我自己将我置于这般境地。

    再后来,你们和好了,我们毕业离校的时候,你抱着张昊在饭桌上哭得很伤心,等你哭着睡着了的之后,我和张昊把你送回了宿舍。

    刚毕业一年里,我们一直在漂泊,张昊比我好一些,一年时间,他稳定了工作,你去了他的那座城市,听说你做饭很好吃,想不到,那个平时毛手毛脚的姑娘会有这么好的做饭手艺,很有贤妻良母的气质。

    我也曾偷偷想过你穿着围裙,手起刀落切菜的样子,呵呵,想想就觉得肯定很有意思。

    毕业三年,我跟着上司跳槽到了一个新公司,在一个新的公司重新开始。同年,我听说我和张昊结婚的消息。

    我记忆里那个一如既往的扎着马尾,能吟诗作对,才华出众的姑娘穿上婚纱会是什么样?

    我想像中的那个穿着围裙,在厨房忙前忙后的姑娘嫁人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我不想去看了,就用想象代替吧……

    知道你幸福,知道你有了归宿,我也终于可以不用再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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