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两个字后面,很容易让人接上“已逝”二字。悄悄逝去的美好,才是芳华。曾经绽放如今残败的,才是芳华。这是只属于过来人的一种情怀。那些年轻而牺牲的,应该称为英年。70年代的故事很特别。不同于简单的轰轰烈烈或平淡无奇。那是人们集体扭曲的时代,每个人都不像自己,都是内心戏丰富的好演员。
刘锋是好人,对高尚,有种自我阉割般的追求。但当标杆又不是做和尚。二十来岁小伙子,心里如果不惦记姑娘,得是件多么变态的事情。奈何人们就接受不了正常的刘锋。小军医小摄影抱得了林丁丁,刘锋连摸一下背都摸不得?书中对人们的心理分析很透彻。人人都知道自己龌龊,偏偏身边有个闪着金光的大圣人。都在一个饭盆里吃饭,一个茅坑里拉屎。凭什么我肮脏你圣洁?!大家擦亮眼,一定找到蛛丝马迹,证明你刘锋不过是个演员,内心和我们一样恶心。眼都快瞪瞎了,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触摸事件,堪称大快人心。证明了人人都是臭流氓,我卑鄙,你也下流。这种心理,让我不禁联想起耶稣是怎么死的。一个毫无瑕疵的人,几天前还被百姓像国王一样迎进耶路撒冷。几天后却在大祭司毫无道理的审判之下,被同一群百姓嚷着要钉十字架。都是同样的心理,根源上来自嫉妒。
刘锋老年故意不戴老花镜,假装已经看了林丁丁的近照。把他的无怨无悔刻画得不能再透彻。二十岁的丁丁,是他心中的永恒。那一个触摸,毁了他一生,他却不怨任何人。甚至不愿看到那个曾害过他的人变老。哪怕开战那年,为了报复对他不公的人,他的做法居然是在迷路的司机要把失血过多的他送到野战医院时,故意指错路开向相反方向,把补给顺利送到被困部队。一心求死,用英雄事迹来打小丑们的脸。这不是战争戏,这是一个纯爷们儿的痴情戏。
何小曼拜她老娘所赐,像只老鼠一样长到十几岁,总是偷偷摸摸的活着。在哪都不受待见,人生本该苟且到底。以至于人人嫌她臭,不愿做舞伴时,她倒平静得好像和自己无关。刘锋的自愿,才是她人生的起点。当那双手托起她的腰,连亲妈都想努力忘记的何小曼,心里突然有了依靠。虽然是在舞蹈动作里抱起,把她抗在肩上。但打4岁父亲自杀后,这还是第一次有男人愿意抱抱她。这一抱,也是她的永恒。
一个心灵本来就脆弱的小姑娘,仔细清点两千多具尸体,只希望不要找到他。多年以后能再相聚,在人生的终点一直陪伴,就是她最大的奢望了。除了抱一下,也没再奢望过别的,因为她知道她不配。这不是丑女逆袭的戏路,这是一个孤独灵魂的守望。
两次触摸,改变了两个人的一生。所以,封面上的英文小字“You Touched Me”,才是全书的文脉。看了冯导的电影,虽然大部分情节来自本书,但感觉拍得根本不是一回事。冯导拍出了时代感,勾起一代人满满的回忆。但人物被扒皮抽筋,只拍出一副空架子。把坚忍半生的爱情戏拍成战争文艺片,我只能给你打B+。
建议大家还是来读严歌苓的书。少见的字斟句酌,每句话都像反复洗过。用不能再简练的文字,交待极丰富的情节。冯导搜肠刮肚的也只拍出了不到四分之一。相比电影,这本书才该打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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