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上跟人一对一聊写作,见面之前都要求学员发来他/她以往写的文章。
我留意到其中有一类文章的比例不小,即,这类文章不像是要写给众人看的,就算由公开渠道发布出去,除了父母、配偶、密友、仇家、下属……也就是对其本人存在浓厚兴趣或与之密集互动的那一小撮人,其他人很难升起阅读的兴致。
总的来说,属于一种“喃喃自语”式的写法,或者不客气地说,纯属自嗨。
我的话戳中了一些学员的心,他们带着委屈追问:“那什么样的文章才不算自嗨?什么样的文章才是写给大家看的文章?”
几番追问,也就逼着我总结出了一个「四有文章」的说法。
初练写作的人可以把它当作一把尺子,拿它来测量作品:只有具备了“四有”中的至少“一有”,文章才算是脱离自嗨圈,达到及格线,值当拿出来给人看了。要是“一有”都不具备,那……建议还是摁抽屉里三五十年后供自己回忆感慨吧。
「四有文章」拿出来讲了好多次,几乎次次都效果不错,学员的表情绽放在那,不容我不承认。也有好几人事后还发微信说:豁然开朗,大受启发。令我有一种不经意间下了个金蛋的愕然幸福感,也渐渐觉得不该捂着,应该写出来让更多人看到。所以,今天就来写啦。(感觉铺陈过多,可能要令大家失望……)
“四有”分别是:有趣、有用、有料、有力,按理解的由易到难排列。
先说有趣。
有趣最好理解了。所有人都爱看幽默诙谐促狭、逗贫损的文字,这一点不用说;需要说明的是,所有层次的写作者,只要他的文章是被广泛阅读的,也几乎都具备“有趣”这个特质。
有些人存在将严肃与有趣对立的倾向,以为严肃文学就得正襟危坐,板起面孔。这完全错了。所谓“严肃文学”,是说意旨的严肃而并非具体笔法上的中规中矩。
严肃文学的大家,如鲁迅、张爱玲、沈从文,他们哪一个的文章不是常常要害读者捧腹的?
比如鲁迅,读过专栏【造语篇】的朋友应该都还记得那首打油诗《我的失恋》,初读简直笑疯我了。还有讽刺徐志摩的一篇《“音乐”?》,志摩小哥神叨叨地说能听见无声的音乐,而“你听不着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鲁迅的跟帖是这样的:
我这时立即疑心自己皮粗,用左手一摸右胳膊,的确并不滑;再一摸耳轮,却摸不出笨也与否。然而皮是粗定了:不幸而“拊不留手”的竟不是我的皮!
我的跟帖只能是:hhhhhhhhhhhhhh……
再比如张爱玲给刻薄的人物安排刻薄台词:
你新嫂子这两片嘴唇,切切倒有一大碟子!
沈从文写淳朴无知的乡下人这样描述城里的女学生:
她们年纪有老到二十四岁还不肯嫁人的,有老到三十四十居然还好意思嫁人的。
以上是汉语写作顶尖大家,再看当代的知名作者,无论是一片赞誉被奉为神的王小波,还是毁誉参半但炙手可热的韩寒,他们的文章能受到追捧,声名鹊起,“有趣”在这过程中起的作用都不可小觑。
“有趣”是一种硬通货。
最明白这个道理的大概就是段子手们了。所以他们殚精竭虑,要把有趣浓缩进百来字的篇幅。
和前面两个层次的写作者比起来,段子手具备“有趣”,但抓住这一点就够了,文字也可以传播了。豆瓣一刻每天的段子集锦栏目,虽然总有人评论说段子太老,都看过,但还是架不住一大波一大波的读者涌来,嗷嗷待哺。
关于“有趣”的误区,除了将有趣与严肃对立之外,有许多人虽然认同有趣的价值,却又笃定自己“有趣不起来”。
这点我是·真·不认同(并非出于人艰不拆或呵护学员兴趣而佯装不认同)。有趣并不是什么稀缺的素质,大多数人都能做到有趣。
假如你观察过小情侣记录的恋爱琐事,会发现人在亲密关系中几乎都是鬼马精灵的。充足的熟悉度和好感值是有趣的土壤。
如果视读者为上司,既十足生疏,又总觉得他目光射过来在审视挑刺,当然没法轻松灵动。假如把与读者的关系处理为同事关系,疏离,有所猜疑,想靠近又怕造成不良后果——这种犹疑以及分寸的把控耗着内存,也难以流露你有趣的天性。只有将读者视为亲近的人(最好是情人),才有趣得起来。
首先敞开心扉袒露自己以获得回应,然后在互动中不断地增进了解和喜欢,彼此摸清点和节奏。也就如鱼得水两相欢喜了。
“作家天性孤僻”,这其实是个蛮大的偏见。写文章的人,文章写得好的人,必定是最愿意与人共情,和他人连接的。
有趣说完了,接着说“有用”。
有用也不难理解。从前写文章,要么诉诸道德,要么诉诸审美。但是说到底,人活于世,跟道德(以及哲学)打交道的时候不多;而文字的审美,在全民语文素质较差的当代,也是个小众之事。
绝大部分人的大部分时间,是以自己的一技之长成为合作社会的合格组件,另一部分时间,用来维持机体的生存和繁衍。俯瞰人类生息的全貌,道德和审美皆是小事。
于是,在大众写作的自媒体时代,一个必然的趋势就是实用型、技能传授类的文章异军突起。凡有助于人成为更合格组件,或有助于吃穿住行和生养孩子的文章,都是好文章;也就是所谓的“干货”文章。
韩愈《师说》不是干货文章,纳兰性德《饮水词》不是干货文章;李笑来的《比特币世界生存指南》和豆瓣阅读专栏《自我复位健康术》才是干货文章。
如今的年轻人几乎都大量消费干货文章,但是好像很多人又并不将干货文章考虑在自己的写作范畴内,尤其社科人文背景的,提起写作,总觉得就是在散文小说诗歌这些体裁中表达对宇宙天地人生的痛苦追问思索。
一旦把视野放窄了,陷入老旧的专业圈子,“逼格”似乎就变成了天大的事,哲学(道德)>审美(文采)>实用(干货)的鄙视链决定一切。
比如,考入中文系的学生多半是爱好文采的,可是一旦你国中文系教育的毁灭程序启动,谁都无法逆转,越是有才华的学生,越会被这条鄙视链下了降头,然后就连文采也唾弃了,遑论干货。何况还有“君子不器”这么久远的倾向,干货文章妥妥地被钉在low格。
只可惜滚滚长江东逝水啊,“有用”文章的趋势和电商网购一样一样的。
坚持不写这类文章,就好比生产者坚持商品不在网络销售,有一种与整个世界为敌的中二喜感。有些人虽没有积极地声称不写,但大脑里有潜藏的意识,泾渭分明。
还有一种人,他文章的内核明明是实用型,却还要披一身皮,伪装出“高逼格”。逼格是上去了,但什么下去了呢?
阅读量。
举个容易理解的例子吧,比如我的专栏副标题叫“好文笔是读出来的”。最初发给一个博士朋友看时,他直皱眉:“怎么起这么个名字?”假如让他起,八成会起“文学沉思录”这样的,或者平实一点叫“现当代经典文学片段赏析”。但是我敢打包票起这种名字专栏一定会夭寿。咪蒙在她那篇如何写出百万加的文章里提到,自媒体时代的写作都是互动式写作,必须与读者相关,对读者有用,这一点我十分认同。“文学沉思录”就不是互动式写作,而是临水照花人的自恋式写作。在如今的年代,除非绝代风华的大美人,一般人最好别用这种姿态,真的。
有用说完了。下一回我们再说“有料”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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