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肯定不陌生,特别是来自乡镇的人们。
赶集,老家也叫“赶墟”,特指以前商品经济不发达时,人们约定俗成的一些日子,把需要交易的物品集体拿到集市进行买卖,有规定的周期,并不是每天都有。
北兴,我新居住的一个地方,以前是一个镇,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合并到另外镇了,就成了一个村委会。但逢0逢5的赶集日一直延续,在墟日当天,十里八乡的人们都会往集市赶,不论是挑着自家种的类类种种物品的可爱的农民伯伯,还是去购买的闲逛人员。
今天刚好是赶集的日子。按压不住内心的小兴奋,扯上老公陪我去凑热闹。
琳琅满目的商品摆放在平时空旷的市场。各式各样的衣服,农副产品,生活用品,各种水果,各种小吃,农家自养的鸡、鸭、鹅,还有小鸡小鸭崽崽,大盘装满的大鱼小鱼,还带着泥土芬芳的各类青菜……这情这景又勾起了我无限的回忆……
赶集小时候,由于我们家离县城不太远,需要买东西时也是直接前往县城的商店,所以对赶集的概念不太深刻。
但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处于一个乡村和县城的连接点,歇脚点。也就是说,有部分乡镇想去县城一般都要经过我们家这个貌似小镇又不是镇的地方。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八十年代,甚至更久远些,这个地方就有着自己的供销社、商店、粮食所、药铺、卫生所、邮局、菜市场……,也就是说,一个城应有的规模都具备了,只是很小,一个缩影。
那时交通并不发达,虽然有客运班车,不过每天的趟次有限,发车时间固定,而且车票价格不菲,所以人们外出一般都是靠走路,特别是靠种植庄家的家庭更是如此。家庭殷实点的,就一辆28寸的凤凰踩着,不过距离县城也是远的。
所以我们家这个地方的位置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很多人一般能在这个地方办完事的,就不再到县城了。
赶集不过,它是没有墟日的。记忆中,只有清晨会有许许多多从四面八方赶过来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或是来卖东西,或是来买东西,或是小孩喜欢跟着大人们来看热闹的。把不太大的广场围个水泄不通,熙熙攘攘,不断传来喊价压价的买卖声。
无非就是一个嫌贵了要让一点,一个就说,你看我那么远那么早地赶来,也是很不容易呀。总之,总是有卖的快的,就加紧时间又回去了。
最深刻的是拉着板车来卖柴的,因为那时还没有普及煤气灶,南方人也不爱生煤球,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是烧柴火做饭的,所以不城不乡的我们总是要买柴火。
父亲爽快,基本不怎么压价,所以很快成交往家里拉。那是我唯一一次清晨跟着逛墟。现在回想,那时的清晨交易,应该就是天光墟吧。
赶集再往后,听说离家不算太远一个叫“上洋”的地方,有逢三六九赶墟的日子。可是很少有时间可以去进行眼睛的饕餮盛宴和大快朵颐。
因为要上学,也因为必需品在我家那个小小城可以购买了,所以,自小到大,对赶集都有一种莫名的向往。
“来来来,小姑娘,大阉鸡20元一斤,买一个吧”……大爷的吆喝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赶集,一种多姿多彩的娱乐方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