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曦凝
故事灵感来源于田馥甄的《小幸运》。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1·
初秋,细雨如丝。
她坐在咖啡厅里,轻轻抿一口红茶拿铁,眼睛向窗外瞥了一眼。不远处一群穿着校服的中学生蹦蹦跳跳地从街前路过,各自告别,隐约还能听见电铃单调的声音。
啊,又是下课的时间了呢。她这样想着。
接着,她把注意力放回面前的人身上,微笑得体、姿态从容,好像从来没开过小差似的。
面前的人穿一身职业套装,正在问出下一个问题:“我相信您的读者一定很好奇,是什么让您在高中毕业时就成功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
她听见自己以从容冷静的声音回答着最标准的答案,讲述自己对文字的热爱与深夜伏案写作的经历,思绪却再次飘回了多年前,同一个街角处,那个男孩捧着一杯红茶拿铁,扬声叫她的名字。
·2·
高一,第一次坐进教室。
她正低头把书包里的书取出来放进抽屉,就见书桌被人一拍,他已经立在面前。
『哟,这么巧,又是一个班呢。』
她翻个白眼,『诶呀,你怎么阴魂不散的。』
他立起食指,微微晃了晃。
她立刻感兴趣地立起身子:『好啊。』
她的同桌围观了两人交流的全过程,忍不住插了句话:『你们在说什么?』
她也立起食指晃了晃,微笑着解答:『哦,我们从小学就认识了呢。这个是放学去喝咖啡的意思。』
同桌惊讶:『咖啡有什么好喝的,多苦!』
她侧着头想了想,认真地回答:『不苦呀,你一定没试过红茶拿铁吧,很好喝的呢。』
他在一旁听得无聊,摆了摆手转身走了。
·3·
『诶,我跟你说啊。』她坐在操场的双杠上,晃荡着两条腿,满脸都是害羞神色,『篮球队的队长真的好帅啊!』
他愣了愣,然后撇嘴:『哦,那你加油,喜欢他的可多着呢。』
她不开心地撅噘嘴,不吭声了。
他也不吭声,半晌,硬邦邦地来了一句:『喂,你真喜欢他呀?』
她扭头,装没听见。
他等了半晌,没见回答,丢下一句『我知道了』,跳下双杠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二天,那个高大帅气的队长真的站在她面前,微笑着问她要不要周末一起出去玩。
她忙不迭地答应,眼神却无意识地飘向他的方向。他还是一脸不屑的样子,微微立起食指,晃了晃。
别说一杯咖啡,十杯都好呀。她用力地点点头,心里乐开了花。
·4·
所有人都知道,她和篮球队的队长成了一对。
那个男生意气风发,每天好像都有忙不完的事情。她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后面,亦步亦趋。
那个男生说喜欢跳舞的女孩,她于是央着老师把自己也列入舞蹈队的排练名单里。站在一群柔软舒展的特长生中间,她只觉得自己像一只丑小鸭一样,身体都快打成了结。
那个男生鲜少来看她,他总是忙着和朋友们打球或闲逛。倒是他,每次坐在旁边认认真真地看她排练,然后呲着牙嘲笑她,又在她窘迫到满脸通红的时候,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其实你还不赖啦,真的。』
她和八卦的闺蜜讲起自己的“男朋友”最近的经历,闺蜜兴致盎然地听了半个小时,吐出一句,『我怎么觉得,队长大人都没怎么和你在一起过,他才是你的男朋友呢。』
她伸手去捶闺蜜:『去去去,什么呀,不许乱说。』
却又忍不住偷偷看了他一眼。
他就在不远处,安安静静地看着书,好像什么都没听见。
·5·
又是一次排练结束,那个高大帅气的男孩挑剔地埋怨着她跳舞的动作不够舒展自然,她小心地拉下袖子藏住一小块磕碰的青紫,低下头像做错了事的孩子。
他突然就冲出来,不知哪里来的火气,上去就把人揍翻在地。
从教导处出来,他看着她受惊的兔子般瞪圆的眼睛,不屑地撇撇嘴,道,『看他不顺眼很久了。』
她张张嘴,想说什么,却被他堵回去:『闭嘴,看你这个软趴趴的样子,我就来气。』
她扯扯嘴角,说,『我就是想告诉你,下雨了,我没带伞。』
他难得愣了两秒。
两人照例并排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的头上顶着他崭新的外套。水花把帆布鞋染上深色,她只低着头,懊恼地说,都怪我,要是我能把舞跳得像老师一样好,就好了。
他不语,任凭白衬衫被细雨打得半湿。直到走到该告别的路口,他停下脚步,突然一字一句,无比认真地说——
『既然不喜欢跳舞,为什么一定要跳。你喜欢写作不是吗?』
『可是,没有人喜欢我写的东西。』她怯怯地解释,『他说写作是矫情,父母说有时间写作不如多做两道题,老师说……』
『我喜欢你写的东西。』他大声地打断她。
『你在校报角落里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我都看过。』
『喜欢就写下去好了,为什么要管别人怎么想。』
『做你自己,不是很好吗?』
她被他的声音惊到,呆立原地,不知所措。
他迈步走向另一个方向,突然绽开一个干净的笑,随手拨弄一下被雨水打湿的刘海,潇洒地挥挥手,『我走啦,记得把外套洗干净还给我哦!』
那件外套她拿回家, 认认真真地洗了好几遍。却不知为什么总是不想还。他也不提,就任那衣服在她那里放了好久。
·6·
她和那个篮球队的队长无声无息地结束了,恢复了每天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样子。写完作业后,就向他晃一晃手指,然后心照不宣地在某个晴好的周末,点上一杯红茶拿铁,和他在咖啡厅坐上一下午,安安静静地写自己想写的东西。
直到有一天,闺蜜红着脸问她,『你和他是不是真的没在一起呀。我好像喜欢上他了呢。』
她夸张地摆摆手:『没有呀。谁会喜欢他呀。诶呀,你喜欢他呀,我帮你追!』
可那个下午,她拿着笔,却烦躁得写不出东西。
几天后,他站在她面前,还是无所谓的语气:『呐,我要出国了。』
她的笔“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别太想我啊,会给你发邮件的~』他没心没肺地咧开嘴笑。
『谁会想你啊,自恋。』她下意识地反击。
然后,他就真的坐着飞机,消失在她的世界。
她的诗集真的出版了,她摩挲着那本书的封皮,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微微亮着光。
她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邮件,上面写着——
呐,其实我喜欢你好久了呀。
我以为陪在你身边的话,总有一天,你也会喜欢上我吧。
不过,没关系啦。
祝你幸福哦。
她抱着那件没来得及归还的外套泪流满面,心里却想着,原来那天和闺蜜的对话,他都听见了。
谁会喜欢他啊。
可是,为什么心里会这么难过,好像自己的一部分,被生生撕裂开了?
·7·
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天很蓝,阳光很暖,日子无忧无虑,未来的时间还很长。
我习惯了你陪在我身边,给我讲题,陪我跑步,偶尔和我一起吐槽那个又拿走我橡皮忘记归还的笨蛋。
却从没注意到,比起那种盲目的仰慕,这种习惯才更贴近所谓的“爱情”。
我甚至从没想过,总有一天,你也会离开的。
而当你真的猝不及防地离开我的世界,我依然站在熟悉的街角,却满心惊惶,难觅归途。
想到会有一个人站在你身边,任你挽着她的手,对她微笑着,眼角眉梢都盛满缱绻的爱意,只觉得风沙突然太大,吹得人眼角和心间都酸涩不已。
离别时,我才发现,原来从遇见你开始,这世界最美妙的词句便日日夜夜奔向我这片原本寂静的旷野,用力撞开我的门,占据屋里的每个角落。
你的微笑,你的眼神,你身上淡淡的阳光味道,从此都化作了笔尖一缕墨香,在字里行间打着旋儿翩跹而过,再从纸面中满溢出来。
于是,和你一起时,阳光、微风、花瓣柔软舒展的姿态,都自行凝成了诗。
·8·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咖啡杯与桌子轻微碰撞的清脆声响将她拉回现实,对面的人执着笔,问出提纲上最后一行字,“青春时代,最后悔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最后悔的一件事情呀……”她定下神,瞳孔聚焦于虚空的一点,仿佛穿越了时空的脉络,最后一次回望最初那个下着雨的初秋。那里站着一个男孩,穿着半湿的白衬衫,扬起干净的微笑,轻轻向她挥手告别。
“实在是有点久远,不记得了呢。”她微笑着回答。
曾经,我拥有一段最纯真美好的感情。
可惜,世界那么大,在某个转角的人潮汹涌中,不小心就遗失了彼此。
如今,唯愿远方的你,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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