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要写点儿什么,这样可以预防老年痴呆

作者: 乐健君 | 来源:发表于2020-08-11 00:05 被阅读0次

    对于这辈子注定都当不了作家的人,不耽误挤点儿时间,假装疯魔地扯块报纸,蘸点儿墨汁儿,涂抹几笔。

    这可能与不渴,也要喝上几口水,不饿到了饭点儿,总得往肚子里填补点儿东西,都大同小异。

    朝九晚五的事儿,喜欢不喜欢都得干好,端谁的饭碗咱知道,不能昧着良心。

    每天码字的时间也就只能“插空儿”。

    乐在其中的沉醉,真的不给你在任何场合,绞尽脑汁去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的机会。也不可能让你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的,凡是碰到有人碗里的肉,比你碗里的肉多一点儿,你就有坐地撒泼打滚儿的空闲。

    更神奇的一条,就是让你连得病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想能拿出大把大把的时间,去琢磨自己还有多长时间死的事儿了。

    一心不得二用,说得真对。

    一门心思地把有限的脑细胞,都是用在了码字上的时候,哪还能有多余的脑细胞,可以白白的浪费,去琢磨其它有的没的闲事去了。

    很神奇的是,当你敲打出的每一个、每一行字,瞬间变成被你赋予了鲜活生命的个体,这些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生命,会用自己的故事语言告诉你:“你是快乐的,我是幸福的。”

    凡是从自己手中编排出去的每一串儿方块字,都会是缘分中注定了的,一生中可遇不可求的,感情深厚的朋友。

    一个个有趣的灵魂,在我本来没有那么好文釆的字里行间,留下他们有血有肉的痕迹。我会觉得,在喜欢用文字记录下来所思所想,再把文字编织成语言,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上,能够感知到的东西真实感受的路上,根本就不存在,仅是我一个人的孤独前行。

    而是一群王羲之,在一块儿土地上共同挥毫,同创新兰亭序。

    其实,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同生共长起来了汉字,从我不认识它的时候,就从来没有耽误我喜欢它。

    拿着小树条儿,在地上划出每一条与“字”相似痕迹的时候,都是主动亲近它的过程。

    我的识字过程很奇特,每天收音机里播音员只要念什么,我就会不自觉地在身边的各种宣传栏,或满墙贴满的“大墙报”里去试着找什么。

    以至于还没等到去学校交学费,开始正式学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小小的一些储备。

    打可以上学的那天起,与其他同学不同的是,有一段时间里,我会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通过老师的讲解,来验证我从野路子上“笨学”的那些东西是否正确。

    这个过程很享受。也就是说对文字的喜欢是打那儿开始的。

    如果说之前还有心比天高的那点儿梦想,我如今也不打算实现它了。

    只要码字这个过程很快乐,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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